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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正式作出《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经过检查,有37.8万个基层工会成为合格职工之家,并涌现出一批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在工会“十四大”召开前夕,全国总工会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提出了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发展历程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工会“十大”以后,通过对辽宁、黑龙江、河南、河北等地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了锦州市的经验,引起强烈反响。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正式作出《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从此,建家活动在全国普遍开展起来。从全国来看,整个建家活动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84—1988)“整顿建家”阶段。

(2)第二阶段(1990—1996)继续深入建家的阶段。

(3)第三阶段(1997—2003)贯彻总体思路深入建家阶段。

(4)第四阶段(2003年以后)创新发展建家阶段。

一、第一阶段是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职工之家”,简称“整顿建家”阶段

按照党中央指示精神,根据全国总工会的部署,各地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国40多万个基层工会普遍进行一次整顿,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整顿工会基层组织,解决“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工会,组织不够健全、工作不够活跃、联系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在此期间中共中央于1981年下发〔1981〕24号文件,规定企业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副职配备。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兴建一批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同时在解决职工生活方面做了许多好事实事。经过四年的努力,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六条标准(一是建设一个符合“四化”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和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开展劳动竞赛提高“两个效益”,保证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三是组织职工学习,提高素质,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推进职工民主管理,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五是保障职工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为职工排忧解难;六是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工会小组建设,不断完善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做民主的模范)。经过检查,有37.8万个基层工会成为合格职工之家,并涌现出一批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

主要成效在于:一是增强了全局意识,找准了工会的位置,形成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家活动的格局;二是加强了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强化了领导班子建设;三是为职工办了大量的好事,改变了福利和文体活动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四是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第二阶段是继续深入建家的阶段

由于第一阶段的整顿建家活动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基层工会组织不够健全的状况得到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不够活跃的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基层工会联系群众的问题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工会基层组织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在经历了1989年后,为了巩固“整顿建家”的成果,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国总工会于1990年5月作出《关于进行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此阶段的建家活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发挥工会基层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和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这两个重点开展。归纳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动员和引导职工为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发挥工会的作用。二是抓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形成了以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为构架的新的工作格局。三是将深入建家活动沉到车间、班组中去,特别是普遍开展了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在保障职工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同时,切实解决涉及职工经济利益的问题,把职工对工会工作的认可率作为考核基层工会的条件;四是推动了工会领导机关的改革,要求工会领导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减轻基层工会的负担,形成“多调研、少检查、多帮助、少干预、多指导、少指挥”的工作思路;基层工会能充分依照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基层的实际情况,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第三阶段是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进行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阶段

全国总工会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意见》。

确立了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工会基层工作的任务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全面履行各项职能,突出维护职能,明确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组织制度,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新时期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在这一时期,还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工会组织中开展了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使基层工会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主要作用表现在:

一是适应劳动关系矛盾由隐蔽变明显(企业化、市场化、契约化、动态化)的变化,围绕着突出维护职能、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开展建家活动;二是基层工会工作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提出“五突破一加强”,把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送温暖”第一责任人等纳入到建家活动中去;三是工会基层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大,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机关也开展建家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了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家活动;四是促进了工会基层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的初步形成。

四、第四阶段是创新发展建家阶段

在党的十六大后,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同志于2002年11月24日,与工会、共青团、妇联三个群众组织负责同志座谈时,借着交接工作的机会,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阐述了党的群众工作的“宝贵经验”和“一些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他讲了六条:

第一,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第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第三,把工作放在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之中;第四,竭诚为群众服务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五,提高群众整体素质是长期的战略任务;第六,以改革的精神推进组织自身的建设。他希望同志们对这些经验和重要原则“倍加珍惜,认真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在工会“十四大”召开前夕,全国总工会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提出了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时任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在工会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职代表大会作用,围绕企事业发展的难点、职工关心的热点,针对职工队伍的变化,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等活动,满足职工多样性的需求,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中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2004年12月23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总工发〔2004〕56号),《决定》要求: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高会员和职工群众对基层工会的满意度。要不断创新建家思路,丰富建家内容,拓宽建家领域。

重视工会小组建设,与加强班组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职工小家”的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会员评家机制,以职工是否认可和满意作为考核建家成效的重要标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家活动。

200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工会十五大精神,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切实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了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2010年5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建家工作,要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地赋予新内容,努力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在新世纪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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