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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股票投资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账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账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账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个人开立A股股票账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户申请登记表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的委托指令一经下达,即开始生效。但股票卖出成交后的资金会及时存入资金所在的余额中,这部分资金可于当日使用。

1.开立股票交易账户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账户(即股东卡)。股票账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账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当前,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账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账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账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个人开立A股股票账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户申请登记表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身份证不能在同一交易所重复开户。

2.开设资金账户 开设资金账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这是因为股民的资金不是买股票时就交给券商,卖出后就立即提走,一般也是存放在券商处,所以股民需在证券公司开设一个资金账户(卡),以便股民资金的进出和保管。实际上,股票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是股民的两种金融资产存在形态,其中资金账户(卡)与银行账户(卡)之间的互动构成“银证转账”;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为股民买卖股票的过程。

3.办理委托 委托是指投资者决定买卖股票时,通过委托单、电话等形式向证券商发出买卖指令的过程。由于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有的买卖委托都是通过交易所的会员,也就是证券商来进行的。投资者对证券商发出指令时,应当详细说明买卖方向、证券名称、买卖数量、证券代码以及买卖价格等因素。由于交易技术的进步,投资者的委托方式已从最早的、单一的柜台委托发展到了目前的电话委托、磁卡委托以及远程终端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其中电话委托和磁卡委托被目前国内的大部分证券商所采用。

现在的投资者在进行委托时,在其开户的证券商处下达指令后,该指令将被证券商的电脑主机通过无形席位迅速地传送并进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再由其进行竞价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具有高效、安全的优点,而被证券商普遍采用。

投资者的委托指令一经下达,即开始生效。在其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如果反悔,可以进行撤单处理,撤单程序与买卖委托的过程基本相同。

4.清算交割 股票的清算交割是指买卖股票的双方在证券交易所竞价成交后,其应收、应付股票和应收、应付金额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收付了结的行为。清算交割实际上包含两种情况:

(1)证券商与交易所之清算交割。证券商一般都必须在证交所所属的清算公司或其委托银行处开设专门清算账户,由清算公司集中清算,并以内部划账、转账等方式交割净额股票或价款。

(2)委托人与证券商之间的清算交刻。即买者支付现金而获得股票,卖者交付股票而取得现金。由于委托人已在证券商处开设证券账户与现金账户,故这种清算交割不必由当事人出面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由电脑自动完成。

我国目前实行T+1的交割制度,股民所查询到的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及股票余额均为可用数,不包括因委托买入而冻结的现金余额、因委托卖出而冻结的股票数量和当日买入成交的股票数量。但股票卖出成交后的资金会及时存入资金所在的余额中,这部分资金可于当日使用。即当日买进不能当日卖出,当日卖出后资金当日到账,可于当日再次买进,从差价中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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