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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实施,国税地税机构分设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少数消费品加征消费税。增值税仅设一档基本税率17%和一档低税率13%,并按有关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6%的税率征收。按照分税制的管理体制,1994年8月14日,召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成立大会,至此,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自治区组建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

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1.流转税改革

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少数消费品加征消费税。对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在增值税方面除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外,简并了税率,严格了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增值税仅设一档基本税率17%和一档低税率13%,并按有关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6%的税率征收。对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个人课征营业税。对非生活必需品、不宜过度消费的商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性商品等共11大类品目,以及向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消费税。

2.企业所得税改革

合并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所得税,成为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实行33%的统一税率,税前列支按税法办理。适当加速折旧,贷款利息进入成本,取消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3.个人所得税改革

将原有的对中国公民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外国人的个人所得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三税合一,采取超额累进税率。

4.开征房地产交易土地增值税

即对有偿转让土地的增值收益,不分纳税人性质,一律征税。

5.新税制的作用

1994年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次全面性、整体性、结构性和规范性的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还是改革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初步建立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规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促进地方财政收入以至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高了GDP增长率;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以后情况的新变化,现行税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必须与时俱进地深化改革现有税制。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指导原则,对新一轮税制改革做了明确的部署。

6.分税制对税权做了新的划分

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除1993年地方已经负担的20%部分列入地方上缴中央基数外,以后发生的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予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陆地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到2013年底,我国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18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7.设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按照分税制的管理体制,1994年8月14日,召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成立大会,至此,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自治区组建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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