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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境内机构开立现汇账户,将对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存贷款造成相当的影响。一是对银行存款的影响。因此,新体制将促使各银行在人民币存款业务方面的竞争加剧,或许在此过程中将产生一系列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活动。不同方案的实施必然对我国银行业今后的操作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新的外汇管理体制的目标、内容及特点

新体制的最终目标是达到人民币全面自由兑换,其中期目标则是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自由兑换。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1)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外汇分成。

(2)实行银行售汇制,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

(3)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稳定的人民币汇率。

(4)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的依法经营和服务职能。

(5)严格外债管理,建立偿债基金,确保国家对外信誉。

(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体制仍维持现行办法。

(7)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8)加强国际收支的宏观管理。

新体制与旧体制相比有以下特点:

(1)取消境内机构外汇留成制,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及银行售汇制。

(2)取消境内机构开立现汇账户。

(3)新体制下外汇指定银行将不再实行外汇移存制度。各银行结算周转外汇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其资产和外汇结算工作量核定。

(4)新体制下外汇指定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决定人民币汇率,逐渐取消企业间外汇交易市场——调剂中心。

(5)新体制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6)新体制实行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将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影响

第一,银行的供汇与结汇可能失衡。新的外汇管理体制下,境内机构的所有外汇收入(贸易与非贸易)在取得之时便按外汇指定银行当日的牌价结汇;而境内机构的所有外汇支出(贸易与非贸易),只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所要求的条件,经外管局核准,外汇指定银行便按当日的外汇牌价供汇。这意味着境内机构没有选择适宜的汇价用以结汇与购汇的权利。假若人们对人民币汇价的预期趋跌,这一权利的缺乏势必驱使用汇企业提前用汇,结汇企业延后收汇(如采取延期付款或远期付款的方式,特别是这种付款方式可以得到延期利息的补偿时更会如此)。但是,境内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如果采取延期或远期付款方式,那么出口企业必然遇到人民币资金的短缺,出口企业或者用信用证向银行申请打包放款,或者在向银行交单时申请对远期汇票进行承兑,以获取银行的短期融资。若货物的出口以远期票汇形式结算,则以远期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以上对出口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完全是出口企业合理合法的权利。如果银行融资过低,低于在融资期限内出口企业对人民币汇价的预期跌幅,那么出口企业就会使用上述的融资方式,既然企业的人民币资金得以解决,那么出口企业就将采取尽量长期的结算方式。上述假定如果成立,那么,在某段时间内,外汇指定银行的供汇与结汇就会失衡,最终必将冲击我国有限的外汇储备。

第二,是对银行外汇存贷款的冲击。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境内机构开立现汇账户,将对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存贷款造成相当的影响。一是对银行存款的影响。由于境内企业的现汇账户将被取消,其将来的一切外汇收入将结售给银行,不再有任何比例的现汇留成。因此,我国各银行将面临着外汇存款余额的大幅下降,将来各银行可用于外汇贷款的外汇资金来源将面临困难。这些外汇资金来源将主要包括:个人外汇存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存款,各类外汇借款,等等。尽管境内企业的外汇存款余额将下降,但由于即将全面取消境内外币计价及外币结算,只要人们预期人民币将有一定程度的贬值,个人所持有外币就不会急于兑付人民币,而选择存放银行,预计个人外币存款将有较大增幅,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境内企业外币存款的减少。因此,各银行必将竭尽全力,设计多种多样合适的存款品种,以适合个人存款者不同的需求。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存款市场,境内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多年来,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而且过渡期后一部分外资银行将被指定为可以从事结汇业务的银行,这样,这些外资银行不仅可以稳住已有客户,而且也会利用更有利的条件发展潜在的客户,同境内外汇指定银行争夺外资企业的外币存款。当然,境内银行之间这一市场的竞争也会比较激烈。二是对银行外汇贷款的影响。在外汇贷款方面,各银行在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境内机构发放外汇贷款时将面临一些技术性的困难。新外汇体制取消境内机构的现汇账户,那么向这些境内机构发放贷款时,这笔外汇贷款应存放在何种账户在《公告》中没有规定,如何解决这一些技术性问题有待有关文件的进一步指示。在外汇贷款的偿还方面,过渡期后,外汇借款企业将被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偿债专户,用以存储即将到期的外汇借款本金利息,保证外汇贷款的回收安全。若无外汇收入的借款企业在外管局审查批准后用人民币资金向指定外汇银行购汇偿还(此时借款企业在开立外汇偿债专户的同时还需开立人民币偿债专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贷款会维持现行做法。由于外管局用于还贷的购汇限制较严,各银行对没有外汇收入的境内企业的外汇贷款或许可能收缩。

第三,外汇指定银行必然遇到人民币资金紧张的问题。除了在过渡期间继续保留外汇移存制度,今后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所需人民币资金原则上应由各银行用自有资金解决。由此看来,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将增加一项工作内容,即严密监测本行内部的人民币资金与外汇资金的合理配套。对于外汇业务量大的外汇指定银行,必然遇到人民币资金紧张的问题。因此,新体制将促使各银行在人民币存款业务方面的竞争加剧,或许在此过程中将产生一系列新的金融工具创新活动。

第四,全国统一的银行间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的不同将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操作方式产生不同的影响。根据《公告》精神,1994年4月1日全国范围内将实行银行间统一外汇市场。对于采取何种方式来组织这一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目前有两种不同方案可供选择。不同方案的实施必然对我国银行业今后的操作产生不同的影响。一种方案提议建立蜘蛛网络型的外汇交易市场。市场的参与者(即各外汇指定银行)主要将是各专业银行的分支行。它们根据自身的外汇头寸状况分别向人民币外汇市场买进或卖出外汇并在同业间进行外汇拆借活动。这一方案可称为蜘蛛网模式。此模式有如下明显的弊病:(1)增加各专业银行分支行外汇头寸的汇率风险。在各银行目前尚缺乏高素质国内外汇交易员的情况下,这一汇率风险将尤为突出。(2)将导致大量投机活动的产生。在我国外汇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因考虑到人民币汇价可能贬值的预期,有可能产生外汇囤积居奇的现象。尽管人民银行将根据各银行的资产及外汇结算工作量分别制定各行的外汇持有量的上下限,但因为市场的参与者过于分散,不利于对它们实行严格的监管。(3)不利于我国的宏观外汇调控,增加了人民银行进行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公开市场操作的难度。另一种方案建议采取各专业银行总行收付结算制。这一方案可称为两极星型模式。它比较接近国外银行的做法。两极星型中一极是各专业银行总行与其管辖分行之间的垂直外汇交易;另一极是各专业银行管辖分行与其辖内分支机构之间的垂直外汇交易。大概做法是各专业行内部各级行分别向总行报告外汇存量及向总行买卖外汇,调剂内部行际间的外汇余缺。总行在本系统内制定统一汇价。当然它应根据前一日形成的市场汇价而制定。而市场汇价在各专业行总行及指定外资银行、区域性银行之间根据供求关系形成。这一模式可以克服蜘蛛网模式的弊病。但这一模式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1)需要有畅通无阻的通讯网络。(2)人民币清算的速度要快。目前看来,第一个前提仍未具备。各专业银行内部跨地区的外汇交易涉及本外币的交割速度问题。人民币的清算目前仍然通过人民银行进行。即便目前通讯畅通,实际的交割结果必然是外币交割的速度快于本币,本外币交割时间不一致。这种交割时间不一致必将导致巨额联行汇差的产生,这对外汇交易的顺利进行将产生有害的影响。

第五,人民币可能面临贬值的压力。全国范围内外汇交易市场一经建立,建立在市场供求基础上的统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将会是相对真实的汇率。由于在市场准入资格方面的限制稍有放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真正的外汇的需求力量。另外,1993年我国的外贸出现多年来首次逆差,差额达到相当规模;而且从1994年起,我国又面临着偿还外债的高峰期。假如进口企业不计成本效益,盲目进口各种商品,则进口外汇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这样人民币在上述各种需求力量的作用下贬值就是不可避免的。

第六,新体制下我国各指定外汇银行将面临一些新考验与新机遇。为适应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发展,各外汇指定银行将面临培训高素质的国内外汇交易员的难题。新体制下,由于人民币汇率是浮动的,各银行的外汇存贷将面临着汇率波动的风险。如何管理银行自身的外汇存贷的汇率风险,将是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应该认真对待的新课题。同时,新体制又会给各外汇指定银行的盈利来源创造机遇。随着企业面临日益波动的人民币汇率,各外汇指定银行必将开办各种避险工具供企业选择,如人民币汇率的远期业务、期权业务等。此外,开展国内同业外汇拆借业务亦将成为我国各银行新业务的内容之一。这些新业务必将给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

第七,取消外币(包括港币)标价可能给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的人民币资金带来冲击。港币停止在境内流通,一方面将抑制人们对港币的需求;另一方面除非人们预期人民币将大幅贬值,否则人们将选择卖掉手头的港币存款余额。这是一笔庞大的余额,一旦换成人民币(通过指定外汇银行)将会对银行造成较大的冲击。

第八,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公开市场操作将经受严峻考验。人民银行将来为稳定人民币汇价必将在市场上进行公开市场的操作。这是一个技巧性极高的活动,稍有疏忽即可造成人民币供应的巨大波动。过去实行外汇移存人民银行制度,如果出现巨额的贸易顺差,人民银行即用强力货币收购顺差部分的外汇,并造成货币供应量的多倍扩张;反之,则多倍收缩。而现在,人民银行只有在外汇市场上出现不稳定因素使人民币汇价发生大幅波动时,人民银行才有义务用强力货币去干预外汇市场。因此,今年假若进口增长过速引起巨额贸易逆差,人民银行有可能采取经济手段平衡外汇收支,而用强力货币去吸纳市场上的外汇,则会严重破坏紧缩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而且会使人民币汇率出现急速下跌。因此,控制外汇的支出对今年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1.根据上述分析,新体制的全面实施决策将加剧我国境内银行之间、境内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在人民币、外币存款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公平的银行间的竞争有助于银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显著提高,这一点已被过去十几年来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历史所证实。问题是这种竞争从过去的经验看对所有的竞争者而言并非都是公平的,某些境内银行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国有银行内在的弊端,为争取大额外币存款而向我国某些大的集团公司承诺巨额且随时可使用的贷款,却不顾及借款企业本身自有资本是否充足,更不问所借款项的用途是否合理。这样的竞争要么挫伤遵守规则的银行竞争的积极性,要么加剧同业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国家的巨额经济损失。类似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在我国某些境内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比比皆是。另外,我国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利用大派礼品的方式以及邀请企业员工出外旅行的方式来争夺存款及其他银行业务,已是人所皆知的事实。如果不正视这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新体制所触发的新一轮竞争必定扰乱我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秩序,对我国的经济造成影响。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对过去监管银行的监管内容及监管方式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借鉴香港金管局或其他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监管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符合国际惯例的详细监管条例,保证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2.新体制下,如果在企业间普遍形成一种对人民币汇率贬值的预期,那么就会驱使进口企业提早用汇、出口企业延后收汇。为避免由此造成对国家外汇储备的冲击,建议人民银行对境内企业贸易项下的融资要求我国各银行采取统一较高的利率,而不是目前较低的短期优惠利率。此利率原则上应高于企业预期人民币贬值的幅度,并根据企业的预期的变动而变动。

3.新体制下,由于外管局对境内企业还贷购汇限制较严,必然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对境内企业的外汇流动资金的贷款,特别是对那些没有外汇来源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良好的境内企业的外汇贷款的限制。如果我国境内银行实行银行商业化企业化经营,政策性贷款正式划分出来以后,这样的外汇贷款限制将更加严格。因此,建议我国外管局对今后境内企业的还贷购汇的限制适当放宽,如对有外汇收入的企业,规定其出口创汇后应首先还贷,在制度上保证了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贷款的回收安全。由于新体制取消外汇现汇账户,给银行的外汇贷款带来一些技术性困难,为部分避免这些技术性困难,对部分境内进口企业可采取进口押汇方式发放流动资金外汇贷款,企业在用汇时银行直接对外支付贷款额而不必入借款企业之外汇账户。

4.我们认为采取两极星型的模式组织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具有明显的优点。但这一模式面临着人民币清算速度慢的困难。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加快建设全国范围内快捷的人民币资金清算系统,以使外汇交易各方的本外币交割时间一致。

5.新体制下,境内企业必然面临变动不定的人民币汇率造成的汇率风险。如何为企业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场所及避险工具是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及我国银行界的首要任务。建议人民银行应尽快建立我国人民币期货市场。由于在人民币远期市场上,境内企业实际上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因为境内企业本身并无现汇账户,而且具体何时可以收到外汇并不确定,与具体确定日交割的远期交易相矛盾。但是期货市场却可以为境内机构提供良好的避险场所,因为期货市场并不要求有现货,境内企业做期货交易时可以通过在期货合约的最终交易日之前做相反交易便可避免现货交割。正像商品期货市场可以平抑商品价格的过度波动,人民币外汇期货市场也可以发挥同样的功能,并可防止外资企业及指定银行手持的过量外汇的囤积,更可以在期货市场上发现人民币汇价的真实价格。在建立这一市场之初,应注意不应对这一市场的“准入资格”过分限制,它可以面向全国,以保证这一市场的充分流动性。另外,应鼓励我国各银行积极开展各种避免汇率风险的新业务,如人民币远期业务、期权业务、掉期业务、期货期权业务。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各外汇指定银行在制定人民币汇价的定价问题。我们知道西方主要国家的远期汇率是按照利率平价理论而定出来的。但利率平价理念的前提是各国的外汇可以充分自由流动。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经常项目下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而资本项目暂不可自由竞换。因此,人民币远期汇率制定不可以完全按利率平价理论。为了避免隐蔽的套利活动(即收汇企业变相推迟外汇的收取日期)或公开的套利活动(外资企业利用现汇账户以各种方式在境内外进行套取利差的活动),银行在制定人民币远期汇率时,除了考虑两种市场利率差额之外,还必须考虑人们对人民币汇价的预期。只有这样制定出的人民币远期汇价才是稳定的,才可以被用作客户避免汇率波动风险的可靠工具。当前当务之急是,从现在开始,必须加紧对国企宣传普及有关上述新外汇业务的基础知识。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不断波动的汇率环境中保护自己,并且可促使银行的有关新业务得以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新的外汇管理体制的实施,将深刻地影响我国各外汇指定银行的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经营思想。我国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将由于新外汇体制的实施日趋激烈。而竞争的结果必然是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的普遍提高及改善,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外贸及对外经济活动创造更为便利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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