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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发展研究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饮水困难是甘肃省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个普遍性的农村社会问题。农民饮水难严重制约着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甘肃省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504万人,占乡村人口的24.7%。在“十五”期间,甘肃省计划解决502万人的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根据各市(州)县农村饮水困难程度,水利厅在甘肃全省86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程。

  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困难和安全。

  甘肃省地处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交界处,总土地面积45.44万平方公里,辖14个市(州)、87个县(市、区),农村人口1869.55万人。农村饮水困难是甘肃省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个普遍性的农村社会问题。由于自然条件恶劣,降雨稀少,甘肃全省年平均降雨量286毫米,最少的地方不足40毫米,使得水资源贫乏,一些地方几乎不具备人类生存的条件,一些地方“水源型地方病”严重(主要是氟中毒),广大群众苦不堪言。再加上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面广量大,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一时难以得到解决。农民饮水难严重制约着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一。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把甘肃农村人饮解困工作列入“八件实事”,给予了高度重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被农民群众称为“小工程,大德政”。

  一、甘肃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的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支持下,通过各种渠道投入资金10.8亿元,修建各类农村人畜饮水工程95万项,同时结合兴建农田灌溉工程,使甘肃全省多数农村饮水困难得到了改善,特别是1993年至1995年的“121”工程成效显著。但由于气候和水资源变化、水源型地方病严重、工程老化失修、人口自然增长以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原因,截至1999年底甘肃全省仍有不少地方吃水严重困难。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人口吃水处于特困状态,遇到干旱年份要到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以外的地方或很深的沟谷中挑水、拉水,吃水困难以及水质的恶劣,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制约贫困山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甚至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

  甘肃省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504万人,占乡村人口的24.7%。其中,嘉峪关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张掖酒泉在50%以上,平凉是46%,而定西、白银、武威仅有17%,庆阳只有10%。在2000年以来由于实施人饮解困工程解决了饮水问题的475.49万人中,实现饮用自来水的是143万人,也只占其总数的30%。

  (一)甘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总体实施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困难十分关心,水利部在“十五”期间利用国债资金解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遗留的农村饮水困难和部分中、重氟砷病区的饮水困难。在“十五”期间,甘肃省计划解决502万人的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1.一期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共下达甘肃省一期农村饮水解困资金7.5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53亿元,省内配套2.98亿元,计划解决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项目于2000年开始实施,2002年底基本完成,共建成各类工程1,52365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551处,水窖、小电井等分散工程150814处;解决了全省86个县(市、区)1047个乡、4172村、47.92万户、206.08万人的饮水困难,比计划多完成6.08万人。

  氟砷改水项目2001年国家下达资金2.5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08亿元,省内配套0.8335亿元,计划解决70.82万氟病区人口的饮水困难。利用抗旱应急资金安排14.67万人。项目于2001年立项建设,2002年底基本完成。共建成各类工程6.024万项,其中集中供水工程281项,水窖分散工程.59960项;共解决了72.8万氟病区人口的饮水困难,比计划多完成1.98万人。

  2.二期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期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计划解决190万人饮水困难,计划下达4.334亿元,其中中央下达预算内专项资金2.6亿元,省内配套资金1.7344亿元,计划解决118.98万人的饮水困难。2002年完成前期工作,2003年度正式立项实施。二期项目中第一批下达的工程,共安排投资2.417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5亿元,省内配套资金0.9674亿元。这批计划共在甘肃省13个市(州)55个县(市、区)实施,计划兴建各类工程6826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459处,分户工程6363万处。截至2003年底,实际完成8007项,其中集中供水459项,分户工程7548项,解困69万人。

  二期项目第二批由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于2003年8月份下达,共投资1.91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5亿元,省内配套资金0.767亿元,计划解决53.2万人饮水困难。这批建设项目2005年初已全部完工。

  在二期第三批人饮项目中,甘肃省还有71.02万人的农村饮水解困任务。这批项目的计划省水利厅和省计委于2003年底联合上报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因国家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到2005年初,资金虽然还未下来,但多数市县按省里要求开始实施。为了不错过最好的施工季节,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单项工程设计,并要求只要在明细表范围内的工程,尽快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在2006年底全部完成,为实施安全饮水项目打好基础。

  (二)各市(州)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施调查情况

  在“十五”期间,利用国债资金重点解决甘肃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重氟砷病区的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根据各市(州)县农村饮水困难程度,水利厅在甘肃全省86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程。

  1.古浪县农村饮水解困情况

  古浪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共有农村饮水困难人口28.94万人。为解决项目区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国家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121”集雨工程已解决15.21万人,2001年第一批人饮解困工程安排解决了1.9万人,待解决人数11.83万人。截至2002年10月,全县共修建农村人饮水窖(池)14388眼,打井79眼,截引自流引水管道75处,管道总长346.58公里。如何管理好这些工程并使其发挥稳定的工程效益,成为当前农村人饮工程的难点问题。针对人饮工程的特点,结合以往的管理人饮工程经验,古浪县大胆改革,勇于实践,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2.泾川县农村饮水解困情况

  泾川县先后兴建各类农村人饮工程170多处,“121”雨水集流工程3115户,解决了17.9万人的饮水困难,使全县60%的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泾川县是一个农业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主要因素。近年来,泾川县抓住全国实施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的机遇,大力加强农村人饮解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1年,县上集中实施了玉都镇胡家庄、高平镇吴家沟等4处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工程自2001年10月开工,2002年6月底全部竣工投入运行。共建成水塔4座、沉淀池3座、扬水站2处,新打机井1眼,配套机井3眼,水厂管理所4处,埋设供水管道62.3公里,建成供水点43处,自来水入户1560户,入户率36%,先后解决了0.8万人的饮水困难。

  2002年,泾川县又拉开人饮工程建设帷幕,重点实施了飞云乡荆家、黄家铺乡庙头等7处农村人饮解困工程。现已建成水源工程7处,埋设管道185.57公里,修建供水管理站7处。全部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解决了7个乡镇23个村4925户2.06万人和.5629头大家畜的饮水困难。为了优化运行管理,泾川县坚持走建、管、用一体化的人饮工程管理路子,把工程管理工作纳入建设之中。工程建成后移交给县农村供水总公司,在各乡镇设供水总厂,由供水总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所有工程产权归县水务局,使用权、经营权归农村供水总公司,水厂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职工工资与效益挂钩。水厂建立用户意见箱,接受用户监督,实行服务公开制度,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的路子。

  3.秦城区农村饮水解困情况

  天水市秦城区位于暖温带半温润、半干旱气候的过渡带,降水地域差异性大,时空分布不均,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七至九月份,其余月份降雨稀少。20世纪90年代,秦城区出现持续干旱,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由过去的538.3毫米下降到436.6毫米(1991—2000年平均值),境内河流大部分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乡村和人数急剧增加。全区有20多万人存在饮水困难,有1.27万人饮用高氟和苦咸水,他们绝大部分居住在黄土梁峁沟壑地带,传统上饮用出水量很小的山泉、小溪沟水,稳定性极差,达不到安全和卫生标准,而且要人力、畜力长距离取水,不但耗工费时,而且一遇雨雪天气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着群众生存、生活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及健康水平的提高,解决饮水困难,是这里的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近年来农村最紧迫、最实际的问题。

  秦城区实施的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包括一期项目第二批,第三批(2001、2002年度)和第二期第一批(2003年度)及2001年度第一批、第二批氟砷改水工程。

  一期第二批、第三批人饮解困项目单户水窖和集中供水工程共完成投资1838.8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8.09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830.78万元。投劳58.25万个,完成工程量79.26万立方。解决6乡、7镇、94村9547户、45593人、10624头大家畜的饮水困难。

  2001年度秦城区氟砷改水工程水窖和集中供水共完成投资283.0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1.95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121.13万元,完成工程量11.28万立方,投工9.17万个。改善了2乡、4镇、10村1622户、7275人的饮水卫生条件。

  第二期第一批(2003年度)饮水解困工程单户水窖和集中供水工程,除皂郊水厂外,共完成投资422.5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6.85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195.66万元。投劳9.18万个,完成工程量20.4万立方。解决了7乡镇、13村、2191户、1.05万人、2091头大家畜的饮水困难。

  4.高台县农村饮水解困情况

  高台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于2000年6月开工,2002年10月底竣工,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了28项饮水解困工程的建设任务,实际新打机井19眼,占计划的95%;修建水塔14座,占计划的87.5%;修建高位水箱1座,占计划的100%;接城网自来水源的11项,占计划的122%;建成检查井260座,占计划的101%;实际铺设UPVC管道819.002公里,占计划的144%;修建管理房1561.94平方米,占计划的116%;安装人户水表及配套设施1.49万套,按设计批复全部完成了供水工程,入户率达到98%。共完成总工程量112.72万立方米,其中:土砂方111.86万立方米、浆砌石0.29万立方米、砼0.17万立方米、砖砌体0.3万立方米、劳动工日74.39万个。完成工程投资1388.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60.45万元,地方自筹528.22万元,解决了4.0726万人的饮水困难及氟病改水问题。

  5.宁县农村饮水解困情况

  宁县农村人饮解困项目从2002年7月开始全面实施,经过全县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了宁县12万人的饮水困难。

  宁县地处山区,干旱缺水,多年来,人畜饮水困难成为这里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最大障碍。近几年,宁县抢抓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群策群力,克服资金困难,使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经过两年多的紧张施工,目前该县农村人饮解困一期、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368万元,共建成各类供水工程362处,解决了23个乡镇305个行政村、27410户、12万人的饮水困难。

  二、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实施的特点

  2000年开始实施的甘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项目,国家投资资金及时到位,农民群众投入热情较高,投工投资积极,保证了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的发展,在广大农村产生了极大的政治影响和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甘肃农村饮用水项目建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项目建设量大,涉及面广

  从甘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建设情况看,全省86个县进行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单个工程规模不大,但整体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宽。其中,一期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共建成各类工程项目152365个;二期工程建设完成8007项;氟砷改水项目建成各类工程6.024万项。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贫困山区农民的生活利益,是深受广大农村欢迎的公共事业建设项目。这次实施的甘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受益区的农民基本享用上了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其中集中供水工程受益区有143万农民实现了饮用自来水,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积极推进了甘肃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工作到位

  在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负小苏副省长任组长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领导小组,并在水利厅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厅长担任。各地、县政府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两条线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完成解困工程的任务、时间、目标、质量、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省人饮领导小组力、公室制定并由省计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甘肃省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证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另外,各市(州)多次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的会议,促开工、促质量、促资金到位,解决实际问题,层层建立了双向责任制,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是为广大农村办的一件大事、实事,省上和业务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省水利厅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市(州)、县检查指导。省水利厅和省计委先后三次派督查组到各市(州)对人饮工程进行全面督查,加大了督查力度,并向各市(州)发了督查情况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此促项目开工、促资金到位、促工程进度、促建设质量、促建后运行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农村饮水解困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步调一致,配合默契,服务到位。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为资金按时到位做了很大努力,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市县水利部门,特别是县级水利部门,从领导到技术人员,90%以上的力量都投入到解困工程,不少县的技术人员达到100%下工地。基本做到每项工程都有技术负责人,水窖工程村村都有技术指导。各部门密切合作,保证服务到位。

  3.饮水工程规划科学,准备充分

  搞好规划设计是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的首要前提。在甘肃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前,各市县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饮水工程规划和施工项目设计上,投入了大量的1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市县的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由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水利部门组织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协助和提供基础资料。在规划编制中,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人口居住情况,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按照水源条件科学合理地选择工程形式。坚持集中联片,整村推进的原则,整乡镇、整村户全面规划。

  二是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在二期第一批人饮解困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改变工作思路,在工程形式的选择上,除无水源的村采取单户水窖工程外,其他乡村向集中供水工程倾斜;同时充分征得农民群众的同意和接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工程建设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不盲目提高标准,超出农民经济承受能力。

  三是加大科技含量,推广先进技术。在甘肃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设计中,大胆应用农村饮水工程先进技术设备,积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

  4.县乡领导实行分工责任制,各乡村责任层层落实

  为了把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好,甘肃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办、水利、财政、计经、审计、卫生等部门领导人为成员的农村人饮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县(区)水利局立人饮项目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按照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物资供应、统计和资料档案整理等工作明确分工。

  各乡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书,水利局与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承包责任书,并按照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要求,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包乡,驻村乡镇干部和水利局技术员包村包户,将任务一次分解到村、到户、到每个干部头上。在各县(区)和乡(镇)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配合、整体联动的抓管格局。

  5.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农民及时投劳筹资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是让农民群众真正受益的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市(州)、县(区)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投工投劳筹资,使农民既成为工程的建设者,又成为工程的受益者。

  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劳筹资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人饮解困项目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在各市(州)、县(区)政府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全面安排了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建设工作,做了深入的思想动员。各乡镇政府、县(区)有关部门把实施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对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在全省农村营造了一个大搞饮水解困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水窖项目实施乡村,农民群众积极投劳筹资,亲邻相帮,车拉人筛,筹备水窖砂石料。在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村,干部群众除投劳开挖土方和埋设管道外,每村还自筹一定资金,购买了进户管道、水表、水龙头等。村民们说:供水是自己的事,自己投一些工,花一些钱,我们乐意,不能光等政府把什么事都做好,自己吃现成饭。自筹资金的及时到位,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工。

  6.项目施工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标准

  为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不符合卫生饮水标准的材料影响农村人饮解困工程质量,各县(区)项目招标小组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县级农村人口饮水项目办公室根据招标订购协议,分别与有关厂家签订了供货合同。为了保证不出漏洞,人饮办加强了物资供应环节的管理。

  对于按标准要求完成土方开挖的水窖工程,由包村技术人员逐户验收统计后,填写水泥调拨计划单,报请分管站队长批准,并开具调拨通知单,交项目办主任审批后,由主管调运的负责人通知水泥厂负责运送水泥到项目乡村,由村委会开具收条,加盖公章,技术员签字,和调拨单一同作为结算凭证。

  水窖手压泵和集中供水工程的主要设备及材料,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后送货到区人饮项目办,项目办核验后发放到施工现场交施工技术负责同志及施工员验收后进行安装,保证质量达标。手动泵生产厂家专门派出一个服务小组,轮流在项目村帮助安装调试。

  根据国家农村人饮解困资金管理采取报账制的规定,各县区人饮办成立了专门的质量进度监督小组,对人饮解困工程的质量进度每10天进行一次量化自验与评比,并根据自验进度核算准完成资金额,再由县区人饮项目办填制资金拨付申请表,分别由施工技术员、水利局分管领导、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后上报市(州)项目办审核拨付资金。为了管好用好人饮解困项目到位资金,还成立了项目资金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项目办配置专职会计人员,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

  国家补助资金只用于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地方性材料和工程其他费用全部在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中解决。严格执行《会计法》、《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法规和项目批复的资金计划、工程预算,保证了项目资金的足额到位和安全合理使用。

  7.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工程效率

  对水窖、小电井等分散工程,明确户建、户用、户管,确权到户,层层培训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对50万元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落实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和专职技术人员质量终身负责制。

  甘肃省在农村人饮工程建设中,不仅坚持规模化、集中连片、供水到户,而且推广应用了变频泵、水塔及高位水池自动上水装置,水位自动报警系统、水质净化系统,有些还实现了微机监测控制、管理及收费自动化。降低了工程造价,减轻了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供水保证率。

  8.建立项目管理系统,认真组织工程验收

  在落实各项制度与加强建设的同时,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消号制。针对农村饮水工程量大面广,单项工程规模小、数量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省水利部门加强了项目管理:

  一是在编制可研报告的同时,分县编制项目花名册,作为编制实施方案的依据。列入项目花名册的项目一般不准变动。

  二是坚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解决的原则,并将工程项目和解决人数落实到县、乡、村、组、户。其中集中供水工程落实到村、组,水窖工程落实到户,以户建卡,按卡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实行消号制,完成一项消号一项,完成一批消号一批。

  三是实行分级管理。凡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由水利厅审查批复单项工程设计,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由市(州)水利部门审查批复单项工程设计,1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水利部门审查批复工程设计。

  四是由市(州)质检站统一负责本市人饮工程的建设质量。

  五是认真搞好竣工验收。由于农村人饮工程验收难度大,各地采取了以市(州)县为主分级验收的原则。县级对全部工程(包括水窖、小电井)进行全面验收,逐一造册建档,落实消号制。市(州)对集中供水工程逐一验收,对水窖工程实行抽查;省级在对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工程进行逐一验收的基础上,对其他工程实行随机抽验。为了保证验收工作的质量,按上述分工原则采取竣工一项验收一项,不采取一大批工程年底统一验收的办法,避免验收走过场现象。

  9.加强建后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为了保证饮水设施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落实建后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制定并下发了《甘肃省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工程建成后,所有的集中供水工程都必须做到产权明晰;骨干供水工程由县水利部门按现代企业模式负责经营管理;规模较小的工程由县水利部门和乡、村协商确定管理办法。不管是哪一种管理模式,都必须由县级物价管理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由管理主体依法合理收费,积累维修资金,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农村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的单户水窖工程完工后,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实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方式进行管理。农村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的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等原则,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与管理单位签订管理合同。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或由村委会集体管理,或在受益户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组建用水合作小组自己经营管理,对于跨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则由水利局成立专业供水管理机构,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

  从甘肃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看,管理方式有四种,一是骨干工程普遍做到了由县水利部门统一管理,供水入户,并核定了水价,开始计收水费。二是由乡水管站对本乡多处较小的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三是实行用水户参与式管理,成立用水者协会,由本村民主产生管理人员,代表村民行使经营和管理权,并合理收费。或是由受益户民主推荐专管人员,实行承包式经营管理。四是小电并、水窖等分散工程,本着自建、自管、自用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理使用。从验收的情况看,普遍管的比较好,工程效益也发挥得比较充分。

  对工程管理操作人员,在水利局水管站的指导下进行技术培训,加强工程管护。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制定了《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对每一处工程的水价进行了核定,千方百计降低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示,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工程竣工后,对集中供水工程和水源区划定保护范围,做好防护标志,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对水质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同时注意家庭使用的水窖工程水质问题,定期为村民提供技术指导,研究提高和保护水窖水质的方法,做到建管并重,做好建后跟踪服务。

  三、甘肃农村公共饮水事业建设取得的成效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解困工作极为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121”饮水工程建设基础上,紧紧抓住国家大规模投入农村饮解困工程的机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严格管理。使甘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推动了农村公共饮水事业发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1.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据省水利厅有关机构的调查,在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以前,甘肃许多饮水困难的农村,普遍每天要有劳动力到1~5公里外找水挑水1~3次,每次往返1~2小时,费时费力。现在水就在院子里或者自来水入户,节省工时、解放了劳动力。据调查估算,平均每户每年可节省50个~100个工日,按每日为10元计,则为500元/户年~1000元/户年。

  将节省的劳力用于外出打工、种植和发展养殖生产、庭院经济、从事家务劳动以及发展其他产业,增加了农户的经济收入,户均年增加收入1200~1500元。从会宁县、甘谷县和通渭县三县实施饮水工程的行政村的调查情况看,目前几乎每户都有人外出打工,少则1人,多则三四人。

  2.改善了农村生活习惯,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

  在过去,当地农民用一碗水洗一家人的脸,喷一口水洗一张脸,更谈不上洗衣和洗澡。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之后,不但方便了用水,而且提供了较充足的水量,改善了农民的卫生习惯,普遍饭前便后洗手、常常洗衣,很多农户还能洗澡,提高了生活质量。

  在秦城区缺水农村,原先农民群众大多数因干旱缺水不勤洗漱,个人、家庭、环境卫生较差。自从兴建人饮解困项目单户水窖工程后,院子硬化成光滑平整的水泥集雨面,厕所、畜圈、禽舍与院落隔离,多数村民还修建花园,种植花卉,美化了庭院环境。集中供水工程受益村民,从集镇或市区买来了瓷砖,贴在户用给水栓上,上面摆上了盆花,既美观又卫生。“水龙头一拧,清清的水就到家了,别说用了,看着心里就舒坦。”用上水的村民高兴地说。干净充足的水源,在保证人畜饮水的同时,还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勤于洗漱,搞好个人及家庭卫生。

  通渭县张湾人饮工程所在的阳坳村生产队一户农民修建了专用的浴房、安装了太阳能,不仅他一家人洗澡,邻居也可方便使用,更影响了一村人。现在很多农户都有装建太阳能淋浴的想法。有了充足的用水,很多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树种花,甘谷县每家都有一座十几平方米的小花园,美化了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3.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实施前,群众吃水不仅困难又不卫生。由于水质不好,含氟含砷含重金属、大肠杆菌超标等现象严重,很多农民都有氟斑牙、拉肚子等疾病。氟砷改水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群众彻底摆脱了长期以来因饮用高氟水源而产生的黄斑牙、骨质疏松以至智力下降等疾病的困扰,同时还大大改善了农村饮水不卫生、不安全的状况,农户都喝上了洁净卫生的饮用水,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后,经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单户水窖工程和集中供水水源取样送卫生防疫部门化验,各项指标均符合人畜卫生饮水标准。饮用水质的改善,减少了疾病,村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按每人每年减少医疗费用15元计,仅天水市秦城区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一年可节省医疗费用106.87万元。

  在甘谷县大石乡贯寺村人户调查中,一户姓杨的老汉家中共有6口人。他说由于当地的水含氟高(4rag以上),原来每天天不亮就要去5公里以外的沟里去担水,有时候去晚了就没有水。每天至少要去两次,每次来回约花费两个小时,老汉夫妻二人和两个大孩子都有氟斑牙,每年到了秋季全家人都常常拉肚子,全家每年用手肠炎、感冒头痛等支出的药费在500元左右。人饮工程修建后,他家建了40㎡的水窖和集雨场,不但用水方便,水量充足,卫生条件也得到了改善,疾病明显减少。在我们调查过程中,经常有人(特别是老年人)主动跟着不断向我们叙述他们生活改善的情况和真挚的感谢话语,充分验证农村饮水工程是一项“民心”和“德政”工程。

  4.增进了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执政为民的宗旨。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过程中,乡村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成为群众得实惠的桥梁和纽带,增进了群众感情和干群关系,促进了邻里和睦,改变了村风民情,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到了实处。

  天水市秦城区汪川镇的朱家山村,全村137户684人。长期以来,由于土地瘠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该村群众生活非常困难,特别是吃水难的问题,长期制约着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干群矛盾突出,村委会班子处于瘫痪状态,各项工作难以开展。汪川镇党委利用二期人饮解困项目建设这一契机,组成工作组,深入该村解决问题,成立了由新当选的村干部和六位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人饮解困领导小组,用五六个月时间完成了单户水窖137眼,安装手压泵137台,解决了全村群众一直悬而未决的吃水问题。该村60多岁的朱老汉压了压手动泵,看到清澈的窖水不一会便盛满了水桶,高兴地嘴都合不拢,连声说:“好!好!还是人饮解困好,共产党的干部好。”

  5.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单户水窖工程建成后,每眼水窖蓄水40立方米,除了保证人畜饮水外,还能节余10—15立方米,村民可利用这部分窖水在房前屋后种植西红柿、辣椒、茄子等蔬菜,不但可以改变群众副食品单一的现状,提高饮食水平,而且可以节省用于买菜的费用。每户每天按节省1元买菜钱计算,仅每年的5~9月蔬菜生长旺季,每户可节约买菜支出150元,一个县的项目区水窖受益农户每年共可节约150.825万元。

  甘肃省陇东农村大都处于山高沟深的山区,雨季较为集中,每年6~9月份降水约占全年的60%以上,每逢暴雨,径流下泄,冲刷道路、村庄,使村庄地形破碎。通过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单户水窖工程集流场硬化、水窖拦蓄,使村庄坡面70%以上径流得到有效利用,从而不致冲刷村庄、陡崖、道路、农田,稳定了沟坡,减轻了崩塌、滑坡等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保护了生态环境和居住安全。

  四、甘肃农村公共饮水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甘肃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生活用水质量和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全省还有近20%左右的农村人口的吃水问题还存在程度不同的困难。过去实施饮水解困工程主要是解决没水吃的问题,解决远距离提水、驮水、挑水吃的问题,饮用水大多是自然界的原水,水质普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特别是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直接威胁。目前,甘肃省农村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甘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饮用水的水质普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安全问题对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直接威胁。

  1.高氟水问题严重

  氟是最活泼的化学元素之一,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和生物体内,并参与机体代谢,长期处于富氟环境(主要是饮水环境)的人和牲畜,皆因过量摄取氟离子引起氟中毒。水源型氟中毒是甘肃农村人畜共患的严重地方病之一。据卫生部门普查和水利部门的调查结果,甘肃全省中、重程度氟病区农村人口约167.34万人,主要分布在河西走廊各内陆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中部丘陵和南部山区以及陇东黄土原区的周边地区。据病区调查,氟中毒给病区人民造成极大的痛苦,氟斑牙患者很普遍,不少七八岁的小孩牙齿出现黄锈。氟骨症患者腰弯背驼,四肢变形,有手不能拿,有腿不能走。因此,尽快解决氟病区的饮水安全是病区人民的夙愿。高砷水在甘肃省并不多,全省仅在3个市(州)的个别县局部发现,病区总人数5.2万人,其中定西市1.8万人,甘南自治州1.2万人,陇南市2.2万人。

  2.苦咸水普遍存在

  苦咸水在甘肃分布很广。高矿化水则重点分布在各内陆河流域中、下游,黄河流域的渭河、泾河、祖历河、宛川河、庄浪河等流域,以及部分排水不畅的山间盆地。例如疏勒河下游的敦煌、玉门、安西、酒泉;黑河流域的甘州、高台、金塔;石羊河流域的民勤、凉州;黄河流域的环县、庆城、庄浪、安定、会宁、靖远、景泰、陇西、通渭、永登、皋兰等市、县都是重点高矿化水分布区,其他县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甘肃一些地方之所以收集雨水(水窖)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就是区域性的缺乏淡水资源不得不采取的工程措施。造成高矿化水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壤母质所致,这些地区无论是地表水、地下水,矿化度都较高,如环县、庆城、定西等地。二是河流中、下游和部分山区盆地因排水不畅造成区域性高矿化度地下水。这些地方因地表水缺乏,只得靠苦咸水或咸淡掺和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目前全省约有198.79万人饮用的是苦咸水。

  3.污染水影响较重

  水质污染已经成为甘肃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工业的发展(包括大工业和乡镇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质污染非常普遍。一些骨干工矿企业虽然对污水排放有所限制,但由于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对污水的排放时好时坏;市(州)、县兴建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造成的水质污染更是普遍。一些严重的污染源虽已关闭,但已经造成的污染短期内无法恢复。重点污染行业为矿山开采、冶炼、畜产品加工、化工、纺织等。城市排水污染主要在市级城市下游,特别是兰州对下游黄河水质的污染十分严重。兰州下游沿黄两岸灌区广大群众全部吃的是未经任何处理的黄河水。受害区的群众明知水质有问题也还得吃。前几年有的人大、政协代表通过提案、建议反映这些问题,但仍然很难治理解决。基层政府由于经济利益和缺乏投资等原因,对这些问题也只能听之任之,无力解决。

  污染水体的有害物质很多,其中危害较大的有镉、铅、铬、汞、砷、氰化物、酸、游离氯、氨等。据水利部门调查,甘肃全省饮用不同程度污染水的农村人口约328.67万人。

  (二)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缺乏饮用水问题

  截至2004年底(包括二期项目预期完成的),甘肃省共解决和改善了农村1600万人的饮水困难,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80%,其中2000年前解决1100万人,“十五”期间解决480万人。全省还有近20%的农村人口约400万人吃水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这近400万农村人口存在缺少饮用水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20世纪80年代(1984年)制定的农村饮水困难标准,已经不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农村奔小康的要求,如果仍把农村饮水困难的标准限定在1Km,显然是不合适的。就甘肃省来讲,由于农村饮水困难面很大,省上的经济承受能力又有限,2000年以前,甘肃省的解困标准定为1.5Km,因而在2000年前解决的1120万人中,有一部分农村人口饮用水问题解决的并不彻底。

  二是由于2000年前所建的工程,由于省上的经济能力有限,补助标准很低,一般平均每人补助50—100元,所以建设标准很低,饮水工程设施过于简单。一些工程经过十几、二十年的运行,工程老化失修十分严重,有的接近报废。

  三是由于气候变化和水资源开采方面的问题,一些农村地方的水源发生变化,原来水源丰富的地方,出现了水源断流或不再出水的情况,农村饮水问题本已经解决的又出现重新返困的现象。

  四是“十五”期间建设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的建设标准较高,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多数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初级自来水化,这和2000年前建成的工程,特别是按原解困标准不属于困难但又接近1Km的这部分农村,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这部分群众的吃水实际上也很困难。

  以上四种情况,造成甘肃全省仍有约400万农村人口吃水继续困难,属于不能实现供水安全的范畴。

  (三)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十五规划期间,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进行得比较顺利,农村群众对饮水项目建设和效果都比较满意,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关注:

  1.地方配套资金所占比例过大

  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资比重是中央财政投入66%,地方投入占33%。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安排甘肃省三年人饮解困工程专项资金752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53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及受益区群众自筹29913万元;同时安排氟病改水投资254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08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8335万元。由于甘肃地方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完成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分担的投资额存在很大难度。

  2.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

  《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财政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地方资金按省、地县、群众自筹各占1/3的比例。但是,在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中,群众自筹的近1.25亿元能筹到位,省、地、县的2.6亿元难以落实,这必然会影响到工程的建设标准。在对甘肃省的会宁、甘谷、通渭三个县的调查中发现,由于这三个县都属于国家重点扶贫县,财政资金解决能力有限,对配套资金难以真正落实。除天水市及甘谷县的财政在集中供水工程中分别投入了30万元和10万元的地方配套资金及会宁县桃花山集中供水工程中省、市均答应投入部分资金外,其他的配套资金均采取按当地受益农户投工投劳折资计算。如通渭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第一期项目,计划配套资金为1154万元,在实施中需要的配套资金为1569.3万元,均由受益农户承担,其中农户投工投劳为1154万元,自筹资金415.30万元;而会宁县第一期人饮工程所需的配套资金1298万元,实际上也全部由群众采取出资或是投工投劳的方式筹措。

  3.水质检测还有待规范

  据省水利厅有关机构抽查发现,一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县,存在水质检测不规范、检测报告不齐全等问题。通过资料查阅,会宁、甘谷、通渭三个县的水窖工程普遍没有水质检测报告,集中供水检测也不全,如甘谷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集中供水工程完成15处,而水质检测报告只有四份,而会宁县所有的人饮工程均未见水质检测报告。对水质的动态监测方面,这三个县都没有开展工作。

  (四)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不完善

  目前在甘肃农村人饮工程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较多。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大量已建成的人饮工程就难以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制、良性运行机制和合理的水价体系,就不可能管好工程,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在甘肃各市(州)县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省上制定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的要求和办法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能否正常发挥效益,管理是关键。省上文件规定,集中供水工程中,小型的以村为单位,成立用水户协会,选定承包人,订合同明确权责,大型的要有专业管理站,全面负责管理,但是很多县都没有很好地落实。调查发现,会宁、甘谷、通渭三个县的集中供水项目受益人数1000—4000人不等,有的供水房有7座、14座,但管水员只有1人,或还未落实人员,管理制度也不完善。

  2.水费标准制定不规范

  在一些县,农村饮水工程虽已建成,但没有管理机构。目前甘肃省大多数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水费标准制定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问题:一是有些工程不收水费,计划等出问题时再一事一议,筹集资金解决,能否做到还没有切实的保证。二是有些未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而是由村委会随意定价或是随意降价,不能保证维修养护及大修资金。三是有些虽经县水利局核算和物价部门核定,但折旧年限定的太长(50年),折旧费太低,实际达不到折旧的要求。

  3.管理水平和后续服务有待提高

  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设施的管水员都是村民推荐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水费收取按户建卡不完善,收费手续不健全。调查发现,在很多农村,集中供水处的农户不收费的,用水量大;收费的偷水现象严重,管水员对此现象束手无策。在通渭县的贾家山人饮工程调查时发现,一农户是8口之家,每月用水还不足1立方米,看他家的水表发现是农户自己私自更换水龙头做了手脚,还有的将水龙头开至滴水不走表的状态。由于集中供水水源处没有总表,对于这一现象,管水员没有办法只好视而不见。在一些农村饮水工程供水处,存在水费收取票据手续不明、收费不符的情况,水价3.00元/立方米,但却出现用水1方收费10元的票据。从后续服务看,有的农户家里水表破裂,管水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而是对该农户采取了关闸停水的措施。水窖守水户有的反映,一些与手压泵相连的塑料管掉入水窖中,影响使用也没有人管等。

  五、甘肃省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甘肃省农村人口生活用水情况并不理想,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的仅为65%左右,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施后的自来水普及率也只有40%,距离农村小康社会标准相差甚远。因此,解决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农村公共饮水事业发展中,要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规模工程,解决9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对2000年以前修建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修建的农村人饮工程要按水利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进行维修改造,充分发挥这批老工程的效益。

  “十一五”期间,甘肃全省农村饮水事业发展要立足于省情、水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和思路,坚持以人为本;要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战略,大力改善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发展步伐,全面提升饮水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的综合能力。

  1.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确保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时刻把人民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中,要提高农村人口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统一按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规定,按一、二级水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即所选取的水源、水质必须全面满足一、二级水质的要求。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饮水,也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工程措施,最终供出的水至少达到二级水标准。即使在严重缺水区,也必须达到二级水标准,杜绝三级水。

  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规划中,对水源的选择要坚持以下5项原则:一是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必须有稳定的满足供水保证率的可取水量,并取得县及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二是水质符合饮水安全对水质的基本要求。当有部分指标不符合饮水安全时,必须是用现有技术水平能够处理且经济上合理。对关键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处理难度大、造价高的水源,不宜选用。三是不得选取高氟(砷)、高矿化度和严重污染的水源作为规划的水源。四是选择的水源最好在工矿区的上游,尽可能避开污染源。五是取水方便,输水距离短,工程造价较低。有地下水源的地方,优先选用地下水。同时,要制定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办法:根据取水水源性质的不同,按地面水和地下水两种类型制定水源保护措施。

  2.要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农村供水服务标准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要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提高农村饮用水供水服务标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要根据农村水资源状况、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居住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供水量标准。人的生活用水量为40~50升/人·日,城区周围、集镇和乡政府所在地、开发区和相对富裕的川区,按50升/人·日规划,山区一般按40升/人·日规划,纯吃水窖地区按20升/人·日,大牲畜按50升/日·头、小牲畜按5升/日·头规划。人口自然增长率一律为7‰,水量计算年限为20年。

  根据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和农村村镇供水的发展方向,对实行集中供水的农村地区,全部要求实现自来水供水到户,对部分由于经济原因暂时不要求人户的,也规划好接水口。对经村委会或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暂不入户的,供水到集中供水点,但集中供水的设计要求保证90%以上农户往返取水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要提高农村饮用供水的保证率:一般乡村不低于95%,严重缺水乡村不低于90%。

  3.要坚持公共财政原则,扩大政府对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的投入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各级政府要坚持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把公共财政支出的阳光普照到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上,扩大对农村饮用水事业建设的财政投入规模。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尤其是目前甘肃农民群众收入偏低,生活水平低下,公共财政更应该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投入数量。

  从甘肃经济欠发达和财政收入严重短缺的情况,中央财政应该扩大对西部落后省份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投入的规模。2004年甘肃财政收入215.86亿元,而财政支出却高达356.94亿元,财政亏空达到了40%。在地方财政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扩大中央财政的投入数量,是甘肃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因此,在未来一个时期,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对国家级贫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比例适当降低。调查中反映,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特别是国家级重点扶贫县,地方财政相当困难,无法解决配套资金问题,但又必须有承诺的文件才能保证国投资金的到位,因此承诺文件只是纸上谈兵,配套资金多为群众出资或者投工投劳的折资。建议国家对极端困难的边远地区应实事求是,降低地方的配套资金,减少地方财政的压力。

  甘肃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在建设资金方面要积极支持,保证饮水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尽管各级地方财政困难较多,但是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及时到位,否则有可能会影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这既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取信于民的大事。

  4.要根据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民自筹资金的比例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民自筹资金的比例。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要坚持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农民自筹资金投入为辅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顺民心的德政工程,面对国家投资支持的难得机遇,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比较高,但也要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

  甘肃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极为有限,地方自筹投入资金,要客观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2004年甘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852元,其中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纯收入更低。如2004年天水市的张家川县农民纯收入为1238元,清水县为1295元;陇南市的西和县农民纯收入为1167元,礼县为1163元。如此低下的农民收入,根本没有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投资能力。按照甘肃省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惯例,省内配套资金实行三三制原则,由省级、市(州)县和群众自筹各负担1/3。我们认为,对贫困县的农民应该给予必要的照顾,适当降低农民自筹资金的数量,资金短缺部分应该由省财政分担。

  5.要坚持资产分明原则,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产权要明晰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是来自不同渠道:国家财政投入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来自不同层次的政府财政和农民群众个体。一般情况下,地方配套资金占投资总额的40%。在已经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的投入资金中,甘肃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按三三制原则进行分摊,省级、市(州)县和群众自筹各负担1/3。建设资金投入的多渠道、多层次,导致农村饮水工程设施产权的复杂化,存在集中供水工程的产权不明确等问题。

  根据《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地方性氟砷病防治改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工程建成后,所有的集中供水工程都必须做到产权明晰。但产权如何明晰却没有明确规定,产权归谁所有?是国家,还是受益农户?建议对集中供水工程的产权问题尽快研究明确,下达相关指导意见,以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

  6.要坚持公共管理的效益原则,提高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水平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要坚持公共管理的效益原则,提高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水平。农村饮水事业作为农村公共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公共管理的规则来进行运作管理,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农村饮水事业管理既要从公共性原则出发,照顾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又要从效率性原则出发,确保饮水设施的长期供水能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制度。农村饮水设施能不能发挥长期效用,与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能否认真落实有直接关系。各市县要根据当地乡村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农村饮水设施管理制度,并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执行,在实践中还要不断完善。

  二是要实行饮水设施管理责任制度。农村各类人饮设施都必须落实管理措施与管理责任,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个部门和每个人员的管理责任。所有工程必须明确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各级水利部门也必须相应地明确业务部门管理责任人,建立起经营者与水利主管部门双重的管理责任体系,确保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管理好一个工程比建设一个新工程更重要。凡是农村饮水设施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市(州)县,今后不安排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7.要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农村饮水供水的多种管理模式

  在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中,要根据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和饮水工程特点,建立农村饮水供水的多种管理模式。在采用不同的农村饮用水设施管理模式时,必须充分考虑三个事项:一要发挥饮水工程的最大效率;二是要满足农民对饮水供水的最大需求;三是要降低农村饮水设施的管理成本。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甘肃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性质和管理工作的难易,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对跨乡或多村受益的骨干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农村供水总站的指导下,实行专业管理。单村受益的工程,应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委会或村民大会决定管理体制,制定管理办法,重点推广用水者协会形式的管理体制,也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管理。属于老化失修进行更新改造的工程,也应理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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