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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2020通则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上所述,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运输和通讯工具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国际贸易服务的轮船公司、保险公司纷纷成立,银行也参与了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以上事实充分说明贸易术语是在贸易实践中产生的,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并且随着贸易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风险大的特点。货物从启运地到目的地通常要经过长距离运输,通过多道关卡,交接许多手续。这期间货物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导致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也比国内贸易大。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当事人在洽商交易、订立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交货?

(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3)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来完成货物的运输?

(4)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和通关过境的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在具体交易中,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必须明确的,贸易术语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国际贸易中,确定一种商品的成交价,不仅取决于其本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商品从产地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过程中,有关的手续由谁办理以及风险如何划分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可见,贸易术语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综上所述,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一些国际惯例对各种贸易术语也作了统一的解释和规定,这些解释与规定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2)由于贸易术语可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如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关税、增值税和其他费用,这就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3)买卖双方签约时,可能对某些涉及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这种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所以,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中的各种贸易术语,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贸易起源于奴隶社会,它是随着商品交换跨越国界而产生的,然而贸易术语却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有关史料记载,中世纪时,海外贸易的主要形式是,商人自己备船将货物运到国外,在当地市场直接销售。也有一些商人则亲自到国外采购货物然后运回国内。还有的是两者兼顾,在售出货物的同时,购进所需的货物。不论哪种方式,都是由货主自己承担货物在长途运输中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这些做法是与当时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那时还没有关于贸易术语的记载。18世纪末、19世纪初,出现了装运港船上交货的术语,即Free on Board(FOB)。据有关资料介绍,当时所谓的FOB,是指买方事先在装运港口租定一条船,并要求卖方将其售出的货物交到买方租好的船上。买方自始至终在船上监督交货的情况,并对货物进行检查,如果他认为货物与他先前看到的样品相符,就在当时当地偿付货款。这一描述的情景虽然有别于今天使用的凭单交货的FOB术语,但可以说它是FOB的雏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运输和通讯工具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国际贸易服务的轮船公司、保险公司纷纷成立,银行也参与了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到19世纪中叶,以CIF为代表的单据买卖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做法。

国际贸易术语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无论在数量、名称及其内在含义方面,都经历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贸易发展的需要,新的术语应运而生,过时的术语则逐渐被淘汰。例如,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并于1953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中只包括了九种贸易术语,后来,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通则》做了多次修订。例如,为适应航空货运业务的发展,增加了启运地机场交货术语(FOA);为适应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的要求,增加了货交承运人(FRC)等术语。当《1980年通则》问世时,它所包含的贸易术语已增加到14种。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通过电脑进行的电子数据交换在发达国家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也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进一步普及。为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国际商会又于1990年推出了《1990年通则》,简称《90通则》。在《90通则》中,删除了仅适用于单一运输方式的铁路交货(FOR/FOT)和启运地机场交货,增加了未完税交货(DDU)。这样,将原来的14种术语改为13种,并且对部分术语的国际代码做了适当的改动,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更加系统化、条理化和规范化。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商会又根据新技术革命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对已使用了十年的《90通则》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在此基础上推出了《2000通则》。新通则保留了原来的13种术语,只是在对当事人的有关义务的规定方面做了适当的变更。最近,国际商会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0通则》进行了修订,增删了部分术语,将原来的13种术语改为11种,并由此产生了《2010通则》。以上事实充分说明贸易术语是在贸易实践中产生的,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并且随着贸易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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