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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付方式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付款保函通常出现在凭货物付款的交易中,其有效期就是合同规定的进口方付清价款的日期。在进出口业务中,为了达到安全收汇和妥善付汇,加速资金周转和扩大贸易,必须认真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各种惯用的支付方式和近期出现的新支付方式,根据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实际,灵活加以运用。在使用寄售方式出口时,要争取由国外银行出具银行付款保证函,证明代售人未能履约,保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第四节 其他支付方式

一、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又称银行保证书或银行保函。它是指银行(保证人)根据委托人(被保证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履行某项义务的,有条件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文件。银行保证函属于银行信用

(一)银行保证函的当事人

银行保证函的当事人主要有:

1.委托人,又称申请人。这是指要求银行开立保证函的当事人,即为被保证人。它负担保函项下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按银行要求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在担保行根据保函规定对受益人付款后,它要立即向担保行偿还垫款。

2.受益人。这是收到保函并有权凭保函及符合保函规定的各种文件向银行索赔的人。

3.担保行。这是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书为其开出保函的银行。它有义务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对受益人付款,在申请人不能偿还垫款时有权处置申请人的押金或抵押品,并向其追索不足部分。

4.通知行。这是受担保行的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保函的银行。

此外,保函业务中有时还会涉及转开行、保兑行、偿付行等当事人。

(二)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由于银行保函的用途不一,各种保函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但是总的来说,其基本内容还是一致的。保函中最重要的是责任条款(即承诺条款),它说明担保行在何种条件下、凭何种单据文件对受益人进行偿付。此外,保函中还应规定受益人向担保行要求偿付的方式及路线、保函的金额与所用货币、保函的有效期、各当事人的名称与地址、与保函有关的文件与货物或工程项目的情况以及各种特殊条款。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

银行保函,按其用途不同,基本分为两大类。

1.出口保函。这是担保应货物或劳务出口方的申请向进口方开出的保证书,广泛应用于招标、国际工程承包等业务中。常见的出口保函有:

(1)投标保函,是担保行应投标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开立的保证书,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中途撤标或单方面修改原报价,中标后一定与招标人签约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否则担保行将按保函金额对招标人予以赔偿。

(2)履约保函,是担保行应经济合同的中标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开立的保证书,保证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约后一定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担保行将按保函金额对招标人予以赔偿。保函的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之日止、但有时也可以延长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或工程维修期满为止。

(3)还款保函,又称预付金保函,是担保行应货物或劳务卖方的申请向买方开立的保证书,保证卖方在收到预付金后一定履约,否则担保行负责退还全部预付金。

2.进口保函。这是银行应进口方的申请,向出口方开立的保函,比较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

(1)付款保函,是担保行根据进口方的申请向出口方开立的保证书,保证进口方在出口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一定按时支付货款,或保证在进口方不付款时由担保行按合同金额付款。付款保函通常出现在凭货物付款的交易中,其有效期就是合同规定的进口方付清价款的日期。

(2)延期付款保函,一般出现在大型机械、成套设备的进口交易中。在这种交易下,进口方在合同签订后,一般就要按合同规定对出口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订金,同时提交延期付款保函。在保函中,担保行保证出口方在交单时可收取部分货款,绝大部分货款及利息则被分为若干等份,在交货之后的若干年内分若干次连续收取。如果进口方不能按规定付款,则由担保行代付。延期付款保函的金额为订金外的全部货款,有效期直至应付清最后一笔货款及利息的日期为止。

(3)分期付款保函,是进口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向出口方支付订金时同时提交的,由担保行承诺进口方在出口方交单时向后者支付大部分货款,余款的一部分在设备投产、进口方验收后支付,另一部分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的保证书。

二、国际保理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是指保理公司接受出口商的委托,向出口商提供进口商的信用额度调查、信用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贸易融资的综合性服务项目,也是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和信用担保于一身的融资结算方式。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

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有:出口商;出口保理公司;进口商;进口保理公司。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程序

国际保理业务程序如下:

1.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并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及交易资料(合同金额)一并交出口保理公司。

2.出口保理公司将资料整理后转给与之有业务往来的进口保理商。

3.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和评论,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将调查结果通知出口保理公司。

4.出口保理公司通知出口商,如果进口商的资信可靠则出口保理公司对进口双方的交易予以确认。

5.进出口签订以D/A为支付条件的国际保理方式结算的贸易合同。

6.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货后,将发票和各项装运单据寄交进口商。

7.出口商同时将发票副本交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垫付80%~90%的货款,或者保理商可贴现出口商转让的发票,贴现额为发票金额的80%~90%,贴现率一般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再加2%左右。

8.出口保理商将发票副本转寄进口保理商,由后者将发票记入应收账款,并定期负责催收货款。

9.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交付发票全部金额,并支付保理费( 1%~2% )。

10.进口保理商将发票金额拨交给出口保理商。

11.出口保理商扣除预付货款、保理费、利息后,将余款转付出口商。

由以上程序可以看出,国际保理业务为出口商提供了资信调查、资金融通、信贷管理、资信风险担保等综合性服务,保理商不仅取代了银行的中介地位和作用,而且还将其中业务转化,并承担全部风险,为出口商安全收汇提供了保障。同时使进口商充分享受了D/A的优势,促进了资金的流通和周转。

三、支付方式的选择

在进出口业务中,为了达到安全收汇和妥善付汇,加速资金周转和扩大贸易,必须认真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各种惯用的支付方式和近期出现的新支付方式,根据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实际,灵活加以运用。

在出口业务中,一般情况下,采用即期信用证,收汇比较迅速、安全,如果采用远期信用证,计算价格时应将利息因素考虑在内。为了促进某些货物对外成交,对有的地区一些资信较好的客户,可用付款交单( D/P )托收方式,以适应市场特点,扩大销售。对某些积压货物或库存量大又急于处理的货物,必须时可采用承兑交单( D/A )托收方式。在使用寄售方式出口时,要争取由国外银行出具银行付款保证函,证明代售人未能履约,保证行承担付款责任。依据银行付款保证函,可以先发货寄售后收款,可以使用赊账办法。

在进口业务中,使用信用证、托收、汇款和银行保证函,对于成交金额大的应争取使用托收方式,也可以使用银行保证函。尽量减少使用即期信用证。

另外,由于国际贸易成交金额日益增大,交易条件日趋复杂,交易双方有时也有针对性地将各种支付方式结合在一起,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二)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三)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订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1.分期付款,是指在产品投产前、卖方提供出口许可证影印本和银行保函的情况下,买方用汇付方式先向卖方交付部分货款或订金;其余货款可按生产(或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期偿付,买方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付款。在分期付款条件下,最后一笔货款,一般在卖方完成全部交货责任或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检验合格后再予付清。

2.迟期付款,是指买方先用汇付方式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或订金,其余货款可迟期偿付;有的还可规定,按生产(或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期支付部分货款,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交货(或完工)后若干年内分期付清。

分期付款和迟期付款虽然在做法上颇为相似,但却有很大区别:

(1)分期付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本付清货款,是一种即期付现,因此买方不存在利息负担问题;而迟期付款中的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分期付清,是一种赊销,等于卖方提供一笔商业信贷,因此,买方要向卖方支付利息。

(2)采用分期付款,货物所有权是在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时随即转移;而迟期付款的货物所有权一般是在货物交付时转移,但这对卖方有一定风险。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合等形式。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哪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思考题

1.什么是汇票?简述主要的汇票行为。

2.合格持票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3.简述即期付款交单的业务程序。

4.简述信用证业务的主要特点。

5.信用证有哪些主要种类?

6.什么是国际保理业务?其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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