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模式的通常运作程序

模式的通常运作程序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在确定了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后,主要的操作程序包含以下四个步骤。目前国内选择BT项目的投资者多采用竞争性谈判以及招投标的方式。以BT方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应属于上述《招投标法》规定的项目范围。确定投资方后由发起方与该中选投资方明确BT合同、回购合同等,并将各方权利、义务、回购基数、回购期、回购担保等合作条件固定。

四、BT模式的通常运作程序

以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在确定了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后,主要的操作程序包含以下四个步骤。

1.确定投资方

目前国内选择BT项目的投资者多采用竞争性谈判以及招投标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21号)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应属于上述《招投标法》规定的项目范围。

进行招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交易结构,同时将BT合同、回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另外,还须提醒的是,国内目前在选择BT项目投资方时往往对其施工能力最为关注,而忽略了投资方的投融资能力,但实质上投资方参与BT项目的过程更偏向于一种投资行为,投资者的选择与工程招标对施工单位的选择要求差异较大,更应该关注其资金筹措能力和投资经验,当然也应该具备较好的建设管理能力,因此,对于BT项目投资方的选择应该综合考虑。

确定投资方后由发起方与该中选投资方明确BT合同、回购合同等,并将各方权利、义务、回购基数、回购期、回购担保等合作条件固定。

2.组建项目公司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6]673号《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公司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中选投资方应该根据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履行项目公司责任。项目公司主要承担和负责以下事宜:

(1)与项目发起方或其指定的机构签订回购合同,明确建设期内各方权利、义务;

(2)委托设计(通常与项目发起人共同参与);

(3)与项目发起方共同通过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4)工程施工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5)筹措项目所需(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

(6)项目建设管理;

(7)接受项目发起方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3.建设管理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与项目工程监理共同督促施工单位按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期、优质、安全的完成。

(1)项目建设开工前,由项目公司组建招标机构(如需要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投标,确定总承包和分包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施工承包合同;

(2)组建成立工程项目部,实施项目施工。

4.竣工移交

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项目发起方在收到项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在投资建设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投资方根据BT合同与项目发起方在工程竣工同期签订移交协议,以确定工程进入质保期和回购期。

5.回购

工程移交完成后,项目公司根据回购合同的约定向回购方申请回购款的支付直至所有回购款付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