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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对象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调控就是国家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直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和企业微观经济活动。为适应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要求,我国宏观调控方式要由过去的直接调控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调控对象由过去的调控企业转为调控市场。实行间接调控的必然性在于:第一,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宏观调控以间接方式为主,并不排斥和否定必要的直接调控。

三、宏观调控的对象、方式

国家宏观调控总是借助一定的调控方式实现的。宏观调控方式可分为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类。直接调控就是国家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直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和企业微观经济活动。间接调控就是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指导性计划,借助市场机制,从经济利益上引导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间接地使之符合宏观经济的总目标。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通过市场中介。为适应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要求,我国宏观调控方式要由过去的直接调控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调控对象由过去的调控企业转为调控市场。党的十三大报告要求“逐步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且对间接调控方式作了一个简明的概括和描述:“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在间接调控方式中,企业是根据市场信号自主决策的,国家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也不能随便干预企业自主权,因而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只能是市场。

实行间接调控的必然性在于:第一,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经济实体,只能依据市场信号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经营计划和资源配置。在这种条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如果采用原有的直接管理方式,对生产要素实行调拨分配,企业没有自主权,那么市场就难以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无法建立和发展。第二,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决定了市场和市场机制是它们之间建立经济联系并实现各自经济利益惟一可行的渠道,从而间接调控是企业最容易接受的调控方式。第三,实行间接调控有利于国家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调控的大事上,从而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间接调控方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间接的行政调控,一种是间接的参数调控。前者是国家虽不直接经营企业,但政府机构要通过行政手段直接规定市场信号(市场价格、利率、税率、利润、工资、汇率等),或直接规定市场信号的变动幅度,这实际上是国家模拟市场。后者是国家并不直接规定市场信号,而是用它所掌握的经济参数(可控的宏观经济变量)来影响市场信号,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行为。间接的参数调控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健全畅通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市场信号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企业必须是真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能够对市场信号做出合乎常理的反应。在这些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间接行政调控方式作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的过渡的调控方式,一旦条件成熟还是应转向间接的参数调控,以尽可能减少国家对市场的行政性限制。

间接调控方式(指间接参数调控)的作用过程是,国家根据计划目标和经济政策的要求,调整国家所掌握的宏观经济变量(如财政收支、税种税目税率、货币发行量、信贷规模、基准利率、政府直接投资额、转移支付额和补贴总额、物资和商品储备量、外汇储备等最宏观的价值形式),来影响作为中介的市场经济变量即市场信号,而市场信号的变化,会从经济利益上影响微观经济变量(如企业投资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产值、成本、产量、工资、利润等)。宏观调控以间接方式为主,并不排斥和否定必要的直接调控。直接调控方式具有有效约束性、及时性、速效性等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调控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对经济总量和宏观资源配置的调控,在调整产业结构、选择增长速度、实施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等方面,仍需发挥直接调控的作用;二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某些骨干基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国民经济发生重大比例关系失衡情况下,必要时可采取一定的直接调控,以利于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总供需的平衡。

总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家宏观调控方式也必须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即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这种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式,主要特征就在于宏观调控是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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