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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步迈向东亚共同体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所称“共同体”的机制,主要就是以欧洲共同体为代表的约束性共同体。因此,东亚共同体依然是一种非约束性的、开放式的地区主义。金融危机使得有共同命运的东亚各国强烈意识到加强本地区联合应对危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可以说,东亚金融危机是要建设东亚共同体的直接导因。东亚峰会可以为促进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十章 大步迈向东亚共同体[1]

2001年,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提出率先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同时,由东亚12国专家组成的“东亚展望小组”提出了“东亚共同体”的研究报告。2003年12月,日本与东盟国家特别首脑会议发表的合作宣言也提出了把“东亚共同体”作为目标。因此,在东亚建立共同体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

“东亚共同体”建设问题提出的时间不长,对于其定义、应包括什么内容、涵盖哪些领域、以何种方式前进,尚没有广泛共识和明确表述,各方考虑也不尽相同。目前所称“共同体”的机制,主要就是以欧洲共同体为代表的约束性共同体。欧洲以关税同盟开始,以封闭的和约束性的机制为代表,以政治经济高度的一体化为目标。但是,在东亚很难建立起像欧洲那样的约束性共同体,APEC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东亚共同体依然是一种非约束性的、开放式的地区主义。

一、东亚共同体建立的基础

真正意识到东亚合作的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使亚洲各国感到各国之间不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整体。金融危机使得有共同命运的东亚各国强烈意识到加强本地区联合应对危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危机也暴露了东盟自身力量的不足,东盟开始积极地寻求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是东亚地区合作发展史上的分水岭。东亚地区主义开始形成并受到关注。可以说,东亚金融危机是要建设东亚共同体的直接导因。

东亚共同体的建立需要一个坚实的基础。江瑞平认为,“依据区域一体化的一般理论与其他地区一体化的具体实践,构建区域共同体,首先要求区内主要经济体具有较高程度的开放性,其国内经济运行已被广泛而深入地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之中;其次要求区内主要经济体在高度开放条件下形成的对外经济联系,有较大部分是在区内主要经济体相互之间展开的,以致形成区内经济运行与发展的足够内聚力。从东亚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历史轨迹与现实状况看,基本具备了这一开放性与内聚力条件,这是构建东亚共同体最重要的经济基础。”[2]

首先,东亚地区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分工模式,区域内贸易不断扩大。为东亚共同体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提出了雁行模式。但是到了90年代,东亚地区的经济分工模式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相结合的新方式。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产业得到提升,国际分工已经出现了按产品和生产流程进行分工的现象。由东亚区域内的一些国家分别从事产品的开放、设计、装备制造、零部件生产、组装、市场开放以及相关的金融、广告等的运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各国的优势,形成了以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生产加工体系[3]

表10-1 欧盟与东亚的区域内各种贸易形态的比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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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石户光、深尾京司等:《东亚地区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和直接投资》,RIETI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03-J-009,2003。

从表10-1中,我们可以看出欧盟和东亚之间的差别。欧盟的三种贸易类型分布较为平均,而东亚之间的产业间贸易占有很大的份额。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东亚贸易基本上还是按照要素禀赋的分布来进行贸易的。一方面,各国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还会继续发展,其竞争关系就较少,另一方面,当代国际贸易分工的模式是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要特征,而东亚在产业内贸易还很不充分,因此,东亚经济合作还有很大的空间,因此,对于东亚共同体建设会起到促进作用。

第二,东亚经济合作形式的多种安排为东亚共同体搭建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东亚区域内部的各种合作机制获得明显进展。其主要进展包括:

(1)东盟10国与中日韩3国组成的“10+3”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进展。该机制从1997年底开始启动,目前已举办了十一届领导人会议(至2007年底),外交、外贸、财政等部长级会晤机制也趋于经常化和稳定化,在货币金融合作、“反恐”合作等方面取得不少成果。如2000年在“10+3”框架下达成推动东亚货币互换机制的《清迈协议》后,截至2003年底货币互换额度累计已达到265亿美元,其中与中国相关的有105亿美元。

15年来,在东亚各国的共同努力下,“10+3”机制逐渐完善,从非正式到正式化,从经济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至今,在“10+3”的框架内,已开展了八个重点领域的合作,并相应地建立起了八个部长会议机制,包括外长、经济、财政、农业、劳动、旅游、环境和卫生部长会议。每年均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

(2)东盟自身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进展。尤其是1992年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启动后,规模不断扩大(成员增加),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也一再提速,在2003年10月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上,又拟定了于2020年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宏伟目标。

(3)东盟10国与中日韩三国之一组成的“10+1”合作框架的建立与进展。其中“中国—东盟”和“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均已正式启动,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部分项目。

(4)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进展。在形成一种较稳定“对话”机制的基础上,2003年10月7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正式发表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进一步明确了三方合作的方向和目标。

(5)其他双边合作机制的启动与进展。尤其是2002年初日本已与新加坡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FTA),日本与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双边FTA谈判也已启动,中国内地则与香港和澳门特区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

(6)东亚峰会新平台。从2005年开始,东亚峰会正式开始举行。这是一个新的区域合作平台,其成员除了“10+3”以外,还包括澳大利亚、印度和新西兰,又称“10+6”机制。东亚峰会目前只是一个论坛,其目标、内容还有待各方讨论。但是,“10+6”机制不是对“10+3”机制的替代,也不是对“10+3”机制的扩大。“10+3”和“10+6”是两个不同的机制。因此,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上,“10+3”是基础。但东亚峰会作为跨区域论坛,具有外向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东亚峰会可以为促进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7)双边自由贸易谈判进一步展开。在双边层次上,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日本与韩国、泰国等,中国与泰国、新加坡等或在就双边自由贸易进行谈判,或在为谈判做准备。

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韩国。中韩双方按照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韩两国政府确定了到2012年双边贸易额争取达到2 0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还制定了《中韩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5项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措施、12个重点合作领域。同时,温家宝总理访问日本,为中日关系融冰,中日之间的经济贸易将会更加紧密。

总之,区域内的双边、多边合作架构为贸易自由化和金融、货币、投资、产业、技术、农业等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并已在降低关税、改善贸易条件以及进行货币交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成就为东亚共同体的最终形成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第三,东亚各国在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安全问题上已经开始认识到利益的一致性,这为东亚共同体的建立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政治条件。

国际关系领域,政治关系是至关重要的,政治关系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经济、社会合作的成败。东亚地区的整体政治环境的好坏对于一国的政治和安全具有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区域内一些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一旦恶化乃至酿成危机,将会影响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和平稳定。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我们可以从官方的声明、安全论坛、第二轨道讨论中发现,影响东亚政治和安全的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朝鲜半岛核问题,中国台湾问题,反恐问题等。在朝鲜核问题上,东亚各国都反对朝鲜半岛出现核武器,都主张通过谈判和对话的方式和平解决,并对因朝鲜核问题可能爆发战争深表忧虑。在中国台湾问题上,东亚各国反对“台独”的立场十分明确,日本、东盟还就陈水扁搞“公投”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和谴责,这是东亚在政治和安全方面一个值得肯定的积极趋向。在反恐方面,东亚所有国家都表明了反恐的立场和决心,并通过成立地区反恐中心等措施积极合作。

第四,在社会文化方面,东亚认同在各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日本提出了“重返亚洲”的新亚洲战略,积极与东盟合作,构建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东亚认同有所强化。与此同时,中日韩三国都认同东亚文化,文化交流频繁,社会人员往来进一步增多。同时,国际组织和东亚展望小组等组织的积极运作,使得东亚共同体的概念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在如此利好的情况下,我们期待着东亚共同体的成长。

二、东亚共同体的构想

东亚共同体还处于成型之中。因此,对于东亚共同体的理解还处于论争之中,对于东亚共同体要建设成什么样的一个共同体,各国官方、各国的学术界都有不同的看法。

“东亚展望小组”提出了关于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研究报告。报告给出了建设“东亚共同体”的指导原则:共有的认同、以经济合作为催化剂、以人为本、综合性、国际规范、地区思考、渐进的制度化、与全球系统相协调。因此,我们认为东亚共同体的形式不会按照欧盟的方式来构建。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是一种新的地区主义。

新地区主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因此,在“修正的民族主义和相互依存的时代,地区组织和一体化出现了新的特点,新的地区主义不仅仅是旧的地区主义的简单复兴,而是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新因素。”[4]因此,当代的合作不仅仅只建立在欧盟的模式上。因为欧盟模式的基础是地理上紧密联系、思想文化上的同源性、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政治法律制度的同质性。全球化时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进,各地区、各国只有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才能应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

同时,新地区主义的行为主体与组织形式也趋于多元化。“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地区合作不再像冷战时期主要局限于主权国家之间,众多非国家行为体,如非政府组织、跨国组织、民间团体甚至个人等已经或正在成为国家合作的积极推动力量。”新地区主义不同于旧地区主义,它不要求一定建立一个固定的、统一的制度形式,而是建立诸多形式的论坛、次区域合作、增长三角等。新地区主义摒弃了旧地区主义以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相同或相似为前提,不强调一致性、同质性,而是极力将多样性突出,甚至是将不同体制的国家包容在一起。

新地区主义还奉行开放性原则。由于旧地区主义都具有建立在政府间协议基础上的组织,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其他成员的加入都需要经过严格法律程序的筛选。新地区主义还超越了国际政治南北关系界限的分野。开放性原则一般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欢迎新加入者,新地区主义对于新的加入者一般都具有较低的门槛;二是网络构架多样,因此,各国可以自由选择进入或者不进入;三是对区域外的国家不采取封闭政策,对区域内和区域外的国家同等对待。

根据东亚地区的特点,发展东亚的地区主义和建立东亚共同体,要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以保证各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为基础,主权的平等、合理让渡,平等参与协商,同时,合作内容从务实需要开始,循序渐进。因此,合作的进程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功能主义建构”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东亚地区主义的组织基础来自这种功能性机制的发展。

第二,以局部区域合作为基础和驱动器。东盟地区的合作是东亚地区合作的基础和驱动器。东南亚地区本来是一个分裂的、不发达的地区,大多数国家为中小规模,这样,一个联合起来的地区与中日这样的大国对话合作就可以体现出很大的平衡,避免为大国垄断控制。东盟最宝贵的经验是,通过建立地区合作机制把不同的国家纳入到一个地区合作框架之中,从而实现国家关系的改善与地区稳定与和平,东盟的这个经验延伸到东亚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不采取“东亚至上”的内向方略,而是承认利益差别,鼓励多层努力,实现“开放的合作主义”,即在东亚地区各国努力合作的同时,允许和鼓励各国同时与区外进行合作。因此,区域合作不带有封闭性和对抗性。在经济上,表现为多层的自由贸易协定;在安全上,承认和保持了现有的双边合作或结盟关系。

第四,合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本地区的发展、稳定与和平,重在功能性发展,区域组织建设相对缓慢。从经济上说,东亚发展起了市场导向的区域联系与利益机制,但是,缺乏稳定的区域制度化安排。从国际关系角度来说,东亚国家还没有完全从历史的与现实的分割中摆脱出来,需要通过发展新的地区主义学会如何和平相处。因此,新的东亚地区主义不把反西方作为区域合作的出发点与动力机制,而是寻求自身内在的逻辑[5]

东亚展望小组的报告规划了东亚合作的蓝图,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东亚共同体”的构想,提出东亚人民和各国政府应共同努力,建设和平、繁荣和进步的“东亚共同体”。报告提出了建设“东亚共同体”的宏伟目标,报告提出了22项关键建议,共包括57项具体措施,其中许多设想都极具创新精神和指导意义。

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将会有以下的一些特色。

首先,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从东亚自由贸易区开始。而东亚自由贸易区由中日韩三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融合为起点。

在近年的“10+3”领导人会议上,各国领导人多次讨论了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的问题,并决定建立一个专家组来对东亚自由贸易区进行可行性研究。可以预见的是,东亚自由贸易区与一些金融方面的合作计划将一道成为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基石。

东亚地区目前的贸易一体化过程以迅速增加的双边优惠贸易协定为主体。目前,有些专家认为金融协定可能比贸易一体化走得快,主要原因是,“10+3”的金融合作是基于13个国家之上的、协调推进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合作计划,而贸易领域的合作则以各个国家的单边行动为主,缺乏协调性。而且由于双边贸易协定的增多,反而增加了东亚整体协调的成本。但是,如何从双边走向多边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APEC中已经推荐了FTA的最佳方式,以供各国参考。东亚也有学者提出:首先应在东亚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原则,以推动各国遵守;其次是现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将为东亚机制的建设积累经验和教训;三是贸易领域的合作不涉及一国的金融主权问题。特别是考虑到,东亚地区的金融合作产生的背景似乎更多地为了防范再一次发生金融风险,而不是为了金融领域自身的一体化。因此,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有可能步伐将更快一些。

其次,东亚共同体将以东盟共同体的制度框架为起点,即继承东盟模式又超越东盟模式。

在东亚目前一体化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突出的现象,即以东盟为中心,将可能形成一个自由贸易区的网络。首先是中国与东盟,随后又是日本、韩国等国与东盟签订了推进自由贸易区的协议。这些协议势必体现出东盟一贯的基本原则和做法,而这些原则和做法也很可能通过双边的协议而推广开来,成为东亚的原则框架。例如,在APEC的机制设计中,东盟的基本原则就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如不干涉内政、非正式和协商一致等等。尽管有人提出这些东盟式的原则可能对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起到阻碍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东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大,合作意识不强和政治历史问题造成相互不信任的情况下,也许东盟的范式是一种比较可行,也易于接受和推进的方式。其他更为具体一些领域,如东亚投资区的建设,就可能采取东盟现有的框架。

第三,建立有效的区域安全合作机制,是东亚共同体形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东亚地区政治和安全情况十分复杂,不仅存在反核扩散、反控、反对国家分裂等足以影响全地区和全区域的政治和安全问题,也有一些国家之间陆地边界和海上领土与权益之争。而海上领土与权益之争又往往与能源、资源的争夺纠缠在一起。除了上述“有形”的问题外,一些东亚国家相互疑虑和戒备,而这种疑虑和戒备又往往转化为军备竞赛。

因此,东亚如何解决上面这些问题,如何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机制,建立一个信息畅通的平台是东亚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当务之急。比如在朝鲜核问题上、中国台湾问题上,这些问题都是影响东亚全局的安全和稳定的关键问题,在这种危机处理机制中,如何协调、如何沟通是东亚共同体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总之,东亚共同体是一个开放的、部分主权平等让渡的,以东盟的模式为基石的,以贸易、金融、安全、社会、文化多层次合作为目标的制度网络。其合作模式是对区域外的开放性模式。其重要的推动力量是中日韩和东盟。

三、东亚共同体建立的困难

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东亚共同体的目的何在?在对东亚共同体的认识上,各国都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明确的政治目标。也就是说,东亚共同体的建立要把东亚引到何处去的问题,依然是东亚各国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在建设东亚共同体的前进道路上有许多困难,需要各国领导人、认知共同体、国际组织、各国热心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人共同努力。

第一,东亚地区差异大,如何协调多样化与共同体的关系。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如何使东亚的多样性成为地区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积极因素而不是制约因素。这里既有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日本,有世界最多人口的中国,还有世界上最不发达的老挝、柬埔寨、缅甸。在这样一个差别如此巨大的地区推动合作,困难会相当的大。比如在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上,既要考虑不同利益,又要考虑对等安排;既要考虑整体利益,又要考虑开放市场,协调的难度可想而知。

第二,经济整合的程度低,东亚共同体的建设需要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加强经济整合是东亚共同体建立的关键所在。在东亚共同体的经济建设方面,最为重要的是推进各国的市场开放和其他方面的经济合作。目前,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是多个进程,有东盟自身的自由贸易区、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日韩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如何协调这些分散的进程,如何统合,困难极大。

第三,如何协调东盟与中日韩三国的关系。中日韩三国在近年来都对东亚共同体建设给予极大的重视,也正在积极参与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和活动。中日韩的经济比重很大,都是世界政治和经济舞台上的重要国家。一方面,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上,中日韩将发挥关键的作用,另一方面,如何使得东盟不被边缘化,同时还要保持东盟的主导地位。这也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中日韩关系的发展对建立东亚共同体具有关键的影响。中日关系中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中日两国认真对待,审慎处理。一是历史问题。日本的侵略历史对东亚各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日本的右翼试图美化历史,歪曲历史事实。尤其是日本首相执意频频参拜供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给中国人民和亚洲各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激起了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亚洲各国的强烈反对。如果日本不在历史问题上处理好,中日之间的互信就基本上建立不起来,那就更别谈什么东亚共同体了。在中日关系上,还有一个是中日之间的战略结构性问题。中国实力的迅速上升和日本实力的相对下降,使得日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日本担心在东亚会出现以中国大陆为中心的“华人经济圈”。日本国内出现了“中国威胁论”,认为中国的发展是日本的威胁,一方面会挤占日本的经济、贸易和市场,另一方面,中国国家的强大会使日本在东亚的国际地位降低,从而排挤日本在东亚扮演重要的角色。其实,日本的担心是没有道理的。首先在经济方面,日本与中国的国际分工不是处于同一个档次,日本是高科技的研发,而中国依然处于加工贸易的阶段。中国的崛起还为日本摆脱国内经济困境提供了有利的外部因素。至于战略结构上,中国的崛起并不影响日本的地位,因为日本相对其他国家的优势依然没有改变。同时,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种利益相互交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中日之间相互沟通,促进交流,战略性结构问题就会消失。在中日关系上,还有以下一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引发中日两国关系的恶化。这些问题有领土问题(钓鱼岛问题)、能源问题、东海问题等。在韩日关系上,主要是历史问题和领土问题。只有中日韩三国关系和谐发展,东亚共同体才能真正地建立起来。

第五,美国的态度和政策对东亚共同体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东亚共同体的建立肇始于对美国金融霸权的不满。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这些国家提供援助时的苛刻条件,使得东亚共同体得以催生。因此,似乎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对美国在东亚的利益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并不是像欧盟的方式,实行封闭式政策。所以东亚共同体的建立对于美国的利益冲击不会很大。在市场方面,东亚经济的强劲增长以及巨大的人口规模,是美国最为重视的。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是否会对美国的贸易、美元作为国际货币地位造成什么样的冲击,这些都会使美国对于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有着防范心理。从政治因素来看,美国在东亚的政策关键点会在中日关系上。美国希望中日的关系是不好不坏。从本质上来说,美国对中国和日本的政策有许多相同之处。美国对中国和日本都有防范心理。日本曾经是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的主要对手,中国又是冷战前期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的主要对手,两者都有潜力挑战美国在东亚的地区霸权。因此,美国担心东亚共同体的建立,使得中日结盟会对美国在东亚的霸权以及对美国的世界霸权造成挑战。所以,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在东亚共同体的建立过程中,如何使美国因素从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需要各国领导人的智慧。

第六,地区热点和东亚领土争端问题是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

朝鲜核问题和中国台湾问题是东亚地区的两个火药桶。两个问题一旦引爆,对东亚地区安全将造成重大的影响。同时,东亚地区的领土争端有中日钓鱼岛争端、韩日的独(竹)岛争端、南海问题。领土争端在国内容易引起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这样会损害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认同、对东亚共同体整体价值观造成伤害。领土争论容易引发东亚地区危机,从而会破坏东亚地区整体的安宁和稳定。东亚地区没有和平与稳定的环境,东亚共同体的建立就是一句空话。

四、中国与东亚共同体建设

中国积极支持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朱镕基总理2001年在参加东盟领导人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曾经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10+3”作为东亚合作的主渠道,首先应着力健全地区贸易和投资的合作框架,促进金融、科技、信息、环保等领域互利合作,谋求本地区经济的更大融合和共同发展。同时,可以本着协商一致、稳步前进的原则,逐步开展在政治、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10+3”合作还应保持开放性,适时探讨同其他区域合作机制建立联系的方式。中方支持东亚研究小组以东亚展望小组报告为基础,探索符合东亚实际的区域合作长远目标。

(2)促进“10+3”与“10+1”的协调发展。“10+3”和“10+1”都是东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逐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在东盟与中、日、韩三个“10+1”中,中、日、韩三国可发挥各自优势,并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三个“10+1”之间也有必要加强协调。

(3)继续推进金融领域的合作。为落实清迈倡议,中国和泰国完成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谈判,与其他一些国家也在积极商谈。中方举办了短期资本流动管理高级研讨会,启动了在短期资本流动监控方面的合作。中方还将继续为合作机制内的一些国家提供财政和金融培训。

(4)广泛开展社会各界的交流。国家关系的发展有赖于各国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有必要进一步鼓励和加强这方面的交流。为此,中方支持召开了“10+3”旅游部长会议。同时,还可考虑举办东亚文化节、电影节等活动。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也十分重要,有利于增进相互了解,增强亚洲在国际舞台上的声音。

(5)开展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当前,恐怖主义、毒品走私、非法移民等跨国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成为危害区域乃至全球安全的重要因素。政治和安全的对话与合作,可先从这些领域着手,逐步扩展合作内容[6]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出了加强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加强战略规划;二、深化经贸与财金合作;三、推进安全合作;四、拓展社会文化合作;五、加大公共卫生合作力度[7]

从两位总理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对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是积极的。因此,中国过去是、现在、将来还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积极参加者、推动者。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中国应是东亚共同体的积极支持者,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协调者。

第一,中国的区域合作的重心应在东亚。中国的经济贸易中心都在东亚。2004年中国与东亚国家各国和地区的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的48%。同时,中国的安全利益,如朝鲜核问题、中国台湾问题等都在东亚,因此,从经济利益、安全利益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区域合作的中心应该放在东亚。

第二,中国应该积极推进和加入东亚各种制度性安排。制度性安排是一种“俱乐部式的产品”。越早加入或者组建,越能提供收益以及减少信息的不对称。积极组建组织安排和建立制度,是中国向东亚各国释放善意的体现,也是中国作为东亚大国为东亚合作所做出的贡献。但同时,中国在此过程中需要发挥外交灵活、务实的特点。在各种问题上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平等对话,共同协商,使东亚共同体能够得到早日实现。

(徐 恺)

【注释】

[1]“大步”一词是借自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提出的“大步进入社会主义”。参见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商务印书馆,1992年。

[2]江瑞平:《构建中的东亚共同体:经济基础与政治障碍》,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9期,第60页。

[3]界屋太一:《推进日本之间的工程分工》,载〔日本〕《呼声》,2004年4月号。

[4]Norman D.Palmer,The New Regionalism in Asia and Pacific,Mass:Lexington Books,1991,pp.1-19.

[5]张蕴岭:《探求东亚的区域主义》,载《当代亚太》,2004年第12期,第6页。

[6]《朱镕基总理出席第五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言》,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1-11/05/content_100675.htm。

[7]《温家宝在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01/15/content_56056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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