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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小短文欧盟与联合国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政府为了共同利益或政策而建立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确认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同联合国的关系。《联合国宪章》强调,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区域组织的存在与活动不得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是处于合作与补充的地位。

第四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

一、概述

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政府为了共同利益或政策而建立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确认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以及同联合国的关系。《联合国宪章》强调,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区域组织的存在与活动不得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是处于合作与补充的地位。区域性国际组织的联合国会员国,在把地方性争端递交到联合国之前,应通过地区组织争取和平解决;协助安理会依职权而采取的强制行动,但此行动必须要安理会授权;区域性国际组织所进行或正在考虑进行的活动,不论何时,均应向安理会作出充分报告。

《联合国宪章》将区域组织纳入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世界体制,但是,区域组织本身并不是联合国的组成部分,它们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地位。

二、几个主要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一)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20],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EU)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该区域组织是世界上最具有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21]的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欧盟的铭言是“多元一体”,每年的5月9日为“欧洲日”,欧元(Euro)为欧盟的统一货币。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如下: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即欧盟首脑会议,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其主要负责制定“总的政治指导原则”,决策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即欧盟各国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决策机构,由欧盟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组成。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是欧盟的执行机构,负责起草欧盟法规,实施欧盟条约、法规和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提出立法动议并监督其执行情况。代表欧盟负责对外联系及经贸谈判,对外派驻使团。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的立法、监督和咨询机构,其地位和作用及参与决策的权力正在逐步扩大。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欧盟机构还包括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和审计院。

(二)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22],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2007年11月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东盟宪章》,它是东盟1967年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东盟宪章》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地位和架构,计划到2015年将东盟建成以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为核心的共同体。至2008年10月,东盟10个成员国已全部批准了该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在雅加达正式生效。《东盟宪章》生效意味着东盟作为一个组织将进一步得到巩固,以建立共同体为目标的地区合作和经济一体化进程迈入一个更高的阶段。截至2009年10月,东盟10国总面积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84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5062亿美元,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

东盟的宗旨为: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三)阿拉伯国家联盟

1945年3月22日,在埃及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阿拉伯国家联盟[23]正式成立。

阿盟的宗旨是密切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判决的执行以及引渡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成员国相互尊重国家的政治制度,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他国无约束力。

阿盟的组织机构包括: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16个委员会及机构;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设秘书长1人,由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顾问组成的委员会协助其工作。自1945年成立以来,其始终重视与中国的友好往来,多次派团来华访问。

(四)非洲联盟

非洲联盟[24](African Union,AU),简称“非盟”,是一个包含了53个非洲会员国的联盟,2002年7月在南非成立,是属于集政治﹑经济和军事于一体的全洲性政治实体。非洲联盟的前身是于1963年5月22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成立的“非洲统一组织”。非洲联盟于未来有计划统一使用货币、联合防御力量以及成立跨国家的机关,这包括一个管理非洲联盟的内阁政府。此联盟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发展及稳固非洲的民主、人权、以及能永续发展的经济,除此之外亦希望减少非洲内部的武装战乱及创造一个有效的共同市场。

主要机构有非盟首脑会议、执行理事会、泛非议会、常驻代表委员会和非盟委员会。首脑会议为非盟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非盟的共同政策、监督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执行理事会和委员会下达指示等。执行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或其他部长组成,负责实施大会决议和对成员国的制裁。非盟委员会是非盟常设行政机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五)美洲国家组织

美洲国家组织的前身是“美洲大陆共和国联盟”。1889年10月—1890年4月,美国同拉美17国在华盛顿举行第1次美洲国际会议,4月14日建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后来,4月14日定为“泛美日”。1901年10月—1902年1月,第2次美洲国际会议在墨西哥召开,提出改组“商务局”。1910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第4次会议上,把“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把“商务局”改名为“泛美联盟”。1945年3月,在《联合国宪章》签署之前,美洲21国在墨西哥举行的泛美会议决定改组和建立一个美洲区域性组织。1948年在波哥大举行的第9次会议上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改称为“美洲国家组织”[25](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OAS)。1967年第3次泛美特别会议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的修改议定书,1970年2月27日生效。议定书规定以“美洲国家大会”取代“美洲国际会议”,会期由原每5年举行一次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常设机构改称“秘书处”。该组织总部设在华盛顿,其主要机构有大会、外长协商会议、大会直属机构、咨询机构、秘书处及专门机构等。

美洲国家组织宗旨为:加强本大陆的和平与安全;保障成员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在成员国遭到侵略时,组织声援行动;谋求解决成员国间的政治、经济、法律问题,促进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合作;控制常规武器;加速美洲国家一体化进程。

(六)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和意大利等12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26],简称“北约”(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NATO),其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作为军事政治集团,北约的宗旨是:成员国在集体防务和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共同努力,通过政治和军事手段,促进欧洲—大西洋地区的民主、法治和福利,保卫成员国的自由与安全。20世纪90年代,随着华沙条约组织(华约)的解散和苏联的解体,欧洲的政治与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北约开始向政治军事组织转变。

北约曾被称为北大西洋联盟或北大西洋集团。北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北约理事会。理事会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外长、国防部长组成,常设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大使组成。

(七)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27](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CO)的前身是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同年6月15日,6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为: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他领域的有效合作;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文明多样性、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开放等原则。该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在北京的秘书处和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机构。非常设机构包括元首理事会、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外长理事会、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及总检察长、国防、经贸、交通、文化、救灾等部门领导人会议。其中,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

【难点追问】

有关联合国安理会对程序性事项和非程序性事项的决策问题。

安理会在对有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在对作为实质问题的该事项表决时,五大国可行使否决权,而程序性事项以任何9个理事国可决票即可决定。另外,安理会的表决还区分程序性问题和实质性问题,如果对某一事项是程序性的还是实质性的发生争执,须先决定该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时,常任理事国也可行使否决权。这样,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就获得了所谓的“双重否决权”。

所谓程序性事项包括:通过或修改议事规则;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持续行使职能;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设立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机构;邀请在安理会中没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讨论;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的当事国参加讨论。

所谓非程序性事项包括:解决争端,调整足以引起争端的情势,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及制止对和平的破坏;建议大会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权利,开除会员国和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

【前沿提示】

1.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

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由来已久,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里,尽管它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也有很多人提出了许多改革方案,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方案能得到大多数成员国的认可,并在实质上来推动联合国安理会的深层次改革。如果印度、巴西、日本和德国等成员国要想成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不仅需得到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中的2/3多数票,而且还需得到现有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的赞同票。安理会的改革,首先应优先考虑扩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问题,联合国安理会不是公司董事会,不是按照会费的多少确定其组成。改革目标之一是应该提高工作效率,不能设定一个非常硬性的时间表。但是一个国家如果希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负责任的作用,必须要对涉及自己的历史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2.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严格地说,联合国宪章中并没有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UN Peacekeeping Activities)的规定。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根据安理会或联大通过的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维持和平部队或军事观察团,以恢复或维护和平的一种行动。因此,维持和平行动及其部署必须事先征得东道国政府同意,并获得安全理事会授权后作出。联合国维和行动主要分为两类: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斡旋、调解)和强制方式(封锁、禁运、经济制裁乃至派联合国军)等阻止冲突。维和行动是介于外交方式和强制方式之间的“第三种方式”。因此,联合国维和行动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国际性,由联合国组织、成员来自各会员国、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挥、只对联合国负责;二是非强制性,维和部队必须征得当事国同意又有会员国自愿参加才能建立,它在维和时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三是中立性,维和行动必须做到公正、不偏不倚、不干涉内部事务。

【思考题】

1.国际组织的概念、特征及类型有哪些?

2.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有哪些?

3.简述联合国主要机关的职权。

4.简述欧洲联盟的宗旨以及主要机关的职权问题。

5.论述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注释】

[1]See UIAed.,Yearbookof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1998/1999,Vol.2,Appendix 3:Table 3,pp.1761-1764.

[2]联合国网站地址:http://www.un.org.

[3]国际法院网站地址:http://www.icj.org.

[4]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网站地址:http://ww.unido.org.

[5]世界贸易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wto.org.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imf.org.

[7]世界银行网站地址:http://www.worldbank.org.

[8]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fao.org.

[9]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icao.org.

[10]万国邮政联盟网站地址:http://www.upu.org.

[11]国际电信联盟网站地址:http://www.itu.org.

[12]世界气象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wmo.org.

[13]国际海事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imo.org.

[1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wipo.org.

[15]国际原子能机构网站地址:http://www.iaea.org.

[16]国际劳工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ilo.org.

[17]世界卫生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who.org.

[18]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unesco.org.

[19]世界旅游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unwto.org.

[20]欧洲联盟网站地址:http://www.eu2010.es.

[21]2009年12月1日,历经“磨难”的欧盟宪法条约《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作为《欧盟宪法条约》简化版的《里斯本条约》保留了宪法条约的实质性内容,条约对于促进欧盟作为区域性组织的领导能力、加速成员国内部的一体化进程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经过50多年的一体化建设,欧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超级经济体,成员国也从最初的6个增加到27个。

[22]东南亚国家联盟网站地址:http://www.aseansec.org.

[23]阿拉伯国家联盟驻华代表处网站地址:http://www.arableague-china.org.

[24]非洲联盟网站地址:http://www.africa-union.org/.

[25]美洲国家组织网站地址:http://www.oas.org/en/default.asp.

[26]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网站地址:http://www.nato.int.

[27]上海合作组织的网站地址:www.sectsc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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