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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原则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宪法》第10条确立了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之中。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土地征用和征收条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条例等法规。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原则

一、概述

土地是国家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我国《宪法》第10条对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作了最基本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宪法》第10条确立了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于198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于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作的修订,主要涉及内容是贯彻宪法中规定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原则。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之中。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土地征用和征收条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条例等法规。(1)

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分离原则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登记原则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六)土地用途管理原则

土地按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七)土地的征收或征用给予补偿原则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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