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规定中规定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几种具体情形,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在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几种情形。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义务,是指证人负有的在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时出庭接受询问的义务。证人由于身患疾病等健康原因不能出庭作证的,可以其他方式作证。原民事诉讼法第70条只规定了证人通过提交书面证言来作证。

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本条规定是对原民事诉讼法第70条部分内容的修改,并单独出来作为一条进行规定。

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了各方当事人通过质证在法庭上平等对抗的权利,也有利于发现案件真实,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纠纷公正解决。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证人作证都要求以出庭为原则,普遍规定了证人的出庭义务。但在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情况较为普遍,基于此,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特别在本条中增加了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从利于诉讼、方便诉讼的角度考虑,在某些例外情形下,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原民事诉讼法第70条中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但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不明确,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审查的标准不一,一些法院掌握得较为宽松,只要证人随意提出一个理由都予以准许,这也是证人出庭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规定中规定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几种具体情形,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在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义务,是指证人负有的在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时出庭接受询问的义务。证人是就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向法院作客观陈述的人,具有不可选择性和不可替代性。

2.证人确有困难的,可以不出庭作证

根据本条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形下,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由于身患疾病等健康原因不能出庭作证的,可以其他方式作证。(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这里的路途遥远与交通不便是具有相对性的。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的,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只有在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使得证人作证不合理或者不可行的情况下,证人才可以不出庭作证。(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证人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作证的,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作证。(4)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后,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3.证人不出庭时的其他作证方式

一般说来,证人应当出席庭审提供证言,但如果出现本条规定的法定例外情形,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此时必须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查证人证言。原民事诉讼法第70条只规定了证人通过提交书面证言来作证。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增加了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作证的方式。

(1)通过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书面证言是证人出庭作证以外的最为简便和常见的作证方式。证人不能出庭的,可以提交其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言,也可以以他人记录的证言笔录的形式作证。

(2)通过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作证。视听传输技术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为相距遥远的人们提供便捷、有效的交流途径,人们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网络和因特网即时而且形象地将声音、图像进行传输,具有互动性的特点。现代科技的发展使这些先进技术用来为证人证言的调查服务,从而有利于诉讼进行、降低诉讼成本。通过视听传输技术作证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证人作证的现场情况,并能够使质证和询问证人的程序及时展开,更有利于法庭正确地审核判断证据,从而更好地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3)通过视听资料的方式作证。视听资料与书面证言相比,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证人作证的环境,能够更好地保证证言的可信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