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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文化产业与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北三省为中国老工业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明显好于中部和西部,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更明显好于中部和西部。到2011年,东北城乡人口占全国比重下降为8.14%,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的份额则上升为6.87%。

东北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预期目标──城乡文化消费需求趋近同步的实例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王亚南

内容提要: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特别是要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才能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必要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文化共享为目标,测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目标,以此度量文化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空间。单纯追求“文化GDP”支柱产业目标并不足取。

关键词:东北文化产业;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与共享;增长目标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今后十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强调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十八大报告更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特别是要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文化产业的发展应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和促进共享进行定位,各地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中拓展出来,更应当落实在自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上。因此,有必要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文化共享为目标,测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目标,以此度量文化产业未来10年的发展空间。单纯追求“文化GDP”支柱产业目标并不足取。

东北三省为中国老工业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明显好于中部和西部,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更明显好于中部和西部。以2004年统计数据及同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可比数据对照:东北整体城乡总人口为全国的8.26%,而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仅占全国的6.16%,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则占全国的5.17%,其间差距很小。到2011年,东北城乡人口占全国比重下降为8.14%,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占全国的份额则上升为6.87%。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东北乡村文化消费增长与城镇的差距不大,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共享,这在全国文化消费需求城乡差距持续加速扩大态势下成为一个区域性的例外。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与共享为终极目标来检验,集中分析2000年至2011年东北文化产业供需增长的协调性差距状况,测算东北文化产业2011年至2020年的“或然”和“应然”增长空间,具有某种不可忽视的特殊意义。鉴于需要基于2011年数据进行测算,这里将2011年作为“未来10年”的头一年看待。

一、东北地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及增长态势

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是文化产业生产总量实际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具体表现,也是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发展成果实际转化为城乡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具体体现。总量数值有利于把握总体态势,但总量演算受到人口增长及其分布变化影响,误差较大,因而本文仅在开头和结尾涉及总量演算,中间则基于人均数值展开分析测算。

2000年至2011年东北乡村与城镇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值增长态势见图1,图1中乡村与城镇总量之和为城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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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0—2011年东北乡村与城镇文化消费总量、人均值增长态势
注:左轴面积:乡村、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元转换为%),城乡间年度变动形成直观比例;右轴柱型:乡村、城镇文化消费总量(亿元),两者之和为城乡总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2年卷,后同。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从176.41亿元增加至695.83亿元,增加519.41亿元,增长294.43%,年均增长13.29%。其中,“十五”期间增长90.58%,年均增长13.77%;“十一五”期间增长86.15%,年均增长13.23%。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十一五”年均增幅低于“十五”0.53个百分点。

同期,东北城镇人均文化消费从158.82元增加至737.44元,增加578.61元,增长364.31%,年均增长14.98%。其中,“十五”期间增长98.85%,年均增长14.74%;“十一五”期间增长96.61%,年均增长14.48%。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十一五”年均增幅低于“十五”0.26个百分点。

同期,东北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从173.01元增加至493.00元,增加319.99元,总增长184.95%,年均增长9.99%。其中,“十五”期间总增长78.61%,年均增长12.30%;“十一五”期间总增长64.88%,年均增长10.52%。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十一五”年均增幅低于“十五”1.78个百分点。

在这11年间,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有两个方面应予关注:(1)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东北城乡总量值年均增幅略有下降;(2)东北城镇人均值总增长为乡村的196.98%,年均增幅高于乡村4.99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有所扩大。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到,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幅下降的程度在四大区域里是最低的,东北文化消费需求城乡差距扩大的程度在四大区域里也是最低的。其中在黑龙江,直至2010年仍呈文化消费城乡比“倒挂”状态,即乡村文化消费人均值反而高于城镇,到2011年城镇文化消费人均值反超而略高于乡村。

当然,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分析不能孤立地进行,前后时段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增长比较也只是一种初级的比较,还需要把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放到当地经济发展、民生进步的社会背景当中展开全面考察。东北历年人均产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消费和积蓄(收入与消费之差)各项绝对值(详见后续各图表)转换为以上一年数值为100的年度增长百分比指数,得出2000年至2011年东北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消费(分为非文消费与文化消费两部分)、积蓄增长态势见图2。从图2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若干具有规律性、趋势性的动向。

图2直观显示,并以数据精确表明,以2000年起点为100不计,2001年至2011年,在东北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积蓄之间的年度增长指数关系中,有三对数据组之间的相关系数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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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00—2011年东北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消费、积蓄增长态势
注:年度增长指数:上年=100,指数小于100为负增长;2001—2011年增长相关系数:(1)与(2)0.801 7;(2)与(3)0.592 7;(4)与(5)0.011 7,其中2001—2009年-0.351 1,2003—2007年-0.818 0。

数据项(1)与(2),即人均产值年增指数(柱形)与城乡人均收入年增指数(带菱形曲线),两者相关系数为0.801 7,亦在其间历年增长幅度在80.17%的程度上保持同步。

数据项(2)与(3),即城乡人均收入年增指数与人均非文消费年增指数(带方形曲线),二者相关系数为0.592 7,亦在其间历年增长幅度在59.27%的程度上保持同步。

数据项(4)与(5),即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增指数(带圆形曲线)与人均积蓄年增指数(带三角形曲线),两者相关系数为负值0.011 7;若排除增长态势显得例外的两头,取其间2003年至2007年,则为负值0.818 0,形成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即日常所说的“成反比”。这意味着,在2003年至2007年间,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幅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幅度便下降0.82个百分点,反之亦然。这是很高的“负相关”关系的表现。

很容易看出,2005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出现增长高峰,与之相对应恰恰正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低谷;2004年和2006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处于低谷,与之相对应恰恰又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高峰。其中“负相关”关系显著。2009年之后,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出现很大幅度回升,这与国家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策略密不可分。与此拉动文化内需、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成效形成对应的,则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同样出现很大幅度上升,这一点实在是一个例外。

在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曲线与人均积蓄年度增长曲线之间,2003年至2007年呈现出一种较为“完美”的横向“镜面对应”或“水中倒影”负相关关系。这就是本项研究多年以前揭示出来并不断补充后续年度数据一再加以证实的一个重要发现──中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体现出一种“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其中的社会背景因素在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必须辅之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相配套,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广大民众不得不更加注重积蓄以求“自我保障”——譬如建立“家庭购房基金”“子女教育基金”“个人病老基金”等。加大“必需积蓄”势必抑制消费,中国经济增长长时期面临内需不足的困扰,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必需消费(本项研究假设为全部非文消费,详后)刚性难减,挤压“非必需”的精神文化消费自然是首当其冲。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从以上分析中提取出三对数据组,分别形成一种比例关系:(1)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检验“国民总收入”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2)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检验城乡居民收入与“必需”的非文消费的关系;(3)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检验城乡居民“必需消费”之外余钱与“非必需”的文化消费的关系。特别是其中后两项比例关系值分析,为本项研究从“中国现实”出发的独到构思设计,没有以往的研究经验和现成数据可供参照。于是在本文里,当地的既往事实也就成了“第一手”参考依据。以“十五”以来东北城乡综合演算的以上三项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作为一种“应然”参考值,追求当地城乡总体自身近期曾经实现了的“目标”,这样一种期待显得更加切合实际。

此外,“城乡比”倒数演算系本项研究的独创方法,专门用于测算各方面的城乡差距的“发展缺陷”。本文同时测算东北城乡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和人均文化消费的历年城乡比变化,作为城乡之间各方面增长协调性分析的“应然”参考值。

二、东北民生基础系数的增长协调性检测

按照我国现行统计制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构成“国民总收入”(原称“国民生产总值”,即GNP)的99%以上。本项研究把“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国民总收入”的相近替代数据看待,设定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为“民生基础系数”,直接反映“初次分配”基本情况。“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首先应落实在居民收入之上。在本文分析中,这一系数以数值大为佳,以此检验当地经济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目标的应然参考值。

2000年至2011年东北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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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00—2011年东北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
注:左轴面积: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元转换为%),二者年度变动形成直观比例;左轴曲线:收入与产值比,最佳比例值2002年;右轴曲线:收入城乡比(乡村=1),最小城乡比2000年。

图3将东北人均产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值转换为图形面积比例,并附人均收入城乡比演算数值变动曲线。从中可见,2000年至2011年,东北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4.6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2%,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1.86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1.6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44%,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0.2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6.5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3.35%,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3.23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两者增长差距有所加大。

详细考察,除了2001年至2002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一直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40.06%降低至2011年的33.48%。11年间,东北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最佳值)为2002年的42.33%,最低值为2011年的33.48%。“民生基础系数”大体上一直在降低,意味着“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逐渐降低。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协调增长”应然差距。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34%,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25%,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0.0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46%,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9.19%,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2.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69%,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3.72%,城镇年增幅度低于乡村1.03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收入增长差距有所减小。

详细考察,在2001年至2003年、2005年至2006年和2009年,东北城镇人均收入增长高于乡村人均收入增长。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东北人均收入城乡比呈现逐步扩增趋势,由2000年的2.312 0扩大至2011年的2.331 1。11年间,东北人均收入城乡比的最小值(最佳值)为2000年2.312 0,最大值为2003年2.616 3。人均收入的城乡差距大体上呈现为扩大,意味着过去11年城乡之间民生基础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降低。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城乡“均衡发展”应然差距。

在此作出若干假定测算作为预设:(1)如果东北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能够保持2002年最佳水平,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收入应达到17 526.08元;(2)如果东北人均收入城乡比能够保持2000年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收入应达到13 888.95元,在保持最佳比例值基础上同时保持最小城乡比,则城乡人均收入应达到17 560.48元;(3)如果东北人均收入城乡比能够弥合而实现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城乡人均收入应达到18 231.35元(即2011年城镇人均值),在保持最佳比例值基础上同时实现弥合城乡比,则城乡人均收入应达到23 050.77元。这样一来,随后逐步推演的一切后续数值都会发生变化。

最后,在东北今后10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东北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东北人均收入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收入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后面的各项数值,最终测算出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

三、东北民生消费系数的增长协调性检测

本项研究假设非文消费为“必需消费”,由此形成放大的“恩格尔定律”关系,并设定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为“民生消费系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基本需求”主要体现为必需消费,包括最基本的衣食温饱也不例外。“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最终应落实在民生消费之上。在本文分析中,这一系数以数值小为佳,反过来即以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为佳,以此检验当地城乡居民收入保障基本民生消费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态势的应然参考值。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收入、非文消费绝对值、比重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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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00—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收入、非文消费绝对值、比重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
注:左轴面积:城乡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元转换为%),两者年度变动形成直观比例;左轴曲线:非文消费占收入比,最佳比例值2011年;右轴曲线:非文消费城乡比(乡村=1),最小城乡比2011年。

图4也将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绝对值转换为图形面积比例,并附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演算数值变动曲线。从中可见,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2%,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92%,收入年增幅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0.9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44%,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0.97%,收入年增幅度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0.4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3.35%,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2.18%,收入年增幅度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1.18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两者增长差距有所加大。

详细考察,除了2003年、2005年、2007年至2009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东北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74.23%降低至2011年的67.93%。11年间,东北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为2000年74.23%,最低值(最佳值)为2011年67.93%。“民生消费系数”大体上呈现为降低,亦即“必需消费”之外的余钱占收入的比重增高。这意味着,东北城乡居民“必需消费”增长已没有多少余地,“必需消费剩余”正日益增多,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效应日益得以显现。这是本项研究的独有设计带来的一个发现,可以说明最近11年东北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多体现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的实际成效明显。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按照已经取得的“协调增长”实际进展继续推演测算。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26%,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61%,城镇年增幅度低于乡村0.3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0.61%,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9.34%,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1.2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85%,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18%,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0.67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非文消费增长差距有所减小。

详细考察,在2004年至2006年、2009年和2011年,东北城镇人均非文消费增长低于乡村人均非文消费增长。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东北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呈现逐步缩减趋势,由2000年的2.708 6缩小至2011年的2.616 5。11年间,东北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的最大值为2003年的3.566 9,最小值(最佳值)为2011年2.616 5。“必需”非文消费的城乡差距大体上呈现为缩小,意味着城乡之间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提高。这也是本项研究的独有设计带来的一个发现,可以说明最近11年东北城乡“均衡发展”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的实际成效明显。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按照已经取得的城乡“均衡发展”实际进展继续推演测算。

在此做出若干假定测算作为预设:(1)如果东北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能够保持2011年最佳水平,这是当前比值而结果不变,取上一类最佳比例值叠加测算,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应达到11 905.73元,反转则是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增多至5 620.35元;(2)如果东北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能够保持2011年最小程度,这也是当前比值而结果不变,在保持至此两项最佳比例值基础上同时保持此项最小城乡比,反转则是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增多至5 654.74元;(3)如果东北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能够弥合而实现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应达到12 713.12元(即2011年城镇人均值),在保持至此两项最佳比例值基础上同时实现弥合此项城乡比,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应达到16 073.81元,反转则是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增多至6 976.96元。这样一来,随后推演的一切相关数值也会发生变化。

最后,在东北今后10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东北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比重值的历年最佳值,东北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非文消费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后面的各项数值,最终测算出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

四、东北文化需求系数的增长协调性检测

本项研究假设“非文消费剩余”属必要生活开支之外的余钱,设定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为“文化需求系数”。这一系数同样以数值大为佳,间接涉及“二次分配”状况,能够衡量文化消费的民生需求涨落。与之相关的背景因素是社会保障建设的实际效果,由此可以缓解民众“必需积蓄”,增加“非必需”的精神文化消费。本文以此检验当地城乡居民非文消费剩余增长影响文化消费需求提升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态势的应然参考值。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文化消费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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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00—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文化消费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
注:左轴面积: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人均文化消费(元转换为%),两者年度变动形成直观比例;左轴曲线:文化消费与非文消费剩余比,最佳比例值2005年;右轴曲线:文化消费城乡比(乡村=1),城乡比小于1为“城乡倒挂”,即城镇人均值低于乡村,最小城乡比2000年。

图5仍将东北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转换为图形面积比例,并附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演算数值变动曲线。从中可见,东北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5.09%,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99%,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高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2.1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2.76%,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3.55%,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低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0.7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6.27%,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88%,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高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3.39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两者增长差距有所加大。

详细考察,除了2002年至2003年、2005年和2009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东北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呈现略微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17.49%降低至2011年的14.28%。11年间,东北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最佳值)为2005年18.10%,最低值为2011年14.28%。“文化需求系数”略有降低,意味着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积蓄增长的反向牵制。这还是本项研究的独有设计带来的一个发现,揭示出11年以来东北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并不容乐观。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协调增长”应然差距。

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4.98%,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9.99%,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4.99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4.74%,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30%,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2.4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东北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4.48%,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0.52%,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3.96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文化消费增长差距有所加大。

详细考察,除了2003年、2005年和2008年至2009年以外,东北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稍高于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呈现逐渐扩增趋势,由2000年的0.918 0(“城乡倒挂”)扩大至2011年的1.495 8(这在全国四大区域里是最低的)。11年间,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最小值(最佳值)为2000年的0.918 0,最大值为2011年的1.495 8。文化消费需求的城乡差距略有扩大,意味着城乡之间在文化消费需求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略有降低。这仍是本项研究的独有设计带来的一个发现,揭示出11年以来东北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略显不平衡。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城乡“均衡发展”应然差距。

在此作出若干假定测算作为预设:(1)如果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能够保持2005年的最佳水平,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804.81元,总量可达到882.13亿元;(2)如果在保持此项最佳比例值的基础上,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能够保持2000年的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969.93元,总量可达到1 063.11亿元;(3)如果同样在保持此项最佳比例值基础上,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能够弥合而实现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934.88元(即2011年城镇人均值),总量可达到1 024.69亿元。东北2000年以来最小城乡比为“倒挂”,因而最小城乡比测算结果反而大于弥合城乡比测算。

至此,将以上各类测算叠加,继续作出若干假定测算作为预设:(4)如果同时取“民生基础系数”“民生消费系数”和“文化需求系数”三类最佳比例值测算,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1 017.56元,总量可达到1 115.32亿元;(5)如果在保持三项最佳比例值基础上,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能够保持2000年的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1 226.33元,总量可达到1 344.14亿元;(6)如果同样在保持三项最佳比例值基础上,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能够弥合而实现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1 182.01元(即2011年城镇人均值),总量可达到1 295.56亿元;(7)如果东北居民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和人均消费三类城乡比同时得以消减至无差距理想状态,即取各项城镇人均值,按东北城镇实现三类比例值历年最佳水平演算,那么2011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1 155.93元,总量可达到1 266.97亿元。

最后,在东北今后10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文化消费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结果数值,最终测算出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

五、东北文化需求增长暨文化产业发展目标

按照以往年度的年均增长幅度推算以后年度的增长数值,只是一种基于概率演算的常规或然预测。在此前提之下,本项研究增加了基于既往事实和未来理想的应然测算,设置出诸种检测方式,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突出“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各项指标多有涉及,针对全国各地实际情况适当选用相应的测算方式,借以检验文化消费需求相关各方面协调增长的目标差距,以及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供需协同增长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注重“协调增长”的预定目标之下,寄期实现既往年度“最佳状态”的应然测算,在技术上提供了一种简单易行的检测方法,在现实中也实在不过是一种起码的期待。同样,面向科学发展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要求,寄期实现未来“理想状态”的应然测算,可以检验出距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想目标的现实差距。

2011年至2020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暨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测算见图6。作为必不可少的背景因素,2011年至2020年东北人均产值增长先按照2000年至2011年实际年均增长率推算,得出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目标差距;再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预定的产值年均增长7%推算,得到增长目标差距校正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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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11—2020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测算
注:2011—2020年人均产值按2000—2011年实际年均增长推算,文化消费与产值比:2011年实值1.53%;2020年测算值(1)1.34%;(2)1.93%;(3)2.46%;(4)2.69%;(5)2.79%;(6)3.34%。2011—2020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12.99%(2000—2011年实值);(2)17.64%;(3)20.85%;(4)22.07%;(5)22.57%;(6)25.04%。若产值按年均增长7%推算,则2020年文化消费与产值比测算值:(1)2.50%;(2)3.60%。2020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3)1 870.75元,年增12.76%;(4)2 047.59元,年增13.90%;(5)2 125.12元,年增14.37%;(6)2 543.05元,年增16.67%。

图6同时提供了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六类测算结果。除了第(1)类以外,其余各类测算均以所需年均增长幅度来表现距离“协调增长”目标的差距。各类测算的目标取向、演算方法不同,其间各类增长曲线即使十分接近,也不可视为相互涵盖。

(1)历年均增值测算:以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值率推算增长趋势,这是基于统计概率的最“可能”增长结果。如果2011年至2020年同前保持12.99%的年均增长幅度(四大区域间实际增长第一位),那么到2020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将达到1 905.28元。但是,由于2000年至2011年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呈现下降态势,2020年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持续下降至1.34%。显然,继续维持这样一种常规增长态势,不能实现支柱性产业发展目标,尤其不能适应“十二五”期间“协调增长”的既定要求。

(2)消除负相关测算:以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测算增长趋势,即假设文化消费增长不至继续受到“必需积蓄”增长的反向牵制。如果到2020年东北城乡此项比值实现2000年至2011年最佳状态,那么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2 739.38元,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17.64%,为以往11年实际年均增幅的135.81%(四大区域间目标距离第一位),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1.93%。这是三项“最佳比例值”中的单项差距测算,也是影响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诸因素里最为重要、最为直接的一项单独测算。

(3)最佳比例值测算:以2000年至2011年东北城乡人均收入与产值比、非文消费占收入比、文化消费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三项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测算增长趋势,即假设维持曾有的三项最佳比例关系。如果到2020年东北城乡三项比例值实现2000年至2011年最佳状态,那么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 490.24元,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0.85%,为以往11年实际年均增幅的160.52%(四大区域间目标距离第二位),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2.46%。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实属协调增长的基本要求,应当努力实现。

(4)支柱性产业测算:以文化产业支柱性发展目标测算增长趋势,即依据通常支柱产业的产值比重,按照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供需协同增长,以文化消费增长目标来反推文化生产增长目标。基于文化消费测算值与产值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达到2.69%反推,到2020年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 820.17元,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2.07%,为以往11年实际年均增幅的169.91%(四大区域间目标距离第一位),却是到“十三五”末东北文化产业达到支柱产业供需目标所必需的。

本项研究设定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全国人均产值比3.76%(此项比值演算逐年修订,现为2011年数据修订值)为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必需“临界值”。其演算依据在于:2011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3 479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为2.85%;本项研究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演算得出可对应值: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10 126.19亿元,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为753.36元,与全国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为2.14%(更精确小数为2.141 4%)。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生产数据与城乡文化消费──文化需求数据之间,存在着一定对应关系,其间的差额包括公共文化服务部分(大多未能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当然也包括文化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没有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部分(譬如公费书报刊购买订阅)。假定此间的对应比值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大致恒定,那么当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全国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增高到3.756 8%(更精确小数)时,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也将达到5%。各地此项比值各有不同,东北2011年演算值为2.690 2%(更精确小数)。

(5)城乡无差距测算:以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三项城乡比的无差距理想状态实现最佳比例值测算增长趋势,即首先假设东北乡村方面加速增长逐步与城镇持平,其次取城镇标准保持曾有的三项最佳比例关系。如果东北乡村人均各项数值增长幅度迅速提升,至2020年各项人均绝对值与城镇水平持平,同时以城镇标准保持2000年至2011年间三项最佳比例值,那么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 964.82元,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2.57,为以往11年实际年均增幅的173.80%(四大区域间目标距离第一位),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2.79%。这是推进城乡共享经济发展、民生进步成果的理想假设,属于未来既定努力方向。

(6)弥合城乡比测算(东北最小城乡比“倒挂”,此类测算可避免矫枉过正,因而不再进行最小城乡比测算):在三项最佳比例值测算基础上,以东北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无差距理想值测算增长趋势,即假设城乡差距得以消除测算增长状况。如果到2020年东北城乡实现2000年至2011年三项最佳比例值,同时东北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幅度迅速提升,人均绝对值与自身城镇水平持平,那么东北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4 744.55元,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5.04%,为以往11年实际年均增幅的192.81%(四大区域间目标距离第一位),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3.34%。这是推进城乡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基本要求,有必要及早实现。

如果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把东北“十二五”期间产值年均增长控制在7%,并延续至“十三五”期间,则图6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人均值增长测算中,与产值演算间接相关的前两类测算的文化消费绝对值不变,而与产值比将分别增高至2.50%和3.60%;与产值演算直接相关的后四类测算的文化消费绝对值相应减少,而年均增长幅度(其实是目标差距)将分别减低至12.76%、13.90%、14.37%和16.67%(详见图后注),显然更加容易实现。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不仅经济与环境(包括资源和能源)的关系要求适当控制GDP增长,而且经济与社会(包括民生及文化民生)的关系也要求适当控制GDP增长。这正体现出一种应有的发展智慧。

在人均数值增长测算基础上,测算2011年至2020年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暨文化产业增长目标(见图7),图7中同样提供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的六类测算结果。总量数值有利于总体把握基于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文化共享的东北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数据演算是对事实的数理抽象演绎,年度数据链所体现出来的增长走势已经说明了一切,不再展开解释。需要补充说明,人均数值与总量数值测算在本项研究的演算测评数据库里同步分别完成,由于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不同(总量增长会受到人口增长及其分布变化影响),所求取的目标数值不同,其间年均增长幅度演算结果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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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2011—2020年东北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测算
注:2011—2020年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13.29%(2000—2011年实值);(2)17.95%;(3)21.17%;(4)22.39%;(5)22.90%;(6)25.37%。作为背景因素,2011—2020年产值按2000—2011年实际年均增长推算。若产值按年均增长7%推算,则2020年城乡文化消费总量:(3)2 099.75亿元,年增13.06%;(4)2 298.24亿元,年增14.20%;(5)2 385.27亿元,年增14.67%;(6)2 854.36亿元,年增16.98%。

应该看到,以东北经济(包括文化生产)增长、社会(一般民生)发展与文化需求(文化民生)增进的关系来看,实现“支柱性产业”测算目标并不算很难,但实现“城乡无差距”及“弥合城乡比”测算的“应该目标”和“理想目标”却很不容易。毫无疑问,与“GDP崇拜”和“文化GDP追逐”相比,增强经济与民生(包括文化民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城乡之间发展的协调性,更应当成为科学发展理念之下政府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

 

Expectant Objectives of Cultural Industry Supply-Demands

Coordinated Growth in the Northeast

Wang Ya’nan

Abstract:We will have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cultural integration,narrow the gap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cultural de-velopment,in particular,increase the total cultural consumption,improve cultural consumption level,and strengthen the internal power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It’s necessary,for this reason,to expand the demand for cultural consumption,to promote urban-cultural sharing goal,to estimate the cultural consumption growth targe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And by this,we can measure the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next ten years.There is nothing desirable in sole pursuit of the pillar industry goal of“cultural GDP”.

Key words:cultural industry of the Northeast;expansion of cultural consumption;demands and sharing;growth obj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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