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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的分类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彰性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性通报用于批评错误。正文一般包括通报事项的基本情况介绍、指出违法违纪的行为、处分的决定事项和提出相关要求和希望号召。经检查,铁本公司项目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常州市违规拆分铁本公司项目用地申报时存在严重失

第三节 通报的分类

根据通报的适用范围和内容,可以将通报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传达性通报三类。

一、表彰性通报

表彰性通报用于表彰先进。如表扬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总结成功的经验、评价好的典型、宣传先进思想、树立学习榜样等,以更好地推动工作。

这类通报篇幅通常较长,可以分节叙述通报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正文一般由通报事由、通报事项和总结出来的经验以及表彰决定等部分组成,有时也有对受文者的原则要求。

【例文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府字〔2008〕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为鼓励先进,总结经验,推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组织认真考评,决定对新余市等3个设区市、乐平市等30个县(市、区)予以表彰。

一、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综合奖

新余市、九江市、上饶市。

二、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县(市、区)

乐平市、寻乌县、宜春市袁州区、崇仁县。

三、2007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单项奖县(市、区)

进贤县、星子县、余江县、信丰县、宁都县、丰城市、广丰县、新干县、吉安市青原区、黎川县。

四、2007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单项奖县(市、区)

南昌市东湖区、九江市浔阳区、萍乡市湘东区、于都县、弋阳县、安福县。

五、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单项奖县(市、区)

南昌市西湖区、武宁县、景德镇市昌江区、萍乡市安源区、新余市渝水区、上犹县、奉新县、德兴市、井冈山市、南丰县。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例文2】

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6年度脐橙产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市字〔2007〕5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上下大力实施市委、市政府“培植赣南脐橙超百亿元产值产业集群”的战略决策,强化措施、真抓实干,脐橙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脐橙产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现通报如下:

一、综合奖(脐橙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县(市))

(一)一等奖:会昌县

(二)二等奖:瑞金市、兴国县

(三)三等奖:于都县、大余县、龙南县

二、单项奖

(一)脐橙营销工作先进县:

安远县、宁都县、寻乌县

(二)脐橙管理工作先进县(市):

崇义县、南康市、石城县

(三)脐橙开发工作先进县:

信丰县、赣县、定南县

获得综合一、二、三等奖的县(市),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单项奖的县(市),给予1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我市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发展步伐,努力把果业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农业的先行产业,为培植赣南脐橙超百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和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二、批评性通报

批评性通报用于批评错误。如批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揭露坏人坏事、通报事故或反面典型、总结归纳教训等,以达到教育他人、引以为戒的目的。

这类通报的正文结构同表彰性通报相似,篇幅较长,很多时候应分节分段叙述所通报的内容。正文一般包括通报事项的基本情况介绍、指出违法违纪的行为、处分的决定事项和提出相关要求和希望号召。全篇以议论为主,应突出结论和对受文者的要求。

【例文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办发〔2004〕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民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也存在着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规模过大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违法违规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仅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也将对国民经济运行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近日,由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等9个部门组成国务院专项检查组,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铁本公司”)建设钢铁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铁本公司项目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铁本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铁本公司自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镇江扬中市西来桥镇建设新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该项目设计综合能力840万吨钢,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被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铁本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注册、项目审批、批准用地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涉嫌虚假注册合资(独资)公司问题。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于2002年5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鹰联亚洲有限公司(简称“鹰联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币。此后,至2003年底,铁本公司与鹰联公司先后合资成立了常州鹰联、常州国茂、常州国昌、常州恒泰、江苏国力等5家钢铁有限公司以及镇江铁本硅钢有限公司,鹰联公司还独资成立了镇江铁本焦化有限公司。以上7家合资企业外方应缴纳注册资本金1.7972亿美元,目前仅常州鹰联公司注册资本金1200万美元基本到位,其中外方出资300万美元,而对该公司主要往来账目检查时发现,企业涉嫌抽逃注册资金;镇江铁本焦化公司资金部分到位;其他5家合资公司至今未见验资报告,没有任何资金到位。

(二)关于违规审批项目问题。自2002年5月以来,为实施840万吨钢项目,铁本公司把项目化整为零,拆分成22个项目向有关部门报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越权对这些总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进行了审批。一是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于2002年9月,批准铁本公司与鹰联公司将总投资近9000万美元的项目拆分为3个2980万美元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为了向省国土部门申报项目用地,2003年8月至10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将铁本公司所属4个合资公司的建设工程拆分为12个项目。二是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从2003年4月至11月间,先后违规、越权或不按程序批准铁本公司建设150万吨宽厚板项目、硅钢系统工程项目、热电工程项目、专用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项目等,总投资达58亿元。三是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和外经贸局于2003年8月,违规越权联合批准铁本公司和鹰联公司合资设立镇江铁本焦化有限公司,在镇江建设焦化项目。

(三)关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问题。铁本公司规划占地9379亩,实际占用土地共6541亩(耕地4585亩,包括基本农田1200亩),均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已无法复垦。其中在常州市占用土地4341亩(耕地3116亩),未办理供地审批手续;在镇江市占用土地2200亩(耕地1469亩,包括基本农田1200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也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常州市违规拆分铁本公司项目用地申报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在同一天批准了铁本公司由整块土地拆分成的14个土地项目。有关地方政府在铁本公司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即决定实施土地的征用和拆迁工作,导致铁本公司大面积违法用地,造成大量耕地被毁。

(四)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问题。铁本公司报送环保部门预审登记的新建项目共8个,其中江苏省环保厅预审登记4个,常州市环保局预审登记4个。所有项目都未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6个项目已违法开工。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常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等部门在环保部门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书的情况下批准铁本公司有关项目可研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偷税漏税问题。经检查组对企业财务反映的销售收入与申报的销售收入等方面稽查认定,铁本公司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主要是:已账面查实,企业通过虚开、代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虚报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利润,销售货物不开票、不入账、不申报纳税等,偷漏增值税约9031万元,还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约1.1893亿元。

(六)关于违规贷款问题。截至2004年2月末,有关银行分支机构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43.39亿元,其中贷款25.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11.08亿元,贴现2.39亿元,信用证4.32亿元。其中:中国银行信用余额25.74亿元(贷款14.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8.74亿元,信用证2.27亿元),农业银行信用余额10.32亿元,建设银行信用余额6.51亿元。有关银行分支机构的贷前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一是贷前审查不严,对铁本公司的信用评级严重失误。二是贷后跟踪检查和监控不力,放任企业挪用资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去年5月以后,向铁本公司投放大量贷款,为了规避固定资产投资审贷规定,主要采用了贷放流动资金形式。三是银行对企业多头授信,造成企业可以轻易超过正常经营需求多头申请贷款。四是贷款担保形同虚设,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本外币贷款中大部分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五是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农业银行最高日现金支付达千万元。

二、严肃法纪,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铁本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国务院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并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这起案件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其中:

1.范燕青,2002年3月任常州市市长,2003年2月至今任常州市委书记。在不了解铁本公司项目是否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盲目支持该项目,客观上促进了地方政府推动铁本公司项目各项工作的进程,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顾黑郎,原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常州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北区委书记。其间,在明知铁本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的情况下,主持召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制订铁本公司项目推进计划,决定为项目用地进行拆迁,并积极协调企业加快项目进程,组织督促拆迁工作。对4341亩土地(其中耕地3116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建议对其依法罢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曹建新,原常州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2002年8月,担任铁本公司项目推进负责人。明知铁本公司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协调督促拆迁,推进项目建设,对铁本公司项目违规施工没有制止和报告,导致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对有关部门请示将铁本公司项目所需近6000亩土地拆分成14个批次上报,明知违法却表示同意;对4341亩土地(其中耕地3116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宦祥保,原扬中市委书记。在已知铁本公司项目用地手续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出席有关项目的签字仪式和开工典礼,盲目督促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工作,对2200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经颜明,扬中市委副书记。在明知铁本公司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能拆迁的情况下,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合办公会议要求,担任铁本公司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人兼项目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指挥,召开有关动员会议,安排拆迁工作;未严格履行职责,没有采取措施制止企业违规进场施工;对2200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被非法占用负有重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王明祥,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工作严重失职,在同一天审批常州市申报的14个相关联土地项目时,未能发现该市违规将铁本公司项目用地拆分申报,即审批同意,造成严重后果,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其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

7.秦雁,原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未经请示,也未经会议研究,擅自越权签批了总投资6.49亿元的铁本公司20万吨冷轧硅钢片和总投资7亿元的国茂热电公司5万千瓦热电厂项目;违规签批了总投资5.29亿美元的江苏国力公司150万吨宽厚板项目;违反有关规定,在总投资1.77亿元的铁本公司专用码头1、2号泊位项目开工建设后,补批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环保部门未审批宽厚板和码头泊位项目的情况下,违法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撤职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王建国,原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根据铁本公司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认定其信用评级为A级,风险限额为16.4亿元;给铁本公司骗取常州分行信用余额25.74亿元留下可乘之机,致使铁本公司挪用银行资金用于公司违规建设项目。对造成大量贷款风险的严重后果,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撤销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和党内职务处分。

此外,有关部门对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对此案件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江苏省也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严肃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将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继续深入查处涉案单位和人员的经济犯罪等问题,彻底查清本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秩序。

三、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令畅通

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自觉维护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大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是当前经济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务院严肃处理这起案件,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涉案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法纪、依法行政的决心,也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我国经济形势后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到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来。要坚决克服相互攀比、盲目追求速度的倾向。认真落实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处理好地区发展和全国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清理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要求,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在建项目,下决心进行清理整顿,该停止建设的要立即停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经济适用房除外)等行业的过度投资。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做好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同时,要妥善处理项目停止或暂停建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引发其他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信贷管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措施,控制信贷投资和土地投放,有效调控经济增长。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信贷管理,对银行贷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认真评估,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发放贷款,严格执行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规定,严禁企业将银行贷款转借给关联企业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并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等各类打捆贷款。要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精神,对土地审批和占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清查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查处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为。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绝不允许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漠视法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和行政管理水平,绝不允许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完善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清理出的违规违纪项目,坚决予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年第20号)

三、传达性通报

传达性通报用于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这类通报一般在传达精神和情况、沟通消息、互通情报时使用。如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的会议精神、指出工作的重点或必须关注的问题及其现状或基本情况、一个时期带倾向性的问题、今后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等。又分专题通报和综合通报两种。专题通报是指就一件事件、一个情况的演变过程进行概括和叙述,综合通报则是就几个方面情况或一个时间形势局势的概括和分析。

这类通报的撰写比较灵活,关键要抓住重点,突出本质。这类通报注重对开展工作的指导或提供参考的作用,一般不下结论,只是以事实说明问题。

【例文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税函〔2005〕9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确保税控收款机、税控IC卡与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IC卡灌装的公告》和《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及税控IC卡小批量灌装实施管理办法》要求,从8月3日开始,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IC卡工程部正式对外受理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工作。截止到8月31日,第一批符合性验证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批符合性验证结果

本次符合性验证共有82家税控收款机生产厂商,6家税控IC卡厂商参加,对218款税控收款机进行了测试。截止到8月31日下午17点30分,有212款税控收款机通过了符合性验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次公布的是第一批税控收款机符合性验证结果,对于后续税控收款机测试结果以及新受理税控收款机的符合性验证结果,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度,在总局网站上分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公布。

从符合性验证情况看,税控收款机是否满足符合性验证要求,与其采用的税控IC卡密切相关。此外,并非所有的税控收款机都支持USB口。因此,附表中除列出通过符合性验证的生产厂商名称外,对每一个厂商均明确了通过符合性验证的税控收款机款型、采用的税控IC卡种类以及是否支持USB口等项目。

二、税控收款机与其余种类税控IC卡的符合性验证

本次符合性验证工作中,对每款税控收款机只测试了两种税控IC卡。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税控收款机也应采用通过符合性验证的税控IC卡。如果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采用其他品牌的税控IC卡参与投标,或者在实际推广应用中,将中标税控收款机采用的税控IC卡改为其他品牌的,必须对新使用的税控IC卡进行符合性验证。通过符合性验证的,方可进行后续税控IC卡灌装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推广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请各地参照总局下发的税控收款机第一批符合性验证结果,做好税控收款机招标采购工作。

附件:税控收款机第一批符合性验证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例文5】

关于对全省药品检测车2008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的通报

赣食药监办〔2008〕43号

各药品检测车配车单位:

2008年第二季度,各配车单位开展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全省共出动药品检测车349天,运行里程数24102公里,被检测单位711家(其中县以下基层单位435家);检测总批数8124批次(其中通过近红外系统检测药品6592批次),检出阳性批数225批次,检出假药3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现将各配车单位2008年第二季度药品检测车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各配车单位加强了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工作,依据《2008年度全省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工作考评标准(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办法、规定等,将药品检测车工作纳入到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当中。

——按时上报有关数据材料的单位有:南昌市局、新余市局、抚州市局、上饶市局、鹰潭市局、宜春市局、景德镇市局;

——运行天数、使用近红外检测药品符合要求的单位有:上饶市局、鹰潭市局;

——应用药品检测车检测药品数超过600批次的单位有:上饶市局、鹰潭市局、景德镇市局;

——上饶市局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相关要求,适时地制定了《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药品检测车运行计划及实施方案》。

——鹰潭市局制定了《鹰潭市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第二季度药品检测车总体运行情况虽然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配车单位出车率相对低,未按要求运行,使用近红外检测药品阳性率低等(详情见附表);

——有的报表数据不精确,有的将食品、药材检测批次数包含在药品检测的批次数内,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吉安市局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

——存在将药品检测车作为简单的交通工具使用的现象,未能发挥药品检测车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的功能;

——有的单位药品检测车出现故障,未能及时修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08年,省财政下拨了专款经费,用于保障各辆药品检测车的正常运行费用及研究新模型、新的快检方法的试验费用,解决了药品检测车运行经费不足问题,同时也充分体现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因此,各配车单位应高度重视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工作,专款专用,积极主动地开展药品检测车运行工作。要端正认识,开动脑筋,克服畏难情绪,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一些药品快检技术的研究和探讨,我局在年底将按照《2008年度全省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工作考评标准(试行)》要求,对各配车单位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

附表:2008年第二季度药品检测车运行情况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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