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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意义理论的哲学基础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西方语言哲学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就是对意义问题的研究,至今语义学研究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语义研究以词义为中心,主要是寻找语义变化的类型规律和原因。指称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就是语词所指称的对象,指称又是对对象的描述的缩略,意义的基本单位是语词。意义的用法论没有停留在语词的一般意义上,而是始终把语词的特定用法置于首位,着重考虑人们对语言的实际使用,从多方面揭示了语言的实践性、社会性和变动性。

2.1.1 西方意义理论的哲学基础

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经历了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哲学等三个阶段,20世纪先后发生了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语用学转向(pragmatic turn)、认知转向(cognitive turn),随着这三次转向,语言哲学的研究重点逐渐从句法学转移到语义学,进而转移到语用学。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导致人类发生了一种认知范式的转变,引导人们对语言使用者和用法进行研究,恢复了语言学的人文科学面貌。20世纪西方语言哲学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就是对意义问题的研究,至今语义学研究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语义研究以词义为中心,主要是寻找语义变化的类型规律和原因。第二阶段:以词义为基础,人们开始考虑语言交际和语义结构的理解,以及说话者和听话者在语境中的语言互动的机制等问题;同时,语义的结构关系得到了充分的重视。第三阶段:语义学与语用学互相重叠,这一倾向在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后越来越明显,词义被作为句子意义和说话者意义的一个附带现象来研究,言语行为的类型等也成为语义研究的内容。(束定芳,1998)潘文国教授指出(1997),现代英汉语对比研究应该以语义为中心,带动句法和语用研究,这是很有见地的,因为意义问题是20世纪语言哲学探讨的核心问题。哲学家们在“意义”研究方面,至少提出了七种著名的理论:指称论、观念论、用法论、关系论、行为论、因果论和概念论。(张志毅,张庆云,2001: 133~148)

2.1.1.1 指称论

符号与指称的关系问题是现代语义研究的核心问题,指称说(referential theory)也叫指示说(denotative theory)、对象说、命名说。指称论认为语词的意义就是语词所指称的对象,指称又是对对象的描述的缩略,意义的基本单位是语词。词组、句子的意义是它们所含语词的意义的组合,虚词是词组或句子的简化形式。语词有指称就有意义,没有指称就没有意义。虚词的对象只在容许的范围内有意义。指称说在西方哲学背景中属于意义对应理论(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meaning)。近代哲学家中,密尔(J.S.Mill)和罗素(B.Russell)坚持指称论,密尔提出了关于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理论,1905年,罗素发表了论文《论指称》,提出了摹状词理论(即描述理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前期著作(《逻辑哲学论》,1933)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名称和指称的对象之间是直接的对应关系,语言和世界同构。维特根斯坦后期著作《哲学研究》(1953)中否定了指称论,提出了“词语的意义在于使用”的观点。在对词义本质的认识上,指称论只看到词义的客观性(词义的来源即客观存在)的一面,而看不到词义的主观性一面。因此,指称论遭到了分析哲学的猛烈批判。因为指称论把词义的来源(存在)视作词义本身(意识),混淆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无法解释形形色色的语言现象以及词与物的复杂关系。(章宜华,2002)

2.1.1.2 观念论

“观念论”也叫意念论(ideational theory),所谓“观念”,就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表象(image又译意象、影像)。观念论认为语言的意义就是语言所代表的观念,运用中的语词的意义就是它所代表的或引起的语词使用者、解释者心中的观念、意念。“观念论”的经典表述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提出来的白板论,他认为词的意义就是与这个词相联系的观念,语言的首要作用就是代表心灵中的观念,观念就是语言的意义。(涂纪亮,1996)“观念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它只看到运用中的语词意义的内容性一面(即语词的言语意义),而看不到其形式性一面,否定了语言运用中语词的语言意义的存在及其客观性、确定性和稳定性。如果观念是个人私有的,势必承认私人语言,而实际上语言是一种遵守社会公共规则的活动,不能以个人的主观感觉为遵守规则的标准,如果语言表达式和观念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语言将变得不可理解。

2.1.1.3 行为论

行为论与观念论相对立,行为主义者把人类的语言活动看做是一种行为,认为言语行为是由一系列刺激——反应构成的,因此也叫做“刺激——反应论”,行为论反对把人主观的经验当做说明意义的基础,其代表人物有心理学家华生、符号学家皮尔斯、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哲学家杜威(J.Dewey)和奎因(W.V.Quine)。行为论的早期代表人物华生(John B.Watson,1878—1958)认为语言的意义取决于听者受到语言刺激之后对说者所做出的反应或者这种刺激和反应之间的连接,语言的意义必须以语言为中介在说者和听者之间获得。行为论的主要代表布龙菲尔德信奉华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说,他把人类的言语行为看成一种单纯的行为刺激——反应过程,美国描写语言学把语义排斥在语言学研究之外。“行为论”只看到语言运用中语词意义的内容性一面(因为是语词的言语意义,即词义中的内容意义引起了听读者的反应),而看不到语言运用中语词意义的形式性一面——这实际上也否定了语言运用中语词的语言意义的存在和它的客观性。

2.1.1.4 用法论

所谓词的用法,是指词的语义、语法、语用等方面的使用规则。语词的意义决定于语词的用法,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分析语词的意义就必须分析语词的用法。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的中心课题,哲学关注的主要对象由主客体关系转向语言与世界的关系,直接导致了语言哲学(或曰“分析哲学”)的诞生,现代语义学和语用学都是分析哲学的产物。(钱冠连,1999)根据对自然语言的不同态度,语言哲学内部分为人工语言学派和日常语言学两派(也叫“牛津学派”)。人工语言学派认为自然语言不够完善,应该在逻辑句法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不同于日常语言的逻辑上完善的“人工的或理想的”语言,使之成为科学认识的基础。日常语言学派则认为自然语言是完善的,他们坚持对日常语言进行分析,认为只有弄清了语言的用法,才能认清思想的结构。

意义的用法论没有停留在语词的一般意义上,而是始终把语词的特定用法置于首位,着重考虑人们对语言的实际使用,从多方面揭示了语言的实践性、社会性和变动性。用法论研究具体环境下的意义的确定性,是在不定中追求确定,在语言规则游戏中达到理解的客观化,从而以一种本质主义的立场弘扬反本质主义的主张,这是它自相矛盾的地方。

2.1.1.5 因果论

1921年,罗素在《心的分析》一书中强调因果论:词所引起的行为效果决定了词义。1923年奥格登、理查兹在《意义的意义》一书中反对“词义确定说”(The Proper Meaning Superstition),认为词语离开了具体的语境就没有确切的意义,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他们继承了罗素的心理反应的因果关系,并在书中绘制了跟弗雷格、皮尔斯雷同的三角形(图T08A)。后来奥格登、理查兹对语义三角做了三点改造:一是改变了三角的名目——A所指物(referent),B符号(symbol),C思想概念或所指内容(concept);二是把A—B之间的底线改为虚线,以示其间没有必然联系;三是表明A—C之间、B—C之间是两种不同的关系。(见图T08B)这样就由传统语义学的“对应论”转向了现代语义学的“三元论”。语言符号通过说话者头脑中与该语言形式相关的概念来指称所指物。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先把外部世界概念化,而这些概念的含义又在交流中被约定俗成下来,从而充当了语言符号与所指物的中介,这一概念便成了词的意义。

20世纪70年代,克里普克(Saul Kripke)和普图南(H.Putnam)大力倡导历史的、因果的命名理论(Naming and Necessity)。克里普克深刻批评了罗素关于名称的摹状词理论,认为这种理论的根本错误在于把专名的含义与一个或一组限定摹状词的含义混为一谈。(涂纪亮,1988)

奥格登语义三角图(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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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 关系论

意义的关系论也叫“联系说”(包含中介论)。关系论是对指称说的修正,其主要优点是突破了原始的“词—物”对应的二元论,从心理学和信息论等视角,看到词物之间的中介的联系,词义中既有“物”的信息,也有“关系”或“联系”的信息。关系说又有五种,较流行的一种是中介论:词义就是语音和事物之间的联系物,是语音和事物的中介。索绪尔提出了较为完整的符号关系词义理论,他认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性的,任意性被看做是语言符号的最高原则。但是这样解释词义,就不能说明词同它所指称的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1938年,实用主义哲学家莫里斯(Morris,1938)创立了行为主义语用学理论,认为逻辑实证主义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各自强调符号的语形、语义和语用方面,具有片面性。事实上,符号具有三种类型的关系,包括符号与符号、符号与对象以及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他把解决这三种符号关系的理论分别称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在20世纪后半期,语形、语义和语用分析这三大语言哲学分析方法,已经作为一种横断研究的方法论逐渐地渗透和扩张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诸多研究领域中。(郭贵春,1999)

2.1.1.7 概念论

意义对应论的变异派别之一是概念主义(conceptualism):词义对应的是意识中的概念。比起观念说,概念说的优点是可以分离出内涵和外延加以分析和描写,而且任何语言都有相当多的词(主要是术语)是表示概念的。早期概念说属于二元论。19世纪20年代末,洪堡特(1997:104)认为词语“是指称事物的概念”。20世纪初,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所指是概念。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1921)曾介绍了当时流行的观点:“词是一个概念的符号性的语言对应物。”后来的概念说属于三元论:词(形式)、概念、事物。概念说在欧美俄都比较流行。

总之,西方哲学史上各家意义理论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历史原因和认识论根源,人们对于意义的理解总是囿于自己的认识能力范围。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认知能力、文化传统、背景知识以及运用语言的能力及特点各不相同,每个流派和每个人对意义的理解总限于一定的范围,对意义的理解需要调动其理解能力范围内诸因素,抽取有关知识并与意义核心发生相互作用,经过判别推理及其他心理过程,最终得出一个符合具体情况又不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结论。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认知革命的影响,主流的认知语言学家都把语言看成是一种心理客体,强调对语言认知属性的研究,因为心理通过语言反映出来,研究语言是研究心理的有效途径,这导致了语言哲学与心智哲学的关系日趋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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