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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朱莉·克里斯特娃的会谈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67年,他连续发表了《论文字学》、《书写与差异》等著作,从而奠定了他的解构主义思想的基础。然而,在继续使用符号概念的范围内,索绪尔不能不确认这一传统。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表示最终是与《教程》中这一最有趣的批判动机矛盾的,它使语言学成为—般符号学的标准模型或“模式”,但是从理论上讲,语言学只能是一般符号学的一部分。

符号学与文字学:与朱莉•克里斯特娃的会谈科学通讯》第7期。" class="calibre10">[1]

雅克•德里达

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0—2004),法国著名的哲学家,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1967年,他连续发表了《论文字学》、《书写与差异》等著作,从而奠定了他的解构主义思想的基础。德里达的思想影响非常广泛,被用作女权主义运动、同性恋抗争、黑人运动等的理论武器。

克里斯特娃:目前,符号学是以符号和它的相关物——交流结构——为模式构成的。那么,什么是这些模式的逻各斯中心和人种中心的界限呢?它们怎样才不会充当一种试图逃避形而上学记号的基础呢?

德里达:所有的意义表示都必然是模棱两可的。如果有一天能够简单地避开形而上学,那么在此意义上,符号概念就既是一种限制,又是一种进步。当然,我不相信这种假定。因为如果符号按照它的根据和内涵在一切方面都是形而上学的,而且在体系上是与斯多葛主义的和中世纪的神学相一致的,那么它所从属的运作和置换——奇怪的是,它也是这种运作和置换的工具——有着划定范围的效果:这一运作和置换允许对符号概念的形而上学属性进行批评,同时既要划定产生这一概念并使之有服务于自己的系统的界限,又要放松这一界限,并由此在某种程度上让符号从它的土壤中脱离出来。这一运作必须尽可能地进行下去,但是人们在某个时候必然会遇到这一模式的“逻各斯中心和人种中心的界限”。在这个时候,这一概念也许要被抛弃。但是,要确定这个时候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它绝不是纯粹的。符号概念所有启发性的和批判的资源必须在所有领域和语境中同样得到详尽阐述。然而,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即不仅因为发展的不平衡(这总是要发生的),而且因为某些语境的需要,在策略上不得不采用所知的一个在别处、在最新颖的研究要点上起妨碍作用的模式。

仅举—例,便能说明索绪尔的符号学有着双重作用。一方面,它起着一种绝对决定性的批判作用:

1.它指出所指和能指是不可分割的,所指和能指是同一产物的两面,这是反传统的。就像人们经常做的那样,索绪尔甚至明确地不让这一对立或这一“双面统一体”符合身心之间的关系。“人们经常把这一双面统一体与由身心组成的人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是不能使人满意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以下所引均出自本书)

2.索绪尔强调符号学作用的差异的形式的特性,表明“声音本身作为物质要素是不可能属于语言的”,而且“它(语言能指)根本不是语音的”,并且让所指内容和“表达实体”(因此,它也不再是具有特权的或排他的语音)非实体化,还将语言作为一般符号学的一个部分,由此,他极力用从形而上学传统中借来的符号概念来反对形而上学传统。

然而,在继续使用符号概念的范围内,索绪尔不能不确认这一传统。这一概念和任何别的概念一样,使用它的方式不能既绝对新奇,又绝对常规。人们有必要以一种非批判的方式至少假定其系统中的某部分内涵。至少,索绪尔到一定时候必然会放弃从他所从事的批判工作中得出所有结论的主张,这不是偶然的,只是因为没有更好的东西,他不得不使用“符号”一词。在证实引入“所指”词和“能指”词为正当之后,索绪尔写道:“至于符号,如果我们要保留它,那么这是指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来取代它,日常语言中又没有不同于它的东西。”其实,当开始提出所指和能指的对立时,人们就很难再排除符号了。

不过,“日常语言”不是单纯的或中立的。它是西方形而上学的语言,它自身不仅带有大量各种类型的前提,还有各种相互结成体系的不可分割的前提,尽管没有人注意到。另一方面,这就是为什么:

1.保持能指(signans)和所指(signatum)之间的严格区分(这是一种本质的和合法的区分),所指和概念的相等现代结构主义思想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语言是符号科学即符号学(或用索绪尔的术语:la sémiologie)的一个组成部分。中世纪的定义——感性的东西表示心智的东西(aliquid stat pro aliquo)——在我们的时代复活了,它表明自己仍然是有效的和丰富的。因此,所有一般符号的、尤其是语言学符号的构成标志都表现在它的双重特性之中:所有语言学的单位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包括两个方面:感觉的一面和心智的另一面——一面是‘signans’(索绪尔的‘能指’),另一面是‘signatum’(‘所指’)”。(罗曼•雅各布森: 《论普通语言学》,法译本,午夜出版社,1963年,第162页。)" class="calibre10">[2],直接揭示了思考一个所指概念本身的可能性,这一概念对思想来说是简单在场的,它独立于语言,也即独立于一个能指系统的关系。通过揭示这一可能性(它甚至就在能指与所指对立的根源之中,也即在符号的根源之中),索绪尔否认了我们刚才所说的批判收获。他同意被我称为“先验所指”的古典要求,这一先验所指在其本质上不指涉任何能指,并且超出符号链之外,它自身在一定时候不再作为能指起作用。相反,一旦有人对这样一个先验所指的可能性提出疑问,而且认识到任何所指都是处在能指的位置上,那么所指和能指之间的区分——符号——在其根基处就变得可疑了。当然,这是一个必须谨慎从事的活动,因为:(a)它必须经历对整个形而上学历史的艰难解构,这是由于形而上学总是将这一对“先验所指”和独立于语言的概念的基本追求强加给所有符号科学;这一追求不是从外部通过“哲学”之类的东西强加的,而是由将我们的语言、文化和“思想体系”同形而上学的历史和体系联结起来的一切所赋予的;(b)它也不是在所有层面上十分简单地混淆能指和所指的问题。虽然这一对立或差异不可能是根本的或绝对的,但这不能阻止它起作用,甚至不能阻止它在某些界限(十分宽泛的界限)内成为必不可少的东西。例如,没有它,任何翻译都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先验所指的主题是在一个绝对纯粹的、透明的和毫无歧义的翻译视界中形成的。在它可能或看来可能的界限中,翻译实现了所指和能指之间的区分。但是,如果这一差异从来都不是纯粹的,那么翻译就更不是了,这样我们就不得不用“变形”概念代替翻译概念:即一种语言和另一种语言,一篇文本与另一篇文本之间有规则的变形。我们从不会,事实上也从没有让纯粹所指(能指手段——或“载体”——使之完整无损和未受任何影响)从一种语言“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去,或在同一语言中做这样的转移。

2.虽然索绪尔承认将语音实体加括号的必要性[“我们将会看到,语言的本质不是语言符号的语音特性”,但“它(语言的能指)在本质上根本不是语音的”],他认为,出于必要的和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理由,必须赋予言语以及维系符号和语音的一切联结物以特权。他也谈到思想和话语、意义与声音之间的“自然联系”。他甚至谈到了“思想—声音”。我在其他地方力图表明,这种表示中什么是传统的,它服从于什么样的必然性。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表示最终是与《教程》中这一最有趣的批判动机矛盾的,它使语言学成为—般符号学的标准模型或“模式”,但是从理论上讲,语言学只能是一般符号学的一部分。这样,这种任意性的主题就偏离了它最富有成果的道路(形式化)而朝向一个等级化的目的论:“因此,可以这样说,完全任意的符号比任何其他符号都更好地实现符号学过程的理想;这就是语言这种表达系统中最复杂和最广泛的表达手段为什么也成了它们中最富有特性的一个;在此意义上,语言学能够成为所有符号学的一般模式,即使语言仅仅是一个特殊的系统。”在黑格尔的学说中能确切地发现同样的表示和概念。《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这两种要素的矛盾也可以在别处的索绪尔的看法中找到:“人生具有的不是口头语言,而是构成语言的能力,也即一个清楚符号的系统……”这就是“规则”的可能性和“发音”的可能性,它独立于任何实体,譬如,语音实体。

3.符号(能指和所指)概念自身含有赋予语音实体以特权和将语言学树立为符号学的“样式”的必然性。其实,语音被给予意识的能指实体,它与所指概念的思想最密切地联结在一起,由此看来,声音就是意识本身。当我说话时,我不仅意识到对于我的所思是当下在场的,而且我也意识到让一个没有落入世界之中的能指尽量接近我的思想或“概念”,一旦我说出这个能指,我也同时听到它,它似乎依赖于我纯粹的和自由的自发性,不要求使用来自世界的工具、附加物和力量。这样,能指与所指不仅似乎是统一的,而且在这一混同中,能指似乎抹去了自身或者变得透明了,从而允许概念按其本来面貌呈现出来,并且只指涉它的在场而不是他物。能指的外在性似乎被弱化了。自然,这一经验是一种诱惑,但是诱发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结构或者一个完整的时代的必然性;在这一时代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符号学,其概念和基本前提可以十分确切地从柏拉图一直追踪到胡塞尔,其间经过亚里士多德、卢梭和黑格尔等人。

4.要弱化能指的外在性就是要在符号学实践中排除一切非心理的东西。然而,唯有被赋予语音的和语言的符号的特权能够容许索绪尔的命题,据此,“语言符号是一种双面的心理存在体”。假定这一命题自身有着一种严格的意义,那么就难以明白它怎样才能扩展到每个符号,不论它是不是语音—语言的符号。故此,除了将语音符号当做所有符号的“模式”以外,同样难以理解怎样能够把—般符号学归入心理学之中。然而,索绪尔恰恰这样做了:“这样,人们就能够想象一门旨在社会生活的中心研究符号生活的科学;它将成为社会心理学和一般心理学的一部分;我们将它命名为符号学(符号学来源于希腊文的‘semeion’,即‘signe’)。它将告诉是什么符号组成了它们,什么法则支配着它们。因为它尚未存在,人们还不能说它将会是什么;但是它有权存在,它的地位已经预先被决定。语言学仅仅是这一般科学的一部分,符号学所发现的法则将运用于语言学,后者会发现自身已附属于一个在人类全部事实中被完好界定的领域。心理学家的任务就是去规定符号学的正确位置。”

当然,现代语言学家和符号学家都不同意索绪尔的看法,或者至少并没有同意他的“心理主义”。哥本哈根学派和所有美国语言学家就毫不含糊地批评了它。但是,假如我坚持索绪尔的理论,这不仅是因为那些批评他的人仍然把他当做一般符号学的奠基人并从他那里借用了大量概念;而且特别是因为人们不能只是批评符号概念的“心理主义的”用法。用我在开始时谈到的模棱两可的方式来说,心理主义不是一个好概念的坏用法,而且是在符号概念之内被铭写和被规定的。因此这一刻在符号模型上的多义性标志着“符号学的”规划本身和它的概念的有机整体,特别是交流的有机整体,它实际上意味着从一个主体到另一主体,传达所指对象的特性以及与传达过程和能指活动理应分离的意义概念的特性。交流预先假定了主体(它的特性和在场是在能指活动之前构成的)和对象(所指概念,也即交流过程不能构成,也不能改变的思想意义)。A向C交流B。通过符号,发出者向接受者传达某种情况,等等。

关于结构概念的情况,你也提出过,它更加模棱两可。一切都取决于人们如何操作它。像符号概念(以及符号学的概念)一样,结构概念可能既证实又动摇了逻各斯中心主义和人种中心主义的不可置疑性。我们不需要抛弃这些概念,而且我们也没有办法去这样做。当然,必须从符号学内部去改变这些概念,替换它们,让它们去反对它们的前提,并且将它们重新铭写入其他符号链,这样一点点地改变我们工作的范围,从而产生出新的结构;我不相信坚决的断裂,不相信今天人们常说的“认识论的断裂”。一块旧布总是不可避免地有破裂的,需要不断地、没完没了地缝补。这种没完没了的修补不是偶然的或意外的;它是本质的、系统的和理论的。这绝不是抹杀某些破裂以及新结构的出现或界定的必然性和相对的重要性……

克里斯特娃:什么是作为一种“非在场的新结构”的书写呢?什么是作为延异(la différance)的文字呢?这些概念对于符号学的基本概念(语音符号和结构)来说引入了什么断裂呢?在文字学中,文本概念是怎样替代陈述的语言学的和符号学的概念的?

德里达:文字的弱化(像能指外在性的弱化一样)是与语音中心主义和逻各斯中心主义同时出现的。我们知道索绪尔是如何根据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黑格尔和胡塞尔等人的传统做法,将文字从语言学的领域中(从语言和言语中)排除出去,视其为一种外在表现的现象,既无用又有危害性。他认为:“语言学的对象不是由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来界定的,而是仅仅由后者构成的”;“文字与(语言的)内部系统无关”;“文字掩盖语言的视域:它没有表达语言,而是歪曲了它”。文字与语言的联系是“表面的”和“人为的”。但异乎寻常的是,这种只能是“形象”的文字却“篡夺了主导作用”,从而“颠倒了这一自然关系”。文字是一个“陷阱”,它的活动是“邪恶的”和“专横的”,它的不轨行为是怪异的,“畸形的病例”,“语言学应该有一个专门部分来考察它们”,等等。自然,这一文字的表现主义概念(“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表现前者”)是与语音—字母的文字实践相联系的,索绪尔认识到他的研究是以此为“界”的。其实,字母文字似乎是表现言语,但与此同时又在言语面前抹去自身。事实上,像我所做的那样,我们可以表明:并不存在纯粹的语音文字,语音中心主义与其说是一个文化中字母实践的结果,不如说是这一实践的某种伦理的或价值论的经验和再现。活的言语的丰富性完全展现在它记号的透明性之中,它对于说出它和接受它的意义、内容和价值的主体来说是直接在场的,而文字面对这种丰富性应该抹去自身。

然而,假如人们不再将自己限定在被人种中心主义赋予特权的语音文字的模式内,假如我们也从不存在纯粹的语音文字的这一事实中引出各种结论(由于符号之间必要的间隔、标点、间距、书写文字运作不可缺的差异,等等),那么整个音位学家的或逻各斯中心主义者的逻辑就变得可疑了。它的合法范围变得狭小和肤浅。然而,如果我们想要能够比较连贯地解释索绪尔提出的差异原则,那么这一限定是不可或缺的。这一原则不仅迫使我们不要赋予某一实体(在此指所谓时间上的语音实体)以特权,同时又排斥另一实体(例如所谓空间上的书写实体),而且甚至将每一赋意过程视为一种差异的形式游戏。也就是一种踪迹的形式游戏。

为什么说是踪迹的呢?当我们似乎已中立化了每个实体(不论它是语音的、文字的,或其他实体)时,我们有什么理由再引入文字学呢?当然,这不是一个诉诸同样的文字概念[3]和简单地颠倒我们所置疑的不对称的问题。这是一个产生新的文字概念的问题。这一概念可以被称为文字延异。其实,差异游戏先假定综合和参照,它们在任何时刻或任何意义上禁止作为自身在场并且仅仅指涉自身的单一要素。无论在口头话语还是在文字话语的范围内,每个要素作为符号起作用没有不指涉另一个自身并非简单在场的要素。这一符号链就导致每一“要素”(语音素或文字素)是建立在符号链或系统的其他要素的踪迹之上的。这一符号链,这一织品是只在另一文本的变化中产生出来的文本。在要素之中或系统之内,没有任何纯粹在场或不在场的东西。只有差异和踪迹之踪迹遍布各处。这样,文字就成了符号学(也就是文字学)最一般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狭义的经典文字领域,也涉及语言学的领域。这一概念的优点(只要它处于某种解释性语境包围之中,因为它和其他概念要素一样,并不只表示它自己,也不只以自身为满足)就是,在原则上中和“符号”的语音主义倾向,而事实上通过从整个“文学实体”的科学领域(超出西方界限之外的文字的历史和体系,它的重要性不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我们至今还没有注意到它,或者瞧不起它)中解放出来抵消它。

那么,作为延异的文字就是不再从在场与不在场的对立出发来思考的一种结构和运动了。延异是差异和差异之踪迹的系统游戏,也是间隔的系统游戏,正是通过间隔,各种要素才有了关系。这一间隔是间隔既主动又被动的产物(“la différance”中的“a”指的是这种相对于主动性和被动性来说的不确定性,但它又不能为这两个对立的术语所支配或分有),如果没有间隔,那么“完满的”术语既不能表征,也不能发挥作用。它也是口语链(也即时间链或线性链)的生成空间;唯有生成空间使得文字和所有言语与文字之间的对应成为可能,让它们相互过渡。

“la différance”中的“a”所包含的积极性或生产性在差异游戏中指涉生成运动。差异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永远地处于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这种系统是一个共时性的和分类学的活动能够穷尽的静态结构。差异是变化的结果,那么由此看来,延异的主题与静态的、共时性的、分类学的和非历史的结构概念主题是不相调和的,但是这一主题不是唯一界定结构的东西,而且差异的产物(延异)是非结构的(a-structurale):它产生出系统的和有规则的转变,这些转变在某一点上能够为结构科学留下地盘。这个延异概念甚至发展了“结构主义”最合法的原则要求。

因此,语言以及一般的符号学规则(索绪尔将它们定义为“分类”)是结果,但是它们的原因不是主体、实体,也不是外在于延异运动,而于某处在场的某个存在物。因为在符号学的延异之前和之外,在场是不存在的,所以人们可以将索绪尔关于语言的下列说法推广到一般的符号系统上:“言语要被理解并且产生出它的所有结果,语言是必要的;但要建立语言,言语是必要的;从历史上讲,言语现象总是先出现的。”这里存在一个循环,因为假如有人要严格地区分语言和言语、符码和信息、图式和用法等等,假如有人希望公正地对待这样所表述的两个前提,那么他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也不晓得某种东西(不论是语言,还是言语)通常能够怎样开始。因此,在使语言和言语、符码和信息等等分离(以及伴随着这种分离的一切东西)之前,必须承认差异的系统产物,差异系统的产物也即延异,在其结果中,人们通过抽象和根据既定的动机,最终能够区分关于语言的语言学和关于言语的语言学,等等。

这样,没有先于延异和间隔的东西(在场的和非差异的存在物)。并不存在作为延异的代理人、作者和主宰的主体,而且延异最终是在经验上突然降临到它之上的。主体性(像客体性一样)是延异的一个结果,一个处在延异系统之中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la différance”中的“a”会唤起间隔是指拖延(temporisation)、迂回(détour)和推迟(délai)的原因,通过这种推迟,直觉、知觉和完善(总之,与在场的关系以及对一个在场实在和一个存在物的指涉)总是被延迟。通过差异原则来延迟,这是因为一个要素要发挥作用和有所表征,包含或传达意义,唯有在踪迹结构中指涉另一个过去的或将来的要素才能达到。延异的这一结构方面(它在力量领域中利用某种无意识的算计)与狭隘的符号学方面是分不开的。它证实了主体,首先是有意识的和说话的主体取决于差异系统和延异活动;在延异之前,它不是当下在场的,特别不是对自身当下在场的。主体唯有在与自身分离中、在生成空间中、在拖延中及在推迟中才被构成。而且正如索绪尔所说的那样:“语言(仅仅由差异构成)不是说话主体的功能”。在延异概念和依附于它的符号链插入的那一点上,所有形而上学的概念对立(能指和所指、感性和理性、文字和言语、言语与语言、历时性与同时性、空间与时间、被动性与主动性;等等)——因为它们最终都指涉某种现存事物的在场(例如,在主体自身同一的形式中,他对于所有他的活动都是当下在场的,在一切事故或事件之中当下在场,他在它的“活的言语”中、在它的表述中、在当下的对象和它的语言活动中是自身在场的,等等)——就变得不恰当了。它们时常让延异活动附属于先于延异的价值或意义的当下在场,后者比延异更原始,超越并最终支配了它。这仍然是我们在上文中称为“先验所指”的在场。

克里斯特娃:据说符号学中的“意义”概念明显不同于现象学的“意义”概念。然而,在哪些方面,它们是共同的,在什么程度上符号学的规划仍然保持在形而上学之内呢?

德里达:首先,现象学的“意义”概念的范围看来确实比较广泛,很不确定。甚至确定它的界限都很难。所有经验都是关于意义的经验。呈现给意识的一切和一般地为意识而存在的一切都是意义。意义就是现象的现象性。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不同意弗雷格在意义(Sinn)和指称(Bedeutung)之间所做的区分。但是后来,这一区分似乎对他有用了,但是他并非像弗雷格那样理解它,而是为了要在最宽泛的意义(Sinn)和作为逻辑表述或语言表达的对象、作为含义的意义(Bedeutung)之间划出分界线。正是在这一点上,你所提及的共同之处才可能出现。譬如:

1.为了将表述的意义(Sinn ou Bedeutung)与“激活”表述的意义意向(Bedeutungs-Intention)区分开来,胡塞尔需要严格区分能指(感性)方面(他承认它的原初性,但是他又将它从他的逻辑语法问题中排斥出去)和所指意义方面(它是可理解的、观念的和“精神的”)。也许我们这里最好是从《观念Ⅰ》中引用一段话:“让我们从表达的感觉方面(也即身体方面)和它的非感觉的‘精神’方面之间熟识的区别开始。我们没有必要十分集中地讨论第一个方面,也不必讨论将两个方面统一起来的方式。当然,我们借此已经指出了这些重要的现象学问题。我们只有考虑‘意义’(Bedeutung)和‘意味着’(bedeuten)。这些词最初只与言语领域(Sprachliche Sphäre)、‘表达’(des Ausdrückens)领域相关。但是,拓展这些词的意义并且适当地修正它们,使它们以某种方式应用于整个意向活动—意向对象的(noético-noématique)领域以及所有活动,而不管这些所应用的领域和活动是否与表达活动交织在一起。这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对知识来说也是重要的一步。因此,在任何意向体验中,我们自己不停地说出‘含义’(Sinn),然而,该词与‘意义’(Bedeutung)是对等的。为准确起见,我们更喜欢只用‘Bedeutung’一词来指这个旧的概念,特别是在有关‘逻辑的意义’或‘表达的意义’的复杂表达形式中。至于‘含义’一词,我们会在其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它。”由此,无论它是否是“所指”或者是“所表达的”,也不论它是否与赋意过程相交织,“意义”都是一种可理解的或精神性的观念,它最终能够和能指的感觉方面相统一,但它自身并不需要这种能指的感觉方面。一旦现象学家像符号学家一样,要求它指涉一个纯粹的单位以及意义或所指的一个可以严格辨认的方面,那么意义的在场、意义或者意义的本质在这一交织之外也是可以想象的。

2.这一纯粹意义或者所指层,在胡塞尔那里显然是(至少在符号学实践中隐约地是)与一个前语言学的或前符号学的(胡塞尔称之为前表达的)意义层相关的,它的在场在延异活动之外和之前以及在赋意过程或系统之外和之前都是可以想象的。后者仅仅使意义呈现出来,只是说明它、表述它、交流它、体现它和表达它,等等。因此,这样一种意义(在这两种情况下,它都是现象学的意义,总之,它是在知觉直观中最初被给予意识的)从一开始就不是处于能指的位置上的,它不能被纳入相关的和差异的组织中,这种组织已经把它变成了一种推迟、踪迹、书写物和间隔。我们可以指出,形而上学总是企图通过各种名目使得意义的在场脱离延异;而每当有人要求严格地分割或区分纯粹意义层,或纯粹所指层(或域)时,都会这么做。这样一种符号学怎么能够简单地摆脱对所指同一性的—切诉求呢?意义和符号,或者所指和能指之间的关系于是变成了“外在性”的关系:或者,像胡塞尔所说的,后者成了前者的外在化或者表达。语言被规定为表达(处于内部的亲密关系之外),而且我们又回到了我们刚才所谈的关于索绪尔的全部困难和前提条件上。在别处,我曾试图指出过,那些把全部现象学与这种表达的特权,与这种从纯粹语言领域(语言的“逻辑性”领域)中将“指示”排斥出去,以及与这种必须给予声音等的特权联系起来的种种后果。这一特权在《逻辑研究》中以及在著名的“纯粹逻辑语法”的计划中就有,这种计划比起十七八世纪法国所有“—般理性语法”计划要重要得多,也严格得多。然而,某些现代语言学家提到的却是后者。

克里斯特娃:如果语言总是“表达”,如果由此也证实了表达的封闭性,那么在什么程度上以及通过什么样的实践能够超越这一表达性呢?非表达性在什么程度上是有寓意的呢?文字学难道不是一门以逻辑—数学记号(而非以语言学记号)为基础的非表现的“符号学”吗?

德里达:这里,我想用一种看似矛盾的方式来回答你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主义绝不是可以简单地被超越的,因为不可能弱化作为内与外简单对立的结构的延异的这一效果和促使自己表现为内在构成物的外在表现和再现的语言的这一效果。作为“表达”的语言再现不是一种偶然的偏见,而是一种结构诱惑,即康德可能会说的一种先验幻象。它是随语言、时代和文化的不同而变化的。无疑,西方形而上学构成了这一幻象的强有力的系统,但是我认为,断言只有西方形而上学这样做却是轻率的夸张。相反,另一方面,我要指出,如果表现主义不可以简单地和最终地被超越,那么事实上表现性总是已经被超越,无论人们是否希望它,也无论人们是否了解它。在被称之为“意义”(所表达的)已经而且完全由差异组织构成的范围内,在已经存在着一个文本,在一个对其他文本的文本参照网络的范围内,在其中每一“单个术语”是由另一术语的踪迹来标志的文本变化的范围内,其所假定的意义的内在性就已经受到它自己的外在性的影响了。它总是已经被带到自身之外,而且在任何表达活动之前,它已经与它自身不同了。唯有在这一条件下,它才能构成一个句法要素或文本。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它才能“赋意”。由此看来,也许我们不必问非表现性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赋意的问题。只有非表现性才能赋意,因为严格地说,除非存在综合、句法要素、延异和文本,否则就不存在任何意义。文本概念以及它的所有内涵,是与表达的—义性概念不相容的。当然,当有人说唯有文本才赋意时,他已经改变了赋意和符号的价值。因为假如他以极其严格的古典界定来理解符号,那么他就不得不说出相反的结论:意义就是表达;而无所表达的文本却是无意义的,等等。作为文本科学的文字学,就会是一门仅仅以改变符号概念并使符号脱离它固有的表现主义为条件的非表现的符号学。

你的问题的最后部分也是比较难以回答的。很清楚,抑制和反对逻辑—数学记号一直是支配形而上学以及古典符号学和语言学计划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的特征。卢梭、黑格尔等对非语音的数学文字(譬如,莱布尼茨的“特征函数”计划)的批评在索绪尔那里又自然而然地复活了,因为对他来讲,它符合对自然语言的偏爱(见《普通语言学教程》)。因此一种与这种先决条件的系统决裂的文字学,必须解除加在语言数学化上的枷锁,并且也要指出“科学的实践事实上从没停止过抗议逻各斯的霸道,譬如,它一而再、再而三地诉诸非语音文字”。[4]总是把逻各斯语音连接起来的一切都已经受到数学的限制,数学的发展过程是与非语音文字的实践绝对一致的。我相信,关于这些“文字学的”原则和任务,不可能有任何怀疑。但是,扩大数学记号的范围以及文字的形式化,必须十分小心地慢慢来,至少如果有人想要它有效地接管它至今仍被排斥在外的领域。在我看来,用“自然”语言来批判“自然”语言的著作,古典记号的整个内在变化以及“自然”语言与文字之间互相交换的系统实践,应该准备着和伴随着这种形式化。这是一项无止境的任务,因为从根本道理上讲,要绝对弱化自然语言和非数学的记号是不可能办到的。我们也必须小心形式主义和数学主义“素朴”的一面,我们不要忘记,在形而上学中,它的次要功能之一就是完善和证实它们可能在另一方面要抗议的逻各斯中心论的神学。这样,在莱布尼茨那里,普遍的、数学的和非语言的特征函数计划是与单一的形而上学不可分的。因此,也与神智存在和神圣的逻各斯不可分。

这样,数学记号的有效过程伴随着形而上学的解构,也伴随着数学自身和科学概念的深刻变化,而科学概念又总是以数学作为典范的。

克里斯特娃:质疑符号就是质疑科学性,那么在什么程度上,文字学是一门“科学”,或者不是一门“科学”呢?你是否认为某些符号学著作接近文字学计划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们又是哪些呢?

德里达:文字学必须破坏将科学性的概念、规范与存在—神学、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联结起来的一切东西。这一巨大的和无止境的工作必须不断避免使对科学的古典计划的超越陷入前科学的经验主义的窠臼。这就要求在文字学实践中假定一种“双重表示”:它必须超越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或科学主义,同时又强调在科学的有效活动中有助于使它摆脱从其开端处就影响它的定义和活动的形而上学假定的任何东西。文字学必须寻求和加强在科学实践中一直力图超越逻各斯中心的封闭体的任何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对于文字学是否是一门“科学”的问题不存在简单答案的原因。总之,我要说,它铭写限定科学,它必须自由地和严格地在它的文字中使得科学的规范起作用;而且,它还标出古典科学性的界限,与此同时又破除这一界限。

出于同样原因,没有任何科学的和符号学的著作是不服务于文字学的。科学在符号学中产生的文字学主题也能够反对符号学话语的形而上学前提条件。在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表现的心理主义、语音中心主义和对文字的拒斥,只有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指出的形式主义和差异主题的基础上才能被批评。同样,在叶姆斯列(Hjelmslev)的语符学中,假如有人从中得出批评索绪尔的心理主义、抵制表达实体与语音学主义(以及“结构主义”和“内在论”)、批判形而上学以及游戏主题等等结论,那么,他就必须拒斥被素朴地使用的全部形而上学的概念(在能指对所指的传统中的表达和内容的对立;被用于前面的两个术语上的形式和实体的对立;“经验的原则”,等等)。由此,可以先验地说,在任何命题或任何符号学探究的系统中(你能够比我更好地引用当前的例子),形而上学的先决条件是与批判的主题共存的。这一点是根据一个简单事实得出的,即在一定程度上它们共处于同一语言之中。无疑,文字学与其说是另一门科学,一门拥有新的内容或新的领域的新学科,不如说是这一文本域的谨小慎微的实践。

(选自雅克•德里达著:《多重立场》,佘碧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1—42页。)

扩展阅读文献

1.Ashcroft,B.,G. Griffiths & H. tiffin. The Post-colonial Studies Reader. London: Routledge,1995.

2.Derrida,J. Of Grammatology. Trans. by G.C. Spivak. Baltimore,ML: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6.

3.德里达:《德里达中国演讲录》,张宁、杜小真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

4.

Bhabha,H.K. The Location of Culture. London: Routledge,1994.

5.Williams,P. & L. Chrisman. Colonial Discourse and Post-colonial Theory:A Reader. New York: Harvester Wheatsheaf,1993.

注释

[1]这次会谈的记录稿最早发表在1968年6月3日的《社会科学通讯》第7期。

[2]这里心智的一面。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差异总是产生出感觉和心智之间的差异。它源于斯多葛主义,那时就是这样,在20世纪也是如此。“现代结构主义思想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语言是符号科学即符号学(或用索绪尔的术语:la sémiologie)的一个组成部分。中世纪的定义——感性的东西表示心智的东西(aliquid stat pro aliquo)——在我们的时代复活了,它表明自己仍然是有效的和丰富的。因此,所有一般符号的、尤其是语言学符号的构成标志都表现在它的双重特性之中:所有语言学的单位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包括两个方面:感觉的一面和心智的另一面——一面是‘signans’(索绪尔的‘能指’),另一面是‘signatum’(‘所指’)”。(罗曼•雅各布森: 《论普通语言学》,法译本,午夜出版社,1963年,第162页。)

[3]指与声音相对的狭义文字概念。——中译注

[4]见《论文字学》,第12页。——原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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