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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美与和谐

时间:2022-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里比较突出的是人文环境的硬件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问题,最常见的是建筑、街道、高压线等设施与周围的自然环境或和谐或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采取改善自然环境的办法,以实现两者的和谐。中国的某些湖区,有钉螺存在,钉螺是血吸虫寄身之所,人们将改善环境与灭螺结合起来,既消灭了钉螺,又美化了环境。
环境美与和谐_环境美学

第四节 环境美与和谐

对于环境美来说,没有比和谐更为重要的了。和谐既是环境美的基础,也是环境美的灵魂。环境美学讲究的和谐是多元的,也就是说,它包含有诸多的和谐,其中主要体现在四对关系上:一是生态与文化的和谐;二是自然与人文的和谐;三是人文诸因素的和谐;四是人与环境的和谐。

第一,生态与文化的和谐。一个优秀的环境,生态条件要好,生态无疑要摆在第一位,但是生态不是绝对的,更不是惟一的,文化的因素不能废弃。人是文化的动物,人不可能没有文化。人类的进步实际就是文化的进步。人类的文化集中体现在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水平上,这种水平,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来衡量,具体体现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是观念形态的、理论性的,在它不体现为实践的时候,它对自然不存在破坏,但实际上,人类从来没有停留在对自然的认识上,而总是力求将对自然的认识转化为对自然的改造。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有两面性:一方面,它为人类创造了文化,这种文化或体现为物质财富,或体现为精神财富,这为人类的进步开辟了道路。另一方面,它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这种破坏如果不是非常巨大,在短时期看不出它的负面作用,然而到一定的时候,或因自然本身的变动,或因人类别的活动的激发,这种负面作用就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力量,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同时也严重地危害人类。那么,我们能不能停止人类的一切文化活动,特别是停止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呢?这当然不行。我们不能惟生态主义,惟生态,就只有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去。生态只能作为达摩克斯之剑,高悬头顶,作为人类所有活动的警戒。人类的一切文化活动,都要限制在不至严重破坏生态平衡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生态与文化之间寻求和谐。

生态与文化是对立的,它们的和谐状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妥协,两者都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以不严重伤害对方为前提;另一种则是在文化中渗透生态的理念,让文化不仅不破坏生态而且有助于生态。前一种和谐为消极和谐,后一种和谐为积极和谐。

第二,自然与人文的和谐。这种和谐与上面说的生态与文化的和谐虽有相叠合之处,却是出于两种不同的视角。生态与文化的和谐,着眼于宏观,从人类命运的高度,正确处理好生态与文化的关系,这是从科学意义上说的。而自然与人文的关系,则着眼于中观,从人们的生活需要出发,正确处理好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们聚居的地方,或为城镇,或为村落。在这样的地方,有一定的自然环境,这自然环境具体到某座城市、村镇,主要指它所处的地理状况,也有一定的人文环境。人文环境可以分为硬件、软件两个部分,硬件主要为建筑、生活设施等;软件则为人类的各种生产与日常生活,即使在生态与文化相和谐的背景下,这个地区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也存在和谐或不和谐的问题。这里比较突出的是人文环境的硬件设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问题,最常见的是建筑、街道、高压线等设施与周围的自然环境或和谐或不和谐。这种不和谐未必影响到生态平衡,但影响到审美效果。当然,也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人的日常生活、人的身体健康与精神健康。人文硬件破坏自然景观最严重的现象莫过于斩断山脊,从中开辟出一条街道来。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风水学上视为大不利,说是断了龙脉

除了人文硬件与自然环境存在和谐或不和谐的问题外,人文软件与自然环境也存在和谐或不和谐的问题。常见的现象有:某地自然风景优美,但是此地居民或游人的卫生习惯不好,到处是垃圾;或者交通秩序不好,人车抢道,事故频生;或者是人们的文明程度低,口出脏语,动辄争吵,甚至打人;或者此地市场混乱,假货充斥,欺诈成风……一般来说,自然与人文不相和谐,问题出在人文上。但也有自然环境较差而人文因素优越者。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采取改善自然环境的办法,以实现两者的和谐。中国的某些湖区,有钉螺存在,钉螺是血吸虫寄身之所,人们将改善环境与灭螺结合起来,既消灭了钉螺,又美化了环境。

自然与人文的和谐非常复杂,涉及大量的历史文化问题、社会科学问题以及自然科学问题。中国的城镇多有佛塔,那佛塔的建筑的式样,所处的位置,与周围自然景观的关系,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成功的佛塔都实现了与自然景观的和谐。杭州西湖原有保俶塔与雷峰塔两座塔。这两座塔分别在西湖边的栖霞山与南山之上,遥遥相对,实际上是西湖风光的一对“诗眼”,它起了点景与引景两个作用。20世纪30年代,雷峰塔因年久失修,倒塌了。就景观来说,因为雷峰塔的倒掉,南山之景全虚,游客基本上不再去登南山了。21世纪初,雷峰塔重建,南山的游客顿时多了起来,失去平衡的西湖景观平衡了,西湖也就更为光彩亮丽了。

中国有许多城镇或是临水,或是依山。这类城市我们称之为自然山水城市。意大利的威尼斯是一座著名水城,城内的主要街道是水道,在那里,船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有纵横交错的运河体系,水上交通与陆上交通相得益彰。中国的浙江、江苏也有不少这样的水乡小镇。这种小镇多有一条或几条水渠,小船可以开进水渠,运送货物与行人,河的两旁是街道。小镇中,人与水的关系十分亲和。还有一种山城,依山而建,建筑与山体融为一体,在建筑的背后透出青山,青山又烘托着建筑。这种城市的交通一般不太方便。著名的山城重庆过去在朝天门码头用缆车运送旅客上下,构成一道亮丽的景观。

自然山水城市在其发展中,如何保持原有自然山水的特色十分重要。现在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削山填湖,以盖高楼。或者就是城中的山、湖被高楼大厦包围起来了,在城市中很难看到山水的真面目。这种做法,也许有些无奈,但却是得不偿失。须知,那在城中的山和水,是无价之宝。因此,在这样的城市搞建设一定要强调显山、见水、透绿。当然,城市文化也是重要的。结合自然与人文的关系,那就是“以山水为体,以文化为魂”。

第三,人文诸因素的和谐。我们说的人文因素,范围很广,凡是人为的因素都包括在内。人文因素作为环境的构成物,有动态与静态两种形态。动态的指人们的各种活动,静态的指人工制作的各种物体包括建筑。它们不仅从总体上要与自然因素构成和谐,而且自己内部也要构成和谐。这里可以分成若干层次:(1)动态的人文环境内部的和谐。我们通常说的人际关系的和谐属于这一层次,只要是有人群的地方,人与人之间就存在各种关系,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两类: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自然状态指人的血亲关系,这里有亲疏之别、嫡庶之别、直旁之别等。社会状态指在一个集团中的人们因各自处于不同的地位所形成的关系。所有这些关系都涉及利益:实际的物质利益和精神上的利益,精神上的利益主要指尊卑贵贱等。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有统一的一面,也有不统一的一面。历史上,资产阶级虽然拥有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并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一些封建贵族虽然不拥有巨大财富,却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为社会所尊重。正是因为社会关系涉及实际的利益,因此,只要存在一个集团,就不可能没有矛盾。怎样让矛盾的发展不致成为破坏性因系,而让它成为积极的因素,这是实现人文环境和谐的关键。这里涉及大量的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社会制度问题,还有各种具体的管理原则、方法问题。而影响到这些社会问题的因素,有的来自历史传统,有的来自现实关系,有的来自管理者的素质。有必然性的一面,也有偶然性的一面;有决定性的一面,也有非决定性的一面。(2)静态的人文环境内部的和谐。这主要指作为物质形态的人文设施之间的和谐。最为普遍的人文设施是各种建筑,建筑作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它承载着非常丰富的人文内涵。首先是它的外观与其内涵的统一性是不可忽视的,基督教教堂的外观,与基督教教义存在明显的统一性,特别明显的是它的十字架的标志,直接揭示它的功能。议会大厦与法院大厦应该在外观上有所区别,前者应该见出它的亲和性、民主性;后者则理所当然地要见出它的公正性、严肃性,不管它们具体使用何种建筑手法。其次,各建筑物之间关系,也必须见出和谐。最可怕的是同一街区、住宅区,使用的是同一套房屋施工图纸。笔者在中国的城市不时发现这种可怕的现象在重演。西方有些国家的城市主管部门明令禁止这种现象出现。当然,另一种情况也是必须防止的,那就是一个街区或住宅区,房屋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杂乱无章,见不出整一性。笔者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看到的有些街道两旁全是风格差不多的别墅,但没有两栋别墅是完全一样的,总体上的感觉十分和谐。(3)动态人文环境与静态人文环境的和谐。最常见到的不和谐现象是:街区或住宅区的硬件设施相当现代化、相当豪华,但是生活在这个街区或住宅区的少数人缺乏与此相适应的修养,乱丢垃圾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中国经常见到的属于这类不和谐的现象还有:某些农村的新住宅区,其建筑风格属于欧陆风情,居住于此的农民其生活方式、文化水准却与之不相适应。农民在这种屋子里堆放农具、粮食、稻草,在欧式的厨房里做着中国式的饭菜,在欧式的餐厅里,围着八仙桌吃饭,整个印象让人感到十分滑稽。笔者在韩国看到的农舍,虽然屋内不乏来自欧美的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外观也较传统的农舍有些改进,但是总体风格却是传统的,与他们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十分和谐。中国现在的居民小区建设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是追求欧陆风情,这样的住宅区建成后,由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与欧美迥异,其静态的人文环境与动态的人文环境出现巨大的反差。不伦不类的现象比比皆是。我们当然不反对将欧式的建筑风格引进中国,也认为作为异域风情,在审美上有它独特的魅力,但是千万不要忘了它必须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相适应,而如果不相适应,也许这种魅力就有可能走向了反面。同样,盲目地建造仿古一条街,也出现与现代生活方式不相和谐的别扭与尴尬。我们不绝对地反对建欧式风情的街区与住宅区,也不反对建仿古一条街,但是在建设时,必须考虑,这种建设为的是什么,出于旅游的需要,还是出于生活的需要?什么人住在里面?试图营造一种什么气氛?它是不是能够创造出和谐?

第四,人与环境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关系我们前面谈到过。我们不能离开人来谈环境,环境不能只理解为围绕在人周围的物质存在,是人的对象,它还应理解成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来源,是人的生命活动的作用物,是人的创造。美国当代著名环境美学专家阿诺德·伯林特针对那种将环境看成独立于人之外的东西的观点说:“我不禁要问:哪儿可以划出‘一个’环境?哪里是外面?是我站立处的周围?我家窗户外的世界?房间的墙壁?我穿的衣服?呼吸的空气?还是吃的食物?食物被吃进去构成我的身体,空气被吸入肺中进到血管,衣服不光指皮肤最外面的那层覆盖物,而且建立我的风格、个性和自我感觉。我的房间、宿舍、卧室界定了个人的空间。同样,当我步行、开车、乘机时,所过之处是否为风景,都由我自己的理解、行动决定,并且塑造着我的肌肉、反射神经、体验、知觉,等等。”[42]人与环境的和谐,既是人与物的和谐,也是人与自身的和谐。人既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也参与环境的创造。作为个人,他人是你的环境,而你也是他人的环境。环境与人的和谐,按阿诺德·伯林特的说法,是一种“参与性”(Engagement)关系,他要建立的环境美学是称之“参与美学”(aesthetics of engagement)。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是一种交感性的和谐。中国已故著名哲学家方东美先生说这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和谐的双方“非但不敌对,非但不冲突,反倒处处显出和谐的理趣”。[43]

环境诚然是空间的存在,但也是时间的存在;它是现实的,又是非现实的。任何环境总是历史上存在过的环境的延续,同时又在不断地通向未来。环境是动态的,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发展着,人与环境的和谐是一种历史性的动态和谐。一座古老的建筑,一棵古老的大树,它作为现实的环境其实是联系着过去与未来的,联系着许多代人的生活与命运,联系着时代的变迁,它的身体里跃动着历史的脉搏。一座城市如果没有老建筑,只有新房子,尽管新房子十分漂亮、奢华,那也算不了什么,顶多只是一个暴发户罢了。城市环境的历史底蕴十分重要,优秀的历史建筑是无价之宝。德国特里尔只是一个人数十几万的小城,但这座城市有着十处历史文化遗产,其中建于罗马帝国年代的黑城门成为特里尔城的标志。(见图1.4.1和图1.4.2)在特里尔城一处不太起眼的街道,我们发现有一口井,石砌的井口,现在用铁丝遮盖了起来,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保护。这口井的历史同样十分悠久,凡来到这条街道的旅客,无不到这口井前流连一番。在城市建设上,宁肯多留下一些破旧的房子、老式街道,而不要因为它的丑陋、不合时宜而全部拆除。城市古老记忆的保护可以分成好几个层面来进行,最好的是一个街区的保存,最差的是单体的保存,单体保存由于缺乏旧环境的依托,而往往显得与现在的环境格格不入,它的历史价值与审美价值就大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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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1 特里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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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2 特里尔黑城门

和谐是环境美的基础。环境美学讲的和谐是一种有机的和谐。有机性不仅在于它是生态的,体现出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而且在于它是良性的,与人性、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相适应。这种和谐,在审美上还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这种和谐具有整一性。环境美是由各种不同的美包括自然美、艺术美、技术美、社会生活美等组成的。虽然是各种美的综合,但并不是上述各种美的堆积,作为一个整体,须见出有机整一性。上面我们谈到,美学意义的环境总是具体的,而且总有相对的边界。比如校园环境只是指校园,城市环境也只能以这个城市的管辖区为限。一个具体环境与另一个具体环境的边界,如何构成和谐,经常为人们所忽视,其实非常重要。经常看到的现象是,某一小环境比如某学校非常美丽,且清洁、卫生,然而一走出这个小环境看到的就是丑陋、肮脏。这种状况的改变需要城市主管部门的协调,也需要小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

环境美的各种构成要素只有在处在有机的关系之中,才能创造出环境美来。环境美不是各种美的要素相加,而是各种要素的有机整合。城市中摩天大楼的处理,最能见出环境美诸要素有机整合的重要性。某一摩天大楼作为单体建筑也许是优秀的,但是如果它与周围的景观不和谐,它不仅不能显现自己的美来,而且还相当程度地破坏整个环境的美。在当今中国城市建筑中,不和谐的摩天大楼相当普遍。一般来说,摩天大楼相对较为集中一些比较妥当。如美国纽约的曼哈顿、日本东京的新宿、新加坡的银行区,摩天大楼相对都比较集中,均收到了良好的审美效果。城市雕塑在城市中也经常出现环境不相和谐的现象。中国江南某一著名的旅游城市,做了一个名为“美人鱼”的雕塑,就单体来说,这件作品的造型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当它做成放在城市某一临湖的地方时,它的不和谐性就明显地凸现出来了,结果只得将它移走。

整一性通常有三个不同的意义层面:首先是形式美意义上的整一性。所谓形式美意义上的整一性,是说它的组合具有整齐性、对称性、杂多统一性。整齐性,是整一性的最低层次,整齐性以“简单性”为原则,以“精力节省”为价值追求。住宅区建设上的整齐性是最常见到的现象,通常是同一住宅区的房子出自同一设计的拷贝。这种整齐性最大的好处是减少视觉疲劳,但因为单调,也就缺乏长久的吸引力,当然更谈不上丰富的意蕴。对称性较整齐性进了一个层次,对称性有一中轴,中轴两旁的物件构成一种在感觉上平衡的关系。中轴两旁的物件,可能是完全相同的,这种平衡比较地呆板,可名为“僵性平衡”;也可能是不同的,但在视觉上仍然显得匀称,此种平衡比较地活泼,可名为“活性平衡”。北京故宫的建设属于后一种平衡,中国的北京、西安,日本的京都等老城的屋宇规划,基本上也属于这种平衡。环境建设经常用到这两种平衡。杂多统一性,则没有中轴线,在这个区域内,事物或物件是多样的,但是它杂而不乱,其原因就在于它有一个居于统帅地位的事物或因素存在。正是它将这杂多统一了起来。这种统一,可能是事物本身就如此的。比如朝霞以红色为统帅、森林以绿色为统帅。红色之于朝霞、绿色之于森林,原本就是统帅。另一种杂多的统一,不是出自事物本身,而是出自观赏者的感觉。人的感觉有一种特点,总是在杂多的事物中寻求一种统一性。我们的感觉总是企图将事物简化、规律化、条理化。我们看一个人,记住的往往是这个人的轮廓;我们到过一个地区,记住的也同样只是它的大致风貌。虽然这种经过简化、条理化的印象,来自客观事物,但与观赏者的认识能力有相当关系,不同的观赏者对事物的把握是不同的,因而也就赋予事物不同的统一性。成为杂多事物统一性的东西,可能是主调,也可能是基调,还可能是特征。这样就有了“主调统一”、“基调统一”和“特征统一”三种统一。三种统一,有不同的意味,主调统一,最具哲学的意义,基调统一,最具科学的意义,而特征统一则最具美学的意义。我们通常说“万绿丛中一点红”,这一点红不是主调,也不是基调,但正是它将“万绿”统一起来了。怎样看待一座城市环境外观上杂多的统一,是可以允许有多种理解的。它可以是色彩,是城市各处均匀分布的教堂,是市政府大厦,是居于城市中心的中心广场,是城市的主街道,是城市标志性的建筑、雕塑,是城市中的山、河、湖……任何一个城市都是杂多,由于居于统一地位的因素不同,使这个城市呈现出它的特色、个性来。珍惜城市环境的统帅因素极为重要。北京城市环境统帅因素是天安门广场和故宫,上海是外滩及黄浦江,武汉是长江和汉江交汇口,具体来说,就是南岸嘴、龟蛇二山,杭州是西湖,南京是夫子庙与秦淮河,长沙是湘江与岳麓山。

形式美意义上的整一性最具普适性、大众性,在环境建设上的意义十分明显。在这种整一性之外,还有哲理意义上的整一性与文化意义上的整一性,它们在环境建设上也体现出一定的价值。中国古典哲学十分强调哲理上的整一性。中国清代大画家石涛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44]石涛说的“一”就是“道”,道是宇宙的本体。老子说:“道法自然。”可见,道的本质是自然而然。这自然而然的道可以从“无”与“有”两个层面来理解。从“无”来理解,它是“天地之始”;从“有”这个层面来理解,它是“万物之母”。可见,道又具有无限的生存性,它不是一个只能盛万物的空筐,而犹如“玄牝”,是“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45]可见,它具有类似生命不断繁殖的功能。中国人造园林,就将这种理解运用进去,力求让整个园林的景物表现出道的意味来,这道的意味就是园内所有景观的统一性。中国人造花园,又提出“气”这一概念,气相当于道,也是宇宙的本体,它与道之不同,只是在于它更多地强调道的生命力。中国古代造园理论强调园林诸景观要统一于“气”,气有诸多形态,或藏,或纳,或流,或泄,或散,或浮,或凝,或聚,或生,或化,或隐……总之要气韵盎然,一气贯通。这种统一于哲理意味的整一性,对于造园者来说,相应地就需要更高的理论修养,因为相对来说,它没有成规,更具创造性。而对于欣赏者来说,它也就要求有比较高的哲学修养才能体悟。

文化意义上的整一性也有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强调民族文化的传统性。比如,在新加坡华人聚居的牛车水,其建筑、其种种人文设施包括匾额、招牌,还有生活设施包括餐馆、茶馆,都透出浓郁的汉民族生活气息。只要走进这个街区,就能感受到汉民族文化在这个街区的主导性。文化意义上的整一性,也有的采取凸现某种文化功能特殊性的方式来体现,比如,某一街区是学校集中区,这个地区的诸多景观的统一性就要统一在教育上。当然,统一在教育上不是说所有的景观都是教育设施,它仍然是丰富多彩的,但总体气氛却要让人明显感到这个地区的主调是教育,种种典雅的人文设施包括建筑以及人文活动与优美的自然环境相和谐,从总体上透出蓬勃的生气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这里严格地拒绝嘈杂,拒绝肮脏,拒绝种种不文明的行为。在这里,古老的大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显现出学院的古老、历史的悠久,它象征着伟大的、智慧的圣哲支撑着民族文明的大厦,也象征着德高望重的大师在抚育着莘莘学子的成长。

其次,这种和谐具有生命性。这里讲的生命性,主要指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整个景观具有历史感,历史感是生命中最为突出的表现。也正是从历史感的意义上,我认为,古树的价值远胜于新植的树木。当然,历史感最主要的体现还是在人文景观上。对于人文景观来说,没有比历史感更重要的了。上海的外滩之所以景观价值非常高,最重要的是它有历史感。这条长不过数公里的街道展示了近百年来上海的历史,它的过去、现在、未来,可以说,它不仅浓缩了一部上海的殖民史,而且从它也见出中国近现代的风雨沧桑。法国巴黎的拉丁区保存得相当好,这里是非常有历史感的,不少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在这里,许多名人在此生活过,在这里你可以找到笛卡儿的故居。其实,拉丁区也不是原封不动地保留着原貌,这在街道的宽窄上可以明显地见出,越早的越窄,越近的就越宽。有些地方,一条马路明显见出由窄到宽的历史过程,你可以想象几个世纪以来这条马路上所发生过的活生生的故事。

生命性的另一个意义是以人为本。我们说的环境是人的环境,是宜于人生活的环境,因此宜人性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这里我们需要将在山水美学中通常强调得很过分的“奇”给予恰当的评价。自然山水中奇异的景观一般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但是有奇异景观的所在,通常不适宜人生活;而在环境美学中,宜居进而乐居却是首位。有些环境,景观很平常,但很适合人生活,它的美学价值就应给予充分的评价。阿诺德·伯林特说得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有生命的、生动的景观是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场景。而我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是,我们如何参与由居室、工作场景、当地风景、旅游见闻和休闲活动所组成的诗一般的景观。”[46]

再次,这种和谐要凸显个性,整体和谐性是环境美诸因素整合的基本原则。但是,环境美诸因素综合还不只是求其和谐,它要求在整体和谐中强烈地凸显出某种特色来。中国临江的城市差不多都在做江滩的景观,上海历史性形成的外滩景观,已经成为上海的标志。一味摹仿上海外滩是不行的,那么,如何做出自己的特色来,就成为各个临江城市的一大难题。凸显个性永远是环境规划的主题,也是环境规划的难题。审美强调个性,无个性谈不上美。中国的城市本来是个性鲜明的,但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将原来的个性基本上破坏完了。千篇一律的街道、千篇一律的建筑、千篇一律的车站和码头,让人竟然不知道身处在哪个城市,当然也就无美感可言了。想像力的贫泛,加上思维的懒惰,造就今天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雷同的尴尬局面。

和谐在环境的建设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它关涉环境的全局,而实际上能真正做到和谐也只有处于指挥全局的首脑部门、规划部门了。和谐,不只是一个美学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管理学问题,因此,要真正做到和谐,需要处于全局的指挥者、规划者、设计者具有很高的修养。尽管创造环境的和谐远非易事,却是我们最高的也是永远的追求。

【注释】

[1]转引自纳什:《大自然的权利》,青岛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2]汉斯·萨克塞:《生态哲学》,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195页。

[3]何强等:《环境学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6~48页。

[4]塞尔日·莫斯科维奇:《还自然之魅》,三联出版社2005年版,第122页。

[5]转引自刘耳:《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5期。

[6]转引自刘耳:《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5期。

[7]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23页。

[8]转引自刘耳:《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5期。

[9]转引自刘耳:《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5期。

[10]笔者在《培植一种环境美学》(《湖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生态美学及其哲学基础》(《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野性的美》(《风景名胜》2002年第9期)、《当代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都谈到“自然创化”这个概念。

[11]转引自刘耳:《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5期。

[12]《庄子·大宗师》。

[13]《庄子·德充符》。

[14]特奥多·安德列·库克:《生命的曲线》,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15]维柯:《新科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80~181页。

[16]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601页。

[17]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18]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19]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20]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4~115页。

[21]参见拙著《当代美学原理》第十二章。在此章中,笔者说:“对社会的管理,实际上有三种方式:法律的、道德的、审美的。三种方式各有特点,各有作用,然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共同发挥作用。……正因为三种方式各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因此,在实施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同时,也要实施以美治国。社会的和谐是通过多重调控实现的,在法治不到的地方有德治在调控,而在德治不到的地方有美治在调控。以法治国,以德正人,以美和心,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22]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23]李培超:《环境伦理》,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19~20页。

[24]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7~8页。

[25]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9页。

[26]彼得·拉塞尔:《觉醒的地球》,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153页。

[27]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向荒野》,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28]《老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8页。

[29]《老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57页。

[30]《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8页。

[31]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18页。

[32]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页。

[33]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页。

[34]纳塔莉·安吉尔:《野兽之美》,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62~63页。

[35]H.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自然界的价值和对自然界的义务》,转引自邱仁宗主编:《国外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36]阿诺德·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走向一种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37]海德格尔:《人诗意地安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6~67页。

[38]海德格尔:《人诗意地安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8~69页。

[39]《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63页。

[40]《乐记》,吉联抗译注,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

[41]《世说新语校笺》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7页。

[42]阿诺德·伯林特:《环境美学》,湖南科技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43]方东美:《中国人生哲学概要》,台湾问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7页。

[44]《石涛画语录》,见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中国美学史参考资料汇编》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7页。

[45]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3页。

[46]阿诺德·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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