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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探索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程实践环节包括课程作业、课程实验、课程设计,集中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各类实习、毕业论文(作业)或设计。各职业院校要参照高校实习教学大纲并结合职教特色来制定较为合理的实习教学大纲并执行。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检验学生学业成果有着重要意义。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切实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布并通报有关职业院校。

我国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探索_职业教育实践教学

第三节 我国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探索

为充分重视实践教学在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搞好我国职校实践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就有必要结合我国职业院校实际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一、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

实践教学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践环节和集中实践环节两部分。课程实践环节包括课程作业、课程实验、课程设计,集中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各类实习、毕业论文(作业)或设计。

二、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www.guayunfan.com)

(一)课程作业管理

课程作业(包括操作练习)是各专业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是掌握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实践技能、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各职业院校要重视对学生课程作业的布置、批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课程实验管理

凡课程中规定有实验内容的课程:统设课程要执行国家制定的统一实验大纲,省开课程要执行省上统一制定的实验教学大纲。具体要求详见下文之五(一)。

(三)课程设计管理

课程设计(包括课程大作业或设计性实验)是工科各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各职业院校应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设计。具体要求详见下文之五(二)。

(四)社会调查管理

社会调查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详见下文之五(三)。

(五)实习管理

实习是理工农医各专业重要的实践环节。各职业院校要参照高校实习教学大纲并结合职教特色来制定较为合理的实习教学大纲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下文之五(四)。

(六)毕业论文(作业)或设计

毕业论文是带有研究性的专题调研分析报告。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检验学生学业成果有着重要意义。具体要求详见下文之五(五)。

三、实验实习基地管理

(1)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要适应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不同专业特点,在硬件和软件上能够胜任完成职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2)实践教学基地要经过国家、省市有关专家、专业人员的实地考察,考察基地的硬件设施、管理情况、人员配置等是否能达到职业教育的教学要求。验收合格才能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要求每个校外的实践、实习教学基地均签有协议。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切实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3)实践教学基地建成后,相关部门和院校要不断加强建设和管理,不定期地检查基地情况,以确保实践教学基地能满足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的需求。

(4)学生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的一切教学活动要有记录,内容包括活动项目内容、活动时间、人数、指导教师、实践报告等内容。注意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今后检查。

四、切实加强对我国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评估

为切实搞好我国职业院校实践教学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情况,必须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现状、教学效果及管理质量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估。

(1)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省(市)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的领导。在制订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教学大纲应突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联系,教学内容上应注重学生的专业训练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2)各职业院校在具体教学实施中应加强对不同专业实践教学的指导,切实做好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提出不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

(3)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实践教学的评估。评估指标应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测定,突出实践教育特点,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职业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应有利于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

(4)评估形式分为自我评估和省级评估、国家级评估三种。自我评估按年进行,省级评估由省教育主管部门适时在全省职业院校内分片或分期组织进行。国家级评估是建立国家示范实践教学基地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布并通报有关职业院校。

对于办学条件差、实践教学环节不落实、培养质量得不到保证的职业院校,应责成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必要时应停止其相应专业的招生。

五、具体管理办法

(一)针对课程实验管理办法

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必做实验是该课程实验的最低要求,必须与该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同步进行,不得拖延。如果某课程某项实验没做或不及格者视为该课程的实验没有完成,必须补做。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报告:完成课程实验的学生,每项实验必须写有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反映了学生完成该项实验的基本情况,要求学生注明实验地点、实验名称、实验内容、指导教师、合作者、实验时间等内容。实验报告是学生实验成绩的原始资料,要求学生统一格式。报告要妥善保存,以备验收检查。

(2)指导教师: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实验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担任指导教师;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也可担任指导教师。但指导教师必须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并具有指导该实验的能力。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指导好学生完成其全部实验。

(3)实验成绩:实验成绩由实验课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报告和本人操作情况综合评定,实验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并计入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填写院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实验成绩登记表,实验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实验指导老师,一份交院校教育管理部门,成绩单要有实验指导教师的签字。

(二)针对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课程设计是围绕一门主要技术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工程设计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训练。通过这种训练,培养学生在本课程范围内,初步解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应具有的查阅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绘图、装配和调试等能力,为毕业设计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奠定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选题: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题目符合工程实际,并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先进性。课题的内容应使学生在方案论证、工程计算、材料及元件的选择、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使用、图纸的绘制、程序的编写、装配调试以及经济核算等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限度。

(2)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该课程授课教师或该专业相近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课程设计的全过程。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启发和鼓励学生创新探索。

(3)组织实施:课程设计的选题、进度计划、指导教师资格应于设计前一个月报院校教学部门审核备案。

课程设计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且学生设计题目内容要有所区别,但从事课程设计的时间和地点要相对集中。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宜超过10人。

院校管理者要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进行指导检查其课程设计工作是否符合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还应派人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抽查。

(4)成绩评定:学生课程设计成绩分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由指导教师根据课题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必要时应由指导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学生进行小规模答辩,以检验学生是否独立完成,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

(三)针对社会调查的要求

1.要求

(1)学生要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确定调查单位及对象,选择有针对性的题目,列出调查提纲,做好调查笔记,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题目,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高职不少于2000字,中职不少于1500字)。

(2)院校教学管理部门部根据实际情况派人不定期检查,对每个学生的调查报告等资料做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2.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质量评价。

(2)考核标准:社会调查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3)成绩评定办法:认真参阅社会调查活动的记录,依据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定量打出成绩。

(四)针对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对于巩固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操作技术过程、培养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符合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习的类型和任务:实习可分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

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学习专业课之前进行,通过到与本专业对口的厂矿企业单位参观、短期跟班劳动后,使学生初步了解生产(施工)的过程,了解生产(施工)中各工种的作用与衔接关系,了解产品的制造过程,进而提高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感性认识

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学习部分专业课后进行,通过直接参加生产劳动,了解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主要设备的基本性能,加工范围;了解各主要生产(施工)方法、熟悉生产(或施工)工艺过程;在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

生产实习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形式进行:一是问题解答式,即在实习前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通过实习找到答案并写出实习报告;二是产品检验式,即针对学生实习所操作的设备,给出相应的产品或操作技能要求,学生通过实习来完成产品的加工制造或达到相应的操作技能。

毕业实习:是各专业的最后一次实习,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前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学生通过了解现场从事技术专题调查与研究能力。

(2)指导教师:应选聘具有实践经验的本专业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实习的全过程。

(3)组织实施:院校教学管理部门要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撰写并及时下发各专业实习大纲。

实习工作应根据职业特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现场参观、操作和观看录像、模拟实习课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作业或实习总结)。

(4)成绩评定:实习成绩应由实习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习期的表现和实习报告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实习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者同意毕业,不合格者有必要采取一些处罚性措施如延缓毕业、缓发有关资格证件等等。

实习成绩经审核后于实习结束后报院校教务部门备案。院校要对教学点的实习情况和学生的实习报告(或总结)进行抽查,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真正完成实习任务(必须有资料),并指导和帮助教学点解决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五)针对毕业论文(作业)或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是职业院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的教学环节,是其他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科学工作方法和创造性的重要实践,它是学生能否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目的要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应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放在首位,它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应注意学生智力的开发,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通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使学生受到一次专门人才所必需的综合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总结提高和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等。通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深化所学知识及拓展专业知识面,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成立组织机构及明确职责

加强领导是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根据院校的实际情况,整个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1)院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长组成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院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工作的领导。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制定和部署全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

②审核各专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及组成。

③检查、分析、解决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中出现的必须由学校解决的重大问题。

④对有争议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成绩行使终审权。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制定和部署本专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工作计划并在网上发布。

②负责各专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的备案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的审核。

③审查指导教师(包括分校、教学点选聘的教师)资格和毕业设计(作业)题目的审定。

④了解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并组织交流。

⑤负责本专业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审核验收工作。

⑥审定推荐的优秀论文或优秀设计。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对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学生充分明确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时,才会尽最大努力去完成这个重要环节,做出体现自己水平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在进行宣传动员工作时,首先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树立信心;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勤奋扎实、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要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纠正一些不正确观念和错误思想。

在这一阶段还必须使学生明确以下要求: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对于综合性课题,确实需要由多人合作完成的话,则必须明确分工,由学生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必须杜绝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2)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既要有数量要求,更要重视质量。学生撰写的论文在格式上要符合要求,做到层次分明、行文流畅、论据严谨、重点突出、结论明确。文、经、法及管理学科类学生的论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5000字;理工类学生编写的论文或设计说明书一般应在8000字左右,必须附上与课题有关的图纸、程序、软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

(3)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在完成书面文稿的同时,还必须制作成电子文档形式予以保存。各院校应将此作为教学资源认真保管。

3.确定选题方向

正确选择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题目是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前提。从专业培养的目标出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题目在整体符合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提倡内容新、有特色,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可适当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知识,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提供条件。

选题时应尽可能结合学生毕业后的实际工作,应尽量接受企事业单位的实际课题。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控制,一般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为宜。选题方向一经决定,无特殊情况,不再作变动。

4.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质量,务必充分重视。为此,对如何选聘好指导教师提出如下意见:

①指导教师应是专业对口,由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或具备中级职称的有关研究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②指导教师必须思想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③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理工农医类不超过6人,文、经、法及管理学科类等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职责。

①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并下达任务书。

②向学生推荐参考书目或参考资料,并指导阅读。

③审查学生的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④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⑤指导教师应定期和学生见面,及时发现学生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中的问题,并耐心指导。集中指导学时数,一般文、经、法及管理学科类的学生不少于10学时/人,理工农医类学生不少于20学时/人,并均应做好指导记录。

⑥评阅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提出初评成绩。

⑦重视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全过程都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⑧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允许包办代替。

5.参加资格

(1)按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必须在修完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以上后,方可提出申请参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职业院校各专业须按统一表格填写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各专业人数情况统计表后上报院校教育管理部门。

(2)文、经、法及管理学科类学生除某些专业规定做毕业大作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所有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作业)答辩。

6.答辩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答辩由各职业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为保证毕业工作及其他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各院校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答辩及审定工作应尽可能在学生毕业考试前全部完成。

7.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成绩是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志,必须严肃认真,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力求科学、准确、合理。成绩记录采用五级记分,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六、答辩评分参考

1.理工类毕业设计答辩评分参考

(1)优秀(相当于90分以上)。

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的任务。图纸和说明书等质量高,考虑问题全面,并能灵活、正确、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方案设计正确,数据可靠,实验及动手能力强,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独创见解,在答辩中论述和回答问题正确。

(2)良好(相当于75~89分)。

能完成毕业设计的任务,图纸及说明书等质量较好,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方案设计正确,论据比较充分,数据比较可靠,实验技能良好,在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3)及格(相当于60~74分)。

能完成毕业设计的任务,基本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且具有基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图纸说明书等质量及格,方案基本正确,数据基本接近,有一定实验技能,在答辩中回答的主要问题无重大错误。

(4)不及格(59分以下)。

未能按质量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图纸、说明书等有严重错误,答辩中基本概念模糊,主要问题回答错误,经启发后仍不能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2.文、经、法、管理学科类毕业论文(作业)成绩评定参考

(1)优秀(相当于90分以上)。

①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及本专业有关的知识、技能。

②能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对当前及今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③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通顺,结构严谨。

④原始资料齐全,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⑤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2)良好(相当于75~89分)。

①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及本专业有关的知识、技能。

②能较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当前及今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③中心明确,论据充足,数据基本可靠,层次比较分明,文句通顺。

④原始资料基本齐全,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⑤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3)及格(相当于60~74分)。

①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能基本掌握本专业已学的有关知识技能。

②尚能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

③有一定的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文字也较通顺。

④有一定的原始资料,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⑤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不及格(相当于59分以下)。

凡具有以下条款任何一项,都定为不及格:

①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缺乏理解,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有关专业技能较差。

②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原始资料残缺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也较差。

③基本内容属抄袭他人成果。

④沿用本单位(包括本人参加在内)已发表过的文章,而又没有创见性的修改或增补。

⑤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

其他事项和费用标准:关于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作业)的其他要求以及费用标准等事项的实施办法,请参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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