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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闻编辑思想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国的新闻编辑思想(一)新闻编辑思想的系统性新闻编辑思想是系统性的。我国内地新闻编辑工作的政治指导思想主要包括党性原则论、工具论、喉舌论、正面宣传为主论和反低俗化论。2)工具论中国共产党的新闻理论认为,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保障政权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3)喉舌论中国共产党的新闻理论认为,新闻媒体要传播党和人民的利益主张。

一、我国的新闻编辑思想

(一)新闻编辑思想的系统性

新闻编辑思想是系统性的。包括新闻编辑工作在内的新闻编辑思想离开系统性是不成熟的,极易趋向缺乏甚至有违科学性。新闻编辑思想以新闻编辑工作为中心,但又包括新闻编辑活动所关涉的社会、受众等要素。其中,新闻编辑工作思想的系统性主要由如下由上而下的子领域构成:政治性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编辑工作的原则思想,编辑工作的方法思想。

(二)新闻编辑工作的政治指导思想

1.范围

新闻编辑工作作为新闻媒体运转的核心在作用于社会的同时又深受社会的制约。这种来自社会的制约如同土壤对大树的约束,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周礼·冬官考工记第六》云:“橘踰淮而北为枳。”由于媒体的编辑体系是媒体的总把关人,因此社会,尤其是强势社会力量对媒体的影响乃至于控制就集中体现为对编辑工作的冲击。其中,社会对新闻媒体编辑工作的最大作用,主要表现在政治领域。这一点,中西皆然。相互的差异,主要在于这种政治控制的获取路径。西方的这种控制由于基本借助于市场途径而与行政干预没有过多的关系。各种政治力量的媒体较量,集中表现为对编辑权力的争夺。而这种争夺实际上是对话语权(实则是舆论权)的控制。

我国内地新闻编辑工作的政治指导思想主要包括党性原则论、工具论、喉舌论、正面宣传为主论和反低俗化论。

1)党性原则论

党性原则要求媒体自觉地在政治上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在思想上传播马克思主义,在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此即大众传媒的非独立性或依附性。中国共产党诞生伊始的“一大”决议明示:“杂志、日刊、书籍和小册子须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办”,任何中央地方的出版物不能刊载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文章[13]。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完整而成熟:“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这是党的纪律。”这就是说,媒体从属于执政党,仅仅是执政党这台庞大机器中的一个关键性的部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议行合一制……中国共产党则是中国政府系统的领导核心”,中国的“公共政策=党的政策+人大政策+行政决策”,“在中国,政府制定的所有政策,实质上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14]党性原则论,要求执政党对媒体予以绝对控制,而服从党的要求也因而成为大众传媒的分内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实际之于新闻媒体的根本规定,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由于媒体内容之于政权的作用,往往硬信息直接而强大,软信息间接而弱小,故党性原则论的调控对象以硬信息为主,以软信息为辅。

党性原则要求媒体的新闻编辑工作必须顾全大局。比如,武汉《新周报》2004年刊发的关于南京师范大学让音乐学院女生陪省内厅局级干部跳舞的报道,媒体按照新闻编辑工作逻辑,要从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出发,选择新闻稿是否刊发与如何刊发,其间还涉及异地舆论监督的政策安排。因此,即便新闻事实属实,也不等于上级主管机关必然允许大众传媒的公开刊布、传发。比如,来自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现场的新闻照片,有些无头尸体等图片、视听材料看上去过于惨不忍睹甚至恐怖,媒体就要斟酌这一类影像信息刊发后对社会稳定及大众心理可能产生的不良冲击。

党性原则论是决定我国媒体工具论、喉舌论、正面宣传为主论的理论原点,在我国内地编辑思想中居于中心地位。

2)工具论

中国共产党的新闻理论认为,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保障政权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在《报纸是指导工作教育群众的武器》中对此说得十分明白:过去,我们学会了一种工作方式,就是开会……如果你们再把办报这个工作方式采用起来,那么许多道理、典型就可以经过报纸去宣传。这也是一种工作方式……开会是最重要的工作方式,报纸发出去可以省得开许多会,所以报纸也可以当做重要的工作方式,教育方式。作为一种工具,新闻媒体仅仅履行特殊功用。而这种特殊的工具功用主要属于政治功能范围,其特殊性在于通过政令一类途径服从于执政党的政权建构、运行这一根本功能。

工具论具有特殊含义。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一种重要的工具,并不意味着政党旗下的所有新闻媒体一定必须直接执行前述党性原则。相反,正是因为新闻媒体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新闻媒体才成为执政党的一种重要而特别的工具,既可以是党和政府的直接工具,如党委机关报,又可以是党和政府的间接工具,如大众化报刊的多数版面;既用来指导全局的工作,又用来建构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相形之下,建构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是大多数新闻媒体隶属于党和政府的更重要的工具功能。赵蕾在《冲刺立法大业》中云:“全国人大事先做的许多工作,相当于西方的院外活动,尽可能减少各方面的矛盾……更高明的招数是通过舆论进行游说……也有些信号弹是立法机关主动发出的。行政诉讼法制定前,当时的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陶希晋请几位专家先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试探舆论风向。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回忆,陶希晋还特意安排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齐一飞一起署名。他递给《光明日报》,《光明日报》就发了。”[15]因此,工具论折射出中国共产党所拥有的新闻媒体服务于执政党的社会管理,仅仅属于政党传媒之一种,而不是全部,还可以通过政府、社会团体等环节间接为执政党的工作服务。

3)喉舌论

中国共产党的新闻理论认为,新闻媒体要传播党和人民的利益主张。1948年10月,刘少奇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说:新闻工作者“你的笔,是人民的笔,你是人民的喉舌”。喉舌论决定着我国的大众媒体讲求宣传功用,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原则,要求媒体必须听党委的话,要求政治家办报。而政治家办报要求编辑部的工作人员熟悉中国社会,明白什么是政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方向的高度、原点,而不是一己之私来从事新闻传媒的编辑工作。2011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发言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说:“我国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工具。在广播电视具有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文化教育、社会服务和审美娱乐等多重功能中,宣传教育应作为主功能放在首位。”[16]

中国共产党喉舌论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党和人民的关系。按照我国的政治伦理,人民利益自应高于执政党的利益。不过,这一原理在实际生活中却遭遇挑战。任磊萍、何岩的《记者调查经适房土地建别墅遭官员质问:替谁说话》一文介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在河南省郑州市针对读者所反映的当地建设用地违规现象采访郑州市规划局时,受到采访对象郑州市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的责问:“你们广播电台管这闲事干什么?”“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位官员的话虽然有碍执政党的基本政治原理,却折射出实实在在的社会现实。1957年4月1日出任《光明日报》总编辑的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国家出版总署专员、发行局副局长储安平说:“我有一基本错误思想,就是认为人民和政府对立,这当然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17]但是,理论设计不等于现实存在。作为两种社会群体,现实生活中的政党,尤其是有关党组织和人民之间在存在利益相同点的同时,又有意无意间出现了利益的不同之处。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唯有正视并积极应对,才能从制度的建构上减少乃至避免政党与人民之间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根本性社会冲突。打个未必十分恰当的比方,人民是水,政党是鱼。一方面,鱼儿离不开水;另一方面,水的利益高于鱼的生命。明朝政治家刘伯温说:“国不自富,民足而富”,“国以民为本,而民以食为天”。他反对“厚利入私家”,这里的“私家”指“贵族”。他还主张削除贫富过度悬殊,“推余补不足,兹实王政始”。[18]他强调的基本政治格局的设计,在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休戚与共的范围之内。清朝顺治皇帝钦定的《御制人臣儆心录》说:“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层累而下,诛求勿已,害必加于百姓,而患仍中于邦家。”[19]明示的还是皇权对民众的依存。现在,我国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智慧其实还赶不上封建主义社会的政治家而不能不沦为政客。毫无疑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主人,人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离开知情权、表达权,也就没有参与权、监督权;离开监督权,人民当家做主就很容易变成一种空洞的口号。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看,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要起码在参政、议政、执政上变为现实,尚有漫长的路要走。从中国社会的进步方向看,媒体需努力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落实喉舌论,正确处理执政党与人民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各个阶层、集团之间的利益互动关系。因此,从新闻工作的健康发展计,不仅要明确大众传媒的人民喉舌功能高于执政党的喉舌功能,而非模糊这种轻重关系,而且应通过制度建设如各级人民代表的媒体决策权等,将之逐渐而有序地落在实处。

4)正面宣传为主论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以表扬为主的方针。”[20]以“表扬为主”与以“正面报道为主”尽管相当接近但终究有一定差异。1989年11月,当时负责中央宣传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李瑞环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中指出:“新闻报道只有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才能正确地、充分地发挥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才能有助于大局的稳定和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21]这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首次付诸中国共产党的实践。自此,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正式迈入我国内地的主流编辑思想行列。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编辑工作方针进行了清晰的确认与强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求媒体讲求新闻信息的褒贬传播比例。第一,从一家新闻媒体到全社会的新闻媒体,在新闻信息的传播上既有正面新闻信息,又有中性、负面新闻信息。第二,从一家新闻媒体到全社会的新闻媒体,在新闻信息的传播上以褒义信息或中性信息为主,以负面新闻信息,如调查性报道、批判性言论为辅。第三,从具体的新闻媒体到媒体的行业管理机关,对社会负面新闻信息的传播进行控制,使其在信息传播的整体比例中居于少数。第四,调查性报道、批判性言论等负面新闻信息,即便确有其事、言之有理,也必须控制其在新闻信息传播中的比例,比例要少。一些不适宜公开刊播的负面新闻稿件可以转以“内参”等组织传播的内部途径(如图2-3所示)。第五,严格控制负面新闻信息的公开刊播目的是防止片面,维护社会稳定和执政党的权威。控制公开刊发负面新闻信息,有助于避免因放大社会阴暗面而给广大受众留下整个社会阴暗面过大的印象,有助于控制社会的离心力乃至敌意。2010年9月4日上午,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在北京中共中央党校讲课时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方针,意在正确处理具体真实与宏观真实[22],媒体舆论要反映社会主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意在“团结稳定鼓劲”,重点是控制大众传媒对负面新闻报道、批判性言论的公开传播。在这样的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实施中,指导性规范的具体实施则构成我国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的一类所谓的宣传艺术。而这里的“艺术”仅指具有一定创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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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出版的由湖北省省级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的仅在本省领导层内部流通的内部资料《楚天都市报内部参考》

那么,党和政府为什么直到1989年方提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编辑方针呢?从1949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尤其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的20年间,党内斗争曾呈现出尖锐化。当时的党中央提出、强调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发展到后来则以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必须反对党内的资产阶级当权派。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我党的报刊、广播充满充分反映党内斗争的胜利一方反对失败一方的负面信息。显然,这样的新闻舆论与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编辑方针是没有关系的。相形之下,经历1989年的“六四”政治风波后的党中央强调社会稳定,主张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变迁调整了舆论大局的管理变化,使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编辑工作方针水到渠成。

5)反低俗化论

新闻报道中有大量的新闻信息事关社会风化,有碍社会风气。这些新闻信息属于生活类信息,是生活方式方面的信息,属于私人可以公开的信息,即所谓风月信息、软信息,主要与社会道德相关。对于这样的软信息,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毛泽东时代,曾长期被执政党视为资产阶级的低级趣味,并因这样的政治定性而予以严厉禁止。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出现重大变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于风月信息虽大幅放松但仍有一定的具体规范,比如,对于女性正面裸体照片,包括乳头在内的这一部分胸部以下的影像信息,规定大众传媒不可以刊播。这样的规定与文化生活观念中的新闻思想密切相关,认为生活方面的新闻信息如果格调不高则难免陷入低俗化,造成消极的社会影响。而这种需要控制的软信息,集中体现在两性、暴力领域。

然而,中西之间在生活方式上差别不小,有时甚至截然对立,对此若不加分辨而一概斥之为低俗则难免趋向简单化。西方国家自古以来即崇尚身体健美,一般允许刊发身体的表体信息,典型的媒体是英国《太阳报》的三版女郎和美国期刊《花花公子》(见图2-4)上火辣的女性裸体。英国的《太阳报》1970年11月首开整版(第3版)单幅又名“无上装女孩”的裸体女模特(名叫“斯蒂芬·拉恩”)的彩色照片,并附有每期裸体女郎的真实姓名与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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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美国期刊《花花公子》封面

前述两家西方纸媒如此编辑举措,与文化观念、女权运动是有关的。从西方文化看,源自古希腊、古罗马与《圣经》的西方文化讲求人体欣赏,并不以人的身体为丑。他们认为:人体天经地义,其中健康、美丽的人体是值得也应该欣赏的。从女权运动看,西方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既然男女平等,那么欣赏异性美丽的身体就不再是男性的专利。因此,西方还出现了针对女性读者刊发男性裸体照片的连续出版物。

不过,身体信息在中国的传播命运及其背后的思想则有所不同。对于原版《花花公子》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可否在华公开销售不无争议。北京国际机场的泼水节画在20世纪70年代末公开露面也一时风波大作。从中国古代文化看,宋代文人在正式的诗歌中是不可以放荡的,抒发男女关系的文字一律被放逐在当时不能入流的词中。在古代中国,未登大雅之堂的叙事艺术,如《金瓶梅》乃至于《牡丹亭》、《红楼梦》触及人体均不乏非审美立场来源。从总体看,以《论语》为源头的中国传统主流文化,即儒家文化尚未将身体的性器官以及与之相关的身体组成部分如女性的乳房与生命繁衍以外的范围挂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除此之外的两性身体活动信息仅宜私下流传而不应该见诸主流媒体。同样属于儒家文化圈的韩国,其21世纪初的电视剧镜头画面干净,很少床戏。相形之下,韩国媒体上两性之间暧昧的描写,性器官影像信息的直接披露,也俱在主流文化之外绽放,登不得大雅之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反映的是中国民族的一种生活观、文化观,也不宜视为文化的虚伪,否则中国会成为被现代化或西化的一种表征。在日常生活的态度上,中西之间存在明显的文化差异,而这样的差异自会影响双方新闻传媒编辑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

当然,在我国内地大众传媒的实际编辑工作中,媒体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等原因在包括两性领域内的信息公开传播上并不乏打擦边球的编辑活动。如2010年10月出版的《男人装》关于影视女演员海清胸部的图片因露出人物部分乳晕而难免有打擦边球甚至违规之嫌。不过,这样的举措是有碍我国新闻编辑工作的政治与文化的逻辑的,往往只做不说,恐怕还是属于不登时下大雅之堂的无奈之举。

在暴力信息的传播方面,中西双方较为接近。我国对暴力信息的控制尺度虽较之情色信息的处理还算相对宽松,但并非放任自流。比如,规定我国传统媒体在报道2008年汶川地震时不得刊发来自地震现场死者肢体破裂、脑浆崩流之类的影像,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电视剧《三国演义》中人头落地的血淋淋画面亦受到批评。在西方国家,除非确有必要,一些媒体同样自觉拒绝暴力刺激。位于美国汉普市的一家中等规模的报纸《军号日报》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不能发表有关尸体的图片。[23]即便确有必要,媒体也往往对这些令人不安的照片进行低调处理。在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新闻媒体认为“死亡是战争中必然发生的”,刊载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刚被击毙的儿子的照片,可以“让伊拉克市民们相信萨达姆统治集团中两个最厉害的人物已经毙命”,但公开传播时又对照片进行了处理:一是变为黑白照片;二是缩小尺寸;三是安排在内页。[24]

2.我国传媒编辑活动指导性观念的实质

维护执政党的基本利益是我国传媒制度指导性观念的实质。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有许多途径,而使用大众传媒即为其一。我国大众传媒业编辑工作的重点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孙明副司长以为:说到底,我们国家目前并不指望报业发大财。2000年全国新闻出版业的总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占不到0.04%,全国报业仍有40%的亏损面……我们的新闻政策……根本目标仍是要保证舆论的导向和党对新闻业的领导。[25]历史经验值得注意。苏联社会科学院在苏联解体前做的一次问卷调查显示:认为苏共代表官僚、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占85%,而认为代表工人、代表全体人民的分别仅为4%和7%。[26]毫无疑义,确保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才是我国大众传媒的首要社会功能。

对于我国大众传媒指导性观念的实质,媒体的编辑体系与编辑个人应该怎么办?国家新闻工作方针的调整并非小事,不为一家媒体、编辑个人所能决定,故编辑人员在国家新闻工作方针大略未予更动的情况下对新闻政策需恪守。对于初级编辑,应该按照上级要求办;如有想法,可以反映,但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对于部主任乃至总编辑,同样应按照上级要求办;如有想法,可以反映,但必须执行编委会或上级党委的决定。否则,编辑人员势必会在政治上被视为不成熟、不可靠。

不过,怎样的编辑思想真正有益于执政党,有益于人民群众,却不简单。它需要立足长远,仔细盘算。比如,中央为什么自1989年年底以来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呢?又有谁能从以正面宣传为主中获得最大的好处呢?显而易见,从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中获得短期好处的只能是执政党。但长期受益呢?这既有赖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进步,武器的批判终究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又更少不得实事求是,包括直面缺陷。唯有承认不足,修正错误,才意味着诚意与善意,增强而不是削弱执政党及其大众传媒的公信力,方有助于执政党对大局的掌控。再如,我国内地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与西方“二战”后的社会责任论是一回事吗?回答是否定的。后者强调的是媒体不要仅仅为媒体自身服务,新闻自由应面向全社会,主张的不过是伦理上的媒体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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