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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媒介规范理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方媒介规范理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贺程[1]客观世界的内在逻辑总是在现实时空中呈现出来的,实际的历史是学术研究之本。所以,当我们考察媒介规范理论时,必须对这一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有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其意义和未来的走向。而经济危机的爆发进一步危及西方社会的正常运转,大量工人失业、商品滞销,整个社会陷入动荡之中。

西方媒介规范理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贺程[1]

客观世界的内在逻辑总是在现实时空中呈现出来的,实际的历史是学术研究之本。西方的传播理论是西方社会及其传播实践的反映,无论是学习还是批判,均需要对之有充分的了解。所以,当我们考察媒介规范理论时,必须对这一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有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其意义和未来的走向。

一、新闻自由委员会与“媒介责任”的提出

1.20世纪初的西方媒介与社会

20世纪初的西方世界处于一种高度发展的状态中,特别是美国,在经历了南北战争的伤痛后,依靠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丰富优质的矿产资源、勇于开拓的移民精神、开放宽容的社会环境和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等条件逐渐走上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并很快超越欧洲国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经济的繁荣、城市的兴旺、向海外的扩张,使美国人对前途满怀信心。他们不仅深信美国历史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并且自信现在的他们已有能力纠正自镀金时代以来所存在的一切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不公正现象,有可能消除特权,消灭贫困,实现社会的公正与民主。于是在各个领域中的形形色色的改革力量,有意识或者说更多的是无意识地汇成一股巨大的社会洪流,即所谓的“进步主义”运动。不少美国人认为:建立贤明政府,改良和重建出现病态的经济,将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他们所谋求的仅仅是在现存社会制度下,由集体决定替代个人的专断;建立一种与现存体制相比较更为人道、更为民主的资本主义制度。这便是所谓的“进步主义”理想的核心内容。[2]在进步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积极改造社会的声音压倒了所有的不同意见,人们热衷于消除贫困、不平等、犯罪等社会不和谐因素,一系列非人性的、不道德的、存在歧视色彩的法律、政策被修订或废止。其中,被视为“第四权力”的新闻媒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于在19世纪最后30年中,大众报刊逐渐形成的“事实观”受到了进步主义思潮的冲击,以《麦克卢尔》、《大众》等杂志为代表的一批媒介一改往日的所谓“客观”精神,十分关心时事,同情进步思想并出现了一种危言耸听的倾向,它们热衷于抨击资本家、揭露黑幕、批判社会,这些行为使得政府部门和大企业集团头痛不已,因为很多报道内容都对这些权力中心的大人物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评与讽刺,这种风格逐渐蔓延开来,形成了一股扒粪风潮,新闻工作者从新闻提供者变成舆论和思想情绪的塑造者,这使得解释性新闻报道风靡一时。在这种解释性报道席卷媒介之时,新闻价值也开始朝庸俗、猎奇、煽情等方向发展,客观、公正的原则似乎已被这一代新闻工作者抛诸脑后。各种离奇、夸张的故事取代新闻消息成为报纸的头条和广播的主要节目,娱乐性似乎成了媒体的唯一导向。另外,尽管媒介的任务在于揭露和改革,但虚张声势、机会主义和哲学上的浅薄制约着它们的发展,在许多时候,一些报刊恰恰被它们攻击的利益集团所收买。

一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①美国当时的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达到了一定规模,经济社会问题之复杂超过了道德问题,在道德伦理方面缺乏新的社会价值观来替代旧的个人道德修养和自由放任的精神态度。②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媒介集中到少数媒体大亨手中。出于营利的目的,他们大肆发布煽情化、庸俗化的新闻报道。③宪法第一修正案被作为抗拒政府管制与规范的工具,成为了报业的护身符,自由主义的原则深入人心,几乎没有人认为对报业的约束是合理的。④在缺乏一套严格的自律和他律机制管理下,新闻记者很容易和权力机构相勾结或本身成为权力机构的一部分,出卖公共利益而服从于权威。

所以,新闻自由没有成为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相反,它成了赚钱的工具和媒介大亨进行宣传的手段。而随着一战的结束,战时宣传、公共关系、弗洛伊德主义发现的人类无理性以及大众对民主制度的怀疑等,使人们幡然醒悟,原来事实是可以被摆布,甚至由人所建构的,媒介在经过了战时政府管制和宣传控制后变得更加爱国。针对这种情况,包括李普曼和杜威在内的许多学者开始思考媒介与民主的关系,李普曼甚至得出了民主必将走向衰落这样的看法,尽管杜威等人依旧对民主的发展充满信心,但新闻媒介却始终没有表现出更加负责的态度。但这一切在大萧条来临时走到了风口浪尖。

2.罗斯福新政与新闻自由委员会

(1)新政时期的媒介

如果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进步主义思潮让人们对自由资本主义充满信心的话,那么之后发生的“大萧条”却严重损害了这根自由主义的神经。20世纪30年代西方对民主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悲观情绪扎根于对20年代公众、人性、传统价值和知识获取的怀疑。心理学对理性的颠覆,对非理性的恐惧,对所谓非理性的都市大众、外国移民和犹太人的恐惧,渐渐湮没了社会对民主的信念。而经济危机的爆发进一步危及西方社会的正常运转,大量工人失业、商品滞销,整个社会陷入动荡之中。

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一书中的一段描述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大萧条来临之际人们的政治态度——这当中有普通市民,有政客,有报刊专栏作家,甚至有德高望重的教育家——似乎一场经济危机可以将一个自由的国度立刻变为由极权主义统治的国家,而绝大多数人对此持毫无保留的接受态度。

在20世纪初的这段时间里,制度观念、权力观念和私有财产观念已经出现了崩溃的迹象,诺曼·托马斯说:“我从没听到过那么多公开挖苦民主政体和美国制度的话。”大多数知识分子向左转: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对学生们说,极权主义制度培养出来的人,比选民制度培养出来的更聪明,更坚强,更勇敢。尽管很少有人公开出来提倡不折不扣的极权主义,但是却有不少人拥护极权主义的原则。堪萨斯州州长兰登声称:“宁可让独裁者用铁腕统治,也不能让国家瘫痪下来。”1932年,纽约州议员小汉密尔顿·费什说,如果我们不能在现制度下实行独裁,人民就要改革这个制度。1933年2月,他又写信给当选总统罗斯福说,不论你需要什么权力,我和共和党其他党员都准备给你。沃尔特·李普曼要求削减国会权力,让总统全权处理国家大事。共和党参议员戴维·A·里德爽性说,如果美国什么时候会需要一个墨索里尼的话,那就是今天了。“富兰克林讲到他必须取得通常只在战时才授予总统的那种大权时,听众竟表示最热烈的支持。”约翰·根室说:“我们往往忘记,罗斯福初任总统的百日之中,国会自觉自愿授予总统的权力,是何等庞大,何等空前,何等地凌驾一切啊!就是德国国会给希特勒的权力,也不过如此。”[3]

虽然罗斯福并没有利用这样的机会巩固总统甚或个人的地位和权力(如果他愿意是完全可行的),但利用这样一种社会态度,罗斯福还是可以做出历任总统所不能也不敢的举措:整顿银行与金融体系,迅速恢复银行的信用,美元贬值以刺激出口;复兴工业;调整农业政策,让农民缩减大片耕地,屠宰大批牲畜,由政府付款补贴,提高并稳定农产品价格;推行“以工代赈”;大力兴建公共工程,缓和社会危机和阶级矛盾,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和生产。

罗斯福新政开辟了国家对经济进行直接干预的先河,而处在新政风波中的“自由放任”的媒介也不得不面临政治调控的危机,1932年,45%的报纸支持富兰克林·罗斯福,57%的选民给他投了赞成票,在罗斯福推出经济复兴计划时,他个人的受欢迎程度与日俱增,而与他公开对峙的危险性也更大了。当时的情形是,自由放任经济原则下的安逸世界在大萧条的重压下分崩离析了,随着公众对一个又一个行业的愤慨越来越明显,报业第一次发现,自己被宣布为州际商业的一部分,并且至少要受到政府的某种监管。作为重要的商业组织机构,报业需要调整自身结构以适应《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政府法令:提高员工工资、减少工作时间、限制童工使用等,而且该法第四条第二款还授权总统给企业发放许可证——如果他觉得对于复兴经济有必要的话。毫无疑问,这对传媒界的雇佣机制和利润增加有着相当负面的作用,甚至危及百余年来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表达自由。在社会层面,自由至上主义的原则已经被社会自由主义的原则所取代。面对如此的形势,报业不得不采取一些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要么跟政府抗争,要么改变自己。罗斯福的坚决反对者、报业大王赫斯特认为“新政”就是苛政(raw deal);不是榨取富人( soak the rich),而是榨取成功者( soak the successful)。美国著名新闻记者、作家约翰·根室则说他所听到的关于“新政”的最好定义,是说“那是一些没有骨气的自由派为了那些失魂落魄的资本家而去拯救资本主义的一种企图”。新政对当时媒介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2)新闻自由委员会

1942年,《时代》周刊主编亨利·卢斯出资20万美元,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进行一项关于新闻自由的调查。哈钦斯召集了13名蜚声海内外的学者组成了新闻自由委员会。他们进行了17次讨论、225次访谈,听取了58位新闻界相关人士的证词,研究了17份由委员或工作人员准备的文件,最终发布了那份著名的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事实上,卢斯发起这次调查的根本目的是抗议宪法第一修正案被日益强大的极权主义势力所侵蚀,而这股极权主义的势力已经在欧美各国蔓延发展开来,除了法西斯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英法等国为了应对经济萧条和二次大战也加大了对媒介自由的规范与限制,整个西方世界的新闻自由都处在一种岌岌可危的状态之中,只不过这种对自由的限制与威胁因为二战的惨烈进行而显得相对平静,也为人们普遍接受。所以,只有战争期间本土相对安全的美国才有更多的人力和财力去探寻民主制度和自由主义原则衰落的原因。在另外一个重要层面上,越来越多的大型垄断企业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新闻自由同样受到了媒介寡头的严重威胁。而具讽刺意味的是,资助此次调查的亨利·卢斯正是美国重要的媒介大亨之一。

这一时期的学者和思想家一方面将新闻出版自由作为反法西斯的安全屏障,另一方面又极力谴责报刊作为大资产阶级和团体利益的特权工具漠视甚至反对人民。所以,新闻自由委员会在坚决反对政府对媒介干预的前提下,更加关注媒介怎样服务于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而不是成为宣传的工具和赚钱的机器。经过反复的思考与论证,委员会对媒介提出了五项基本建议:

第一,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的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第二,一个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第三,一种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第四,一种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方法;第五,一个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和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4]

委员会在报告中首次把自由区分为两个重要的方面,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他们认为,“新闻自由意味着免于……的自由和从事……的自由”。媒介应该免受来自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的任何强制,但它们也有从事公共利益和负责任的自由。此种自由观影响了之后的媒介角色认知,无论是否有具体的条文进行说明,对社会整体利益负责已经开始成为媒介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然而,报告发布后,新闻自由委员会受到了来自新闻界一致的批评与声讨,他们一方面从细节上批评报告根本没有解决报业存在的根本问题;另一方面对委员会“指手画脚”的行为愤怒异常。不习惯接受外界批评的媒介甚至对这些同情性的批评也作出愤怒回应,对委员会基于它们利益所作的报告依旧大加反对。可以说,哈钦斯等人的报告并没有完全符合报业的预期,但不可否认的是委员会把“积极自由”和“责任”的理念传递到了新闻业当中。

关于新闻自由委员会成败的争论经久不息,但几乎所有人都同意,他们提出的社会责任概念在二战后已经深入到了媒介理论和实践当中,委员会为社会责任论提供了良好的和清晰的哲学基础,尽管其在美国产生的效果有限,但具有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在战后都坚决实施了这一原则。虽然有人把此现象解释为是欧洲二战媒介政策的延续,但媒介去私有化和反垄断、增加公共新闻的行为终究是一种责任观念的体现。

3.“媒介责任”开启了媒介规范理论研究的阀门

事实上,无论是罗斯福新政对媒体的干预和管制,还是新闻自由委员会所叙述的五大原则,都清楚地指向了一个方面,即媒介的社会责任。在新政实施的过程中,罗斯福并没有针对报业和其他媒介采取特别的措施,但其颁布的一系列法令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信奉绝对自由主义原则报刊的发展。因为罗斯福新政对垄断性商业企业的整治大大地动摇了彼时商业性媒介的组织结构和盈利模式,媒介不得不从内到外进行一些改良以适应社会的新需要。而委员会的重心,显然是为了强化媒介自身的职业意识,使其成为独立的具有明确事业责任感的公共服务机构,政府和公众则成为推动和完善这一过程的辅助力量,前者主要是督促、帮助和扶持,后者则是监督、批评和最后的鉴定者。委员会一开始对自己的研究定位,就是要思考报刊实践的政策,而不是进行哲学抽象。委员会这种以政策为指向的研究方针,导致其最后形成的成果必然也就是一些实践操作的指导性原则,而不仅仅是理论。可以说,委员会的努力是美国进步主义运动在一战和大萧条之后的继续,是朝着社会公正平等的方向对古典自由主义原则进行妥协和调整的体现。

新闻自由委员会在美国的影响是有限的,但社会责任的思想却在全世界得到了普及,在过去的60年间,由其发展而来的媒介理论层出不穷,这或多或少与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有着关系。伟大的观点向来不是独特的,它们可以在任何地方由特定的环境与需求激发产生。社会责任新闻思潮并非其他国家新闻界简单仿效美国,而是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根据本国所需,建立起一套可行的新闻政策。在半个多世纪中,社会责任新闻思潮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关于自由与责任的争论以及媒介角色的理论探讨开始出现:自由主义理论最早在西方世界很受欢迎,因为它是挑战顽固封建势力的有力工具,也迎合了当时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发展的需要;但是到了20世纪,社会政治情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的媒介技术和不同的传播需求出现,自由至上主义的模式不再适应理论与实践的需要。约翰·内罗在《最后的权利》一书中曾反问道:“难道在新闻自由委员会发布报告之前,新闻界没有公平感和正义感吗?”换句话说,委员会实际上首次提供了社会责任论的理论基础,之后西伯特(也译作希伯特)、施拉姆等人更是将其作为一个主要的规范理论发扬光大,为年轻的新闻传播学术界解释了社会责任系统是如何运作的以及为什么它比之前的模式更好。在这种发展背景中,社会责任理论逐渐成为了西方媒介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二、《报刊的四种理论》的滥觞及其引发的激荡(20世纪五六十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英、法、德等资本主义强国在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各国的工业产值和国民经济急剧下滑、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受到严重创伤,整个欧洲包括社会主义苏联都面临着一种百废待兴的状况。与此同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却因战争轰然崛起,成为世界首富。美国人开始雄心勃勃地树立他们的新敌人——共产主义(其实,整个20世纪,西方世界都在与其外部敌人——先是纳粹而后是冷战时期的共产主义世界——进行斗争):接替病逝的罗斯福担任总统的杜鲁门在二战后意识到美国和苏联不再存在共同敌人和利益,因此他在政策方针上明显有抗衡苏联的倾向,宣称抵制共产主义国家,杜鲁门的继任者艾森豪威尔则延续了这一两极对抗的态势,而在此期间麦卡锡主义的盛行也加剧了美国社会对共产主义的恐惧与排斥。另一方面,在西方内部,由于受战时社会自由主义思潮、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罗斯福新政的影响,各个国家都逐渐加强了政府干预,稳步推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并逐步开始了“福利国家”的建设。在学术思想方面,二战后的美国加倍发展了实用主义,对抽象的思辨、对伦理的研究迅速萎缩,罗斯福新政时期大量聘用的知识分子在实用主义方面走得比他们的前辈更远:急功近利之风最盛的时候,纯人文的、道德伦理的思考和研究被嗤之以鼻,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界都容不下真正深刻的而暂时与现实无关的思想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报刊的四种理论》横空出世,它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同时也开辟了媒介规范理论的新篇章。

1.冷战背景下的一部“巧合之作”——《报刊的四种理论》的成书背景与利弊得失

正如前文所述,在该书出版之际,国际形势和西方社会内部的形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西方内部而言,由于受战前新自由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思潮、社会民主主义思潮、罗斯福新政的影响,各个国家都逐渐加强了政府干预,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并逐步开始了福利国家的建设。与此同时,当时的自由主义学者因为受冷战形势的影响,一般把法西斯主义和苏联的斯大林主义或共产主义混同起来,并把二者统称为“极权主义”。随着冷战加剧,自由派对极权主义的批判越来越具有反共的性质,作者之一的施拉姆当时正是在美苏对抗的最前线——朝鲜战争中服务。在媒介环境方面,战后美国传媒业的发展以报业继续呈现出兼并的倾向和电视业的迅速发展为突出标志。当时美国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给美国立国时即确立的自由主义传媒理论带来了一些复杂的问题。传媒业兼并导致的垄断化和集中化趋势,造成了消息来源的单一,破坏了传媒信息内容的多样化,这显然与作为自由主义媒介理论要旨之一的言论、观点的多样性原则格格不入。此外,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为私有营利性质的媒介组织,受追求利润的目的驱动,不时出现滥用新闻自由、大量刊播耸人听闻和低级庸俗的内容之现象。而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尤其是电视产业的发展,以其不同于报刊的特点,对传媒业的运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广电的运作原则要有别于报刊的运作原则。具体说来,广电传播的通道即频道、波段等电信资源是有限的,而且会相互干扰。因而,即使仅仅从分配频率出发,也需要实行统一的电波管制。这就同媒介自由主义理论的原则有相矛盾之处,从而构成了对自由主义理论原则逻辑的挑战。凡此种种,都促使美国社会必须应对媒介自由主义理论所遇到的问题。学界围绕着“媒介—政府—公众”三者的关系,对传媒自由主义理论进行了深入反思,探索传媒的社会责任也就势所必然。[5]所以,《报刊的四种理论》一方面深深地打上了冷战的烙印;另一方面又要对古典自由主义原则受到的挑战做出反应。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传播学教授约翰·内罗在《新闻学研究》(Journalism Studies) 2002年第1期的“经典回顾”专栏中,回忆当他向《报刊的四种理论》最后一位在世的作者特德·彼得森询问该书的成书过程时,老人简单而又直接地回答:这(本书)是一个巧合。1956年,威尔伯·施拉姆从全国宗教委员会那里接受了一项研究任务,在该项目结题后还有一部分经费没有用完,于是他找到了当时还是讲师的彼得森,在Greg Hall的冷饮店里邀请他为自己准备的新书写一个章节。经彼得森同意后他们又来到弗雷德·西伯特的办公室,向后者描述了施拉姆对该书的构想,并分配了三人的写作任务。这次讨论是三位作者在《报刊的四种理论》出版之前的唯一一次会面。而他们每个人所撰写的章节都是之前已经完成了的工作的一部分:西伯特从他的专著《1476年—1779年的英格兰的新闻自由》一书中摘取了两章进行改写;施拉姆所写的苏联共产主义媒介理论来源于他在韩国为美国政府服务期间所做的一项心理战研究;彼得森的那部分则主要是根据他上课时所用的讲义和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报告而写成。[6]《报刊的四种理论》是迄今为止伊利诺伊大学出版社最畅销的非虚构类书籍,销量已经突破了6位数。尽管长期以来学者们不停地对该书的缺陷进行批判,但这并不影响其销量的持续上升。令人惊讶的是,该书在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迎来了第二波销售高峰,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许多高校将其作为新闻传播学的重要教材,供学生和教师研读。尽管作者有过重出新版的零星想法,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一部修订版诞生。

如今《报刊的四种理论》已成为研究世界各国政府和新闻媒介关系的规范理论,该书分别描述了在威权主义理论、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下,媒介应当是什么样的以及应当怎么表现。区分这四种理论是作者们对一个基本问题的回应:即为什么大众传播媒介在不同的国家有着那么大的差异?他们认为媒介总是带有它所属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形态和色彩,尤其是反映了一种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管制制度。这个分类很有意义,该书作者还具体分析了媒介是如何按照政治价值与社会相联系的,这种比较不仅在理论上有创新,而且为训练记者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工具。

事实上,随着二战后媒介的发展,学者不可避免地要去描述大众媒介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任务,包括媒介与政治的关系。但是在这方面学术界并没有任何突破,所以这样一个“巧合之作”就能发现问题并足以成为经典,这本书填补了横跨在传播学学术研究与新闻业职业训练间的知识沟。当然,这部经典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批评家认为它简化了历史的框架,分析也不尽全面。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此书的政治和文化偏向被学界所认识到,特别是被传播研究的批判学者看到:它是冷战的产物,当时的世界被明显地分为资本主义西方、社会主义东方以及不发达的南方。而随着苏联的解体、发展中国家的纷纷崛起,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以及学者们新的学术呼吁,对这种规范性思考提出了挑战。所以,现在的问题不再是这个经典理论是否过时,而是如何超越它,就像哈林和曼奇尼极端而尖锐地指出的:现在是时候给规范理论一个体面的葬礼了,我们要基于真实的比较分析来研究更为复杂的发展模型。从历史的观点上看,《报刊的四种理论》是西方历史中各种事件和力量的特殊结合的产物;从理论上看,它展示了新闻出版规范理论的图式。该书含蓄地把自由和控制仅仅限定于政治方面,将它们作为与国家权力关系的特征来描述,却基本上没有考虑其他形式的权力,该书论证的思路与那些反对整个经济过程中所有政府管制的人的思路非常相似。他们声称去管制是必要的,这样的企业才能自由地应对自由市场的需求,这就暗示着这种事物的自然状态等于是不受控制的自由发展。约翰·内罗对《报刊的四种理论》评价甚低,他毫不客气地指出:“除了彼得森那章,其他内容都是过时的政治哲学,是在消除自由主义思想家之间存在的差异,而施拉姆对苏联媒介制度的描述就像中学的公民课本一样。”

2.作为规范理论的《报刊的四种理论》

尽管《报刊的四种理论》是一部开山之作,但在一个特定的框架下来剖析规范理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放在一个媒介、社会和文化的历史场域中来审视规范理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中的“应然”角色。

在某种程度上,《报刊的四种理论》是社会责任观点的理论化与继承,内罗在评价此书时毫不掩饰地说道,它其实就包含了一种理论,即自由主义媒介理论。事实上,社会责任论并不是新的观念,这种思想很早就在历史上伟大报人的行径和当下大众传播事业的自律信条中反映出来,但是把这一理论加以整理,并有系统地阐述的还是由彼得森完成的,而一年后出版的《大众传播的责任》(施拉姆著)更是将社会责任理论发展到了巅峰。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报刊的四种理论》的成书过程注定了它无法超越冷战意识形态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僵局。

在自由主义哲学的解释中,新闻出版自由是一种个人权利,如同言论自由和良心一样,报刊只不过是印刷出版,见诸文字表达的实实在在的物质工具。到20世纪中叶,在政治越来越成为机构而非个人事务时,大众的社会原子观就不再有现实意义,而之前的自然权利观也需要得到修正。所以,当《报刊的四种理论》还在酝酿之中时,古典自由主义的新闻出版自由观从理性上讲已经失去意义。事实上,在这个时候,西方政治理论已经走出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僵局,而美国主流的媒介规范理论依旧深陷于此。西伯特等人依然以早期的自然权利观来看待媒介,将媒介的表达权视为个人权利的延伸,将媒介视为一个孤立于社会整体的超然产物,要求它负起一定的责任。与此同时,他们又坚决地批判政府对媒介的干预,不承认除了国家以外还有其他控制形式,特别是“自由市场”本身。在《报刊的四种理论》中,所有冲突都是基于个人与国家为两极的古典自由的连续体而理解的。虽然该书只注意到了“政治—媒介”关系的单一逻辑,但四种理论成为研究媒介规范理论的原点,它引起了学界对媒介体制、媒介政策以及媒介角色更深层次的探讨。

3.对四种理论的修订与补充

四种理论持久的价值在于激发了关于媒介社会角色的讨论。一些当下的学术著作试图重新定义规范理论,但是没有一个能达到四种理论的高度。然而,还是有必要在40多年后再来审视一下这个发展的历程。在《报刊的四种理论》发行40年后,三位作者的后辈同事出版了《最后的权利》一书,从方法论、学术和意识形态上解构了四种理论。他们指出,任何想超越西伯特等人理论架构的学者,在逻辑上需迈出的第一步就是避免四种理论所犯的错误。遗憾的是,正如我们下面将看到,这些分类法与四种理论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未能超越它反而禁锢在四种理论的分类框架中。

美国第一个对四种理论进行改良的是约翰·梅里尔。他在《必要的自由》(Imperatives of the Freedom)一书中批评了社会责任理论和相关观点,如知情权、接近权、政府的第四权力等。他认为这些权利观是自由至上主义的深化,限制了媒介和记者的真正自由,在他看来,媒介就是在威权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来回震荡。梅里尔和其同事拉尔夫·洛文斯坦又把媒介理论具体分为四种类型:威权主义、社会中心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四者分别对应负面的政府控制、正面的政府控制、去政府管制和有限政府管制。

同一时期,威廉·哈森也提出了一种对《报刊的四种理论》的修正方法,他在20世纪70年代全球媒介大争论的背景下出版了《世界新闻多棱镜》一书,保留了威权主义和共产主义媒介概念,但是把自由主义和社会责任理论合并成为一个总括的西方理论。同时又引入了两个新概念——革命理论和发展理论。前者是对沙俄时期的《真理报》及欧美多种多样的地下出版物所扮演角色的观察,发现从油印的宣传纸、磁带到电子邮件传播都在挑战着主流的政治秩序。后者是基于发展中国家把经济发展优先于媒介自由的状况而提出的,这一理论对于意识到第三世界现实的人来说很重要(但在1992年的修订版中,他针对苏联的解体,提出我们应该回到四理论的概念:威权理论、西方理论、革命理论和发展理论)。

另外一个引人关注的学者是阿特休尔,他所著的《权力的媒介》不仅仅是对四种理论的修订,而且指出新闻媒介都是那些掌握着政治和经济权力的人手中的工具。他把世界媒介分为三类,也是按照传统的方法,第一世界,市场或西方国家;第二世界,马克思或共产主义国家;第三世界,进步中和发展中国家。在这三个世界之中,尽管程度不一,但各国的新闻从业者往往都支持言论自由和新闻报道权这些基本的价值。再有一个类似的三分法是由约翰·马丁和乔哈利提出的,他们把媒介系统分为西方的、共产主义的和第三世界的,不过这仍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产物。

事实上,美国学者试图超出原先的四种理论框架的努力仅构成了一个相当丰富的观点和教学用的理论储备库。这些不同的提议很清楚地表明四种理论没有受到真正的挑战。相反,它依旧获得了尊重而且被广泛使用直到现在。比如说,1995年由约翰·梅里尔所著的一部给本科生使用的教材——《现代大众媒介》依然在媒介与政府一章下列出了四种理论。另一方面,经典的《大众传播学导论》的最新版也仅仅是介绍了两种原初理论,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

欧洲最早且最著名的区分现代媒介系统的学者是雷蒙德·威廉斯,他是一名文化历史学者,从事媒介批判研究。他在其代表作、出版于1960年的《传播》一书中提出了四种理论的新分法,即威权主义、父权主义、商业主义和民主理论。虽然这是一个开放的规范理论分类,但其仍旧强调了民主传播的重要性:民主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而且更是一种社会需要。其他的一些学者,包括戈尔丁、埃利奥特以及库兰都接受了这种分法,但除此之外,威廉斯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太多的认同,也没有其他欧陆学者接着发挥。

二战后,大部分欧洲国家从法西斯的控制下解脱后,都重建了本国的媒介机构,采取更为开放和民主的原则来管理大众传播媒介。但是,当极为紧迫的社会、政治状况发生时,国家会对媒介进行干预,这些干预通常包括非争议性的邮政补贴和财政拨款,以保证弱小的媒介机构能进行竞争和创新。当然,对垄断的限制也包括在其中,这是为了保证政治观点的多样化和出版的独立性。

在战后初期,广播业逐渐承担了传递公共信息的任务。虽然当初成立公共广播的目的是管理有限的频谱资源,但广播之后却发展成为比纸媒更注重公共性的媒介。因为时代限制,广播电视业无法套用绝对自由主义的理论教条。电子媒体不仅仅要考虑内容的问题,它还涉及着技术和资源的限制。从理论上讲,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市场手段配置稀缺性资源是最适宜的,但实践中常常和理论研究中所预设的特定条件有疏离,市场配置资源并不一定能够实现最优,就需要寻找更好的资源配置的方法,而政府规制正是辅助市场法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方法之一。[7]所以,除了学者通常所强调的保证新闻客观性以及对国家共识的尊重,公共服务广播的主要责任还在于满足受众的多样性需求、维护社会的基本价值、推进多样性文化的发展,在取悦受众和满足信息需求之间找到某种平衡。社会责任论的观点不可避免地体现在公共广播体系中,他们受政府的资助与领导,服务于特定的目标和规则,由民选政府所监督。虽然有人提出,在全国性广播的层面,应当引入私人媒介服务,但还是需要进行适当的内容限制和运营执照认可。出于实践和原则性的原因,这些限制在媒介充裕的时代有所放松,但并没有完全消失。

总的来看,这些学者对媒介系统的分类反映的依旧是以西方为中心的自由主义媒介观,极其强调意识形态的差异对媒介社会角色的影响,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将世界主要国家的媒介进行合并归类,本质上没有脱离《报刊的四种理论》所划定的范畴。他们在坚持自由主义原则的前提下都倾向于媒介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情况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社会构建福利国家的政策和冷战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三、多元媒介规范理论的出现(20世纪七八十年代)

1.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社会

曾一度令西方人骄傲的福利国家运动,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就出现了严重的危机,经济停滞、通货膨胀、财政赤字开始困扰西方社会。与此同时,民主运动的发展也刺激了“新左派”的崛起,导致了60年代末的新左派运动和政局的动荡。70年代初期爆发的两次石油危机更是导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了“滞胀”的困境。凯恩斯主义对福利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束手无策,社会自由主义者虽不再强调政府干预是实现经济繁荣和稳定的重要手段,但仍把国家干预看做是增进平等、保障自由和发展民主的重要工具。而被冷落多年的新自由主义者对政府干预提出直接挑战,他们认为经济危机是由于国家干预过度、政府开支过大、人们的理性预期导致政府政策失灵所致,他们对社会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实践进行大肆攻击,把反对国家干预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高度。新自由主义者所强调的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市场自由、限制国家权力的观点得到了大企业家和垄断资本家的热切欢迎,因为当时随着高新科技革命的兴起,生产力巨大发展,资本主义开始快速由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发展,为了适应这种需要,新自由主义开始由理论、学术而政治化、国家意识形态化、范式化,成为西方国际垄断资本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撒切尔夫人就职英国首相以及1981年里根出任美国总统标志着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政治领域的全面胜利,与此同时,大部分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在国内的竞选当中失利,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更是摧毁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

在这一时期,政治学、传播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大大进展。经济危机深刻影响了西方的学术思想领域,各种理论思潮呈现出异彩纷呈和更加多元化的局面;同时,在欧美一批大学中兴起的反抗浪潮甚至将矛头指向本科生必修的西方文化课,要求在文化史的课程中增加第三世界的文学历史和女权主义作品来代替传统经典。

2.媒介规范理论的多元化

我们可以注意到,大部分关于媒介的规范理论讨论都会考虑媒介所在社会系统的差异,就像西伯特等人所指出的那样——“媒介与其所处的社会政治结构相一致,尤其是它反映了社会控制的体系”。《报刊的四种理论》历史性地考察了媒介从专制到民主状态下的发展历程,注意到了这个世界依旧是被国家意识形态所划分的——共产主义、殖民主义甚至20世纪70年代仍存在于伊比利亚半岛的法西斯主义,美国学者倾向于对世界媒介体系进行分类,关怀民主在世界范围内的意义与价值。而相比之下,大洋彼岸的欧洲媒介学者们更关注国家内部媒介系统的分类:媒介被分为商业性的或是公共所有的、大众的或精英的、服务于民主的或服务于统治阶级的等等。所以欧洲具备多元化媒介规范理论出现的条件。

在欧洲,关于规范性的争论集中在对媒介垄断所造成的可怕后果的担忧和公共广播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上,这些争论已有了很长的历史。事实上,在1947年新闻自由委员会发布那份著名的报告时,英国便已经成立了皇家媒介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 on the Press),该委员会成立的直接动机是政治的,因为媒介联合会和工党都想结束被他们视作右翼力量的媒介的统治。因此这个行为是官方的,由政府任命和拨款。然而,委员会的力量却受到限制,任何整改都需要议会的批准。在许多方面,皇家新闻委员会的结论重复了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报告,媒介在民主社会中的功能被着重强调。他们总结道:“民主社会需要对任何事件及其背景和原因进行清楚和真实的了解;需要一个供讨论和理性批评的平台;需要工具以使得任何个人与群体都可以发表观点、提出问题。”该报告并没有直接的效果,除了在赞扬媒介公共责任和进一步限制垄断上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它最终导致了报业总理事会的成立,后者有权接受对媒体错误行为的举报与投诉,尽管它不具备强制性的权力。在法国和德国等地,媒介自由的原则也没有受到挑战,但为了防止媒介集中以及促进信息多元化,各国均加强了公共广播电视的建设。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的芬兰,激进的广播业改革把该国的媒介系统分成了政府型、商业型和信息型三种形式。在瑞典,威廉·博登(William Borden)描述了大众媒介在民主社会中的功能——告知、批评、为不同观点提供话语平台。[8]这种分类法代表了一种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长久传统,以及一种规范的方法——它不仅仅提倡自由媒介,而且确定了民主社会中媒介自由的限度。这甚至为新闻业建立了一套质量标准,比如确保新闻的真实、信息的深度、有助于意见决策。一个最重要的部分是媒介输出的多样性和多元化,媒介垄断是它的反面。这样一个框架在欧盟——不论是国家间还是地区间——成了大众传播媒介政策的重要部分。这一时期,丹尼斯·麦奎尔也对四种理论进行了修订(1983),他基本认同施拉姆等人提出的威权主义、自由至上主义、社会责任理论以及苏联极权主义理论,认为它们依然存在于现世,同时他又加进了两个新的理论模式:发展媒介理论与民主参与媒介理论。麦奎尔指出了先前媒介规范理论的缺陷,比如,媒体对政治新闻和信息的过度关注使得没有一个这种所谓的理论可以应用到电影、娱乐工业、视音频市场,甚至是电视中的体育、科幻和娱乐中去,而这些内容才是媒体大部分时间所发布的东西。麦奎尔同样提醒人们,四种理论几乎完全按照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解释来定义媒介自由,把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以及“政府是自由的敌人”这两种观念联系起来。

在欧洲学者根据具体国家、地区媒介的分析中,出现了很多值得关注的规范理论或是规范性的视角,其中包括公共领域理论与媒介、民主社会主义媒介理论、民主参与理论等。

(1)公共领域理论与媒介

针对高度多元化的社会,德国的社会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了一个关于公共传播规范理论的重要维度——公共领域理论。尽管早在1962年就写成了其代表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但这本书的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扩大开来,冷战意识形态的降温与日益衰落的福利国家建设使得他的公共领域概念成为一个越来越具有影响力的概念框架。

简单地说,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凸显了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互动。哈贝马斯认为,在民主社会中,应该有一个自治的和公开的平台以供公共讨论和舆论形成。通往这种空间的路是不受阻碍的,集会、结社和表达的自由都要得到保障。这一空间也不同于私人或个人领域。哈贝马斯总结道,在公共领域内,公共传播在维持信息多样性、促进社会联系、提供传播渠道以及调节统治者与公众的关系上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在哈贝马斯的眼中,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担负起公共传播的角色,一方面站在公众和统治者之间的立场搜集、制作、发布信息;另一方面要为公共讨论提供适当的平台。

哈贝马斯关于媒介的这种观点受到了批评,人们认为他心目中的这种由媒介推动自由争论的情景过于理想化,忽视了大众媒介在与政治相联系时产生的种种错误与偏见,是一种已逝去的精英政治生活方式。尽管如此,在成熟的资本主义体系下,公共领域的概念和相关的市民社会理想为批判的观察家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建构后意识形态时期理论的基础,因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媒介在社会中越来越扮演中心的角色。科伦认为,这种观念提供了一种居于中间地带的公共领域模式,在这种领域中,能够广泛地接近和公共利益相关的信息,讨论不受控制,而参与公共辩论的人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

(2)民主社会主义媒介理论

北欧国家在世界民主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有着重要地位,早在社会党国际1951年成立之前,斯堪的纳维亚三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党已经有了20多年的执政经验,并将自身的执政优势一直保持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至于以瑞典为首的北欧国家被称作“社会实验室”。尽管在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后,北欧国家相继削减了福利项目,但相比欧美其他国家,北欧的社会福利政策仍然宽松和优厚得多。民主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价值之一,对新闻自由的追求是自然而然的,另一方面,北欧社会党人坚信协调社会各方面的矛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1985年,在瑞典任教的美国学者罗伯特·G·皮卡德在《媒介与民主的衰落》一书中,结合他在西欧特别是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经历,提出了一种民主社会主义理论,该理论反映了北欧民主社会主义独特的发展。皮卡德在北欧社会观察到,国家对媒介经济的干预保证了自由媒介的存活与发展,媒介作为公民、公共设施的工具,人们赞扬和批评的观点可以得到自由传播。

民主社会主义媒介理论认为,国家干预新闻体制和运作应该得到鼓励,这样可以抵消商业控制的负面效应,并维护民主进程中新闻媒介的重要地位。皮卡德谈到,新闻媒介的宗旨是为公开发表意见提供渠道,推动民主管理持续发展所必需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的辩论。国家既保证公民有能力使用媒介,同时也保护和促进媒介的多元化。最后,在民主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媒介所有制将是公有的、非营利性,通过基金会、非营利团体、记者经营的合作公司和其他集体组织筹款。

(3)民主参与媒介理论

1983年,麦奎尔在其首版《大众传播理论》中提出了民主参与媒介理论。这一理论主要是对公共媒介商业化及私人资本对大众媒体的垄断行为所做出的回应,它反对在公共广播领域的集中化和官僚化趋势。当然,这一理论的实际意义在发达国家才有效。民主参与理论支持并强调了一些重要的规范要素:媒介内容的多样性、社区性媒介、媒介的地方特性、去管制化的媒介、注重传受双方的角色;水平传播;互动与参与。赫伯特·甘斯也认为,那种以为只要新闻工作者竭尽所能为公民提供充足信息就体现了最优化民主的看法是自由主义传媒理论的一个主要缺陷。在甘斯看来,光这样做是不够的,他认为媒体更应鼓励辩论和公共讨论,公众必须参与其中,而不仅仅是阅读和倾听。麦奎尔总结了民主参与理论的主要内容:

①个体公民和少数群体都应当有使用媒介的权利和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②媒介组织和信息内容不应当受到集中的政治或国家官僚政治的控制;③媒介的存在首先要满足受众的需求和兴趣,而不是服务于媒介组织、职业记者或者广告商;④各个团体、组织和社区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⑤小规模的、互动的和参与式的媒介形式要优于大规模的、单向的专业化的媒介。

总的来说,该理论认为社会需要被当下的媒介所严重忽视,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只由专业人士来操作。单向作用的交流工具有时成功地向公众传播统治集团所提倡的准则和规范,而这些准则和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反映公众自己切身的重大利益和理想。从历史和现实发展的角度而言,民主参与媒介理论反映了西方近20年公共大众传媒及其体制的新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激进左派自由主义文化思潮,其批判商业主义的大众传媒,鼓动公共传播的民主变革。

(4)发展媒介理论

1983年版的《大众传播理论》在民主参与媒介理论之后又提出了一种发展媒介理论,这一理论在1981年美国学者威廉·哈森所著的《世界新闻多棱镜》一书中有过提及,哈森通过他在非洲多年的观察与考证,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大众传播的所有手段应当由中央政府统一调动,在国家建设的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比如扫盲、扶贫、培养民主意识以及为经济发展提供帮助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大批新兴国家宣告独立,但长期的战乱和低下的人口素质限制了这些国家的发展,所以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独立后利用官方媒介大力推动政府所制定的国家目标,推进本土的文化认同。发展媒介理论正是来源于此,该理论强调国家经济发展先于媒介自由,媒介自由应该被视为达成既定目标的有效工具。同时,由政府所制定和认可的共同目标要优于个人自由。例如在南非,媒介经常被参选政客所指责,有时甚至包括在任总统,他们认为媒介没有在电信、教育和健康方面为政府提供帮助,特别在告知公众和达成经济目标上。

麦奎尔指出了发展媒介理论的主要内涵,他认为,媒介应该为国家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经济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遇到危险时,国家有权力对媒介进行限制;媒介应当在报道内容上优先体现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媒介应该优先报道那些在地缘、文化和政治上与本国息息相关的发展中国家的新闻与信息;记者在采集和发布信息时既享有自由也需担负责任;本着发展的目的,国家有权干涉和限制媒介的运营,政府审查、津贴和直接控制都是正当的。

(5)美国公共新闻运动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社会思潮和民主理念为公共新闻事业提供了思想养料。公共新闻事业的理论最直接来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社群主义思潮和审议民主理论。二者都是在西方社会尤其是在美国的声势浩大的理论思潮。前者是与新自由主义相对立的政治哲学,强调社群生活对于民主社会的意义,强调共同利益高于新自由主义的正义;后者受到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和话语伦理思想的影响,提出政治决策,包括议会和行政机关的决策,应当以人民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分析形成的共识为依据。公共新闻事业的主要内涵是:公共新闻事业是实现新闻界使命的一种日常工作方法,要求新闻工作者:

①视公众为公共事务的潜在参与者,而不是受害者或旁观者;②帮助政治共同体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是了解问题;③改善公共讨论的环境,而不是简单地看着它恶化;④帮助改善公共生活,使得它值得人们关注。

公共新闻的支持者试图复兴的是市镇集会式的民主传统和公共生活。但是,对于民主到底是什么、民主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他们并没有进行深入探讨,甚至各自的看法多有歧见。公共新闻事业是建立在想象而非真实的公众基础之上的。在一个高度异质化的社会里,很难提出超越不同群体利益的共同利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新闻事业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它解决了民主问题,而在于它不断地去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公共新闻事业始终没能发育出一个成熟、完整的理论架构,其核心思想显得比较粗糙,而且公共新闻在美国只是一个边缘化的现象。

四、全球化背景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1.变化中的媒介环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自由主义理论适应了资本主义由国家垄断向全球垄断的发展,成为美英国际垄断资本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志性事件是1990年由美国政府炮制的包括十项政策工具的“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在实践上缺乏统一认识,一些人认为管制的透明度、发展和统一是最重要的目标,一些人则认为解除国家管制才是主要目标。

1992年总统大选胜利的民主党人克林顿不得不向保守主义倾斜,竭力与本党确立的自由主义社会福利制度保持距离,宣称自己走的是兼具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两者优点的“第三条道路”。[9]所谓第三条道路就是试图超越传统的自由和保守的对立,在这两种传统模式之外寻找一种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在不否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对原先的一些福利政策和措施进行一定的缩减、改革和调整,以提高福利制度的效率,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在强调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反对保守派政府的放任主义政策,主张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推动经济的繁荣等。与此同时,西方政府更加放开对媒介的管理与限制,美国1996年电信法案的颁布标志着广播电视媒介从托管模式进入市场模式,媒介间的吞并与联合得到了法律支持;而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管制被西方世界普遍视为负面行为,以法、德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公共广播电视也开始逐渐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崇尚自由报道和自由经营的私营媒介的兴起,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有关媒介规范理论的探讨也逐渐降温。另一方面,随着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状况的变化,许多来自东欧、亚洲和非洲的学者也开始思考本土的媒介应当扮演何种角色。

2.自由主义思潮下欧美媒介规范理论的发展

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席卷西方世界,大众媒介与国家的关系走向了“去管制化”,不同国家的媒介发展也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势,许多学者从经验性研究的角度出发对欧美的媒介系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以试图取代西伯特等人提出的四种规范理论。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成果是由丹尼尔·哈林和保罗·曼奇尼所提出的,他们认为现在应当抛却传统的、规范的媒介理论分类方法,不能再回到西伯特等人的观点上:即媒介系统反映着它们所在的政治和社会系统的特征。哈林和曼奇尼试图在政治系统和媒介系统之间寻找经验性关系,基于对一系列欧洲及北美国家媒介系统的比较研究,他们提出了三种基本的“媒介—国家”关系模式:一种是自由模式(liberalmodel),其特征是遵循市场机制,强调新闻自由至上的原则,以英国和北美为代表;第二种是民主法团模式(democratic corporatist model),此模式下,商业性媒体与政治社会群体的媒体共同存在,国家扮演着有限的控制角色,这种模式在北欧国家比较常见;第三种是极端多元主义模式(polarized pluralistmodel),在此模式下媒介一并被整合在政党政治中,国家对媒介具有强大的控制权,但是在国家控制下的媒介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国家允许媒介发展的多样化,这种模式在南欧较为常见。[10]

哈林和曼奇尼所提出的这种理想模式反映了规范理论研究的区域性特征,他们考虑到了现实世界中的区域一体化及全球化的趋势,但是他们并没有将所有国家都归入这三种范畴,比如他们认为法国的媒介表现其实是介于民主法团模式与极端多元模式之间的。[11]这种分类方式鼓舞了来自瑞士的学者罗杰·布鲁姆(Roger Blum),他提出一种更为全面的媒介体系,他认为世界上的媒介主要有六大类:大西洋—太平洋自由主义模式、南欧式的臣服(clientelism)模式、北欧公共服务模式、东欧休克模式、阿拉伯—亚洲式的爱国(pariot)模式以及亚洲—加勒比式的命令(command)模式。[12]但总的来看,这种基于媒介系统的分类方法尽管提出了很多新颖的模式,却并没有在理论上有进一步的发展。

2000年,英国伦敦大学戈德史密斯学院的詹姆斯·库兰(James Curran)教授和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朴明珍教授主编了一本《去西方化媒介研究》(De-Westernizing Media Studies),汇集了多国学者的22篇论文,研究了包括亚非拉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媒介,对全球主要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和媒介制度的关系进行了综合考察。他们在序言中写道:“我们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地方(的媒介)被忘记而感到遗憾。”[13]二位编者直言广大非西方发达国家的媒介理论受到严重忽视,力图用一种反全球化的态度来看待非西方国家的大众传播媒介,高度重视“民族国家”的概念,认为媒介理论的多样性是不容忽视的。尽管该书没有形成新的理论,但它提供了众多发展中国家媒介系统的研究资料,道出了西方中心主义的不足,为媒介规范理论多元范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西方国家媒介规范理论的研究

虽然威廉·哈森(William Hachten)和丹尼斯·麦奎尔(Denis Mcquail)等人提出了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媒介理论,并探讨了第三世界国家媒介应当如何扮演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角色,但这毕竟是在西方自由主义的既定框架内考虑媒介规范问题,没有仔细了解发展中国家的文化特征和经济形态,而不同国家在对大众传播媒介角色的认知必定有着极大的区别。发展传播学的理论不仅无法适用于所有伊斯兰国家、佛教国家和儒教国家,甚至也不适用于那些刚刚经历了转型剧变的东欧国家。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克利福德等五位学者在2009年编著了《媒介规范理论:民主社会的新闻业》(Normative Theories of the Media: Journalism in Democratic Societies)一书,该书基于对报刊四种理论的超越,详细介绍了欧美地区外媒介理论的发展,使得规范理论研究的视角更趋多元化。

【注释】

[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2]庄锡昌:《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

[3][美]威廉·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海南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4][美]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展江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5页。

[5]张咏华:《西伯特、彼得森和施拉姆的〈新闻传媒的四种理论〉一书学习札记》,传媒学术网,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 id= 4095,2010-04-01。

[6]John Nerone.The 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 Four and a Half Decades Later: a Retrospective.Journalism Studies,2002(1): 134-135.

[7]宋华琳:《美国广播管制中的公共利益标准》,《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8]Borden,William.Power Plays: A Comparison between Swedish and American Press Policies.Kung-lv: Department of Journalism and Mass Communication,G9teborg University,1995.

[9]崔宝安:《美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和转型的政治理念因素分析》,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data/29623.htm l,2010-05-26。

[10]Daniel C.Hallin,Paolo Mancini.Comparing Media Systems: There Models of Media and Politic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15.

[11]Daniel C.Hallin,Paolo Mancini.Comparing Media Systems: There Models of Media and Politic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90.

[12]Clifford G.Christians,Theodore Glasser,Denis McQuail.Normative theories of the Media: Journalism in Democratic Societies.Champaig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2009: 12.

[13]Myung-Jin,Park,James Curran.De-Westernizing Media Studies.NY,Routledge,2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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