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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介融合时代微博记者的媒介使用行为与新闻伦理争议

时间:2023-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论媒介融合时代微博记者的媒介使用行为与新闻伦理争议 ——一种中美比较的分析视角纪莉[1]2008年7月的一个早晨,当位于佛罗里达的地方报社The Gainsville Sun的总编吉姆·奥斯丁步入采编室时,笔者看到,他首先抬头查看采编室墙上挂着的大屏幕上显示的一组数据,即该报网站当天早上各条新闻的点击数量。

论媒介融合时代微博记者的媒介使用行为与新闻伦理争议 ——一种中美比较的分析视角

纪莉[1]

2008年7月的一个早晨,当位于佛罗里达的地方报社The Gainsville Sun的总编吉姆·奥斯丁(Jim Osteen)步入采编室时,笔者看到,他首先抬头查看采编室墙上挂着的大屏幕上显示的一组数据,即该报网站当天早上各条新闻的点击数量。他需要根据这个数据来决定当天该报的印刷版上哪条新闻是头条。这在之前的新闻业界是不可想象的。这意味着编辑将新闻价值的判断权与决定权更多让给了受众,也意味着在互联网等新媒介技术支撑下,一种新的传者与受众关系正在逐步建立。

这个改变对于每个正处于传媒之中的新闻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无可逃避的。正如媒介巨头默多克2005年在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年会(ASNE)上发言所指出的那样,“没有一天我们不在说,新技术正在快速书写着印刷报刊的讣闻”。伴随着电子媒介技术不可逆转地替代着传统印刷媒体的未来,媒介融合成为所有媒体都必须面对的未来。

一、媒介融合改变记者的生存环境

在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下,原有的纸质传媒及其工作人员几乎面临灭顶之灾。

以美国为例,美国最大的纸质传媒集团甘乃特集团自2005年以来一直发出收入下滑的消息,而它在2008年的广告收入再次下滑的情况下宣布裁减3%工作人员,报纸行业将直接裁员1000人。虽然这个消息出现之后,甘乃特集团的股价上涨了近10%,但是,出售旗下报纸和裁员已经成为其在危机下维持发展的常规手段。

除了广告份额大幅减少,网络媒体的广泛使用也使得受众对纸质传媒的需求大幅度下降,从而使得纸质媒体不得不面对发行量大幅下滑的恶劣前景。比如,美国知名老牌大报《洛杉矶时报》的发行量从20世纪90年代高峰时期的120万份骤降到2008年的77.4万,广告额也随之大幅下滑。虽然对于这个报纸的网站latimes. com的访问量在近年急剧增长,但是传统广告额度的下滑不可挽回。自2000年开始连换了4任出版人,每个出版人都在思考是否将报纸转卖。即便2008年之后的大量裁员也无济于事。2008年12月9日,《洛杉矶时报》所属论坛公司(Tribune Company)正式提出破产保护申请。它象征着美国纸质传媒以传统模式经营的大众传媒正逐步走向死亡。

面对这样关系未来生死存亡的时刻,美国纸质传媒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而是纷纷走上了媒介融合的道路。这种融合既包括报纸内部各部门间的融合,以便更快捷地服务网络受众,也包括媒体之间的整合与融合,取长补短,提供打包的全方位服务。前者如《芝加哥论坛报》在2008年宣布裁员的同时宣布推出全新的报纸模式,加速向24小时电子媒体运用转移,以服务未来的数字读者。后者如佛罗里达州的The Miami Herald、The Sun-Sentinel和The Palm Beach Post三家报纸在2008年8月29日宣布将分享基本新闻内容,共同面对新的媒介环境。

无独有偶,中国媒体在2008年之后,也开始感受到媒介融合的紧迫压力。目睹欧美各国传统媒体的挣扎与改革,听着各种“报业消亡论”、“报业寒冬论”的悲观论调,中国传统媒体也开始感受到媒介环境变迁的寒意。但是由于国情与体制的差异,中国媒体整体状况并未有太大波动。首先,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要高于我国,计算机以及便携式终端媒体等各种新媒体的普及率相对较高,因此新兴媒体的竞争与压力更为显化,且变化速度也更惊人。而在我国,不少新兴媒体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对报纸受众群体和广告市场的抢夺还不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其次,中国媒介所处的体制不同。由于党报一般有政府的财政补贴,且政府机关强制订阅,因此较少受到来自市场的压力。但是,在2009年,《中华新闻报》成为倒闭的首个中央级报纸,依然给中国媒体从业者们敲响了一记警钟。而且中国新兴媒体的发展速度也非常迅速,这就使得西方国家报业的现状对我国报业的发展具有了较强的借鉴作用。因此国内一些有远见的报业集团纷纷向西方学习,开始走上媒介融合的道路。虽然进行媒介融合的方式和道路各有差异,但是这些报业集团无一不将媒介融合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

媒介融合成为整体发展方向,给媒介从业人员提出全方位的新要求。记者由传统意义的记者转向“数字记者”的工作方式。媒介融合时代的记者不再拘泥于为什么形态的媒体工作,他们必须成为既能掌握文字报道又能同时进行音频与视频报道的全能记者。当新闻发生时,媒体派出的记者将运用互联网和手机、相机等进行一个人的现场报道。比如2007年,美国ABC新闻网就对外宣布它的7个驻外记者全部实现了“数字记者”转型,一个人就是一个记者站。

而更为重要的是,记者的报道方式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深入、调查的新闻写作逐渐被短小、劲爆的微写作影响。走在媒介技术发展最前列的美国,早在20世纪末就出现了一批“博客记者”,他们在自己的博客中而非传统大众传媒上发布新闻。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拉链门”事件就是由博客记者率先披露。随着以Twitter为代表的微博客在美国大行其道,“微博记者”(Twitter Journalists)这个群体也应运而生,吸引了学界的不少注意,也挑起了不小的争议。尤其是关于记者使用新媒体报道时所面临的职业伦理困境。

在中国,随着微博的日渐流行,记者群体运用微博的现象也相当引人注目。尤其是2010年的“两会”报道期间,媒体微博和记者个人微博成为众多争议性报道与争议性话题的发源地。而它引发的争议也相当大。一方面,媒介融合技术将政治信息传播逐步带入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时代,改变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社会路径。记者运用微博报道新闻对于公民权是一种提升。另一方面,这种报道方式使得媒介文本的生产者和接受者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尤其是在商业微博网站而非新闻媒体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信息的记者,究竟是以何种身份发布信息?这些信息是否应该受到新闻职业伦理道德的规范与约束?这些都是必须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二、媒介融合时代记者实现职业伦理要求的难度加大

媒介融合的进程促使记者采用微博这种新媒介进行新闻报道,然而新的规范却不会与新的传播形式同步生成,必然引致职业伦理上的混乱与困惑。并且这种职业伦理困惑在相当大程度上,恰是由媒介融合导致的记者这一职业性身份的混乱所造成的。

首先,一般说来,记者使用微博存在着使用媒体的官方微博和使用私人微博两种情况。对于使用官方微博的记者而言,他们的角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那就是记者与编辑的工作界限不再清晰。记者常常不仅充当记者的角色,而且兼任了编辑的职务。尤其是一些需要突出现场感、即时性的新闻事件报道中,会出现由现场记者编辑官方微博的现象。作为习惯了传统媒体内部采编分工的记者,这样的工作并不轻松,他一方面要做一个信息发布者,一方面还要单独承担把关人的角色。编辑也面对相同的问题。日常负责官方微博的网络编辑,除为所属的媒体总结、上传一些新闻信息外,还需要从微博平台上采集来自其他消息来源的新闻。这不仅是为了丰富自身的信息内容,也有助于保持与整个平台的互动。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记者。他们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采访,分享其他媒体的链接并发表评论,让受众接收。但这么做的一个风险便是,如何确保消息的可信性。毕竟,不少人宣称微博开创的不仅是“全民记者时代”,还有“谣言时代”。[2]

如此一来,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便比之从前减少了确保的环节。尤其是当对快速报道和新鲜性的要求在新媒介技术环境下被强调时,如何确保信息的准确与真实便成了更为头疼的问题。而客观、准确、真实的报道恰恰是对新闻记者最重要的职业道德要求。

其次,以微博为代表的新技术本身带来的媒介环境也不利于记者守护自己的职业道德。微博对文本长度有限制,且对时效性特别强调。以中国的新浪微博为例,140字容量的消息,不过是常见的硬新闻导语的长度。而事实上,为了吸引人注意,很多微博新闻的长度还要短些,往往就是一条标准的“一句话新闻”,甚至是标题新闻。尽管微博表现得越来越“多媒体化”,图片、视频等都被允许上载,但考虑到手机终端(UC浏览器、iphone客户端等)在微博使用者中的超高比例,文字依然是微博最主要的内容形式。当记者为追求即时性而进行微博报道时,他们对新闻伦理的审慎将进一步被削弱。

对此,大卫·布鲁尔(David Brewer,2010)指出,记者使用微博时需要特别注意几条传播伦理的原则,即准确可靠、不偏不倚、公平开放、敢于挑战、廉直无私和隐私处理,并对它们在微博情景下的具体含义进行了阐释[3];路透社在2010年版《路透社报道手册》中则特别添加了《网络报道守则》部分,其中对路透社记者在媒体微博和个人微博两种情景下的活动,都提出了细致而可操作的系列规定。[4]

这些已有的研究与操作手册中的原则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首先,媒介融合时代的新闻报道更要强调准确性。相对于“真实”的提法,“准确”更具有操作性也更符合微博记者的职业情景。尽管时间紧迫,但准确作为新闻事实区别于主观臆断的基本要素,绝不应受到忽视。要确保准确,记者所选择的消息应该是有充分证据支撑且陈述清晰的,从而有力避免发布谣言的尴尬境地。微博记者可能无法在140字的文本范围内展现故事全貌,但他所展现的部分必须不掺杂谣言与胡乱猜测。

其次,由于微博这样的新媒体形态往往对文字内容有140字等文本内容的刚性规定,因此记者在发布信息时,很可能只是准确反映了事件的某一方面或当事某一方的观点,这在争议性题材中尤其具有争议。所以紧随准确性之后乃是客观性。记者过去常被视为观察员,现在则被越来越多地比作“法官”。尽管他们没有裁决的权力,但确实需要像法官一样听取各方甚至还有陪审员(舆论)的“申辩”,然后将之呈现在媒体上。要在140个文字中尽可能不偏不倚地呈现各方观点,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微博记者更要注意自己的遣词造句,当一条微博无法完整报道事件全貌时,尽量提示读者注意后续信息的发布,或者在微博后提供一篇完整报道的站外链接。

最后,微博记者应该特别注意隐私保护的原则。越是有争议性的事件往往越是涉及个人隐私,记者必须尊重个人隐私,尤其不能因为是使用微博而忘记自己的公共身份,在发布信息时揭开他人的隐私。虽然公共利益常常被用来辩护揭露他人隐私的理由,但对于具体的事件而言,记者的主观认识与判断往往起到关键性作用。尤其是在发布微博时,又常常缺少了编辑这一层的把关过程,这就要求记者自己明确自己的动机以及是否有个人情感的涉入。微博记者应该做到的是,对每一个调查对象平等视之并保持尊重,无论他是公共权力的享有者,抑或一个普通公民。

综上所述,媒介环境的变化使得记者工作复杂程度提高,新媒介技术培养了140字以内的短新闻,使得记者客观公正报道的难度加深。可是,这些又并不能成为媒介融合时代记者抛弃新闻伦理的理由。在媒介融合过程中,记者采用新的媒介手段采集素材、发布新闻,这些实践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新闻伦理应被完全抛弃。相反,客观主义或曰专业主义的核心要素以及基本的人文关怀仍有它们存在的价值,只是由新的实践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与更严格的实现途径。

三、中美记者个体使用个人微博的伦理困惑

相比使用官方或者媒体自身网站与微博,记者使用个人的微博可能使记者摆脱“把关人”对他们的群体束缚,享受更高度的个人自由。一方面,记者不仅是信息的传者,更可以在使用个人微博时,以受众/用户的身份对敏感性议题和个性化表述展现出更高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传媒人之间也可以通过便利的“转发”形成联动,并最终汇成意见领袖的集合。这种“转发+评论”模式迅速掀起舆论风暴,甚至扩散到微博之外的整个大众化互联网传播平台和传统信息传播平台。黄朔(2010)则从传播模式的视角对微博的这种全新的多级传播过程及强大的传播功能作出了充分的分析。[5]这样,微博使得记者不再仅仅通过揭露事实来展现力量,而是成为一些行动的直接发起者。

而这时,一个有趣的问题便摆在了人们面前。当记者在非属媒介组织的商业化微博上进行信息传递时,他们是否继续拥有着“记者”这一职业身份?作为一种职业,“记者”可以简单地定义为媒体从业人员中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一方面,记者在非属媒介组织的微博中发布着生活杂记、随感等非职业活动内容,其个人微博的私人性显然应该得到承认并受到尊重。另一方面,他们的信息却又往往是与职业活动相关的,尤其是在以实名身份在微博上活动的各国记者。正是因为他们的公共身份使得他们拥有了数量众多且快速积累的粉丝。因此,他们在微博中发表的言论完全可以视为他们职业活动的延续,这又使得他们与一般个人微博用户不同,又必须面对一定的职业伦理期望。

这便是微博记者所面对的职业伦理困境的核心所在,记者使用个人博客既有采集素材、发布新闻的活动,同样还有开展虚拟社交、发表个人言论的内容,也即是他们陷入个人伦理与职业操守间张力拉扯下的伦理困境。这种职业身份与个人身份混乱导致的伦理困境部分源于存在已久的媒介职业角色的两难困境,并在网络时代的媒介融合浪潮中得到激化。麦奎尔(2006)曾指出媒介职业角色的困境包括三方面:积极地参与与中立地传输信息之间的矛盾,创造性和独立性与机制的日常运作之间的矛盾,传播的目的与迎合消费者需求之间的矛盾。[6]随后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记者在个人微博中的新闻报道选择,并引发争议。而媒介融合使得记者同时使用社会性媒介与自媒体(微博无疑同属此二者),这便加剧了记者的身份冲突。因为社会性媒体与自媒体都倾向于削弱记者的职业身份、强化他们的个人身份,同时又不能限缩他们依其开展新闻活动并发挥重大影响,从而打破了记者在传统媒体中身份相对平衡的状态。微博以其“跟随”的理念区别于强调“互动”的SNS网站、IM软件等其他社会性媒介与自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展示出尤为强大的功能,从而集中凸显了身份混乱下的新闻伦理争议。

由于这样的身份混杂问题不仅复杂而且难以消除,因此不少传媒针对此种现象制定了内部规则,如前文提及的路透社《网络报道守则》。但它们更多的是考虑媒介组织的机构利益,同时也缺乏普适性。要提出能符合微博记者双重身份的伦理规范,就要清晰地界定他们在微博上的自由限度,还需要对媒介融合下记者实践操作进行相当广泛的观察与思考。在此,我认为需要就以下记者所面对的主要职业伦理挑战逐一试予分析。

1.记者面对客观主义挑战

随着商业报刊兴起,客观主义成为西方新闻界的主流伦理规范并保持至今。它要求新闻工作者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带个人偏见地、客观地反映事实,报道新闻;同时,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把关”时要按照“新闻价值”的中立标准而非个人好恶进行选择。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中国的新闻思想也始终保有对客观性的重视。特别是在脱离政党报刊时代后,客观主义逐渐被新闻业内纳入职业规范体系,被视为“专业主义”精神的体现。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记者群体的角色定位逐渐脱离宣传者的界定,也越来越重视“新闻专业人士”这一角色。

在传统大众传媒机构内的新闻生产流水线上,有一系列的操作守则和“第二人核查”等把关流程确保客观主义的实现。但在记者使用个人微博情景中,前者失去了依凭的根据,后者更是消于无形。个人微博的使用让新闻突发事件最前沿的目击者回归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个普通受众/用户,无需接受所在媒体的“把关”要求,相对自由地遵循自己的新闻价值判断来传播信息。

然而从个人微博内容的现实情况来看,记者在摆脱了媒介组织的结构性约束后,往往并不止于对新闻事实的描述,而忍不住进行夹叙夹议的即兴写作。例如,在曾子墨新浪个人博客对“两会”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条(2010/3/ 8):“来看看我们国家最年轻少将的理论水平。全国政协委员、毛泽东嫡孙毛新宇说,解决腐败问题,要进行长期整风,重温毛的‘防止糖衣炮弹的进攻’。他还深情背诵了毛的《蝶恋花·答李淑一》,以劝诫贪官。”[7]其中“来看看”这一用语传达出她批评、否定的态度。而在客观主义的操作手法中,记者往往会通过展示第三方观点,特别是专家评论来完成。这类带有鲜明主观情感色彩,甚至还有夹叙夹议式的报道在记者个人微博中的普遍存在,使我们难以将之归为记者偶然的操作性失误。实际上,他们已经背离了客观主义对记者作为一个中立观察者的角色定位,而有意无意地介入新闻事件,成为了积极参与者。

从中立到介入,在媒介组织内原有的角色平衡被打断,这显然来源于前文所说的记者在使用微博时的身份困惑。在个人使用微博写作时,是否需要他们依然遵守新闻伦理,本身就值得探讨,而记者在这个过程中,放松对新闻伦理的要求也不足为奇。在微博被认为开创了“全民记者时代”的背景下,几乎每一个微博用户都或多或少地参与了广泛意义上的新闻活动,而记者的职业活动与其职业身份相契也只能使这种必要性更强,依然不构成充分条件。此时,恰恰需要整个新闻行业建立规范,达成共识,以使新闻行业不至于无以成“业”,完全成为个人的信息播报。因此,上述记者在个人微博中开展职业活动时可能背离也可能不背离客观主义规范,二者皆有可能,但必须建立在对微博记者的职业属性的重新界定之上。

当然,个人微博对客观主义的挑战所带来的影响并不止于其本身。记者摆脱客观主义规范的约束使他们能更多地展现个人特征与创造性,这包括更富个性化的语言、更加自主化的信息筛选。其结果是一些溢出传媒规制的信息与观点有可能在个人微博中得到呈现,它至少会引发两方面的伦理争议:第一,记者很可能由此获得相当的关注力及相随而来的广泛影响力,尤其是考虑到他们的非专业主义,应当如何界定这一结果;第二,它将对新闻自由产生何种微妙的影响。

2.记者面对恰当使用传播公权力问题

凤凰卫视台主持人曾子墨在新浪微博上的粉丝数为228596,而她所属的凤凰卫视台的新浪微博所拥有的粉丝也不过是199046(2010年11月24日数据)。这个有趣的现象虽然可以从曾子墨独有的个人魅力与个人微博普遍所有的个人特征中得到解释,但这并不应该使我们忽视另一个因素——那就是她的个人微博的影响力与其所属媒体的影响力有直接且必然的关系。这正如麦奎尔(2006)所说:“如果没有大众媒介的配合,要在网络上出名并不容易。”[8]

在美国,Twitter上以记者身份进行传播的现象也是如此。记者在个人微博中的职业活动显示出一种非专业主义倾向,其合法性完全依赖于这样的身份预设:以个人身份而非职业身份开展新闻活动,作为普通受众/用户自由传播信息与个人观点。但如上文所示,记者毕竟不是凌空的个体或普通的受众,他们在微博这一新媒体上呈现的力量仍依托于所在媒体的机构性权力。这正是本文一再强调的身份混乱的表现。在记者撰写私人微博突出个体性时,受众/用户所关注的并不仅是其个人身份,同样还有甚或更多的是考量着记者的职业身份及其折射出的传媒平台的公信度、影响力。而许多名记者也并不避讳以实名身份出现在微博上,更多普通记者还会在名字前署上所属媒体。提出这点绝非要否定记者个人微博的实名形式,但它确实鼓励了广泛受众/用户对他们职业身份的注意。这种方式正为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所倡导,也暗示记者的个人微博与其所属传媒发生着越来越多的权责关系。

另外,不论在媒介私营制的社会抑或公营制的社会,一般均认为媒介组织在追求盈利和宣传国家意识形态的同时,还具有公共性质,负有一定的公共责任,这也成为传媒组织享有公关传播权力的基础。[9]记者实际上分享了身处的媒介组织的公共传播权力。综上所述,当记者进入个人微博情景,虽然不能指责他们继续职业活动是在“挪用”这种权力,但二者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关联却是无可否认的。

记者的个人微博拥有的广泛影响力,与此处提出的微博记者和公共传播权力间的微妙关联结合,为微博上的“舆论审判”——变相的媒介审判——创造了条件。在抢笔事件中,这一点就已然初现端倪。一位名叫宋志标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的一条微博(2010/3/12)相当具有代表性,内容为“辫子李的行为不是新闻记者、新闻界、记协的整体侮辱吗?我以个人名义谈论这个事,与公司唔任何关系”[10]。与公众人物关注视角聚焦于政治家的操守不同,记者群体的评论显示出,他们关注的是记者“被抢笔”所反映的国内记者面对政治权力的窘迫处境与媒介生态的恶劣。相应地对事件的记录、转发都是一面性的,从头至尾完全缺乏代表当事另一方的观点呈现。这同时也是前述的非专业主义操作的显示。可以清楚地看到,记者群体在微博上通过“评论+转发”模式汇成舆论领袖集合,主导了这场舆论审判。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认识到,记者的身份混乱同时经由一般微博受众/用户对其认知不谐而显露出来,并会对受众/用户在接收他们的信息与观点时产生不恰当的判断。而这种情况最坏的结果可能就是舆论审判。

3.个人微博报道取向从整体上可以影响新闻自由

伦理的基础问题是自由与责任的界定,而新闻伦理最高的原则即新闻自由。记者的身份混乱一定会对新闻自由产生某种影响。如果说职业身份主要指向职业伦理规范,那个人身份则是倾向于个体自由。但当思考个人微博情境中二者在新闻自由上的投影时,问题就远非如此简单。

一方面,与记者职业身份相联系的伦理规范虽然生自媒介组织,受到来自社会与文化背景的结构性压力的形塑,但它也不仅仅是对新闻自由的限定,而更应被视为顺利实现新闻自由的保障。前文分析的职业身份弱化给客观主义带来挑战,制造了舆论审判的潜在危险,从反面映衬了这一点。因为新闻自由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当它作为更广泛的言论自由的保障时才有了存在的价值。

另一方面,当进入个人微博领域,记者脱离媒介组织的日常运作机制,新闻活动透露出更强的个人创造性与独立性,而他们承受迎合消费者需求、吸引注意力的压力也大为削弱。这方面在前文已有分析,而且显示与职业身份的弱化相关。这里可以举曾子墨的一条微博(2010/1/ 17)作为佐证。它是关于《社会能见度》采访代课教师一期中的一个故事,内容为:“采访甘肃某代课老师,13年为师,工资从不到两百元熬到今天的五百元。说起女儿车祸骨折,他拿不出一千元给医院,三尺男儿,号啕大哭。为给女儿买件新衣过年,数九寒冬,他每天站在刺骨的河水里挖沙子。只可惜,采访难以播出。他刚致电节目组,说受到当地政府威胁,假如接受凤凰采访,他将立即被清退。”这一受受访人请求,实际在地方政府权力压制下,无法在节目中得到全面呈现的细节最终在她的微博里曝光。而国内媒体所承受的结构性压力除政治压制外,还有新闻检查,实行双轨制后的资本力量、广告商倾向、利益集团影响,及至媒体的自我审查等等,它们都将投射于记者的职业身份之上。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职业身份束缚了新闻自由,而个人微博则仿佛指出了一条解放性道路。

至于个人身份,只需要反向推理便会发现情况同样具有两面性。再加诸两种身份在记者使用个人微博时自有的混乱,使得要估量其对新闻自由的最终影响更是难上加难。

此外,微博的技术特性总体而言更偏向于新闻自由。尽管微博对文本长度的限制、对时效性的特别强调有可能损害新闻的真实、公正等,但前文的分析也显示出这些危害可以通过一些普遍伦理规范加以消除。相反,微博即发即读的特征使得对微博内容的事前审查几乎是不存在的,它联合手机移动网络与计算机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收发的便利也能有力促进新闻的自由流通。而且如复旦大学邓建国(2010)评价Twitter时所说:“新闻的社会交往功能日益突出,传统媒体的垂直传播正逐渐被社会性媒体的平面传播取代,新闻生产不再以组织为中心,变成公众介入、持续循环的传播过程。”[11]其意义甚至超出了新闻自由自身。记者使用个人微博作为其中突出的一部分,显然必须被考虑进去。

结论

随着媒介融合的发展进程,记者使用微博这一新媒介进行传播的现象已经非常常见。中美两国的新闻记者在使用自媒体与社会性媒体的时代面都因身份混乱和微博的技术特性而产生了有关新闻伦理的争议与困惑。如何解决在新闻专业主义、传播公权力使用与新闻自由三方面的伦理争议,将是两国记者在未来长期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注释】

[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2]李林坚,《微博带来谣言时代?》,《青年记者》2010年第11期。

[3]David Brewer.Editorial Ethics of Twitter Journalists.2010,http://www. mediahelpingmedia.org/content/view/401/1/.

[4]文建:《怎样规范使用博客、微博等社会化媒体》,编译自《路透社报道手册(2010年版)》,《中国记者》2010年第6期。

[5]黄朔:《媒介融合视域中微博多级传播模式探究》,《东南传播》2010年第6期。

[6]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4版,崔保国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8页。

[7]曾子墨新浪微博,http://t.sina. com.cn/zengzimo,2010年6月10日浏览。

[8]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4版,崔保国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页。

[9]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宋志标新浪微博,http://t.sina. com.cn/songzhibiao,2010年10月浏览。

[11]张志安新浪博客,《复旦微博元年研讨会》,http://t.sina. com.cn/ fudanzhangzhian,2010年10月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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