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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制

时间:2023-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城市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制一直以来,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划地为界,有线网络的运营主体掌握在各级广电部门手中。所以,根据有线电视网络与广电事业单位分离程度的差异和运营机制的不同,城市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中心制、不完全企业制和企业制三种。

第一节 城市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制

一直以来,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划地为界,有线网络的运营主体掌握在各级广电部门手中。许多地方在网络建设中,采取自成体系独立建网的做法,产生了有线广播电视网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源和资金浪费等问题。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同时保证有线电视网络的快速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函〔1998〕33号)。通知要求:“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坚决按照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执行,即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管理,应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接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要搞好与国家通信主干网、专用电信网和新建网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切实避免重复建设……”通知意在通过成立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以减少网络分散带来的损耗,此其一;其二,通过有线网络机构改革,以企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弥补传统的广播电视管理模式条块分割的不足,走产业化运作的道路,便于广电产业资源得到更大的发挥。

自国办函〔1998〕33号开始,中央下发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实行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行网台分离,要求各地将有线网络从电视台分离出去,组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国家政令推动下,各地广电根据现有网络资产和资金状况,通过多种可行的集资方式成立了网络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有线网络公司由当地广电部门出资或以物抵资组建,还有一些由省级广电部门出资组建,也有一些由广电部门与系统外机构共同出资组建。然而,“网台分离”毕竟还是一个体制改革的过程,虽然大多数城市都成立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但因各地利益关系及条件复杂,不同城市的“网台分离”程度也各不相同。所以,根据有线电视网络与广电事业单位分离程度的差异和运营机制的不同,城市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中心制、不完全企业制和企业制三种。

大体上看,中心制往往是事业单位,与城市广电联系最为紧密;企业制有线网络是三种网络运作机制中最为独立的一种,机构属性为企业;比较前两种机制,不完全企业制有线网络的情况较为复杂,因为这类网络运营机构既是企业也是中心,在一个机构中存在两种体制,一套人马拥有两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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