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数字版权管理()

数字版权管理()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2 数字版权管理数字电视和IPTV的重要基础是节目内容的数字化和传输交换的网络化和宽带互动能力,但也正是因为数字化和网络化带来了新的问题,即复制可以不受限制,使得对节目内容的保存、篡改、盗版、传播变得异常容易,严重地影响了当前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顺利进行。

1.3.2 数字版权管理(DRM)

数字电视和IPTV的重要基础是节目内容的数字化和传输交换的网络化和宽带互动能力,但也正是因为数字化和网络化带来了新的问题,即复制可以不受限制,使得对节目内容的保存、篡改、盗版、传播变得异常容易,严重地影响了当前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顺利进行。必须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对保护广播电视内容的版权及其经济社会利益提供支持,以保护广播电视内容在制作、生成、分发、传输、存储、使用、转发时的版权,并对用户的权限进行合理的控制管理,提高系统的可运营能力。通过对版权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对信息使用的跟踪统计,一方面可以防止非法数字内容的传播,保证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创作者的积极性,以提供更好、更丰富的数字内容。广播电视内容版权保护与权限管理在我国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需求。

目前对数字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控制的主要方法是条件接收,CA系统对数字电视节目的控制停留在传输层上,而数字电视节目又很容易拷贝、修改和在网络上传输,使数字电视节目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用于弥补条件接收系统不足的方案就是为数字内容和数字家庭网络中的各种设备添加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RightsManagement,DRM)方面的技术措施。数字版权管理是采取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保证合法的、具有权限的用户对数字信息(如数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正常使用的同时,保护数字信息创作者和拥有者的版权,根据版权信息使其获得合法收益,在版权受到侵害时能够鉴别数字信息的版权归属及版权信息的真伪,并确定盗版数字作品的来源。通过版权保护实现跟踪统计,可以防止非法内容传播,保证数字内容业务的健康发展,检验原创者创意,促其提供更好、更丰富的内容。DRM系统应该包括对功能需求和性能需求的分析。功能需求包括权限控制、版权认证、内容认证、盗版追踪、操作跟踪等内容,性能需求直接决定于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实时性、健壮性、可扩展性和复杂度方面的要求。

数字版权保护主要使用两大类技术,一类是数字水印,另一类是采用加密技术将版权保护和版权管理分布式处理计算的方法。比如数字指纹、数字签名、安全容器等都属于加密技术。保护数字化知识产权主要使用数字水印技术,将有关版权或控制的机密信息通过嵌入算法隐藏于公开的载体信息中,非授权的监测者难以从公开信息中识别和修改;合法监测者则可以抽样监测和解码水印信息,以判定数字信号使用的合法性。版权信息和数字作品的紧密结合不会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还可以防范不良用户、不良播放器和超级分发对版权的破坏,即使是密钥被获取,进而获得未加密的数字作品,仍能在需要的时候检测出版权水印,并追踪盗版来源,从而挫败盗版。根据数字水印技术具体的应用特点,有很多生成算法,每种算法还有很多参数可选。但数字水印技术发展远不如密码学,还难以独立担当起版权保护与管理的任务,对于数字版权保护与管理问题,其发展趋势必然是多种安全技术相融合。目前,版权保护还主要依靠人工干预实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