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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视听障碍受众的媒介使用状况调查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我国视听障碍受众的媒介使用状况调查视障者与听障者因其所缺失的感官功能不同,所偏好的信息类型也不同。调查显示视障者经常使用的媒体排序分别是: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DVD/VCD、电影、报刊杂志。总结来看,影响视障者媒介使用状况的主要因素是文化程度、视力残疾状况以及收入水平。

第二节 我国视听障碍受众的媒介使用状况调查

视障者与听障者因其所缺失的感官功能不同,所偏好的信息类型也不同。对于听障者来说,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来源于视觉通道,不倾向于使用那些较多依托声音传递信息的媒介类型或内容;视障者则相反,更多地选择声音媒体或信息,对于仅依赖于视觉获取信息的媒介类型,比如对各类印刷出版物的使用度不高。

一、听障者的媒体接触与使用状况

根据以往的研究,虽然电视媒体是视听兼备的媒体,但借助于字幕,听障者看电视的量几乎与健听者一样,而且电视成为他们主要的信息来源。[20]除此之外,报纸也是他们所依赖的信息来源之一,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听障者中,看报纸的频率甚至要高于健全人。[21]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也逐渐成为听障者的信息来源以及人际交流的工具,比如只需要文字输入的电子邮件、QQ等网络即时聊天工具,为听障者的人际沟通提供了便捷。美国学者Mary R.Power与Des Power的研究发现,借助于手机短信,听障者获取了更多与他人建立紧密关系的机会。[22]可见,对于听障者来说,那些较多作用于听觉的信息内容都会成为他们的信息来源,不同的是对每种媒介的依赖程度及使用习惯。

根据笔者的调查,听障者所使用的媒介类型中,依赖程度从高到低的排名分别是:电视机、手机、互联网、报刊杂志、电影、DVD/VCD、广播。其中有87.9%的被访者选择了电视,高出报刊杂志近一倍的百分点,这一点与以往的研究结果吻合,而其中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有了字幕的支持,才使得电视成为听障者最为依赖的媒介之一。位列第二、第三的均是新型媒体:手机和互联网,可见新媒体对听障者的作用日益重要。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只有3.2%的被访者选择了“没有使用任何一种大众媒介”,说明尽管有听觉障碍,绝大多数的听障者还会接触和使用大众媒介(见表2‐1的统计)。

表2‐1 听障者通常使用的媒介类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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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鉴于非聋的听障者也能够接收部分听觉信息,也许有听广播的习惯,因此在调查中设立此项。

通过“没有使用任何大众媒介”一项与听障者的人口统计特征进行交叉分析后发现,在“没有使用任何大众媒介”的听障者当中以先天失聪以及6岁以前失聪的人数比例居高;失聪时仅在小学教育阶段的居多;职业以“福利企业职工、学生和无业者”居多;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居多;生活来源以“依靠家庭成员支付”者居多。从交叉分析的结果看,听障者是否使用大众媒介与其收入状况和来源、文化水平、职业存在着相关,低收入、低文化水平以及无业者(意味着无固定收入)或学生(意味着靠家庭成员供养)不使用大众媒介的比例居高。可见,若想改善听障者的媒介使用状况,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二、视障者的媒体接触与使用状况

虽然视障者难以接收到电视中的视觉信息,但据以往的研究显示,视障者与视觉健全者一样喜爱“看”电视,或者与家人一起“看”影视节目。[23]而且美国学者Cronon和King的研究发现“与家庭成员共同观赏”是电视媒体对视障者最大的吸引力。[24]我们的调查也支持了这一结果。调查显示视障者经常使用的媒体排序分别是: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DVD/VCD、电影、报刊杂志。电视以86.6%比例位居第一,较位居第二的广播媒体高出了11个左右的百分点。手机媒体以68.1%的比例位居第三位。在所有被访者中,仅有2. 1%的人表示不使用任何一种媒体,说明虽然存在视觉障碍,绝大多数的视障者还是会接触和使用大众媒介,而对电视媒体的依赖超出了人们的预设。见表2‐2的统计。

表2‐2 视障者通常使用的媒介类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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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考虑到部分弱势者借助辅助工具,仍可阅读印刷读物,因此在调查中设置此项。

虽然在整个视障者人群中不使用任何媒体的人数很少,但我们也将其与被访者的人口特征做了交叉分析,视力残疾级别、致障时年龄、致障时受教育状况、当前的文化程度以及收入水平都是影响视障者是否使用大众媒介的因素。视力残疾越严重,即视力残疾一级者不使用大众的比例较高,先天盲或在6岁前盲的视障者不使用大众媒介的比例较高,致障时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以及当前处于小学阶段文化程度的视障者不使用大众媒介的比例居高,收入水平在450元以下的视障者不使用大众媒介的比例居高。总结来看,影响视障者媒介使用状况的主要因素是文化程度、视力残疾状况以及收入水平。这其中,视力残疾状况不易改变,而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都是可以通过弥补措施加以改善的。与听障者类似,若想改善视障者的媒介使用状况,也应从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入手。

根据笔者的调查,虽然视障者和听障者都在部分媒体使用中遭遇障碍,但二者在媒介使用偏好上有一定的差别;除了感官功能障碍外,经济因素和受教育水平对视听障碍者的媒介使用有显著影响;视听障碍者分别会根据自己受到障碍的程度选择更容易获取和易于使用的媒体。传播学之父施拉姆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公式:某种媒介或信息被受众选择的或然率=预期能获得的报偿/付出的代价,即某种媒介或信息是否会被受众选择,由两方面决定:“预期能获得的报偿”指某种媒介或信息对使用者的满足程度;其中的“代价”则包括受到的障碍、消耗的时间以及获取的方便程度等,这一公式在视听障碍群体的媒介选择和使用习惯上体现得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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