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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传播对营销系统功能的超越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告传播对营销系统功能的超越——广告主体价值的重新认知余艳波广告的概念定位是广告学界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广告必须符合营销的总体特性与质的规定性。广告传播对营销体系的超越,是营销活动催生的结果,也是广告活动发展的必然结果。营销功能是广告的核心功能,以产品信息为中心;企业功能是广告的外延功能,以形象价值为中心。

广告传播对营销系统功能的超越——广告主体价值的重新认知

余艳波

【摘 要】广告的概念定位广告学界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多数学者倾向认为“广告是一种营销传播”。本文认为这一定义过于狭窄,既无法描述广告在整合营销传播时代的特质,也不利于广告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本文通过对企业主体价值功能在现代社会改变与发展、广告在企业传播中的作用、广告价值的形成与发展、广告与营销的相互依存与相互促进等系统分析,提出广告的核心价值是“企业精神价值传播”。

【关键词】广告 主体价值

一、广告不仅是一种营销资源,更是一种企业资源

“广告是一种营销传播”[1],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及国内外多数广告学者都赞同此说。

广告是营销体系的一个环节,是4P营销核心的第4 P——促销的一种特定形式。广告必须符合营销的总体特性与质的规定性。广告的源头是营销,广告的指归亦是营销。

如果仅仅如此理解广告,设置广告的功能与作用,广告就不是一门独立科学,而是一种技术,营销的技术。

问题是:广告不仅仅只是一种操作技术,从它诞生之日起,它就有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在营销的土壤上,开出了自己奇幻的花朵,建构了自给自足的独立话语空间,形成了自己的价值体系和文化意义。广告既表现出对营销的从属性,同时也表现出相对的自主性与创造性。广告传播对营销体系的超越,是营销活动催生的结果,也是广告活动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说,从产品到商品是一次惊险的跳跃,因为它实现了产品的价值;而从商品到品牌则是又一次惊险的跳跃,因为它实现的是产品的附加价值。

营销理念的发展,是从以生产为中心、营销为中心,到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

广告理念的发展,则是从以推销为中心、说服为中心,到以消费者精神服务为中心。

营销和广告都是一种服务:满足消费需求的服务。

营销服务——侧重物质的功能性满足;

广告服务——侧重情感的价格性满足;

20世纪营销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重新定位了企业、营销、广告三者的价值:

企业的重新定位——企业不再是盈利机构,而是为社会提供某种价值满足的组织;

营销的重新定位——营销不再是以交换为中心的盈利行为,而是为个人或组织提供物质满足的行为;

广告的重新定位——不仅是一种推销手段,更是为个人或组织提供精神满足的行为。

营销:通过物质的交流、交换,实现个人物质欲望的满足。

广告:通过信息传播的交流、互动,实现个人价值欲望的满足。

营销系统的建构,形成企业有形资产;

广告传播系统的建构,则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

对于可口可乐、IBM、麦当劳、海尔、联想等著名品牌来说,企业无形资产已远远大于有形资产。

广告随着企业价值使命的改变而发生根本价值性变化:

广告不只提供营销信息——实现和完成营销信息传播功能;

广告同时还提供:

企业形象信息;

品牌形象信息;

潜在的未来消费欲望的塑造与引导;

企业与社会价值理念的整合与互动。

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一跳,实现了产品的价值,促使了广告与营销的结盟,促使了广告的巨大发展:

从商品到品牌的又一次惊险跳跃,实现的是产品的附加价值,这一跳跃则催生了广告与营销的功能区隔,实现了广告对营销的超越。广告不再只是营销的一个环节,广告同时还具有创造附加价值的、营销无法涵盖的独立价值——企业形象价值。

●广告不仅是一种营销资源,而且是一种企业资源:品牌资源,形象价值资源,文化、心理价值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战略资源,而不是一种战术资源。

●甚至,广告不只是一种企业资源,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对社会文化、道德观念、行为方式产生巨大影响,改变且塑造着社会的未来。

广告的独特价值在于此。

广告作为成熟学科的独特意义亦在于此。

现代广告具有双重功能:营销功能与企业功能。

营销功能是广告的核心功能,以产品信息为中心;

企业功能是广告的外延功能,以形象价值为中心。

●营销——现实、现时需求的满足,

 广告——未来、可能需求的满足;

●营销——物质功能的满足,

 广告——精神价值的满足;

●营销——产品←→消费者互动

 广告——产品←→社会环境←→消费者互动

(社会环境包括:社会信息系统、价值系统、媒介资源、流行、时尚、文化、经济政治民俗等)

●营销——社会消费导向─→产品─→换─→物质功能满足

 广告——社会消费导向─→信息配置─→交流互动─→精神满足

广告运动在企业营销过程中发挥三种功能:

A.前置功能——在营销活动启动前,提前告知、引导、诱发、推动、唤醒某种消费欲望,引起对某一产品的期待,创造营销环境。

B.同置功能——在营销活动过程中,刺激消费行为,配合其他营销活动,创造消费。

C.后置功能——在营销行为实现后,提供消费价值满足感,诱发新的消费。

广告的前置功能、后置功能都将超越营销的基本功能,创造附加价值。

广告的外延功能(企业功能)则不仅超越营销的基本功能,同时派生出新的价值服务功能,形成特定的品牌价值、企业形象价值,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

管理学角度说,广告服从于企业整体,而不只是营销。

从传播学角度说,广告服从于企业精神的传播,而不只是营销传播。

在本质上,广告是一种企业与消费者的精神互动。“广告的本质是产品精神”。[2]

二、广告主体价值的三次重大演变

20世纪广告学的整体发展历程,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

20世纪初至20世纪50年代,强调广告的推销功能,广告主要是传播使用价值,无论是以肯尼迪、霍普金斯、拉斯克尔为代表的硬性推销学派,以罗必凯、麦克马纳斯为代表的软性推销学派,还是罗瑟·瑞夫斯的USP理论,都更多地强调广告在营销中的推广作用。

20世纪60~70年代,被称为创意革命时代,在注重广告营销推广功能的同时,开始强调广告的精神价值功能,无论是奥格威的品牌理论,还是里斯的定位理论,无论是注重企业整体形象的CIS理论,还是伯恩巴克、李奥贝纳的广告理论,都在强调广告的营销推广功能,强调在传播营销信息的同时,更为注重传播企业、品牌、产品的精神价值。

20世纪80~90年代,被称为整合营销传播时代,舒尔茨提出整合营销传播理论,虽然是在1993年,但在整个80~90年代,广告学界都在系统思考广告的价值与作用,都在探索广告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如何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所以当舒尔茨提出整合营销传播理论时,很快在广告学界激起巨大反响。按照舒尔茨自己的最新定义:“整合营销传播是一个业务战略过程,它是指制定、优化、执行并评价协调的、可测度的、有说服力的品牌传播计划,这些活动的受众包括消费者、顾客、潜在顾客、内部和外部受众及其他目标”。[3]舒尔茨强调指营销传播的本质,在于将企业的全部行为,都纳入一个整体的系统,形成并建立一个高效力的传播系统,广告传播的本质,就不再只是服务于营销,也不是在服务于营销的同时,注重精神价值的传播,而是建立一个以企业整体价值系统为核心的崭新的传播系统。广告的功能,在此已经获得巨大提升,已经从服务于营销活动,提升到服务于企业整体。

广告学三个发展阶段,标志着广告主体价值的三次重大发展:

第一阶段:广告的主体价值是帮助企业进行营销推广;

第二阶段:广告的主体价值是通过企业、品牌、产品精神价值功能的传播,帮助企业实现营销目标;

第三阶段:广告的主体价值是帮助企业建立与消费者的精神互动,通过满足消费需求,从而实现企业理想

按照张金海教授对20世纪广告理论的总结,广告功能观念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告知功能观:传递商品信息(手段),促进销售(目的)。

劝服功能观:选择性传递商品信息,并解释其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手段)促进销售(目的)。

诱导功能观:对消费者施以人文诱惑(手段),以建立品牌,促进销售(目的)。

沟通功能观:通过深度沟通(手段),建立品牌忠诚,促进符合利润最大化的差异化行销,促进销售(目的)。[4]

这四种广告功能观的演变,正是一个不断增加精神价值,强调广告传播精神价值的过程,其发展轨迹,正好印证了20世纪广告学主体价值的转变。

三、广告主体价值重新确立的意义

广告主体价值的改变,是因为20世纪整体社会价值的改变而必然带来的改变。

20世纪80年代以后,营销思想发生了重大改变,从以企业、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消费需求为中心,“消费者坐到了驾驶台上”,这种思想观念的改变,首先是带来了企业价值目标的改变:企业不再以营销为目的,不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应该通过营销行为,实现企业的精神理想。在20世纪90年代形成的社会营销理论中,企业甚至也不只是为盈利而建立的组织,企业也是社会公民,必须具有社会理想和社会责任。企业从一个单一的盈利组织,变成了一个通过营销实现其社会理想的机构。这种转变,带来了企业价值使命的重大变化,营销活动在企业系统中,就成为一种中介,成为企业实现自己价值理想的中介,广告的主体价值,因此发生了重大转变,从最初的服务于营销,转变为帮助企业实现价值理想的工具,广告的精神价值功能,被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广告的文化性,社会性,获得巨大彰显。20世纪后期形成的广告理论,无不印证着这种转变:20世纪60年代的品牌理论,70年代的企业文化理论,80年代的企业形象CIS理论,90年代的整合营销传播理论,都在强调广告对企业整体精神价值的传播,而不再仅仅是营销传播。

广告的本质,是从营销利益出发,还是从企业根本利益出发?

当我们将广告定义为营销传播时,广告的主体价值在于传播营销信息,其可怕的后果在于广告屈从于短期的营销目的,导致企业整体利益的牺牲。在中国出现的大量保健品营销的快速膨胀,快速死亡现象,让人警醒。从太阳神到延生护宝,从三株口服液到芬格欣,从脑黄金到红桃K,其势如破竹到兴盛之势,无不令人惊叹营销的成功,但其速朽的衰败之像,又无不令人唏嘘。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放弃了自己的长期利益,将企业目标变成了短期的营销目标,当营销出现问题时,企业就没有任何抗争能力。三株口服液与可口可乐出现过惊人相似的社会危机,美国媒体曾经铺天盖地地报道可口可乐的核心原料——可可因会导致人上瘾,而我国三株口服液则是湖南常德一个老人,据说是因为服用三株口服液致死。后来的科学检验证明,可口可乐中的可可因不会致人上瘾,三株口服液也不会导致人死亡,可是可口可乐经过这次风波不仅没有降低销量,反而成为国际大品牌。三株口服液却从年销售80亿元,一夜崩盘,彻底死亡,其根本原因在于:可口可乐在进行营销活动的同时,特别注重企业精神——品牌价值的建设和传播,而三株口服液则只注重营销利益,可口可乐的广告指向长期的品牌价值建设,而三株口服液的广告只是短期的营销利益,结果是可口可乐成为美国的象征,而三株口服液则成了骗人的妖术。

广告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萌芽于20世纪初,1900年,美国心理学家盖尔出版了第一本《广告心理学》,美国的一些私立大学相继开办广告学专业,标志着作为科学的广告的兴起,据张金海教授在《20世纪广告传播理论研究》一书的论证,20世纪广告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初以肯尼迪等为代表的广告推销理论,强调注重广告的推销作用,认为广告是一种推销方式;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瑞夫斯提出定位理论,强调广告的特定心理作用;第三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奥格威,伯恩巴克,李奥贝纳为代表的广告大师,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广告在营销传播中的作用,其中,奥格威更是提出了品牌学说,认为“广告是对品牌的长期投资”,直到20世纪末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形成,广告的本质功能经历了这样一个深化发展的过程:最初认为广告是一种单一的营销传播,到定位理论时,认为广告是一种特定的心理劝服,建立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心理通道,虽然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但广告服务方式,已经从单一的营销信息传播,扩展到消费心理满足;再到奥格威品牌理论形成时,广告的本质目的,已不再是简单的传播营销信息,而是建立更为持久,更为深刻,更为博大的品牌价值,广告从服务于营销,拓展到传播企业哲学,建立品牌个性

企业的本质意义,在于建立企业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品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已渐渐超过企业的有形资产。到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形成后,广告的作用,更为明确地定位到服务于企业的精神哲学,从企业的本质形象,内在价值出发,通过整合的大传播概念,传播和塑造企业形象,建立企业品牌个性。广告不再是营销传播了,而是企业精神哲学的整合传播,不仅通过大众媒介形成传播,企业的所有行为,都是传播,或者说,广告不再是大众媒介的信息传播,企业的一切行为,包装,象征物,员工形象,都是一种对企业精神的传播,都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广告。广告的本质,就从营销传播升华到对企业精神的传播,广告的形式,就从大众媒介的传播扩展到企业所有行为的传播。

广告主体价值的重新确立,为广告自身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如果广告是一种营销传播,那么广告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依从于营销。现在,广告主体在于传播企业精神哲学,那么,广告学科研究的视阈,就必然从营销上升到整个企业行为,从企业使命出发,通过广告建立企业的持久竞争力;从企业个性出发,通过广告建立企业品牌形象;从企业利益出发,通过广告建立市场营销竞争力;从企业社会价值出发,通过广告建立企业与社会整体价值的关联;广告的意义和作用,就不再只是服务于企业的营销行为,而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的长期利益,广告就不再只是服从于营销目的,还要从企业总体价值目的出发,纠正和改变企业营销行为,从精神心理层面,建立企业更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广告的本质,就不是建立企业的营销竞争力,而是建立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广告学就从营销传播的科学,变成了企业传播的科学。

有一种必须警惕的现象:营销的泛化。

当20世纪60年代杰罗姆·麦克锡提出营销4P组合之后,学界在广泛认同的同时,也对营销的核心内容不断补充,6P、10P、12P直至16P,营销的内核被不断放大;另一方面,营销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展:社会营销、公关营销、服务营销、情感营销、内部营销、绿色营销等新的营销概念层出不穷。营销在企业组织中的作用被无限放大,企业战略、企业组织、企业形象、企业公共关系、企业使命都被纳入营销框架之中——企业变成了营销中心!

营销概念的泛化,不仅大大降低了企业组织的社会价值与功能,更为可怕的是将导致企业为追求急功近利的营销目的,牺牲企业生存的长期利益,背离营销以交换为中心,给消费者带来物质性功能满足的本质特性。

营销概念的泛化和模糊化,不仅不利于营销学科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将与营销学紧密关联的企业形象学、品牌学、公共关系学、广告学都置于营销的从属地位,使这些学科丧失了学科的主体性,桎梏这些学科的独立发展,反过来也大大阻碍了营销学自身的发展。

广告对营销系统功能的超越,不是要将广告与营销剥离开来,而是强调广告在传播营销信息的同时,已经衍生出新的具有自主性、创造性和自足性的价值系统功能,形成了自己的价值体系和文化意义,形成了自己的学术范畴和话语空间。

广告的主体价值必须重新认知!

参考文献

[1]张金海,姚曦.广告学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郎咸平.广告的本质是产品精神[J].华夏酒报,2008(5).

[3]舒尔茨.21世纪营销传播的变化[J/OL].中国营销传播网,2001(12).

[4]张金海.20世纪广告传播理论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余艳波,湖北大学广告专业副教授。

【注释】

[1]张金海,姚曦.广告学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6.

[2]郎咸平.广告的本质是产品精神[J].华夏酒报,[2008-05-05].

[3]郎咸平.广告的本质是产品精神[J].华夏酒报,[2008-05-05].

[4]舒尔茨.21世纪营销传播的变化[EB/OL].[2001-12-24].中国营销传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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