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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初的新闻自由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之初的新闻自由_《德文新报》研究四、民国之初的新闻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27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章第六条(四)中所作的明确规定,使得国人的办报活动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但警方已放弃对黄兴的逮捕;这显然只是放空枪式的警告。中国民众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来自新闻界的,是新闻界将向对手发表污蔑和诽谤言论视为自己的责任。

四、民国之初的新闻自由

“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27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章第六条(四)中所作的明确规定,使得国人的办报活动得到了法律的保障。自由的言论环境带来了报刊的蓬勃发展,但凡事必如硬币,皆有正反两面,《德文新报》对另一面则颇为注意:

迄今为止,中国报刊编辑们看起来都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在共和制的国家里拥有最高的新闻自由,因此,那里的政治家或政客们可以被大众指责和质疑,而大众不会受到司法处罚。在上海的一个中国编辑,不久前由于煽动政治谋杀而被捕,而现在北京又有一人覆辙重蹈,相关报道如下:

6月5日,北京

与广东同盟会关系密切的刊物《中央新闻》[274]责任编辑因皇贝勒载涛之缘故被捕,原因是载涛被指为密谋反对共和政体的头目[275]。我们的驻京记者还报道:

6月5日,北京

今天,警方包围了《国风报》[276]所在的编辑部大楼,该报负责人黄兴经常公开发表激烈反对满清的文章。但警方已放弃对黄兴的逮捕;这显然只是放空枪式的警告。

在接下来的数日里,内政部民政事务负责人[277]赵秉钧[278]对这两起事件提出问询。

6月6日,北京

《中央新闻》编辑昨日由于对载涛的攻击而被捕,被关押一夜后得以释放。

因为缺乏证据,我们无法对北京官方在此事件中采取的行动之合理性作出判断。基本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当局可能已经找到抑制在京报刊的办法,并且同时不至于使中国其他地方的报刊受到其影响。由于大多数中国报刊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政治对抗,报刊以不诚实的行为质疑对手,并施加以个人的恶意言论,因此,不仅会给政府工作造成困难,而且,很明显,这还会败坏读者的道德意识。只有极少数的新生代中国编辑已经意识到,报刊应尽到更高的道德职责[279]

《中央新闻》报案是反思中国报刊言论自由过度的一个很好的由头。最近已有专门的论文对此案进行研究,文章中也有专门段落对当时报刊言论自由过度膨胀的现象进行了反思[280]。值得注意的是,《德文新报》却早在几乎是事情发生的同时便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又为这一下判断添加了砝码,即我们应当重视该报对中国报刊问题所作的论述。

当然,《中央新闻》不是个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中国报人们解开了《大清报律》的束缚,这些获得自由的笔者们又是何以回报呢?

《神州日报》近几日都以《应该杀了梁如浩》[281]的标题刊载了一封发自北京的信,信中说:“德国公使曾就德国人访问长江中下游地区事宜书信于任职外交总长的梁如浩;要求德国人获得考察该地区情况的批准。梁如浩同意了此事。此后,德国人便着手于南京防御工事的测定。(南京)司令员不允许此事,并将此事通报了北京政府。接着,梁如浩只是回答,驳回德国人此事系指挥官之责任。此后,德国人到四川的重要地方做了调查。对于四川之事,梁如浩做了同样的答复。”中文报刊在这件事上,基于如此不可捉摸的理由而出离愤怒,痛苦地呼喊道:“唉,这样一个外交总长,对于外交事务的处理一无是处,怯懦退缩,真是个十足的叛徒。为什么不让他去死?”这是煽动政治谋杀啊!像今天这种情况,中国报界在几个月前已经出现了,上海的某位编辑,在其报刊的篇章中要求杀掉袁世凯、杀掉唐绍仪,以及杀掉其他高官的言论,被罚款30元。越来越多的中国编辑乐于发挥自己英勇的传播精神,大众还为之欢呼叫好。中国民众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来自新闻界的,是新闻界将向对手发表污蔑和诽谤言论视为自己的责任。眼下,却没有相关法规对于编辑的公共责任界限作以限定,中国新闻业的这种状况与美国的那种大肆报道[282]很相似。中国的立法机关有责任将中国的新闻界提升到一个与文明国家相匹配的高度。这只有在国家自身得到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然而在此时的中国新闻界却不能奢望。中国必将为其新闻界支付昂贵的学费[283]

这篇报道的起因是德国人在中国进行考察,焦点人物梁如浩与中国德籍顾问有故交,因而《德文新报》报道此事亦有为本国利益说话的嫌疑。但从另一方面说,《德文新报》欲要借一事件反映中国报界煽动政治谋杀的歇斯底里状况,当然是选取与本国相关为优先,因为这样更可能将事件的细节说得确切、清楚。况且,此篇报道只是陈述了事件,并没有为德国在中国的考察活动作辩解,整篇的重点乃是在于论述中文报刊中的激烈言辞与中国新闻界目前的危险状况。

民国建立之后的第二年,除了《临时约法》中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中国的报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约束。然而,德国报人对其中国同行的业务表现却愈加显露出不满。1913年6月,《大东日报》[284]刊载文章,指责德国骗取在山东的利益,是年8月,《德文新报》就此撰文,明确表达了对该篇报道的不满,而这一矛头,对准的是整个中国报业:

这一事件又是证明中国新闻业仍处于低层次水平的一个典型。如今,每一份中国报刊都是矛盾冲突的大杂烩而已。对中国报界来说,只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状态;编辑们只关心一时的名声,却不在乎过去和将来。坚定的政治原则令他们拘谨;他们如风中的芦苇动摇不定,很容易受到影响。在南方某个大城市的中国报业协会甚至还宣称,只要付钱,他们就会刊载关于德皇政府周年纪念的文章。所谓的党派报刊只是为其政党服务,因为政党是财神爷;没有钱的话,报刊则立即转向。目前中国革命频繁,中国的报刊则有的是机会转变其“政党原则”。

人人都对中国报刊的摇摆不定表示不满。若是涉及国内政治问题,外国报刊则要甘心忍受;归根结底在于政党自己的报刊有发布消息的优先权。报刊对于外交政策问题的陈述,是会令每个对中国感兴趣的国家都感到不悦的,那些对外交事务一知半解的中国编辑,他们处理此类消息的一贯方式是,根据潮流和民意拼凑出一些煽动性的文章。

一般来说,追求耸人听闻的新闻效果在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常常指出,许多荒蛮的想法足以使新体制下的中国被驱使着走向沙文主义。这一点在报业中则是格外明显。特别是那些愿意传递谗言的人,会在无声息中使中国纠结于其中,最终窒息。只要能为读者承上点什么耸人听闻的消息,中国编辑们的虚荣心就会得到满足;如此一来,所有来自第三方的唆使就都能得逞。中国的编辑们几乎完全是被动地接受,只收钱而不假思索,他们尤其精通于以各种娴熟的技巧对事实进行打磨。这并不是说中国的编辑完全不听教诲。相反,经验告诉我们,一般来说,中国的编辑们对于每一个新变化的到来都是有贡献的。中国的报界需要外国新闻人的明确启迪,因为外国同行们真正理解中国的需要,中国新闻界不应再靠制造轰动性新闻过活,而是应当安稳地致力于评论文章的写作。

在过去的二十年,德国遭受了比其对手[285]更多的非议。然而中国政府或者某些个单独的省份仍旧希望与德国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中国人而言,德国仍是有意义的。只不过,在中国,没有谁比报刊对待德国的态度更为恶劣。(中国的报刊)只是偶尔会对德国表示一下友好。而这大多数情况下无非是中国报刊在一时压力下的行为,可能不一会就会被另一个压力所消灭。我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亲德的声音抵挡不住反德声音的侵袭。可能只是因为没有几个中国人是喜欢德国的。大多数人对德国的看法都是错的。或许是因为德国人没有打出文化政策口号的旗帜,在中国为自己做宣传。……中国人总是问:学习德语对我的将来有何益处?德国人在中国传授知识的愿望并非是使中国赶上世界文化的水平,而是在中德之间建立精神上的联系,从而使得德国能够获得最广泛的中国人的支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每次专门针对德国的事件都是源于中国报刊对于民意的挑动。……我们必须认识到,德国不能站在已有的成绩上骄傲,因为中国新闻界是会对民众造成意想不到的影响的。[286]

纵然将不满的情绪都清楚地摆在自己的版面上,但是,这一次,《德文新报》却没有像《大清报律》颁布之前那样,在文章中多次呼吁新闻法的出台。在这里,可以再次强调,《德文新报》盼望中国出台新闻法的目的在于规范报界活动,使之更为规范化和专业化,而并非希望借助法律条文来束缚新闻业的发展,即使中国的报刊对德国表示出不友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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