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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至上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公共利益”至上今天媒体记者采访除了社会新闻、民生新闻等内容之外,还要采访公共问题,特别要关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至上还表现在记者采访策划要以此观念为标尺去衡量所面对的事实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有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要求,采访策划不仅要揭露曝光,还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对破坏行为作出纠正和引导。

一、“公共利益”至上

今天媒体记者采访除了社会新闻、民生新闻等内容之外,还要采访公共问题,特别要关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涉及大多数人当前和长远的利益,一般是指属于社会和公众共同拥有的利益或福利,如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利益急切需要维护者,因为在这个社会转型期,公共利益处于不断被侵蚀破坏之中。政府和市场本应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但是出于对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考虑,很多时候却破坏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往往缺少一个有力的维护者,这时候传媒就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在采访策划中就要尽量考虑公共利益,以事实引导舆论来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氛围,完善社会自觉承担公共利益修复的责任,也纠正某些伤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之所以强调这一标准,是因为今天社会思想与利益多元化带来价值取向多样化,原有的空洞的国家、民族利益被一个个传媒实体置换为具体的、眼前的利益,媒体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出现缺乏柔性约束而伤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在认定新闻策划作为常规手段之后,传媒会倾向于选择有利于眼前经济回报的报道内容,把新闻进行包装再传播给受众,传播并不是受众真正需要的东西;在当前受众整体素质还比较低下尚需要引导的情况下,媒体的有些策划报道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如对于喧嚣一时的杨丽娟追星事件的渲染就是如此。应该看到受众有时并不能有效辨别新闻质量,还会强烈要求那些娱乐隐私及刺激性内容,而传媒此时会打着“满足受众需要”的旗号来策划报道,这使问题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受众的需要不一定天然合理,他们并不总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是由于受众的局限性所致。一方面受众的需要难免受制于人性的弱点。传媒策划的那些色情暗示、暴力展示和娱乐轻松内容是在迎合人的潜在欲望,这种欲望不加掩饰就导致此类内容的泛滥。另一方面,受众需要引导而不是迎合。新闻的含义也有这个要求,范长江对新闻下过这样的定义:“新闻是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事实。”这个定义非常精当而且深刻,其要害在于看到了新闻具有欲知和应知两个要素。如前所述,受众想知道的并不一定就合理、健康,而“应当知道”则是指传媒需要负起责任,用积极、进步的事实来引导提升他们的素养。所以今天传媒在迎合受众时更需承担引导责任,而不能以“受众即中心”为幌子逃避责任。

至此,我们看到了传媒之所以热衷于策划娱乐新闻、商业新闻的深层原因。受众的感官需求与传媒的盈利冲动是如此完美而又隐秘地结合在一起,共同营造了传媒的软新闻的繁荣。这进一步刺激了传媒策划符合受众口味的新闻的积极性。在这样一个表面皆大欢喜的形势下,传媒与受众共同忽略了公共利益(或者说受众有关于公共利益的要求),但分散的孤立受众很难凝聚为集体的理性声音来遏制传媒偏离公共利益的倾向。

如前所述,传媒迎合受众可以作符合自身短期利益的策划,使炒作、造假、作秀行为蔓延,距离公共利益越来越远,这是应当予以纠正的。新闻策划设立公共利益标准,就是要切断传媒唯利是图、扭曲策划的通道,树立追求社会公益的新标尺。传媒本身是社会公器,所从事的新闻传播活动具有公益性质。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传媒追求利润的合理性,不能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传媒总是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容易偏离社会公益轨道,让有短期经济回报的策划挤走公共利益,从而危害到社会的长远利益。由此,这又涉及传媒的社会功能定位问题。

传媒具有“干预社会”的功能。一直以来,我们认同西方传播学者关于传媒的四功能说:提供信息、守望社会、传承文化遗产、提供娱乐。在中国,传媒的功能经常被表述为“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具有“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社会功能。由此可以看出,传媒本身作为社会信息发布机关而存在。但今天它又不只具有这一功能,它还有主动承担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与义务。它不仅是集体的宣传者,还是集体的组织者。

在今天的转型期,社会矛盾与问题空前增多,尤其是公共问题大量涌现,出现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例如环境生态问题就是典型的公共问题。伴随环境危机的加剧,社会要求公众参与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由谁来组织这种参与还是一个难题。此时,传媒无疑提供了一个参与的平台和渠道。因为它公开发布信息,把分散的具有共同意愿的个人组织起来,通过对具体事件的讨论从而采取行动。这就是传媒的主动策划,在面对公共问题时应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共利益至上还表现在记者采访策划要以此观念为标尺去衡量所面对的事实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有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有破坏行为,采访策划中应以此为基点,设定相关采访问题框架、环节,而不能掉以轻心、马虎从事。

《川西天然林的浩劫》(央视1998年10月20日“经济半小时”播出)是一场基于公共利益维护而从事的采访策划与实施行动。此前央视记者已经得知四川省境内的天然林破坏严重,直接导致了1998年洪灾。在国务院当年明确下达了禁伐令之后,四川省西部有些林场依然大肆砍伐天然林、囤积原木以谋取私利,一直公然对抗国家政策。基于这种情况,编辑部作了周密策划,安排记者秘密赶赴川西洪雅林场暗访。在当地线人的带领下,记者进入伐木山林深处,亲眼目睹了古老珍稀的林木“成长上千年,伐倒三分钟”的骇人场面。记者的采访经历了许多惊险,这是事先策划不可能想象得到的,多亏了记者机智应对,从容脱身,并将磁带安全转移到返回的记者身上。而在采访中记者感到伐木行为的猖獗、地方政府的失察、公共利益的破坏,这些都刺痛着记者的神经。将这种犯罪行为揭露出来,也是记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要求,采访策划不仅要揭露曝光,还要以建设性的态度对破坏行为作出纠正和引导。2001年中国新闻奖获奖新闻《不吃发菜少穿羊绒行不行》就是这样一篇力作。2000年4月下旬,时任《经济日报》总编辑的武春河敏锐地指出,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诸如乱挖发菜及山羊啃食草根树皮等问题已经到了不说不行的严重地步,《经济日报》作为国内有影响的报纸,应该也必须加以报道。这一时期正值连年沙尘暴大肆入侵,中国大部分地区、韩国、日本也深受其害的时候,内蒙古草原挖发菜破坏植被引起沙化的问题非常严重。

采访策划要维护公共利益不仅是记者个人的行为,也不独是媒体单个的行为,而应是媒体与记者以此为依据,反映公共利益受破坏的现状,以此唤起公共意识,促使受众意识转变,自觉承担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在选题策划方面记者、编辑都应有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而意识的传输表达不能直白地表现,只能借助于事实,所以这必须以有力的策划来实现。今天公众的文化教育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闲暇时间大大增多,已经有能力、有时间去关心公共问题,在媒体报道形成的舆论引导下去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当然,在引导人们公共意识的转变和培养方面,媒体处于主导地位,媒体的引导要靠记者,所以记者的采访策划是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支柱。在这方面目前采访策划涉及的还不够,除了受众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趣味不高之外,主要还在于媒体的过度商业化问题。媒体的商业化使其过度追逐眼前利益而舍弃带不来太多经济效益的公共问题策划;对于记者而言,采访策划公共问题往往具有风险性和高成本,使其付出与投入不成比例,再加上本身对公共问题责任心的薄弱,更会使公共问题成为弃儿,公共利益处于不断失守之中。所以“公共利益至上”起来重要,但在实践上实行的并不多,因为媒体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虽有维护的意识却不愿承担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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