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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集权主义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现代社会的集权主义集权主义在今天已经名声不佳,已越来越不受欢迎,以致许多本质上仍坚持集权主义的国家在对外宣传上也不得不反复强调自己国家实行的是“新闻自由”。毫无疑问,集权主义论者不得不承认新闻自由原则在世界各国都占有优势。电影历来是作为消遣和传布消息的手段的,它的发展,对于集权主义国家和自由主义国家均引起了有关管理和控制的特殊问题。

三、现代社会的集权主义

集权主义在今天已经名声不佳,已越来越不受欢迎,以致许多本质上仍坚持集权主义的国家在对外宣传上也不得不反复强调自己国家实行的是“新闻自由”。

但是,任何人都明显地感觉到,集权主义在今天仍有很大的势力,其影响至今还有相当大的市场,在许多地区还决定着公众通讯的形式和效率。

毫无疑问,集权主义论者不得不承认新闻自由原则在世界各国都占有优势。他们也总是以新闻自由的支持者甚至是实践者自诩。但实际上,他们口头上讲的新闻自由往往只不过是一种装饰罢了,一些政府在它后面实行集权主义的措施。联合国调查报告表明,新闻自由的信念在各国人民当中是如此的普遍而坚强,以至所有那些垄断通讯工具的国家,都自称有新闻自由。可是在许多国家中,言论自由已经发展得同西方的民主主义概念很少有共同之处了。有些国家(如东南亚各国)则经常在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之间来回摆动。

20世纪50年代,萨尔瓦多·罗佩兹就曾经应联合国社会经济理事会之邀请,写了一篇报告,其中叙述了民主主义原则和集权主义实践之间的冲突。报告里有这样的话:

“在一个为思想意识的争论和反抗的民族主义所苦恼的世界里,人们的思想斗争日趋尖锐了。人们都是用高度的技术来报道、宣传和说教的。”

“在这场斗争中,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在世界许多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了损害。在集权主义国家里固然如此,就是在别的国家里,这个权利也时常受到威胁。这个结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滥用自由与纠正滥用自由的努力互相作用着,限制自由和扩大自由也相互作用着。”

这个报告还有一个附录,它是由总部设在苏黎世的国际新闻研究所秘书处编写的,它对于当时世界上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的实践的范围作了一个估计:

“在41个国家的248名编辑中,大多数指出在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里,都有一种日渐增长的限制自由采访合法新闻的趋势。”

“消息的自由今天特别受到威胁。各国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有报刊必须接受对它的自由的严加限制的经验,以及其后在冷战中,又特别需要强调安全。这点可以部分地说明限制自由的趋势的原因。有些国家从技术上说仍未结束战争状态的这种情况,使它们不仅有理由在本国,并且在邻国实行控制。而且,当两个邻国发生争端,一个是集权国家,一个是民主国家,也将使民主国家要限制言论自由。”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世界上多数国家在舆论的压力下,关于公众通讯工具的地位的官方文件中,都倾向于至少在口头上承认自由主义的原则。但仍有少数几个国家公开承认集权主义立场,如葡萄牙宪法第12条就有下列规定:“舆论乃是国家政策和行政的一个基本要素;国家有义务保护公众舆论,使得有些通讯工具不能违反真理、正义、贤明政治和公共福利的原则,对舆论加以歪曲。”葡萄牙宪法第23条还规定报纸既然有公共职能,因此它就不能拒绝登载政府所送来的关于全国性问题的篇幅不太大的官方公告。

厄瓜多尔宪法认为:“新闻事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民族利益,它乃是值得国家重视和支持的一种社会服务事业。”

埃及政府对报刊的政策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只规定一个总的新闻检查制度,它将在埃及领土领海内实施,直到另有通知时为止。这个检查制度适用于一切进口以及在国内流通的手抄件或印刷品、照片、邮件和包裹;一切通过有线、无线电报、电话所传送的文电;一切新闻消息或其他广播材料;戏剧演出,电影影片,留声机唱片,或其他任何可以听的和看的复制品。(但)埃及皇家政府所发出的或收到的一切东西,均免受检查。”

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按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在宪法中对保护言论自由作了明文规定,但两国均感到很难避免集权主义的实践。他们解释说,是基于国家的安全才采取这些做法的。印度最高法院曾判决,言论自由的宪法保证容许立法机关要求被控发行恶意材料的出版人交纳保证金。1952年巴基斯坦通过一个法案(第25号法案),“规定一些特别措施来对付那些具有损害巴基斯坦的国防、外交和安全的行为的人们”。这个法案许可中央政府驱逐任何外国人出境,也可以用于政府法令所指定的本国人民。这个法案所赋予政府的权力中有一项是,一切材料在出版前均应送法令所指定的当局加以审查。中央政府也授权在特定期间禁止任何报纸、期刊、传单或其他印刷品的出版。

在有些自称遵循自由主义原则的国家,有一种通行的做法,即在特定时期内,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规定暂停生效。例如萨尔瓦多立法会议1952年的命令,就停止实行宪法第54条、60条、158条第一项和159条30天。这些条款是保证言论自由、出版舆论的自由、通讯秘密和结社自由的。

电影历来是作为消遣和传布消息的手段的,它的发展,对于集权主义国家和自由主义国家均引起了有关管理和控制的特殊问题。在实行集权主义的国家,问题仅是发展机械和技术以完成预期目的罢了。在自由主义的国家里,电影提出了一大堆新问题,一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解决。可以说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里,剧院都受到某种方式的监督。因为早期电影在功能上、演出上都与戏剧有密切的关联,所以政府对于这两种演出形式,采用同样的理论和同样的管理办法。但不久就发生一些差别,例如教育片、纪录片和新闻片的发展,最重要的是电影对于大量的教育程度低的观众的巨大影响。

在集权主义原理下,这个基本问题不是很复杂的。电影应当与别种公众通讯工具同样看待。电影和书籍、杂志、报纸一样,不应当妨害国家目的的实现,唯一的问题只是这些目的完成得多么好就是了。有些政府在某一部中设立一个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电影。在许多国家里,官方监督机构或者附属在教育部,或是由政府各部人员联合组成一个独立的组织。

电影无论是故事片、纪录片或新闻片,无疑都对于公众态度和舆论具有巨大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意大利都严禁美国影片进口。理由是它宣传自由主义观念和美国政策。

集权主义政府对于控制和管理新型的电子公众通讯工具问题,给予同样的答案。两个因素决定国家对于这些工具的政策趋于管制。第一,集权主义的一般原则为对这些通讯工具实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根据。广播和电视像旧有的通讯工具一样,必须增进政府的利益,必须协助促进中央政府的文化和政治目标。第二个原因是这个工具的电子通讯工具的性质。各种类型的广播都要使用电磁波,而这种电磁波资源的供应是有限的。这些波道是国家的财产,因此使用它们就要受国家的控制。

大多数集权主义国家对于广播事业建立了完全的国家垄断。无线电与电视的经营和规划节目都属于一个国家机构的权限,它负责实现政府的目的。所有集权主义国家都不会采用英国的国营公司制度或美国的私营的自由企业制度。

因为各种类型的广播都不能把它的信号限制在本国领土疆界之内,于是就发生了几个特殊的控制和管理问题。第一,哪个国家应当使用哪一部分电波呢?这个问题具有国际的复杂性,结果促成召开了几次关于频率登记的世界会议。世界大部分地区国家内部使用电波,受国际协定的限制,这些协定是在国际电讯联盟的主持下议定的。但国际广播短波频率的使用则不在内,这仍是几个主要国家还不能达成协议的问题。

由于广播的性质所产生的第二个问题,是在国内对于国外发出的信号控制的问题。书籍、杂志、报纸和电影都能被阻止在国境之外,或通过严格检查其有无恶劣内容之后决定是否放行。无线电讯因无国界限制,成为许多政府的一个伤脑筋的问题。一种解决方法就是不顾国际协定,“干扰”邻国的长波。另一种方法就是严格控制收音机的持有和使用。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就是许多国家在新闻自由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如东南亚许多国家,对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外来媒介给予了充分的新闻自由,但对华人所办的华语报刊则给予许多限制。不仅限制华语媒介,而且限制华语教育,从20世纪50年代起,成批的华语报刊因此消失。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政府陆续与东南亚各国政府确定了一人一个国籍的原则,在多数华人加入到当地国国籍之后,以往的“华侨报刊”几乎不复存在了,仅存的几家“华人报刊”,在强大的“同化”环境下也不断改变其面貌,成为传播当地文化的大众媒介,而与传统上的“华文报刊”有了很大的差别。

◎思考题

1.现代报刊和新闻理论为什么会起源于西方?

2.为什么西方早期的新闻传播理论是集权主义理论?

3.报刊的集权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有哪些?

4.简述报刊集权主义理论代表人物的观点。

5.简述集权主义制度控制报刊的方法。

【注释】

[1]陈力丹:《世界新闻传播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1页。

[2]弗雷德·赛伯特,《报刊的四种理论》的作者之一。

[3][美]威尔伯·施拉姆等著:《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3页。

[4][美]威尔伯·施拉姆等著:《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4页。

[5][英]罗素著:《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7页。

[6][英]罗素著:《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8页。

[7][英]罗素著:《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68页。

[8]转引自[美]威尔伯·施拉姆等著:《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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