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合作原则的提出及发展

合作原则的提出及发展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语用学理论基本上可以分成格赖斯、新格赖斯和后格赖斯三个时期,因此合作原则的提出与发展也基本体现在这三个理论体系中。合作原则主要包括四条准则。由此霍恩将格赖斯的四准则减少到两条,即量原则与关系原则。RT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有着紧密的联系,它是对合作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对语用学领域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现代语用学理论基本上可以分成格赖斯、新格赖斯和后格赖斯三个时期,因此合作原则的提出与发展也基本体现在这三个理论体系中。

“合作原则”是美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格赖斯(Grice)于1975年在《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一文中提出的。合作原则指的是: 为了实现成功的交际,人们在参与交谈时,根据你所参与交谈的目的或方向的变化而提供适切的话语。合作原则主要包括四条准则

新格赖斯理论主要体现在霍恩(Horn)的两原则、莱文森(Levinson)的三原则及利奇(Leech)的礼貌原则上。霍恩认为格赖斯的会话准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信息量,要求说话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让听话者比较容易接受和理解; 二是关系准则,使你的话语是必要的。由此霍恩将格赖斯的四准则减少到两条,即量原则与关系原则。而莱文森认为三原则更全面,具体内容是: Ⅰ量原则(Q原则); Ⅱ信息原则(Ⅰ原则); Ⅲ方式原则(M原则)。比较而言,莱文森三原则更有影响力,做到了阐释一般含义而不要依赖具体的语境找出特殊含义,另外莱文森的新机制还可以参与语法,这亦是合作原则不具备的。因此三原则标志了“新格赖斯语用学机制”(Neo-Gricean pragmatic apparatus)的正式形成。

在后格赖斯理论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由Sperber&Wilson (1986)提出的关联论(RT)。RT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有着紧密的联系,它是对合作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对语用学领域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合作原则的核心主张为: 话语能够自动营造指引听者来理解言者意义的期望,这些期望由合作原则和一系列准则所实现,一个理性听者所选择的释义应该是最能满足这些期望的释义。RT的核心主张则是: 话语所引发的关联期望能够准确并且可预见地指引听者来理解言者的意义,交际是以关联为取向的,关联是认知的基础,是交际中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可见,RT与合作原则有着本质的差别,可以说前者对后者形成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主要体现在: (1)出发点不同,合作原则主要是从语用学的角度出发,具有较强的哲学意味; 而关联理论是从哲学、认知、交际等多角度对言语交际进行研究,是“确认植根于人类心理并能解释如何交际的一种内在的机制”(张亚非1992); (2)就言语交际的研究对象而言,关联理论将语用学研究的重点从话语的生产转至话语的理解; (3)就解释范围而言,关联理论不仅适用于解释含义,而且适用于识别直义。格赖斯虽然也区分直义和含义,但是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含义尤其是特殊含义上,对于直义缺乏论述(金立2005)。

合作原则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规则简化的过程,从格赖斯的四条准则、Levinson的三条原则、Horn的两条原则,简化到RT的一条原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合作原则经历了从哲学思想启发,到纯语用学规则修改,再到认知完善的过程。这也说明语用与认知是语用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今认知语用学的飞速发展正是这一必然趋势的写照。而本书的理论基石SCA可以说是认知语用学的进一步提升。如果说认知语用的基点是“语用”,即参照认知科学成果来关照语用研究,那么SCA则将交际的“认知因素”和“社会因素”作为同等重要的参数,应该说其包容性更高、跨学科性更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