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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口大豆国际定价机理分析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际定价机理定价方式决定了定价机制,要研究定价机制应从研究定价方式开始。中国进口大豆定价方式先后经历了以下演变历史。中国进口大豆国际贸易已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新型定价方式,贸易流程和合同均已标准化。中国作为大豆国际市场上的最大买家,大部分的大豆采购都是以CNF方式进口,而少部分以FOB方式的进口也是与国际中间贸易商交易。

(一)国际定价机理

定价方式决定了定价机制,要研究定价机制应从研究定价方式开始。中国进口大豆定价方式先后经历了以下演变历史。首先,传统一口价定价方式。传统的一口价定价方式指进出口商在签订合同时,依据双方的谈判能力和当时的市场价格直接定好大豆的进出口价格,之后交易双方只需按照合同履约即可,风险由交易双方共担。

这种传统的国际贸易定价方式是按照国际13种贸易术语来解释定价的,每种具体的贸易术语以合同形式直接明确了交易双方在履约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如FOB即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其价格由装船前双方约定的方式决定,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货物损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这种一口价的定价方式,无法规避履约期间价格波动的风险,双方都要承担这期间由于价格变动所可能带来的其他风险。

其次,现行中国进口大豆定价方式。中国进口大豆国际贸易已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新型定价方式,贸易流程和合同均已标准化。该种定价方式以新型的CNF方式为主,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

中国进口大豆价格=【(CBOT期价+离岸贴水)x单位转换系数+海运费)】x人民币汇率x(1+关税)x(1+增值税)+港杂费

上式中,中国进口大豆价格为大豆到岸价格;CBOT期价为交易规定的时期内某时间点CBOT大豆合约价格;离岸贴水即FOB基差;单位转换系数是指中国进口大豆的重量单位转换比例;增值税为中国对进口大豆征收的增值税,一般为13%;关税为正常关税,一般为3%;汇率为即时或约定的汇率;港杂费包括保险费、中间商佣金、卸船费等,短时期内变动不大。由此可知,中国进口大豆价格构成中,增值税、关税、人民币汇率相对固定,对中国进口大豆价格的波动影响很小;而CBOT期价、离岸贴水、海运费、港杂费受到大豆供求关系的影响,它们的变动对中国进口大豆价格的变动起着重要影响。这是因为CNF定价方式下,是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进口港地点完成交货义务,并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及相关的保险费、装船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其中,离岸贴水是由“基差交易”产生的。基差交易(基差 = 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又称升贴水交易,是指中间贸易商运用期货市场来固定现货交易价格,将价格波动风险转移出去的一种套期保值策略。照此方法,中间贸易商按照交易所的期货价格、长期的经验和保证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先固定基差。这里的基差价格是指由于基差交易所产生的价格,包括内陆升贴水和海运费。

基差确定之后,CBOT期价由豆农、中国进口方在装运前选择某一个时期的期货价格来决定,在此称为“期货点价”。期货点价是指在签订进口合同时,进口方并不直接确定大豆的价格,而是先按中间贸易商要求接受一个升贴水报价,并在合同中签约以CBOT某月大豆合约作为标的合约,在一定的期限内由进口商自行采购相应数量的CBOT某月大豆期货合约,以期货价格均价加升贴水价作为最终的进口价格。在此,将“升贴水定价”和“期货点价定价”两个阶段合称为“点价交易”。

中国进口大豆定价方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淘汰了传统的定价方式,选择了“新型”的定价方式。中国作为大豆国际市场上的最大买家,大部分的大豆采购都是以CNF方式进口,而少部分以FOB方式的进口也是与国际中间贸易商交易。大量的CNF贸易直接影响了中国大豆国际贸易自主能力,但现今的中国大豆进口贸易之所以主要采取CIF贸易方式,其原因如下:

首先,大部分的中国进口大豆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短,缺乏国际贸易经验,没有在国外建立自己的贸易环境,包括软件和硬件环境。其次,国际大宗货物贸易中,信誉是很重要的无形资产。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历史短,参与国际贸易经验不足,不太适应国外企业对合同条款的苛刻要求。这种文化上的冲突要求给予中国企业一段时间学习与实践。再次,对大多数中国进口大豆企业来说,国际市场是新的领域,如何与国外生产商、运输商、保险商打交道依然陌生。

传统作价方式是一口价,确定了FOB离岸价格,再加上海运费就是大豆进口到岸价格,而没有运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而现行点价交易定价方式是以升贴水与某点期货价格来共同确定最终的大豆进口价格。点价定价方式优势明显。交易方可运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期货价格风险。事实上,当进口方选择确定了某日期货价格即“点价”后,中间贸易商会在期货交易所建立空头交易部位。等转售货物时,中间贸易商再以等于或大于买入现货的基差价格出售货物,并在期货市场上以多头平仓。可见,无论期货价格如何变化,中间贸易商都不会在现货交易中受到任何损失,而且还能取得基差交易的盈利,因为中间贸易商可以直接锁定升贴水所带来的利润。

中国进口大豆贸易是“期货定价—现货交易”,它的定价方式是点价交易定价,包括“升贴水定价”和“期货点价定价”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中间贸易商先确定升贴水价格,并签署现货合同;第二个阶段,外国豆农或中国压榨企业指定的期货交易所某一个时点期货价格作为合同基价。最后将两个阶段产生的价格(即时点价格与升贴水价格)加总作为中国进口大豆最终执行合同时的结算价格。

其一,升贴水定价。在此以美国豆农、中间贸易商、中国压榨企业三者之间的交易为例,说明升贴水定价方式。CB为国际中间贸易商从美国农民手中收购的大豆价格;CS为国际中间贸易商卖给中国大豆进口方(压榨企业)的现货大豆价格;FS为国际中间贸易商在期货市场卖出保值的价格,FB为国际中间贸易商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套期保值的价格。从理论上来说,

中间贸易商盈亏(R)= 期货市场的盈亏(CS-CB)十现货市场的盈亏(FSFB),即:

R= (CS-CB)+(FS-FB),令CS = FB+B1,其中B1为中国压榨企业所签订的进口大豆升贴水。则上式R = FB+B1-CB+FS-FB = B1+FS-CB。再令CB = FSB2,其中B2是美国豆农卖豆给中间贸易商时的升贴水。则上式R = B1+FS-(FS-B2)= B1+B2。其中B1+B2即为中间贸易商在整个升贴水定价中所获得的纯收入,从中可以看出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任何的价格因素,仅仅表现为期货、现货价格之差的升贴水,因此按此升贴水定价方式,国际中间贸易商可以完全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赚取的是整个过程的升贴水价格,获得稳定的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整个升贴水定价过程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来分析:第一阶段是国际中间贸易商向美国豆农(农民、农场主或合作社)收购大豆,对其作升贴水报价,在这一交易过程中,美国豆农和中间贸易商均不确定大豆的最终买卖价,而是由国际中间贸易商按照CBOT某月期货及其长期经验,先确定一个升贴水价格,豆农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可以自行选择CBOT期货价格,最后由选定的期货合约均价减贴水作为美国豆农把大豆销售给国际中间贸易商的结算价格。与此同时,中间贸易商在期货市场卖出相应期货保值,此时国际中间贸易商会持有大豆现货多头和相应的期货空头。这个过程正好与中国压榨企业升贴水定价相对。第二阶段是中间贸易商向中国进口方出售大豆,对其作升贴水报价,并在一定的期限内购买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接受中国压榨企业期货多头转单以平掉国际中间贸易商手中的期货空头,同时出售相应数量的大豆现货给中国压榨企业,实现手中的大豆现货多头和期货空头同时平仓。

其二,点价定价。确定升贴水之后,外国豆农、国际中间贸易商、中国压榨企业往往通过“点价”方式来确定期货价格。“点价”是期货市场上某时点价格或时间段均价,时点不同则价格不同,主要有期货均价、点价、固定不变价和嵌入期权价。具体而言,期货均价又可以分为月均价、固定一段时间内的平均价、到货月上两个月的月均价M-2、到货月上个月月均价M-1、到货月月均价M+0、到货月后一个月月均价M+1,到货月后两个月月均价M+2等。固定不变价是指未来一段时间按照不变价定价。嵌入期权价是指在一定价格区间执行合同,超过这一区间合同取消或者另定执行价格。点价又可以分为点结算价和点盘面价,其中点结算价是指以某个约定时间的期货交易结算价定价,点盘面价是指按照期货盘面价格定价(包括当月、远期点价)。

中间贸易商通过转卖升贴水,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可以锁定贸易利润,不用直接承担价格风险。在整个过程中国际中间贸易商通过运用完全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价格风险。期货市场上的升贴水定价和点价仅仅是定价的形式,不管中国进口大豆国际价格怎样波动,完全不影响中间贸易商获取固定利润。

(二)中国进口大豆国际价格的影响因素

根据中国进口大豆的价格公式:中国进口大豆价格=﹝(CBOT期价+离岸贴水)x单位转换系数+海运费﹞x人民币汇率x(l+关税)x(1+增值税)+港杂费,进一步分析期间主要的影响因素。

从定价机理和定价公式可见,中国进口大豆价格是以CBOT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的。CBOT期货市场合约交易价格是按照现货市场商品供求情况,由买卖双方公开竞价来决定的,其产生的价格信息被看作是现货商品报价和签订买卖合约的重要依据。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会相互影响,如果一方操纵商品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均会影响买卖双方的交易量及交易价格的达成。在此可以简要的回顾中国大豆进口所经历的三次风波,从中可窥知国际市场势力对国际期货市场的操纵。

第一次大豆进口风波。2002年初,中国大豆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达到了1041万吨,同比增长了141%。出于当时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的变化及进口下降的预期,中国进口大豆的势头更是强劲,再加上中国恢复1999年豆粕进口增值税政策,豆粕进口成本增加,相应却增加了对大豆的需求。中国大豆压榨企业在压榨利润驱动下,进一步加大了压榨规模和能力,增加了大豆进口。同时,外资开始进入中国,企图通过兼并或控股中国压榨企业来把持中国进口的需求能力。而此时中国压榨能力过剩,港口进口大豆出现较为严重的积压现象。

也恰在此时,美国、南美大豆丰收,特别是巴西、阿根廷大豆产量大幅攀升,对国际、国内市场形成利空的压力。同时,欧洲陆续爆发了疯牛病、口蹄疫等意外事件,豆粕需求急剧变化,直接影响大豆国际市场价格。美国基金借此机会,在CBOT大盘上大肆炒作,外盘起伏波动顺势下滑至2002年的1月份出现了436美分/浦式耳的历史低点,进口大豆的成本逐步下降。中国压榨企业进口大豆到中国口岸的价格从前期签约价格225美元/吨跌至175美元/吨,跌50美元/吨,损失惨重,濒临破产。第一次风波致使中国民营压榨企业数量减少,国企也变成了少数,油脂行业进行了重新洗牌。

第二次大豆进口风波。发生在2004年初的“大豆风波”,被业界称为“逼仓中国压榨企业事件”。2003年8月,美国农业部以天气影响为由,预言大豆大幅度减产,对大豆月度供需报告做出重大调整,将大豆库存数据调整到20多年来的低点,全球供需平衡表中大豆供应出现异常紧张趋势。需求强劲的中国压榨企业普遍依据CBOT的大豆期货价格,通过CBOT从国际中间贸易商手中大量购买大豆期货,在参照大豆市场行情走势后,一致看多,大豆价格迅速追高。一直到2004年初,中国进口大豆仍在不断增加,中国市场上豆粕价格在2004年初也紧随继续高涨,在压榨利润的驱动之下,中国榨油企业普遍加大采购力度,中国榨油企业纷纷买入大豆远期合约。

之后美国基金得知中国大豆采购代表团将前往美国采购大豆后,肆意拉高美盘价格。中间贸易商一方面在场内散布虚假需求信息,以放大需求效应,另一方面在CBOT市场上进行买入套期保值,这对CBOT市场而言是一股不小的买升力量,导致CBOT大豆期货价格从约320美元/吨暴涨到391美元/吨。创大豆贸易近30年来新高。

在中国大豆采购团签下高价进口合同,购买了大约300万吨大豆后离开美国,整个国际市场大豆价格随即暴跌,最高下跌了125美元/吨。然而,大豆并没有出现原来预期的大面积减产,产量未大幅下降,且北美大豆种植面积预计比前一年增加200万英亩。随后的2004年底至2005年3月,中国压榨企业在CBOT大豆市场的指导下基本一致看空,大多抛售大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很多的中国大型压榨企业宣布资不抵债,濒临倒闭。

第三次大豆进口风波。第三次大豆风波发生在2005年初。经历了2004年初的大豆风波之后,中国压榨企业变得谨慎了。在美国大豆创纪录的8574万吨产量和南美大豆创纪录的预测报告前提下,CBOT大豆期价从550美分/蒲式耳一直跌到498.5美分/蒲式耳,中国压榨企业在CBOT大豆市场的指导下基本一致看空,大多抛售大豆、豆油和豆粕,但在其后,由于巴西的严重干旱天气等因素影响,国际投机基金借机炒作,大豆期价也被迅速推高,致使当时看空的中国压榨企业承受了巨额经济损失。

从三次大豆进口风波可见,国际势力对国际期货市场的操纵表现在三个方面:

信息炒作。在期货市场上,消息是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一旦有人散布虚假消息,必然会引起期货市场交易、投资者、投机者的敏感反应,并通过期货市场的保证金交易杠杆效益,引起市场价格产生大幅度的波动,造成参与交易者出现高额盈亏。简单回顾一下三次大豆风波可知,国际基金和中间贸易商均在预期美国或南美大豆减产的情况下,大肆炒作美国大豆或南美大豆减产和买方需求强势增加题材,公布虚假的调研报告,由此造成国际大豆供求信息扭曲,推动国际大豆期价迅速上涨。

供求操控。如前所述,国际中间贸易商控制了中国进口大豆国际贸易的整条产业链,他们往往通过控制市场大豆供给来影响期货市场定价。如中间贸易商根据中国进口大豆的需求情况,通过控制大豆供给制造“供小于求”市场情况,传递影响期货市场供求,助推期货价格上涨,影响期货市场交易者判断,让其他交易者在期货价格波动中做出错误决策。中间贸易商对大豆市场供给的把控容易滋生逼仓(Market Corner)行为。逼仓是一种非法的市场操纵行为,指交易一方利用资金优势或仓单优势,主导市场行情,导致另一方亏损而最终不得不斩仓的交易行为。逼仓者一般为市场中拥有大量现货和期货的一方,通过操纵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使没有现货的一方在进入交割月以后只好以较高价格平仓,导致期货价格大幅度偏离现货价格。

资本投机。国际基金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其借助全球大豆供求信息,刻意炒作买方需求,在新豆上市之际运用大量资金在CBOT市场上做多大豆期货,竭力推动大豆期价上涨。而当大豆被集中抢购或订购完毕后,国际基金则平掉期货市场上的大豆多单,甚至反手做空,此时期货市场一致“看空”,造成大豆期价从高位迅速回落。例如,2007年3月,美国农业部公布了大豆种植意向报告,预测大豆将减产。国际基金开始借助天气大肆炒作大豆减产,大举建立仓库,在期货市场上做多国际大豆,促使当年10月大豆期价推高,创下CBOT史上又一新高。11月,美国大豆丰收逐步上市,“减产”信息已经自爆为骗局,经过长时间炒作高涨的期价瞬间化为了泡影。

在CNF定价方式下,离岸贴水和海运费是有中间贸易商单方确定。在现行的大豆贸易和定价方式下,中间贸易商通过在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豆农和中国压榨企业两个主体之间的运作,可以规避价格风险,获得升贴水的固定利润。至于海运费也同样如此,由于中间贸易商控制了海运码头及运输船队,拥有规模经济效益,因此其可以从利润最大化出发,形成最佳的数量—运量—成本—利润策略组合,阻碍其他竞争者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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