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3.2 标准理论的主要内容根据标准理论,语法由三个部分组成:句法部分、语义部分和语音部分。句法部分是中心,它又由基础部分和转换部分构成。基础部分的规则是语境自由规则,体现了语言的递归性;词库包括语言中的全部词条,每一词条都由一定的句法特征、语义特征和语音特征组成。整个标准理论语法体系中句法、语义和语音部分的相互关系如表3-2所示。
3.3.2 标准理论的主要内容
根据标准理论,语法由三个部分组成:句法部分、语义部分和语音部分。句法部分是中心,它又由基础部分和转换部分构成。基础部分又由确定范畴特征的一套有限的短语结构规则(包括分枝规则:Branching Rules 和次范畴化规则:Subcategorization Rules)和词库两个分支构成。基础部分的规则是语境自由规则,体现了语言的递归性(即可以在深层结构中出现的任一NP之后嵌入一个S子句);词库包括语言中的全部词条,每一词条都由一定的句法特征、语义特征和语音特征组成。转换部分由三类语境制约转换规则组成:词汇插入规则、一般转换规则(General Transformation Rules,即早期模式中的可选转换规则)和两种局部转换规则(Local Transformations),即词缀合成(Affix Incorporation)和切分结构(Segment Structure)转换规则。语义规则和语音规则都是解释性规则(Interpretative Rule)。语义规则对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做出语义解释;语音规则对表层结构做出语音解释。整个标准理论语法体系中句法、语义和语音部分的相互关系如表3-2所示。
表3-2(16) 标准理论语法体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