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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型范畴理论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3.2 关于原型范畴理论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不是建立在范畴成员共享特征之上,而是建立在相互交错的相似性网络之上。关于基本范畴,为一具有优先地位的等级范畴。最早对于原型的研究认为,在范畴中,中心成员具有特殊地位,范畴是围绕着中心成员进行建构的。根据原型范畴理论,当一个词或词素具有多个意义时,应注重其原型意义。

2.3.2 关于原型范畴理论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不是建立在范畴成员共享特征之上,而是建立在相互交错的相似性网络之上。Taylor主张用“属性”代替“特征”。属性是事物特征在人们心理的体现,是认知和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王寅,2005)范畴中一些成员共享其中一些属性,一些成员共享另外一些属性。但是,没有属性是所有成员共享的;而这些属性也不仅仅属于该范畴。这些互相重叠、纵横交错的属性构成一个复杂的网络。

关于基本范畴,为一具有优先地位的等级范畴。一事物在范畴等级中具有不同的名称,而某一范畴等级的名称具有优先地位,事物基于此等级开始划分,此等级范畴为基本范畴。在基本范畴基础上,范畴可以向上或向下扩展上属范畴(super-ordinate category)和下属范畴(subordinate category)。比如,“鸟”是一个基本层次范畴,在它之上有上属范畴“动物”,在它之下有下属范畴“燕子”、“麻雀”、“鸽子”等。

基本等级范畴是人类对事物进行分类最基本的心理等级,因为基本范畴依赖于人的心理经验,即完型感知、意象、动觉等。在基本范畴等级上,人与环境的互相作用提供了认知结构与客观世界的重要关联,因此在此等级上,人们更容易感知、学习、记忆事物的非连续体。(赵艳芳,2000)

最早对于原型的研究认为,在范畴中,中心成员具有特殊地位,范畴是围绕着中心成员进行建构的。其后人们通过对颜色词进行研究,发现颜色词具有基本颜色词。虽然基本颜色词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数目,但是当让人们选出基本范畴内的典型颜色时,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会作出相同的选择,这种颜色就是原型。这说明颜色范畴具有中心成员即原型和非中心成员。美国心理学家罗希(Eleanor Rosch)认为,范畴中享有更多范畴属性的成员就成为原型,其他成员通过家族相似性围绕在原型周围,具有比原型更少的范畴属性。

从语义的角度出发,在所有相关的词义中,有一个是更为中心或核心的意义,因而成为其他词义的原型,其他词义都是在它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出来的或辐射出来的,从而形成了词义的辐射范畴。第一个义项为原型义项,其他义项都是围绕这个义项向外扩展而来的,而且义项也由具体逐渐发展到抽象。

根据原型范畴理论,当一个词或词素具有多个意义时,应注重其原型意义。原型意义为中心意义,享有更多的范畴属性,其他意义与其具有家族相似性,因此与之具备或多或少的语义关联,通过探讨其语义关联,可理解意义之间的深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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