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

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在与自为的概念取自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论述。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是多种具体社会调节方式的内在理念表达,是对整体社会调节机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规定。高等教育质量社会调节机制的实现应该以自在调节为基础。社会调节机制中的社会评价如此,市场引导和舆论监督也是这样,这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有效实现的基本原则。
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_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研究

自在与自为的概念取自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论述。黑格尔认为世界万物在本质上都是精神性的理念,即“绝对精神”,整个世界都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共分三个阶段,在“自在”阶段,自身包含的矛盾、对立面尚未展开,表现为直接性;到了“自为”阶段,潜在的区别和对立得以显现,特点是间接性;最后发展到概念阶段,直接性和间接性得到了统一,“绝对精神”就成了“自在自为”的、最真实的东西。

从社会调节角度来看,自在调节是技术系统、生物系统和社会系统所共有的,是自发调节;自为调节是社会系统所独有的,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本质特征,是自觉调节。自在调节的自发性决定了这种调节具有目的的非预设性、调节主体和客体的不确定性、调节信息传输的直接性,以及调节的即时性等特点。自在调节这些特点的存在决定它同时具有非常明显的优越性和局限性。优越性表现在它对社会成员的约束是一种非强力的自我控制,个体自由活动空间比较广阔,直接的信息传输减少了失真的可能性,能够及时地调整社会的不协调行为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和需求等。局限性表现在有效调节的适用范围较狭,口头语言传输的不准确性常常导致不稳定的行为,非超前性使社会系统的振荡频率比较高。

自为调节是在群体自觉活动水平上自觉建立的社会控制,它具有不同于自在调节的特点,包括:目标的预设性、有确定主体的中心控制、反馈管道确定、信息传输方式程序化、自为控制的超前性等。自为调节的这些特点,使它一方面有着不同于自在调节的诸多优点,也具有新的缺点,如群体利益的狭隘性制约着控制目的的公共性,控制中心常常不受控制,反馈的自卫性过滤导致信息的失真,等等。

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兼具自在调节和自为调节两种机制,两者在功能上互补,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是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共同作用的结果。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是多种具体社会调节方式的内在理念表达,是对整体社会调节机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规定。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的实现,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机制功能上的互补,发挥两者的优势,努力避免其缺点和不足,以自在调节为基础,自为调节为补充,实现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的结合。

首先,以自在调节为基础。以自在调节为基础源自于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具有自组织的特性。如果一个体系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涉,我们便说该体系是自组织的。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具有自组织理论所描述的结构特征,其系统的演化过程基本上是没有外部控制者的。社会舆论监督的形成、市场对质量的引导都没有政府或部门的控制,而且也没有预定的目标和方案,是在特定的教育外部环境条件下,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由系统自发演化而成,是开放、非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系统的演化过程具有自组织的特点。即便是作为社会评价机制之一的评议,也是个体自发形成的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的自由表达,是非预设的,这是社会质量调节有别于政府质量调控与高校质量管理的地方。高等教育质量社会调节机制的实现应该以自在调节为基础。

其次,以自为调节为补充。自在调节是在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相互作用中自组织形成的,它解决了社会系统对自然系统的适应问题,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由于它是在个体自觉水平上完成的,因而不可能达到对社会的最优化控制。自在调节的局限性正说明了自为调节的必要性。“自为控制的建立是对自在控制的扬弃,它肯定了自在控制保证社会稳态的目的和维护着社会结构诸方面的协调,克服了自在控制自发性所导致的高频振荡和经常性的代价。自为控制的合理性正在于它对自在控制的这种辩证的否定性。”[8]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既具自组织特点,又离不开他组织的作用,以自在调节为基础,但需要自为调节的补充。例如,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影响,来自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具体过程和环节,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主要是自组织的。但市场调节具有两面性,离不开政府的必要管制和正面引导。再如,社会舆论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影响,首先是由个体的看法、言论经不断的交流、汇集,最后才逐步形成为社会大众舆论的,呈现出明显的自下而上、自发自动的特点。但舆论监督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不良舆论的消极影响必须进行约束和规范。社会评价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作用的发挥也是这样。当前我国的大学排名之所以还不能为社会普遍认可,就是因为其本身还不完善,存在着各种问题,需要自在调节的引导和规范。

最后,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结合。社会是一个复杂构成物,任何一种社会系统的调节控制都不会是单一因素促成的。自为调节必须以自在调节为基础,必须保持自在调节中自发形成的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是,由于自在调节是在个体相互作用的自组织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它不可能达到对社会的最优控制。这就要求自为调节发挥自己的优势,克服自在调节的缺陷,提高对社会的控制水平。同时,我们又不能不看到,在群体自觉水平上以阶级利益为基础的自为调节,提供对社会实行优化控制可能性的同时,也潜藏着离开自在调节的可能性。“因此,如何建立一个以自在控制为基础并扬弃自在控制的自为控制,就成为人类一直追求的目标。”[9]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系统也是如此,它具有主体的多元性和过程的自发性,其调节性质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社会调节机制实现过程中过多的人为干预当然不可取,但单一自发自动的自在调节无法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最佳保障和最优控制,需要自为调节的介入和参与,需要自在调节与自为调节、自发自动与人为干预的有机结合。社会调节机制中的社会评价如此,市场引导和舆论监督也是这样,这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有效实现的基本原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