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普法的主要途径和办法

普法的主要途径和办法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普法的途径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离不开相应的制度保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既是针对我国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提出来的,也是总结借鉴已有实践经验提出来的。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明确了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创新。
普法的主要途径和办法_依法治国的民生解读

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隐性教育”,一种日常化、生活化的,融家庭、学校、社会于一体的全方位教化。

(一)普法的途径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离不开相应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这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重要创新,对开展好全民普法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谁执法谁普法”,简而言之,就是属于哪个部门执行的法律,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向群众来宣传、来普及。比如,涉及交通安全的法律,就由公安机关负责宣传普及;涉及依法纳税方面的法律,就由税务部门负责宣传普及;涉及市场秩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就由工商部门负责宣传普及;等等。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既是针对我国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提出来的,也是总结借鉴已有实践经验提出来的。一般来讲,让执法者来承担普法义务,是国际上有些国家的成功做法。执法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有责任、有义务将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等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群众,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执法部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执法人员纷纷走上讲台、走进社区、深入农村,成为普法的主力军,在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可见,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执法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成本,也有利于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引导群众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制度,不去执行,也是形同虚设。“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真正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关键要把它具体化。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翔实的实施办法,使相关国家机关明确责任、任务、目标,同时制定考核体系,建立督察机制,做到管用有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明确了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创新。同时要看到,普法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从各级党委和政府来说,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来说,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普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加以落实。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说,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立足各自优势,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对各级各类媒体来说,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2.知法、守法,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都说普法是政府的事情,受教育的是群众。其实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知法、守法。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领导方式的着力点。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参加法制学习,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中央政治局坚持每年举办法制专题集体学习,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依托,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网络已形成。同时,各地还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目前,“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执政风尚。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就会成为引导群众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守法用法的重要带动力量。如果领导干部不信法、不尊法、不守法,甚至带头违法,对法律权威的损害将更为严重,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也更为恶劣。由此可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建设法治社会,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自身带头了、做好了,就能以上率下,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示范。“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是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者、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如何,能不能推动和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效。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3.信仰法律是关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的觉醒、法治理念的提高是有目共睹的,依法维权的愿望日趋强烈,但是对法治敬畏的气氛尚未完全形成。比如一些地方司法公信力匮乏、“权、钱、名”带头违法,又如传统的“人情社会”对“法治社会”的挤压,很多人信仰人际关系而非法律,所有这些都对法治精神构成了极大的破坏。由此可见,要让法治成为国人的共识、建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魅力源于人民真诚的信仰,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自觉的践行。全民守法的关键是对法律的信仰,换言之,就是树立法律的权威。什么样的法律体系值得信仰?什么样的法律精神能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权威?当然是一种“良法善治”。从根本上来说,“良法善治”是法治的本质,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从二者关系来说,良法是法治的价值标准和理性追求,善治是法治的运作模式和实现方式,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现代法治,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治国必须是良法,亦即体现和反映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法律。此外,良法还必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只有符合中国现实情况的法律,才能被人们从内心信仰。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固树立法治权威。

4.法律公正是关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呈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局面,必须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公正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关系的体现,在法治的精神内核下就延伸为司法公正。而在依法治国的制度体系中,司法公正是一条清晰的主线,它构成了贯彻落实全民守法的保障。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地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普法方法

真正有效的普法,是通过公民亲身体悟的生活经验以及他所观察的法律实践得来。“行胜于言”,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其实就是最好的普法素材。一个经典案例可以增添民众对于司法的信心、树立法治的权威,甚至可以影响几代人对法律的认知和态度。一次公正的司法审判所起的普法效果甚至要比背一百遍法律条文的作用还要大。这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意蕴。一个公平正义的执法或司法行为,其实就是最具感染力、说服力、最深入人心的一次普法。

1.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以案释法是开展普法教育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出了重要部署。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都有着良好的职业素养、丰富的从业经验,要组织他们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2014 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了三批23个典型案例,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同时,执法、司法机关还要定期编辑推出各类案例,增强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

2.探索新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

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新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官方微博“@海宁司法”的当家人、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就尝到了微博普法的甜头:“微博可以瞬间将信息传播给所有‘粉丝’, 速度快,互动强,让法律服务更符合民意。”截至2014年8月,类似这样的官方普法微博、微信在全国已有3700多个。“不找领导找法律”的普法宣传,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百姓逐渐从通过信访“讨说法”变为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愈来愈多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全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过去为了多争些拆迁补偿款,总喜欢到政府闹,如今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会了用合法手段表达利益诉求,靠闹是没有结果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市民赵芳所在的小区因城市改造需要拆迁,涉及几千名居民,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谈起成功秘诀,当地领导说:“那得感谢区委、区政府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组成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小分队,挨家挨户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纠纷,才赢得了拆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把大力推动全民守法作为重要支撑,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概念。法治文化是一种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类型的文化。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法治文化以追求民主、自由和权利保障为目标,在一定的治国理念和与此相适应的制度模式确立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具体而言,法治文化就是在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其核心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的确立,以及在此理念支配下相应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立与运行。法治文化是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铜表或石柱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蕴含、体现和弘扬法治精神的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的,对法治建设起着无可替代的支撑作用。中国具有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人治文化影响深远,法治基础相对薄弱,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不仅是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也必然是人们的政治、文化观念持续转变的过程。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匹配的文化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这是一个既具有时代性,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课题。为什么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这是因为,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无论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都离不开法治文化在精神与价值层面上的培育与熏陶。唯有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中国,是制度、机制、文化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着力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的同时,在继承历史传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形式,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

夯实法治宣传教育这个基础。文化的培育不可能速成,必须持之以恒。进一步改进创新形式,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是价值观确立的重要时期。要坚持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开展基本法治知识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之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

强化道德建设的支撑作用。没有道德的滋养,法治文化就缺少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思想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其成为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大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发挥执法司法的引领作用。法律实施的过程,也彰显着蕴含其中的道德和价值理念,对法治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法律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而且对社会公正造成致命的破坏作用。因此,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律实施的每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为、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地营造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