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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经济逻辑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国家借鉴和发展了这一形式并加以所有制的改造,建立起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度,成为体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最根本性的制度设计和最重要的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经济逻辑的必然产物。央企制度对社会主义国家自主性的增强和维护主要是通过对国家能力的强化来实现的。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一般而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一组对应关系。
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经济逻辑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与资本主义的“非正义”相比,社会主义“正义”的关键体现就在于其所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所有制制度,即以公有制来保障正义的实现。这种公有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推导或者思维上的建构,而是必须落实在具体的组织载体和制度设计中,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实实在在的组织存在和相应的制度保障。企业作为一种兴起和发展于资本主义的先进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社会主义国家借鉴和发展了这一形式并加以所有制的改造,建立起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度,成为体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最根本性的制度设计和最重要的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经济逻辑的必然产物。以此为逻辑起点,国有企业制度及作为其集中代表的中央企业制度自然就不仅是追求正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而且是对其正义属性的最大保障和关键体现。

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经济逻辑的必然产物,央企制度既是一种政治制度设计,也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具有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双重属性。它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实保障和关键体现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的:一是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有效地增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自主性,提升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能力,尤其是强大的中央集权基础和资源集聚与汲取能力;二是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央企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有效生产方式。

1.政治上,央企制度增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自主性以及国家能力

央企制度的存在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重要展现,也是增强和维护社会主义国家自主性的重要力量。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中包含着丰富的国家自主性思想。正如密利本德所指出的:“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的观念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0]国家自主性的内涵和实质可以表述和理解为,不能把国家“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简单地看成是利益竞争的公共舞台、竞争力量的裁判或支配阶级的工具,国家具有追求自己的偏好和利益的性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依照自己的偏好,按照自己的行为方式来贯彻自己的意志”。[11]但是,国家自主性并非无须维护而是必须以现实的物质和制度条件予以保障才能发挥作用,“国家自主性以强制力为基本特征,以国家能力为条件”。[12]尤其是对于建立在刚刚“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基础上亟待“建立新的国家机器”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更加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才能保持国家的自主性。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有企业制度以及作为其集中代表的央企制度应运而生,成为增强和维护社会主义国家自主性的根本性制度设计。

央企制度对社会主义国家自主性的增强和维护主要是通过对国家能力的强化来实现的。影响国家自主性的因素复杂而多样,国家究竟是否自主,“取决于国家结构、国家与社会和跨国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给定国家所面临的挑战的性质等因素所组成的综合形势”[13]。而在这所有的因素中,国家能力对国家自主性的影响尤其重要,国家目标、意志的实现,凭借的不是国家的身份,而是国家的能力。米格达尔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通过种种计划、政策和行动实现其领导人所寻求的社会变化的能力”,“国家领导人运用国家机器控制社会民众从而做他们想做的事的能力”,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影响社会组织、规制社会关系、抽取社会资源和拨款或以特定方式使用资源”等方面。[14]斯考切波认为:“欲追溯各种关于国家自主性与国家能力之间的相互关系模式,需要特别留意组成国家机器结构的各种正式组织、非正式网络以及共同规范。”[15]而正是央企制度所塑造的正式组织和强制规范极大地增强了国家能力,从而维护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自主性。

央企制度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增强了国家能力:一是通过强大的资源整合与汲取能力,将包括土地、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全方位资源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集各种关键要素于一身,形成一种强大的攫取机制;二是通过高效的由上至下的动员能力,以强大的实力推动中央权威的实施和战略部署的落实,为贯彻执政党的政策意图和国家利益服务,如开拓海外市场,援助不发达国家,承担社会公益任务等;三是通过强制的财税体制的平衡能力,为强大的中央集权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国家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上扮演重要角色。

2.经济上,央企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有效生产组织形式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和正义最重要表征的公有制,必须在经济上通过有效而具体的生产组织形式展现出来,才能克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扩大社会化大生产。而央企制度以其本身的特性满足了这种需求,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有效生产组织形式。

第一,在国内经济发展上,中央企业和央企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是公有制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一般而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一组对应关系。但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入。也正是在此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同步推进,成为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内容。经历了改革阵痛之后,在“抓大放小”,国资委成立等战略举措的推动下,国企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和进展。央企成为国有企业的集中代表,并一举扭亏为盈,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在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实现了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同步推进。这说明,尽管存在着不足,但中央企业作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生产组织形式,和市场经济之间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探索是可以融合共赢的。最终,可以通过央企制度这个平台,使公有制随市场发展而壮大,也使市场的固有缺陷因为有公有制的存在而得以克服。在此过程中,实现效率与公平、平等与正义的共同追求。

第二,在国际经济竞争中,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央企制度使国家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集约优势,在西方所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中实现国家利益。公有制的特点不在于产权主体数量的众多,而在于权力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16]以这种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为基础的央企和央企制度,使中国作为后发国家,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有效集中资源,举国家综合之力,形成强大的生产和竞争实力,能较为平等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往来,没有沦为全球化竞争中的“边缘”和“附庸”。对此,西方的政治家和学者将其归功于中国所开创的新模式。2014年11月5日,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在法国国家电视台的20小时新闻节目中坦言:“中国今天取得的成功就是因为它的体制。”[17]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布鲁斯·迪克森也认为,中国的发展模式正在经历巨变,正积极创造“国家级冠军”以便让中国品牌——而不仅仅是中国商品——在全球市场展开竞争,并正放弃对低工资、低技术劳动力的依赖。[18]而所谓“国际级冠军”正是央企制度所塑造的中央企业的代名词。央企和央企制度使中国能在全球化进程中以一种既不同于西方“中心”国家也不同于拉美“边缘”国家的方式行动,以一种整体性的角色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全球经济波动的能力,开始在全球化中占据主动地位。

如上所述,央企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内容,其正义的属性来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经济逻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设计和企业组织形式,央企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要求,是其政治—经济逻辑的必然产物。它通过对公有制的政治上的捍卫和经济上的有效组织,使得社会主义国家获得了强大的国家能力尤其是重要的中央集权基础和资源整合汲取能力,提供了实现经济上社会化大生产的现实物质条件和组织形式,从而保障了社会主义正义属性的客观存在和真实展现。央企制度孕育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实需求,承接了公有制所承载的社会主义的正义属性,由此本身也获得了正义的属性,天然具有正义的因子。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央企制度正义性的直接来源,是社会主义本身与生俱来的正义属性的自然延伸和外在展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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