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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构建及其实现的可能性问题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仅仅勾画一种理想是远远不够的,理想的现实可行性或者实现的可能性,是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所无法回避的根本理论问题之一。所以,穆勒的政治哲学只是边缘性地触及了理想实现的可能性问题。不过,穆勒的“条件论”所蕴含的政治哲学思想方式,无疑源自西方古典政治哲学,正是在西方古典政治哲学之中,理想的现实可行性或实现的可能性问题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讨论。
理想的构建及其实现的可能性问题_论证与解释:政治哲学导论

仅仅勾画一种理想是远远不够的,理想的现实可行性或者实现的可能性,是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所无法回避的根本理论问题之一。我们看到,近代西方的政治哲学家穆勒就遭遇了这个根本的理论问题。

在《代议制政府》中,穆勒依据“修正版”的功利主义理论,首先思考了最好的理想政体形式的问题,这无疑也是政治哲学的合理性论证所致力于解答的根本问题,穆勒为这个问题提供的答案就是:代议制政府是最好的理想政体。那么,说代议制政府是最好的理想政体,又是什么意思呢?这样说是否意味着代议制政府具有超越历史的合理性呢?或者说,对于任何政治社会而言,代议制政府是否都是最为合理的制度框架?我们看到,穆勒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的回答颇为微妙。首先,穆勒并不认为代议制政府对于任何政治社会都是适用的。他说:“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并不是指在一切文明状态都是实际可行的或适当的政府形式说的,而是指这样一种政府形式,在它是实际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它伴随有最大数量有益后果,直接的和将来的。”[1]在他看来,代议制政府的存续和良性运作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人民必须愿意接受它;第二,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保存它所必要的事情;第三,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履行它加给他们的义务和职能[2]。与此相联系,当一个政治社会不能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时候,则代议制政府对于它就是不适用的。其次,如果代议制政府对于某一政治社会是不适用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代议制政府对于它也就不再是一种理想呢?穆勒似乎并不认为是这样。换句话说,穆勒似乎认为代议制政府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终极理想。而如果代议制政府对于任何政治社会都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终极理想,那么穆勒也就应该合乎逻辑地探究这种理想实现的可能性问题。但是,穆勒所说的这三个条件,乃是代议制政府存续和良性运作所必须满足的条件,而不是作为理想的代议制政府得以产生的条件。再者,作为一种抽象的、形式化的条件论,它也可以被理解为任何制度框架的存续和良性运作的条件,但却并非任何制度框架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3]。最后,穆勒的这种条件论,虽然可以笼统地解释哪些政治社会不适合采用代议制政府的制度框架,但是它却无助于思考和回答这些政治社会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制度框架,或者说,什么样的制度框架对于这些政治社会是适用的或合理的。当然,对于穆勒来说,诸如此类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或者不甚相干的,他也完全可以不去思考哪些政治社会不适合采用代议制政府的制度框架;对于穆勒而言,代议制政府乃是给定的前提,而如何使代议制政府能够良性运作和自我完善,才是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但是,对于代议制政府并不存在的政治社会而言,代议制政府是否适用或具有其合理性,或者什么样的制度框架是合理的,却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主要问题。而只有当这一主要问题的政治哲学思考和论证得以完成,合理的制度框架或者理想的现实可行性问题才会凸显出来。所以,穆勒的政治哲学只是边缘性地触及了理想实现的可能性问题。不过,穆勒的“条件论”所蕴含的政治哲学思想方式,无疑源自西方古典政治哲学,正是在西方古典政治哲学之中,理想的现实可行性或实现的可能性问题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讨论。我们看到,在柏拉图的政治哲学之中,这个问题就以相当尖锐而又富于挑战性的方式突显了出来。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不厌其烦地构想和勾画了一个理想城邦,并对这一理想城邦的合理性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和论证,但是苏格拉底却尽力避免这一理想城邦的现实可行性问题。“对话”的参与者最终对苏格拉底喋喋不休的“理想”勾画感到不耐烦,他们打断了苏格拉底对“理想”的进一步展望,而要他面对这一理想城邦实现的可能性问题。“对话”的参与者告诉苏格拉底,他们对这一理想城邦的合理性没有疑问,他们也能够进一步地想象和补充这一理想城邦应有的诸多细节和优点,不过,他们更为关心的是:这一理想城邦是否可能实现以及如何实现?而苏格拉底把“对话”的参与者摆出的这个问题,看作整个理想城邦的构想和论证的过程中所遭遇到的最大的思想“波浪”。面对这一思想“波浪”的冲击,苏格拉底先是对着眼于“理想”的勾画及其合理性论证的政治哲学思考的意义进行了辩解,他认为这种政治哲学的合理性思考和论证,就是在用语词构建善的城邦,这种用语词构建的城邦就是善的城邦的理论范型(paradigm)。这种善的城邦的理论范型,应该是评价具体多样的现存城邦之合理性及其程度的标准和依据,而现存的诸种城邦则应把这一理论范型看作值得追求的“理想”,并尽力趋近它。至于这种善的城邦的理论范型是否能够现实化,则与其合理性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判断一种善的城邦的理论范型是否合理,依据的是它是否完满和纯粹,而不是它的现实可行性。不过,虽然对政治哲学的合理性思考和论证的意义进行了这样一番辩解,“对话”中的苏格拉底还是转向了理想城邦的现实可能性问题的讨论。而他为这个问题所提供的解答则已众所周知,就是除非哲学家成为王或者王成为哲学家,并从而使哲学的智慧与政治权力合而为一,否则理想城邦就不可能变为现实。

政治哲学的合理性思考和论证,所勾画的理想城邦之实现的可能性及其方式的问题,是柏拉图心中挥之不去的牵挂,因此在其最后的著作《法律篇》中,我们又看到了柏拉图对这一问题的更为深入和详尽的讨论。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认为,他所勾画的“法治城邦”的实现及其难易程度,取决于相应的现存城邦之制度前提,具体地说,僭主制的城邦具有最为容易转变为“法治城邦”的可能性,其次是君主制,再次是民主制,而寡头制的城邦几乎不存在转变为“法治城邦”的可能性。换言之,“理想”的实现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蓝图,而是首先受制于现存城邦的制度框架的约束。同时,僭主制的城邦转变为“法治城邦”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方式,就是年轻的英明果断的僭主与年老的富于智慧的立法者的相遇和结合。一句话,政治哲学的构想或“理想”的实现,依然依赖于政治权力与智慧的结合。不过,《法律篇》中的年老立法者所具有的“智慧”是否就是哲学的智慧,柏拉图没有说。在《理想国》中,哲学的智慧与政治的智慧是被看作同一不分的,在《政治家篇》中,政治的智慧被说成是一种真正的政治技艺,至于这种真正的政治技艺是否就是哲学家所具有的智慧,或者是年老的立法者所具有的智慧,柏拉图也没有告诉我们。但是,从其论述和术语的变化来看,我们至少可以说,柏拉图不再把政治的智慧与哲学的智慧看作同一个东西,哲学家是否应该成为王或统治者,也变得较为可疑了。不过,不管政治的智慧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智慧,也不管这种智慧与哲学的智慧之间存在怎样的差异,政治的智慧与政治权力的结合,依然是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实现的方式和路径。当然,正如柏拉图所说的那样,这种政治权力与政治智慧之间的结合(不仅是英明果断的年轻僭主与年老的立法者之间的相遇和结合,而且这种结合也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得到实现)也是千载难逢的,它依赖于不可预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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