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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宏观环境利益维护的未来方向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改变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单向度关系,将更多的经济利益转化为环境利益国家作为宏观环境利益主体,在维护全国的环境利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我国宏观环境利益现状,国家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应对。改变环境问题继续恶化的现状,维护我国的宏观环境利益需要经济成本,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统一与对立的关系。我国的环境利益一直在发生变化,环境利益大量损失始于封建社会。
我国宏观环境利益维护的未来方向_环境利益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一)改变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单向度关系,将更多的经济利益转化为环境利益

国家作为宏观环境利益主体,在维护全国的环境利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我国宏观环境利益现状,国家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应对。改变环境问题继续恶化的现状,维护我国的宏观环境利益需要经济成本,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统一与对立的关系。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当环境利益单向度转化为经济利益并且环境利益主体过度利用环境时,环境利益在转化为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将导致环境破坏、生态失衡,此时二者表现为对立关系;当环境利益转化为经济利益的过程中有一部分经济利益又反过来转化为环境利益时,此时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必然是对立的,而是表现为统一关系。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实现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统一是必然趋势。这需要我国在未来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同时实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改变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单向度关系,从各方面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1.政府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

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应该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在我国,环境问题继续恶化,环境利益损失未能得到扭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利益转化为经济利益的单向度关系一直存在,经济利益转化为环境利益的总量的不足使环境利益损失持续至今。一国经济总量的大小依靠的是资源环境投入,但是在此过程中的环境利益的维护也需要经济利益来支撑。在我国,大量的环境利益转化为了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返还给环境的部分极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1年,我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04%上升到1.41%,投入比重最高的年份是2010年,占GDP比重的1.64%,投入量为7612.19亿元。根据上文分析,我国因为资源环境没有得到充分治理的环境利益损失巨大,2000年环境污染损失占GDP的4%,2006年为10%,2007年为5.78%。这实际上表现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对立,要实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统一,必须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补偿生产生活过程中环境利益的损失,维护国内的宏观环境利益的持续性。

2.增加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研发投入

我国的资源环境现状需要环境技术创新。如今我国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与生态失衡严重,而我国的工业化过程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也会排放大量的废弃物。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规模的继续扩大,资源的消耗量将以惊人的速度扩张,环境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对于目前的资源环境约束,我国只有进行环境技术创新,才能转换现有的经济增长机制,实现资源低消耗、环境低污染、经济高效益的发展之路。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正在快速增长,对资源的消耗与对环境的破坏的速度同样惊人,环境利益损失巨大,虽然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政策,也采取了一些环保措施,但是国内的宏观环境利益仍然难以维护。历史与现实情况都表明,我国已不可能走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此必须加强环境技术创新,实现经济向低碳发展转型。从短期来看,转型的过程是痛苦的,但从长期来看,转型能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因为技术创新不仅能提高产出,而且能提高环境质量,达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双赢。

环境友好型技术创新的环境效益在于能提高全社会的环境质量,有利于“两型社会”的建设,对于全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新的环境技术的采用可以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因而企业能以更低的社会总成本获得相同质量的环境,或者以相同的成本获得更高的环境质量,并且二者实质上都能提高环境利益,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传统工业化与现代化的道路上走得并不远,因此,我国具有较大的技术选择空间,转型成本也不会太大,我国将以比发达国家更小的历史负担实现经济发展的低碳转型。

以上维护环境利益的两个方面是针对现实情况提出来的。首先,增加环境治理投入是针对末端治理,为了解决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现状,必须大力进行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工作,这对历史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技术创新主要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治理。环境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过程治理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与利用,尽量避免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排放于环境中。环境技术的创新具有正的外部性,为了弥补市场在环境技术创新方面投入的不足,政府应该增加该技术的研发投入。在未来,只有将末端治理与过程治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环境问题的恶化趋势。

(二)必须构建合理的环境利益公平分享途径

我国宏观环境利益的外部影响因素在第五章已经分析过,本章仅分析国内环境利益的变化趋势的内部影响因素。我国的环境利益一直在发生变化,环境利益大量损失始于封建社会。在封建帝制下,作为宏观环境利益主体的国家为了政权的获得、巩固与维护过度攫取了环境利益,造成环境利益的巨大消耗;作为微观主体的普通百姓为了生存与发展而对资源过度利用也导致了局部区域的环境利益过度消耗,影响了宏观环境利益的可持续性。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里,又造成了森林的大量砍伐与环境污染。虽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认识到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着手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政策与环境法规以抑制环境利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但是这些政策主要是行政管制型的,基于市场激励的环境政策不多。改革开放后,由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民生活水平急需提高,因此在发展战略上自然将经济发展置于首位,而未将环境保护置于应有的高度;再加上全国科技水平不高,对资源环境的低效率利用造成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中央与地方政府都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是一个异常复杂的问题,背后涉及一连串的利益关系。这些利益关系又涉及不同的环境利益主体,如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居民和企业之间、企业与居民之间的环境利益关系,而且各环境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环境利益目标,并基于自身的环境利益目标进行无休止的环境利益博弈,进而导致我国环境治理的艰巨性与环境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在各主体自利理性、有限理性以及资源环境有限性的情况下,环境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环境利益的侵蚀与被侵蚀成为常态。在这种形势下,很有必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环境利益分享机制。这样,既能保证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又能协调各主体间的环境利益冲突,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利益协调有两种方式,一是各主体发生环境利益冲突且难以调和时,通过不同环境利益主体的力量制约来实现利益均衡;二是建立一套规则,通过制度约束与激励来达到各主体利益共存。显然,第二种方法是理想选择,但是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要完全推行第二种方式仍有难度。在我国,各环境利益主体之间的实力严重失衡,要通过第一种途径来实现环境利益公平分享在当前也是不现实的。因此,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构建合理的环境利益公平分享途径并规范各主体的环境行为、实现环境利益公平分享、有效遏制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趋势与缓解环境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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