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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佛教公益的百年变迁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马佛教团体众多,不论是佛教社团或寺院,在每年的社会活动中都会从善信的捐赠中,取出一部分来从事公益活动。佛教经文劝说僧众和信徒们从事公益事业:筑路、植树、打井、修桥、清理涉水河道等。大马华人多来自华南地区,而福建佛教寺院积极参与地方公益,就成为大马佛教团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源头。但是早期大马佛教寺院数量较少,实力薄弱,很难在公益领域发挥影响。
大马佛教公益的百年变迁_马来西亚华人史:权威、社群与信仰

大马佛教团体众多,不论是佛教社团或寺院,在每年的社会活动中都会从善信的捐赠中,取出一部分来从事公益活动。影响所及,这种类似的活动在大马无论佛道道场皆能看到。寺院公益化的结果,就是寺院社团化。在华人社会里,这是普遍现象。就如大马华人历史追溯中国华南一样,大马汉传佛教团体热心公益的历史渊源,可以从佛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变革寻找答案。

宗教能为人接受并招募信徒,拥有广大的社会影响力,究其基础有二:一是理论;二是行动。理论提供信徒行动的准则及对来世的期望。行动实践理论,让广大的信徒有学习的依据,并对此信仰产生向心力。因此宗教除了宣扬行善的理论、对来世的寄望之外,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慈善事业的经营。慈善工作,也是使人们发心学佛的方法之一。顺印导师在《学佛三要》中指出,信愿、慈悲和智慧,是统摄一切学佛法门的三大纲,初学佛者可从一门(或二门)而来,而从“慈悲门入”的学佛者,是则多为从事社会福利事业,乐于为善者,与佛教的人事相接近后,赞仰佛法的慈悲,因而发心学佛。[18]因此,发展慈善,除了符合佛教的教义外,也是推动佛教的发展。

佛教认为普通人行善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布施敬田(指佛、法、僧),一是布施悲田(指孤、老、贫、病),通过对敬、悲两田的施舍,即可为来世广种福田。而布施敬田,不如布施悲田。对现世贫苦的救济,更能助人达至福地。而对于佛教徒本身来说,檀施(即布施)贫困,救济疾苦,亦为实现佛法之重要途径。[19]慈善事业的经营就是佛教行善的具体实践,以此深入人间,获得普通百姓的好感与信任。

佛教经文劝说僧众和信徒们从事公益事业:筑路、植树、打井、修桥、清理涉水河道等。但在早期并不普遍,由于僧人也免税不用服役,因此为了躲避政府的赋役负担,大量普通民众出家为僧,这就使政府户籍人口大量减少,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还有流亡分子隐蔽到寺院,使其成为“藏污纳垢”之所。这两方面就成为士大夫攻击寺院的口实。大家所熟知的“三武一宗”灭佛,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到南宋,随着佛教思想的普及,“修桥辟路,佛家以为因果世之求福田利益者,所以乐为之趋。而佛家者流,所以积心竭力勤苦奉承,而不之厌也”。[20]伴随着佛教的世俗化与民众化,寺院经济的富庶,使得佛教寺院在社会上的重要性与影响力与日俱增。佛教僧侣与地方官员、士绅、社会民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他们更有能力广泛地参与到地方事物中来,对地方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唐代开始由朝廷为寺院赐额,这些寺院在唐武宗和周世宗两次灭佛中都逃过一劫。为了寻找政府的保护伞,寺院以获得赐额为目标。由此,政府获得了控制寺院的绝好机会。北宋更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寺院的掌控。以发放度牒来控制僧人数量,以“子孙院”和“十方院”来区分寺院是否交赋税的根据。作为事实上的社会财富的主要流向之一,随着宋代地方财政的日益吃紧,拥有大量财富的佛教寺院就成为地方官员不断琢磨的对象。尤其是在佛教寺院极其兴盛的福建地区,社会财富大量流向寺院,地方官员实施地方公益时,都会将主导权交给僧人来办理。为了获得地方声望,僧人也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修路修桥、赈灾救济等公益活动中。[21]

进入明代,地方僧人由于具备文化知识,成为地方上的主要社会势力,地方官员与之有着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了寺院的壮大,僧人必须积极帮助地方官员完成各种地方公益活动,以此来获得官员对寺院发展的支持。[22]寺院僧人无论是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还是为了六度中的布施为首要,都促使其成为明清两代地方公益的主要参与力量。

自从300年前青云亭出现佛教僧侣,其对社会公益的参与是随着佛教团体的壮大而进行的。大马华人多来自华南地区,而福建佛教寺院积极参与地方公益,就成为大马佛教团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源头。但是早期大马佛教寺院数量较少,实力薄弱,很难在公益领域发挥影响。以极乐寺为例,自从1906年正式建成以后,1938年举办过素餐筹赈宴外,[23]其他具体公益事件尚未见系统的研究成果。在捐助寡妇和老妇人以及遗孤方面,极乐寺志昆老和尚和妙意和尚则经常以个人名义捐助。如1953年11月22日捐助寡妇丁亚兰,“槟城极乐寺志昆老和尚捐五元,妙意和尚捐五元,合捐十元,收条为九七九二号”。[24]12月22日,捐助林金平女士,“槟城极乐寺志昆、妙义师捐十元”。[25]可知直至20世纪50年代,极乐寺亦未形成明显的公益机制。[26]

大马独立以后,包括佛寺在内的佛教团体,在公益慈善方面开始有所作为。1959年4月19日,马来亚佛教会在槟城成立,并且举行会议,会议分三组,其中就专门设置有“慈善”组,[27]显示出此时大马佛教界开始关注公益慈善问题。

佛寺进行公益活动,前提是自身具备财富资源,否则无法有效且持久。进入20世纪60年代,大马汉传佛寺的经济实力开始逐渐增长,也就有了系统实施公益的前提条件。下面以吉隆坡八打灵再也观音亭为例,来阐述佛寺公益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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