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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转型与住房分化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市场转型与住房分化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分层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45]在再分配时期,中国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住房均等化,城市居民以享有低租金住房为特征,住房主要是通过工作单位进行分配的。总之,中国城市住房从福利分房到双轨制再到住房货币化的改革,城市的住房分化同样体现了社会转型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市场转型与住房分化_城市住房分化与社会和谐研究

(二)市场转型与住房分化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分层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的观点各异,但他们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研究在方法上大都不同程度地忽视了中国巨大的地区差异而把中国看做一个同质体,且他们大都以经济收入作为分析因变量。李培林等认为,中国在工业化结构转型和市场化体制转轨时期,由于中国的税收和财产申报等制度尚不健全,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各种调查中最难以厘清的领域。隐性收入和地下经济的大量存在,使得常规的收入统计和调查很难准确真实地反映实际状况,选择收入水平作为社会分层的主要指标,就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提出了消费指标作为社会分层的依据。刘祖云等也认为,生活资源分层法比经典分层法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住房是十分重要的消费指标,也是非常重要的生活资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不再是一种福利,而是商品,住房消费本质上是一个阶层分化现象:收入、职业和其他一些阶层变量决定着人们的住房消费。在中国,城市的住房改革与社会转型在时间上大体一致,社会转型的一些基本特征在住房领域得到体现,住房中逐步显现的问题也折射了社会转型的阶段和水平。同时,住房改革与其他改革一起共同改变着中国城市社会的社会分层机制。尤其重要的是,住房消费不仅是个人收入分层的必然延伸,而且还存在个人政策能力对住房消费的影响,更能反映出市场转型的程度及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的关系。边燕杰等[37]也用住房为因变量做过类似的研究,但他只是把省级宏观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来使用,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我们从住房分化的新视角(以住房为因变量),同时特别考虑到不同省(市、自治区)市场化程度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于是在方法上采用随机系数多层次模型对住房分化的机制进行一番探讨。

1.市场转型论争与研究假设

国内外学者对于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转型以及由转型而导致的社会分层体系变迁这一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大致关注如下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社会转型是扩大还是缩小了不平等现象;二是社会转型是否维护了一些特定群体的利益而牺牲了其他群体的利益。围绕这两个基本问题,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论争。

沿着吉拉斯(Djilas)和泽林尼(Szelényi)的理论思路,倪志伟[38]关于市场转型将降低对政治权力的经济回报,而提高对人力资本的经济回报的“市场转型理论”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论战。市场转型理论认为,改革就是改变资源配置的方式,从原来的国家再分配体制改为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再分配经济体系向市场经济体系的转变将有利于直接生产者而相对地不利于再分配者,直接生产者所面临的机会、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以及对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力都会增加;有利于市场资本、人力资本和文化资本而不利于政治资本。

而“权力维持论”则认为:在市场改革的同时,党的领导和城市单位制度仍然保持,这保证了政治权力能够继续控制、分配资源,政治权力在再分配和市场两种体制中都有所体现。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里,劳动报酬的分配会受到权力的制约。而在市场条件下,权力得以维续是因为市场是在权力结构的约束下崛起、成长的,拥有政治权力的人可以优先到市场体制中获得实惠。再分配权力的收入回报是随着改革而提高的,政治资本的回报仍然维持[39];“地方—国家合作主义模式(Local State Corporatism)”认为:中国财税制度的分税制改革准予地方政府保留除了上缴国家的税额外所剩的余额,在这一利益推动下,地方政府就像是一个拥有着许多生意的大企业,努力利用和整合自己权限下的资源并参与到企业的行为中去;[40]白威廉和麦谊生的“政治市场”论认为,由于路径依赖,国家和地方官员将持续介入经济活动,掌权者所获得的参与政治市场的讨价还价能力将使他们在社会转型中获得更多的好处,而不是使其权力贬值。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的双重作用使得一些人可以通过非行政的渠道追逐名利,而官员们也可以通过政治市场飞黄腾达。[41]林南[42]提出了一个强调社会文化力量的研究角度:内嵌于地方社会网络中的社会文化力量使得市场和集体机制形成了联结,使旧有的制度和正在发生的转型连在一起。[43]

城市的住房改革与社会转型在时间上大体一致,社会转型的一些基本特征在住房领域得到体现,住房中逐步显现的问题也折射了社会转型的阶段和水平。[44]城市居民的住房分化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阶层分化的一个主要方面。[45]在再分配时期,中国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住房均等化,城市居民以享有低租金住房为特征(租金约占家庭收入的1%到2%),住房主要是通过工作单位进行分配的。[46]个人所在单位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所能得到的住房面积和质量。[47]而单位提供住房的能力,又与单位所有制类型(全民或集体)和单位的行政级别相关。[48]在单位分配住房时,“满足职工基本生活的需要”是主要原则;而对于单位来说,面积大、质量好的住房是一种资源,可以用来奖励那些处于管理职位、资历老、有技术,或者社会资本充裕的人。[49]1980年中国城市住房改革拉开序幕,1988年国家进行了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将住房建设投资由过去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革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1994年国务院颁布文件,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供应制度,明确住房供应体系应由三个部分构成,即为高收入群体提供商品房,实行市场价;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为最低收入群体提供廉租住房,由政府给予补助,并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直至1998年以前,我国城市住房供给方式的本质是实物分配与货币分配并存,并逐渐向市场化的商品房供给过渡;1998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中国传统的福利分房机制被完全改变,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最终过渡到商品房制度。

总之,中国城市住房从福利分房到双轨制再到住房货币化的改革,城市的住房分化同样体现了社会转型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日益发展的住房商品市场上,拥有住房的数量、拥有住房的面积、拥有住房的价格,是个人或家庭成就的标志,也是贫富分化的标志;第二,个人或家庭是否有能力购买更大、价格更高的住房,与个人或家庭成员的贫富正相关;第三,市场能力是社会成员获取住房资源的主要依据,政府提供的住房政策也会分化各类住房群体,因此,市场能力与市场能力共同影响社会成员获得住房资源。李斌也认为,总体上,住房利益的变动是居民“社会空间位置”与“市场能力”之间“共谋”的产物。[50]而精英比非精英拥有更多的政治资本或人力资本,精英的社会空间位置更高,市场能力更强,在市场改革中会得到更多的回报。可见,精英比非精英在住房改革中会得到更多的住房利益。基于以上分析,笔者给出以下四个研究假设:

假设1:精英比非精英更可能拥有住房数量更多,住房面积更大,住房价格更高。精英在这里的操作化为拥有更多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的人。人力资本在这里操作化为教育年限、职称、单位规模等指标,政治资本主要操作化为干部、单位行政级别、党员身份、单位性质等指标。

假设2:如果市场转型理论正确的话,与拥有政治资本的精英相比,拥有更多人力资本的精英将在住房数量、房屋面积和住房价格等方面均处优势。

假设3:如果权力维续理论正确的话,与拥有人力资本的精英相比,拥有更多政治资本的精英将在住房数量、房屋面积和住房价格等方面均处优势。

假设4:无论是市场转型理论正确还是权力维续理论正确,随着市场化的发展,由于居民的市场能力与政策能力存在差异,因此,居民个体之间在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方面的差异将会加大,反映出居民之间贫富差距在拉大。

2.数据与测量

(1)统计模型与使用数据

本研究中使用了多层次模型统计方法,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A.个体层次

Yij0j1jX1ij2jX2ij+……βkijXkij+rij

在分析中,个体层次的主要变量Xkij为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收入、婚姻、单位级别、单位性质、政治面貌、职称等。βkij为各自变量回归系数,rij为方程残差。

B.省份层次

β0j=γ00+γ01W1j+u0j

β1j1011W1j+u1j

在二水平的省级层次,主要的变量W1j为市场化程度。其对于因变量的影响主要在两个层次上,一是截距层次,即β0j方程所示,γ01、u0j为截距层次上变量的回归系数与残差;二是斜率层次,即β1j方程所示,γ11、u1j为斜率层次上变量的回归系数与残差。其分别反映了二层次变量市场化程度对因变量的直接结构效应(二层次变量对因变量的直接影响)和间接结构效应(由于二层次变量的作用,使得个体层次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具有结构性差异)。

本文主要使用CGSS2005[51]数据中的居民问卷进行研究。CGSS2005数据包括城乡样本10372个,本文主要考查社会分层与城市的住房分化状况,因此笔者只选择样本中的城市人口样本,共6098个。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综合调查是一项连续性的中国基本社会状况调查项目,主要目的是了解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城市居民的就业、教育、社会关系、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状况。

(2)测量变量

A.因变量

CGSS2005数据中关于住房的变量(C2到C7)不多,主要从住房产权、住房建筑年代、住房面积、住房价值等不同的侧面反映住房的情况。但对本研究而言,数据已经够用,因为本研究的兴趣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格。

住房数量。这是根据问卷C2“住房的产权和租赁情况”和C5b“别处还有多少产权房”这两题的内容构建的变量,区分出被访者的住房是“有产权(包括继承和自建)”的,还是“租的”,住房数量主要取有产权的住房数量,没产权我们认定为没有住房。由于数据包括城乡样本,因此,笔者只取城市人口住房部分样本,共6098个样本,其中有住房产权的样本共4629个,占75.91%,无住房产权的样本共1469个,占24.09%。

住房面积。这是一个连续变量,在现今的房屋市场,通常是以建筑面积为住房面积的衡量单位。因此,文中的住房面积是以建筑面积来衡量的,是两个部分即现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其他各处住房的建筑面积之和。由于住房面积并不是正态分布,因此,因变量住房面积在文中取了对数。

住房价格。也是一个连续变量,是根据问卷中“现住房市场估价”和“其他各处住房估价”的内容构建的变量。因变量“住房价格”是由“现住房市场估价”和“其他各处住房估价”两部分之各组成。住房价格也并不是正态分布,因此在文中笔者也将其取了对数。

B.自变量

(B1)个体层次变量

在分析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的微观模型中,我们加入了11个社会分层指标。(1)“教育水平”;CGSS2005数据教育水平为定序变量,笔者将其转化为教育年限,变成定距变量。(2)性别;男性取值为1,女性取值为0。(3)年龄;在模型中按惯例另加入年龄平方项,以捕捉其非线性效用。(4)婚姻状况;已婚取值为1,未婚取值为0。(5)政治面貌;党员取值为1,非党员取值为0。(6)干部;干部取值为1,非干部取值为0。(7)单位规模;单位规模为定距变量,文中取对数。(8)单位性质;这是一个定类变量,分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事业、个体经营、私/民营企事业、三资企业和无单位等类别。(9)单位行政级别;这是一个定序变量,分为无级别、居委/村委级、街/镇/乡级、区/县级、市级、省级和中央部委等。(10)技术职称;这也是一个定序变量,分为无职称、初级、中级、高级和特高等。(11)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提供补贴取值为1,不提供补贴取值为0。如表IV-2-5所示,个体层次变量除了包括上述类别变量外,还有连续变量如年龄、年龄平方(以探寻年龄变量的非线性效用)、受教育限、单位规模对数、家庭人口和家庭总收入对数等。

表IV-2-5 个体层次变量基本描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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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省份层次变量——市场化

在本研究中,笔者选用了市场化指数来反映各地区间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如表IV-2-6所示,这里的市场化指数主要来自樊纲等著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报告》。该报告主要对2005年度各省份的市场发育状况进行了评估,其中指数的构造主要通过五个方面的内容形成,分别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要素市场的发育、市场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环境。也有学者使用其他经济成分的职工人数占全体职工人数(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比例作为市场化的指标,其指标与樊纲等所建立的指标相关系数为0.858。[52]

表IV-2-6 2005年各省(市、自治区)市场化程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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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转引自陈福平:《强市场中的“弱参与”:一个公民社会的考察路径》《社会学研究》,2009(3)。

3.研究发现

(1)住房消费的地区差异

各省之间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差异,是否就意味着不同地区之间的住房分化程度不一样呢?表IV-2-7的两个方程模型反映了住房分化程度的地区差异。第一个模型是以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为因变量,省份作为自变量的一般线性回归模型(以北京作为参照组)。我们看到在住房面积方面,除天津、吉林、内蒙古和上海之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住房面积普遍高于北京,在住房价格方面,除上海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住房价格普遍低于北京,在住房数量方面,除天津外,其他省(市、自治区)普遍高于北京,在这个模型中,只使用单一自变量——省份,其预测住房面积的解释力达到13.1%,预测住房价格的解释力达到37.1%,预测住房数量的解释力达到4%,这意味着我们在考虑住房分化程度的问题时,不能忽视地区的结构性差异。而第二个模型则是包含了控制变量的以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为因变量、省份以及相关控制变量的方程模型。[53]统计显示出以北京为参照组时,住房面积除天津和上海外,其他省(市、自治区)普遍高于北京,住房价格除上海外,其他省(市、自治区)普遍低于北京,住房数量各省(市、自治区)都高于北京。

表IV-2-7 住房面积、住房价格与住房数量的地区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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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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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01,**p<0.05,*p<0.1

(2)住房数量

表IV-2-8城市居民住房数量的poisson多水平分析结果显示,年龄与住房数量之间是个非线性关系,表现为一个正U型曲线。影响城市居民住房数量的主要因素有:家庭人口、婚姻状况、教育年限及单位行政级别等,而省(市、自治区)之间城市住房数量的差异较小(variance=0.013)。技术职称、单位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等变量对城市居民住房数量的影响虽不显著,但可以看出技术职称越高、单位规模越大,其住房数量有可能越多的趋势。而教育年限对住房数量的影响是显著的,受教育年限越多,其住房数量也可能就越多;数据还显示,单位行政级别变量对城市居民住房数量的影响也是显著的,越是基层的行政单位,住房数量就越有可能更多。以上结果说明,在房屋数量的拥有上,我们的研究假设1得到证明。总体上,拥有政治资本的精英和拥有人力资本的精英在可能拥有住房的数量上都有一定的优势,但居民在住房数量上的差异并不是很大,研究假设2和研究假设3并没有在这里得到数据很好的支持。

表IV-2-8 城市居民住房数量的poisson多层次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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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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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01,**p<0.05,*p<0.1

(3)住房面积与住房价格

表IV-2-9的两个因变量是对数转化后的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住房面积与住房价格放在一起来看,更有利于说明问题。数据显示,年龄与住房面积之间是个非线性关系,表现为一个正U形曲线,而年龄与住房价格之间却表现为一个倒U形曲线的非线性关系。这说明年轻人消费的住房又小又贵,而年纪大的人则消费的住房又大又便宜,体现出住房分化在代际之间的巨大差异,这也反映了代际之间在住房消费上的贫富分化。根据数据可以看到,不同省(市、自治区)的住房面积与住房价格存在显著差异,省水平的方差(sigma_u的平方)住房面积达0.038、住房价格达0.491,随着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的加入,这个差异在慢慢减小。居民个体水平的方差(sigma_e平方)住房面积为0.306,这说明居民住房面积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而在居民住房价格方面的方差(sigma_e平方)高达1.082,这足以看到居民在住房价格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这也是居民贫富分化在住房分化上的体现,同时也反映出在住房消费领域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分化。这一发现也直接证明了研究假设4。研究还发现,技术职称越高的居民消费的住房面积越可能更大、消费的住房价格越可能更高。数据还显示,教育年限与住房面积成正相关,但不显著,而与住房价格成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居民受教育时间越长其消费的住房面积可能越大、住房价格可能越高。这一结果从另一角度证伪了谢宇[54]等在1996年得出的中国城市中随着改革的推进对人力资本的回报并没有提升的研究结论,说明通过之后近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开始不断完善,城市中对人力资本的回报(体现在住房利益方面)也开始随着改革的推进而有所提升。研究中还有个重要的有趣的发现,市以下行政级别单位的居民住房消费的面积显著地比没有行政级别单位的居民住房消费的面积更大,而住房消费的价格却更低,但在市及以上的行政级别单位中却没有发现这种显著的现象。这一发现说明对政治资本的回报随着改革而有所提高在基层表现得比中央省市一级更加明显,这也说明边燕杰等的权力维续论在基层行政单位得到了证实,这其实也正好体现了中国渐近式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总之,研究结果说明,在房屋面积和住房价格等住房分化方面,拥有人力资本的精英与拥有政治资本的精英均处优势。人力资本的回报随着改革的发展在提升,政治资本也并没有随着改革的发展而完全丧失其优势。这些发现直接证实了研究假设1,同时并没有有效支持研究假设2和研究假设3。

表IV-2-9 城市居民住房面积和住房价格的两层次随机系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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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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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01,** p<0.05,* p<0.1

4.结论与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消费体现了社会转型的特点,人力资本在住房消费中的作用渐渐显著起来,居民受教育水平越高,技术职称越高,消费的住房数量可能越多、住房面积可能越大、住房价格可能越高,而政治资本随着中国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虽然可能其利益回报有所下降,但仍然维续着,尤其是在基层更加明显。因此,可以说在社会转型期,随着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发展,人力资本在市场体制中利益回报提升的同时,政治资本也在再分配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继续或可能更多地得到利益的满足,社会分层的再分配机制一定程度上还在延续,而市场化机制也同时在并行地增长着。

研究发现,随着改革的发展,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都可能会增值,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在住房利益的回报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都可能有所提升,这样就有几个问题值得让人反思:第一、这是市场转型的结果还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或者说是市场转型的效应还是现代化发展的效应?市场转型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再分配精英对资源进行控制的范围减少,普通大众在再分配体系外获得资源的可能性增加;而现代化发展是一个停滞的农业经济结构向一个多元的经济结构或者说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迅速发展的过程,这是关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变,它们也为人们带来了众多机会,包括工作机会的增加和人力资本回报的提升等等。魏昂德指出,经济增长与结构变化也会改变权力与机会。他认为,即使没有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经济扩展也可能借由增加整体人口的薪酬而使干部收益相对降低。[55]对此,国内外学者也进行有益的探索研究:倪志伟等[56]提出了世代效应修订方案,维尔霍文[57]提出了时期效应修订方案,梁玉成对现代化转型与市场转型混合效应进行分解,提出APC模型等等,但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第二、国家与市场是否是共生关系?周雪光提出了“市场—政治共生模型(amarket-politics coevolutionmodel)”[58]。他认为,国家在设定市场所运作的制度性规则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一方面,市场的扩张并不是一个自我演进的过程(a self-evolving process),而是受到社会背景和历史变迁进程所制约;另一方面,国家总是积极地根据自身利益和偏好来主动地影响市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周雪光认为,市场扩张不是一个自生过程,相反,政治和市场相互影响并制约和改变着对方。新兴市场中的经济活动是被政治所塑造的。同时,非国有部门对国家税收的贡献不断增长,形成积极的反馈,促使国家制定政策鼓励市场扩张;政府逐渐从再分配者转变成管理者。[59]而倪志伟和曹洋[60]直接批评“国家与市场共生”模型具有强烈的“模型不确定性(model indeterminacy)”,因为该模型并没有清楚地说明国家政策或者市场安排为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是国家与市场互动的产物。

研究还发现,居民之间在住房分化方面存在着贫富极度分化的趋势。精英不管是拥有更多的政治资本,具有更强“位置能力”或“政策能力”,还是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具有更强的“市场能力”,或者两者兼有,总之,精英较非精英而言,无论在住房获得还是在住房消费方面必然都会占有绝对优势。住房本来并不创造贫富分化,只是表达贫富分化,可是由于中国城市住房改革制度具有分割性,从受益的角度分析,这种分割性的房改政策更有利于社会上层或社会精英[61]。这样,住房改革就加速了中国的住房分化和贫富分化,也强化了中国社会的贫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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