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第二节从有限经济制裁到全面经济制裁

第二节从有限经济制裁到全面经济制裁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对缅甸制裁的目标涉及“人权、民主和反毒品”三个领域。1997年,美国首次对缅甸实行经济制裁,目的是“反对缅甸军政府镇压民主运动”。
第二节从有限经济制裁到全面经济制裁_美国跨国公司与“ 民主促进”:一种国家— 市场— 社会关系分析视角

第二节 从有限经济制裁到全面经济制裁 ——美国政府在缅甸人权问题上的反应

美国政府认为,由于缅甸军政府“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因此决定实施经济制裁。美国对缅甸制裁的目标涉及“人权、民主和反毒品”三个领域。在美国对缅甸政策的目标中,首要目标是“结束军政府普遍违反人权”的情形;第二个目标是建立西方式的民主代议制政府;第三个目标是“结束缅甸的毒品生产和出口”。[8]总之,美国希望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迫使缅甸政府终止“压制人权”和实现“民主”,当然也包括其借制裁搞垮缅甸军政府,达到控制缅甸、遏制中国,以维护其在东南亚霸权的战略利益。在上述制裁目标指导下,自1989年以来,美国国际开发署中止了对缅甸的经济援助;美国海外投资公司(OPIC)不再对在缅甸的美国投资者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美国进出口银行(U.S.EXIMBANK,一家准公共金融机构)不再对美国对缅甸的出口提供支持。美国政府还通过其驻国际金融组织的代表阻止缅甸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获得贷款,将其在缅甸的外交代表级别由大使降为代办,并对缅甸高级领导人及其家属赴美施加签证上的限制。

1997年,美国首次对缅甸实行经济制裁,目的是“反对缅甸军政府镇压民主运动”。美国国会要求总统禁止美国公司在特定的政治条件下(如在缅甸存在的普遍的压制亲民主运动)对缅甸新的投资。1997年4月,克林顿总统签署13047号行政命令,援引“外国经营法”中的第570(d)条、出口信贷法和1997年相关的项目拨款法案,以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中的第203条,宣布禁止美国公司和国民在缅甸进行新的投资,该行政命令于1997年5月21日生效[9]。2003年,美国指责“缅甸政府逮捕、监禁反对派‘全国民主联盟’领导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昂山素季”,将有限经济制裁升级为全面经济制裁,禁止从缅甸进口任何商品,包括缅甸对美出口的主要产品纺织品在内,并冻结缅甸政府在美国的全部资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