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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伦理精神与伦理态度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之生命的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有形肉体的生物性,它是建构包括高级精神生命活动在内之一切生命运动的物质基础。人之生命的精神属性,主要是指人们在生命运动过程中通过大脑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反映的特性。我们知道,人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特别具有主观能动特征,故而可以认为,人之生命所蕴涵的精神因素是整个生命运动的导向仪与驱动器,它对于生命运动的发展方向与动力支持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类的伦理精神与伦理态度_生命文化要义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对生命的肯定与否定已经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紧接着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是我们应该以怎样的伦理精神与伦理态度去把握对生命的肯定与否定。由于人的生命在完整意义上有机地包含着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因此对生命的肯定与否定也需从这样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讨论。

人之生命的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有形肉体的生物性,它是建构包括高级精神生命活动在内之一切生命运动的物质基础。一般而言,生命运动对生物性的肯定与否定,属于自然规律的作用范畴。既然属客观规律之运动,那便可以断言,规律的运行必然不受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如此则似乎意味着人们对生命的肯定与否定不可能有什么人为的余地。其实不然,人们的主观意志虽然不可能支配、左右自然规律,但却完全可以在充分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地运用自然规律,进而实现优化自然属性的目的。比如,一方面,人们可以在充分认识、理解生物知识、生物规律的基础上加强对体质的营养支持与体格的科学锻炼,尽可能开发有形肉体的生物潜能,优化身体素质,以始终保持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而实现对自然生命的肯定。反之,如果不注意营养和锻炼而致身体日渐虚衰,那便是对自身生物性的否定。另一方面,人们可以根据自然规律而借用科学技术乃至于文化伟力强化自身素质,优化有形肉体的生物品质,从而实现对自然属性的肯定。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衣食住行方面采取的那些有别于其他动物的科学措施,最终有利于开发人的生物潜能、增强生物品质的客观效果,便是对生命自然属性的肯定。反之,则属于对自身生物性状的否定。

人之生命的社会属性,主要是指作为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元素而折射于生命运动中的社会“质”性,其中最主要的是人进行生命运动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客观存在着的各种关系,如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同事关系、伦常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等。不难理解,虽然所有的人都脱离不开与社会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不同的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之品质与分量是有着巨大差异的,贾府的焦大与衙府的“老大”各自据有的社会关系肯定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立足于社会关系而言之,生命的肯定与否定着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命所创造、体现的社会意义与价值,二是生命主体的社会亲和度与社会影响力。相对而言,某个人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更大,体现的社会意义更深,他的生命受肯定的成分便更重。反之,便更倾向于生命的否定。同理,如果某个人在生命运动过程中所表现的社会亲和度更高,社会影响力更大,他的生命受肯定的成分便更重。反之,他的生命便更倾向于否定。

人之生命的精神属性,主要是指人们在生命运动过程中通过大脑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反映的特性。我们知道,人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特别具有主观能动特征,故而可以认为,人之生命所蕴涵的精神因素是整个生命运动的导向仪与驱动器,它对于生命运动的发展方向与动力支持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精神生命运动之最核心的内容表现为对真善美爱境界的理解与追求,因此人们通过生命实践过程对真善美爱精神境界的践行效果,即可折射出对生命的肯定与否定。如果一个人坚持以社会利益高于自身利益,以道德良知高于生物本能,在生命运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真善美爱境界越高远,则他的生命理所当然即受到了更多的肯定;与之相反,如果一个人局限于自私自利,沉迷于口腹声色,在生命运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真善美爱境界越低微,则他的生命自然即受到了更多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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