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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稳稳站在“安全岛”里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领导干部怎样才能保证一生不出大事,不犯大的错误,不触法犯罪,这是一个既现实又严峻的课题。第一条线是底线。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有人腐败或许因“侥幸”一时躲过惩处,但保不齐明天就会被发现和查处。三是认为会被上级“保护”。有的领导干部平素和上级关系很好,一旦个人出了什么问题,他相信上级一定会想办法保护他,帮他摆平。
怎样才能稳稳站在“安全岛”里_有两条线不要踩_不系领带的领导科学

问题点击:现在“出事”的领导干部比较多,看到这些人被法律审判,成了“生命之囚”,既感到愤慨,也深觉惋惜,其实这也是事业的一大损失。一个领导干部怎样才能保证一生不出大事,不犯大的错误,不触法犯罪,这是一个既现实又严峻的课题。

一个领导干部要做到一生不出“大事”,不出现“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现象,需要下很多功夫,需要加强学习,需要严以修身,需要不断改造世界观,等等。除了这些之外,一个很有效率和效益的做法是要真心敬畏两条线,凡事都用这两条线去量一下,看看踩到没有。

第一条线是底线。这条线主要是从道德品质上讲的,确切说是道德底线。一个领导干部道德品质一定要过硬,比如,你必须遵守公共道德,你不能在大街上骂人、打架;你不能酗酒闹事;你不能欺上瞒下,到处撒谎;你不能做有伤风化的事,等等。出现这样的事都是要处理的,都是要给处分的,都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讲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涉及的范畴。我们有不少干部喝完酒就闹事,不是互相之间大骂出口,就是跟酒店人员干仗,甚至还有调戏女服务员的,对这样的人怎么能不给处分呢?我们党为什么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之魂,增强了民族文化自信,提升了国家文化软实力,特别是它能促进整个民族道德水平的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共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后8个字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我们要求普通公民努力这么去做,领导干部还有其他什么选择吗?领导干部必须做得更好。你连这样一个“普世”的要求都做不到,还怎么当干部、做领导?《左传》说“太上有立德”,它告诉人们最上等的是树立道德。在中国的文化中,道德永远站在社会心理和人民心中的制高点上。

第二条线是红线。这个好理解,红线就是党纪国法。为什么叫红线?因为这条线是罪与非罪的分界线,超越了这条线就犯罪了(许多违反党纪的同时也是违法的),就掉下去了。现在的问题是谁都知道不该违反党纪国法,但现实中,却有很多人屡屡突破这条本应让人感到畏惧的生死线。为什么呢?我觉得主要有四种原因:

一是侥幸心理。有的人很喜欢概率这个词,并经常做着概率方面的计算,在他们眼里,概率总是低的,自己肯定会在“概率”之外,几乎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把最初的违法乱纪算在“概率”之内。为官从政,如何能够行得正、坐得稳?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这一告诫再次明确了一个道理:侥幸非常道,靠侥幸过日子,迟早要跌跟头。不论做官还是做人,都是如此。当然,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偶然因素的作用,确实存在有的腐败分子长期没有被揭露、没有受到相应惩罚的情况。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人的侥幸当作自己搞腐败的理由。针对这一点,《人民日报》有一篇文章说得好:显然不能。须知,偶然是例外,必然是常态。“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有人腐败或许因“侥幸”一时躲过惩处,但保不齐明天就会被发现和查处。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话说回来,即便有这种侥幸,腐败分子的日子就真的好过了吗?当年唐太宗李世民曾对臣下有过这样一番谈话:贪财受贿必受惩处。受贿的人即使事情不暴露,难道就不担惊受怕吗?一个人在恐惧中生活,能活长久吗?人不能靠侥幸过日子,过日子还得回到过日子的规律上来。

二是过于相信自己所在“体系”的牢靠性。一些领导同志非常爱搞小圈子,组织“哥们帮”,建立自己的嫡系部队,他们这样搞就是为了结党营私。一些人非常相信“铁哥们”这个“铁”字,以为这个“铁”字就是安全阀,以为这个特殊关系网就是安全岛。他们就是这样在高估自己的能量之后,变得胆大妄为起来。现在出现的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都和这有关系。这是世界上最恶劣、最愚蠢的误判!当党纪国法之剑猛然亮出之时,那个“铁”立刻就会被“削铁如泥”,那个网立刻就会鱼死网破。

三是认为会被上级“保护”。有的领导干部平素和上级关系很好,一旦个人出了什么问题,他相信上级一定会想办法保护他,帮他摆平。他们判断得很准,一些领导在这个时候确实常常出手相助。他们这样做,有的出于自保,有的则是迫于潜规则的压力。对于后一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做了深刻的揭示:“现在,一些地方从政环境中存在不少问题。某个领导干部因腐败受到法律制裁,便有人说是该领导干部的直接上级‘保护’不力,否则不会出事。在这些人看来,领导干部犯了错误受不受到追究,不是该不该执法执纪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得到上级领导庇护的问题。”这种倾向也进一步给一些干部违法乱纪添了胆。现在,党中央的反腐力度和逐渐完善起来的反腐机制使这种“保护”机能明显萎缩,违法违纪必究,谁做这方面的“保护”,谁就要付出代价。

四是一些人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跟着别人一起违法违纪”。我们一些人有一种思维惯式——大家都这么做就不算错。这个来自所谓生活中的经验,其实也是一个愚蠢的误判,前一个时期,湖南衡阳选举舞弊案涉及了那么多人,不都被处理了吗?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又针对四川南充市贿选案明确指出:“党中央态度很明确,对有关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涉及多少人就处理多少人,处理结果要向全党公开,吸取教训。”

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但这四条比较普遍。这是四个误区,不走出这个误区,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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