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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形态源于对城市形态概念的界定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区形态,源于对城市形态概念的界定。而在社区尺度,新城市主义的支持者认为,良好的社区形态应具有以下特征:连接性良好的社区内部道路,高效且混合的土地利用方式,多种选择的交通方式,步行范围内可达的生活设施,社区内多样化的社会构成,以及中低收入群体可支付的住宅。在社区尺度放弃了密度的单一测度之后,街区的布局和大小、住房形态,绿地分布、用地混合程度等要素也纳入到社区形态研究中。
社区形态_城市社区形态与再生

社区形态,源于对城市形态概念的界定。在中国和西方研究中,城市形态的概念不尽相同。中国传统的城市形态研究中,目前侧重关注物质空间——即理解为中文语汇的“形(状)”与“(状)态”的结合——注重城镇空间的结构、内部用地的形状以及景观的状态,这分别对应英文原意的城市构型(Urban Morphology)和城市格局(Urban Pattern)。相对而言,西方研究则将城市形态的概念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除了物质空间形态,也有社会空间、经济空间、环境空间、景观空间、社区空间等方面的布局以及开发模式。

虽然目前西方国家中很多规划原则都是基于城市形态理念的,例如混合利用、可达性、渗透性、可辨识性等,然而似乎对城市形态本身的定义和衡量仍然十分困难(Williams,Burton,et al.,2000)。西方早期对于城市形态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两本著作,凯文·林奇的《城市形态》以及亚历山大的《城市不是一棵树》(A City is not A Tree),他们不仅提取出城市形态所应具有的要素,也提出良好的城市形态源于局部模式的恰当组合(Alexander,1977)。

在美国,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新城市主义和精明增长理念的兴起,以及GIS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形态重新成为科学研究的热点。在城市尺度,规划者试图通过回归传统风格的良好城市形态,抑制城市蔓延(New Urbanism,2002)。而在社区尺度,新城市主义的支持者认为,良好的社区形态应具有以下特征:连接性良好的社区内部道路,高效且混合的土地利用方式,多种选择的交通方式,步行范围内可达的生活设施,社区内多样化的社会构成,以及中低收入群体可支付的住宅(Duany,Plater-Zyberk and Shearer,1992)。

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生活品质成为了城市形态研究的焦点,城市形态的测度逐渐从仅仅关注密度的单一指标向多维度指标转变(Williams and Burton,2000)。在社区尺度放弃了密度的单一测度之后,街区的布局和大小、住房形态,绿地分布、用地混合程度等要素也纳入到社区形态研究中。近来一本关于可持续城市形态的著作《面向可持续的城市形态》(Achieving Sustainable Urban Form),对90年代以来“紧凑城市”的论点进行反思,书中认为可以通过良好的社区形态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但这个过程却是通过间接影响而发生的。

通常,城市形态(Urban Form)是指城市的物质空间的布局以及开发模式(Williams,and Burton,2000)。相应的,本书将社区形态(Community Urban Form)的概念,理解为社区视角的城市形态。结合社区的概念来看,社区形态的定义不仅包括社区物质空间的布局,也包括社区内部社会环境的模式、社区居民的活动以及对社区的感知等——它关注社区建成环境和社区社会环境、地方经济发展、社区感营造、各种设施可达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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