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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加快推进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不仅要求我们进一步从理论上加深对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而且还要求我们建立起一套能反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要求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共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学者们对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不少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应对这种和谐社会一般的、共同的属性进行概括和反映,否则便可能偏离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基本轨迹。
创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_从盲流到产业工

二、创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中央十六大以来的重大理论成果,也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实践创新,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快推进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不仅要求我们进一步从理论上加深对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而且还要求我们建立起一套能反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要求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中共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学者们对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不少研究。认为建立和谐社会评价指体系和评价方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信息工具,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向规范化、科学化、动态化发展(徐学荣等,2006,24—28)。

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原则进行了探讨(欧阳建国,2006,16—18、管怀鎏,2006,14—17、梅松、齐心,2006,62—66)。

和谐社会的综合评价对象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即以整个国家作为评价对象;二是地区级层面,即以各个省市作为评价对象。学者们从不同的层面,对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尝试,有的从县市区域的角度(李海波等,2006,86),有的从市一级的角度(沈建钢,2006,91—97),有的从省域的角度(胡学锋,2005,81—83),有的从国家层面(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6,23—30),这些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构建的指标体系,对指标的设置、评价方法的运用等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有些学者和部分城市用指标体系对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测评,并分析了通过评价发现的问题(朱庆芳,2006,33—36),这种评价与分析,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无疑是积极和重要的。

(一)建立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和原则

1.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

第一,既要通过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反映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又要反映社会结构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指标体系必须充分反映上述目标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以增强指标体系的现实性和指导性。同时,上述目标任务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地与社会结构和社会全面发展联系在一起;社会结构的变化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一定的社会结构对社会发展又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就难以发展,也难以和谐。发展是硬道理,许多不和谐的社会问题,必须通过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得到解决。所以,在突出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指标。

第二,既要概括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面貌,又要突出重点。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必须能在总体上覆盖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主要领域和方面,反映出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状况,为从宏观层面上准确认识和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态势提供可靠依据。但与此同时,又必须在众多指标中把握本质突出重点,将最能反映和谐社会建设特征、最能反映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主要问题的方面,作为指标体系的重点,予以特别关注。这样,既可以通过评价准确把握一定区域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状况,又不至于面面俱到而失去特色,且增加评估的难度。

第三,既要反映和谐社会的一般属性,又要突出现阶段一定区域社会发展的基本特点。企盼社会和谐是古往今来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人们,对和谐社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但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各不同理念中的和谐社会又有诸多共同的、基本的属性。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应对这种和谐社会一般的、共同的属性进行概括和反映,否则便可能偏离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基本轨迹。但另一方面,在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会有不同的特点,比如首都北京和一般省区、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都有各自特点。所以,必须特别注意从特定区域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出发,着眼于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眼于社会已经和正在出现的深刻变化,使指标体系能准确反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社会演进与发展的主要特点,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准确的坐标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第四,既要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反映、评价、监测功能,又要突出其导向和促进的作用。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为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状况和客观进程提供可靠的认识工具,因此,指标体系必须能充分反映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特征,体现其真实面貌,进而可以为评价、监测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进程提供基本依据。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为更充分地发挥指标体系的能动作用,在研究构建指标体系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并突出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即通过有关具体指标的设置,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明确标示出其前进方向和努力目标(比如,社会组织建设和慈善捐款占GDP的比重,目前在中国就比较落后,不能因为落后就把这两个指标删去,恰恰相反,明确前进方向和努力目标,我们把这两个指标纳入了评价体系;其他如“万元GDP能耗”也是如此),从而对各项实际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使和谐社会的建设方向更为明确、推进更为顺利。

第五,既要保持较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突出与时俱进、可以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适时调整和充实。为了保持指标的可比性,从而可以较为准确地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分析,指标体系在总体上必须强调保持稳定,体现连续性的基本要求。但同时,考虑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正在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迅猛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现实状况,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又必须是一个开放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客观需要适时充实、调整和完善的体系(管怀鎏,2006,14—17)。

2.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它关系到一个地区和我们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生态环境、民风民俗民意以及道德价值观念的重塑等各个方面。和谐社会评价指标必须体现这种系统性,各个指标之间,要形成有机、有序的联系,系统地科学地反映和谐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

(2)科学性原则。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的分配,都应准确反映和谐社会的特定内涵和本质属性;同时,指标定义应准确清晰、数据来源权威可靠、处理方法规范科学。

(3)综合性原则。社会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众多,如果我们全部采纳不但成本极高,整理难度极大,并且由于指标之间关联强度会随着指标增多而加强,进而会严重扰乱核心指标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因此,在选取指标时,应概括和提炼出最能代表和反映和谐社会基本内涵、本质特征的覆盖面宽、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综合性的指标,有机整合成科学的指标体系。

(4)可比性原则。构建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在于,通过指标体系的客观反映,可以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比较和分析,从而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进程和阶段作出准确判断,为发现问题、找出差距、调整目标、改进工作服务。因此,在选择和确定各项指标时,要十分注意指标的可比性,必须做到定义清晰、概念完整、内涵明确、数据口径统一、收集数据和计算分析方法规范等,这样才能够借助指标体系提供的信息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比较分析。

(5)独立性原则。为了计算上的简便、准确,选择的指标之间相关性要小,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尽量避免指标之间的交叉重复或大同小异现象。

(6)可操作性原则。首先是所选择指标的对应数据的可获得性,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则,因为一个指标即使很典型、很全面、很有代表性,但如果指标不容易获取或者获取成本非常高,就会使指标失去应用价值。其次,应与现行统计方法与口径相衔接,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以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数据的收集,也便于纵横比较。同时选用的计算公式要简单,指标要少而精,应用时要方便、简洁。

(7)客观统计与主观反映相互印证的原则。和谐社会的构建关键在于给民众带来了多少实惠,民众的得失与感受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统计数据也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有时因为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老百姓的感受与统计数据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统计测评的同时,还应辅以民情民意的相关调查,以获取老百姓的主观感受资料,以此与统计测评进行相互印证。

(二)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我们从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社会活力、人与自然等七个方面,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29项指标,建构了一个主要针对相对独立区域社会和谐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个体系既涵盖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也包括了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的平衡协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我们选取城乡结构、就业结构和性别结构中的三个指标来反映社会结构。

(1)城市化率:这是一个衡量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指数,反映了区域社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2)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我们选择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这一指标来反映社会结构中的就业结构。本来,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还应考虑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或以非农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来反映社会结构中的就业结构,但考虑到这个指标体系是针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评价,所以选择了具有导向意义的“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这一指标。

(3)出生人口性别比。性别均衡是社会安定的基本前提,一个男女性别比失衡的区域,必然会出现很多社会问题。这一指标具有控制意义。

社会发展。发展不仅仅是指经济发展,而应是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我们选取了人均GDP和人口增长、教育、医疗、文化和恩格尔系数等指标来反映社会的全面发展。

(4)人均GDP:指国内生产总值与总人口比。它可以反映社会产品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协调状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高,说明经济增长与人口增长越和谐。

(5)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是中国基本国策,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6)人均受教育年限。反映受教育水平,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指标。

(7)每万人医生数。指每万常住人口当中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医生人数,用以反映医疗卫生事业对居民健康服务的保证程度。这是反映社会医疗水平的一项国际通用指标。

(8)人均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指个人购买文化设施器材的费用和参与文化消费的开支占个人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状况。

(9)恩格尔系数。不同的恩格尔系数直接反映了不同的消费结构,也间接反映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绝对贫困;50%~60%为勉强度日(中国称之为温饱);40%~50%为小康;40%以下为富裕,其中,30%~40%为比较富裕,20%~30%为非常富裕,20%以下为极端富裕。

社会治理。我们从民主法制、居民自治和反腐败的角度,选取了五个指标来反映社会治理状况。居民的“民主满意度”和“社区归属感”,将通过问卷调查搜集数据。

(10)万人律师数。指每万常住人口中的律师数量,反映法制化程度。

(11)万人社会组织数。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公民社会的发展程度。在和谐社会中,公民社会应该达到一种相对成熟的程度,通过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可以让他们代替政府发挥公共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在中国现行制度下,它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所覆盖的民间组织。为农民工服务的中介组织和农民工的自组织应包括在内。

(12)每万人社区工作人员数。这是反映居民自治的一个指标。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工作非常重要。

社会公平。主要通过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等几方面的指标来反映,我们选取了城乡居民收入比、基尼系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覆盖率、高中生性别比等指标来测量社会公平程度。

(13)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城乡居民收入比越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大,人与人的和谐状况越不理想、社会和谐程度越低。它还可以间接反映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居民收入的差距。

(14)基尼系数:是表示社会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指标,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越高,社会越不和谐;大于0.4被视为贫富差距过大的警戒线。采用基尼系数来评价社会和谐程度,既具体又直观,既可测量又能排序。“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努力增加中等收入者的规模,基尼系数可以间接反映社会的阶层结构。

(15)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率越高社会越不稳定也越不和谐。考虑数据的易获得性,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

(16)劳动合同全员签订率。劳动合同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全员签订率就是全体员工与签订合同员工的比率。

(17)社会保障覆盖率。指参加了社会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的人数占经济活动人口数的比重。经济活动人口指在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一般来讲,经济发展越好,社会福利越好,社会保险率越高,社会越稳定也越和谐。

(18)慈善捐款数占GDP的比重。反映第三次分配的公平程度。尽管这个比重目前在中国极低,我们把它列入指标体系,主要是为了起导向作用。

社会稳定。包括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两大内容。我们选取每10万人口各类事故死亡率、民事纠纷调解率、治安案件查处率、消费者投诉案件解决率等指标测量社会稳定状况。“公众安全感”则通过问卷调查搜集数据。

(19)每10万人口各类事故死亡率。这一指标反映公共安全的基本情况。这是一个与农民工职业安全有关的指标。

(20)民事纠纷调解率。反映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1)治安案件查处率。反映社会治安的稳定程度。也可采用刑事案件发案率的指标,但治安案件查处率包含了大量由于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因而指标的代表性更强。

(22)消费者投诉案件解决率。反映市场行为的诚信程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会活力。我们选取万人专利申请数、人口流动率、科学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和个私企业增长率来反映社会活力状况。

(23)万人专利申请数。创新是人的活力迸发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民族兴旺的源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成果主要表现在专利的申请量方面,国际上在进行国家之间竞争力对比时,也注意用专利申请量的指标。

(24)人口流动率。事实证明,一定程度的人口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充满活力的表现。具体计算可以以流入及流出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衡量。这一指标的问题是,只能以户籍统计为准,而实际流动人口远远超过户籍统计。为此我们建议,国家统计部门应建立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特别是关于农民工的统计数据。

(25)科学研发经费(R&D)支出占GDP的比重。反映创新能力和水平。

(26)个私企业增长率。反映社会成员创业状况。

人与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环境状况和人居环境三个方面。我们选取万元GDP综合能耗、空气质量优良率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来进行测量。

(27)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大量消耗能源,带来了自然能源逐渐短缺,空气、水受到污染等很多灾难性的问题。因此,降低能耗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的基本措施之一。

(28)空气质量优良率。反映环境治理状况的指标,同时也能反映人居环境。

(29)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反映居民生活环境的质量。

表11.3 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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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还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设置目标值,二是权重分配。

设置目标值是为了在统计测评时有参照系。目标值的设置,主要参考国内外现代化指标、全面小康社会指标和测评对象区域“十一五”规划相关指标综合分析后确定。

权重分配有平均赋权法、主观赋权法和专家赋权法等。我们认为专家赋权法(即德尔菲法)比较科学。本课题指标体系中的二、三级指标权重即采用专家赋权法得出。

考虑到全国各地的特殊性,我们没有给出统一的目标值。居民调查问卷也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设计。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个指标体系具有开放性,可以同时运作,也可单项运作。如“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单独运行时,可考虑将“劳动关系预警指标”的部分内容加入,以便增加评价的针对性和更全面评价、掌握和谐社会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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