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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基本特征的研究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民工的性别结构为:男性占63.4%,女性占36.6%。农民工流动的产业特点,主要表现为从农业流入城市的二、三产业。据农业部“民工潮的调查与研究”课题组统计,1980—1989年,农村劳动力在一、二、三产业中就业的比率分别是45.1%、27.8%、27%,而1990—1995年三者比重分别是33%、46.9%和20.1%。
农民工基本特征的研究_从盲流到产业工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的研究

对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谋求工作的方式、职业流动的特点、劳动力市场与非正规就业家庭模式、收入与消费等。

1.人口学特征

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巨大,由于没有规范的统计,学者个人的调查很难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的人口学特征。人们一般使用人口普查和统计局、农业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国家部委调查统计的数据。综合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农业部农研中心、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部委调查统计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对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规模做如下判断: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规模约为1.2亿,其中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按照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80%进入城镇、50%跨省流动计算)。”(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70)

学者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城市外来人口进行分析,认为全国外来人口中农业户口人员占82.42%,非农业户口占17.58%。城市外来人口受教育水平高于流出地人口而低于流入地人口(李强,2004,18—21;王春光,2003,55)。

农民工的性别结构为:男性占63.4%,女性占36.6%。农民工的年龄结构为:21岁以下占17.9%,21—25岁占27.6%,26—30岁占20.7%,31—35岁占12.9%,35岁以上占20.9%,平均年龄为28.6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15岁。农民工的婚姻状况为:已婚者占52.7%,未婚者占46.2%,离异者占1.1%。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逐年提高(郑功成、黄黎若莲,2006,3)。

2.谋求工作方式

调查资料显示,农民工进城谋求工作的方式,以亲朋介绍和自己找为主。有学者以“您是通过什么关系找到目前的工作的”为题连续调查两年,2000年回答“亲朋介绍”的占58.6%,“自己找的”占14.7%,两项合计为73.3%;2002年回答“亲朋介绍”的占60.5%,“自己找的”占13.8%,两项合计为74.3%;(李强、唐壮,2002,18)时隔两年,这一比例上升了1个百分点。

另有学者2006年的调查显示,亲朋介绍的占47.2%,完全靠自己找工作的占36.3%,由当地政府或者学校有组织输出的占6.3%,用人单位直接到农村招工的占2.3%,中介机构介绍的占3.4%,参加本村包工队的占2%,其他途径的占2.5%,可见,亲友介绍与自己寻找机会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渠道(郑功成、黄黎若莲,2006,4)。亲朋介绍外出,具有滚雪球的效应,许多农民加入“民工潮”的纽带是地缘与亲缘关系。这种连锁迁移,在城市中形成了许多同乡团体与群居村落(宋林飞,1995,81)。以地缘、亲缘为纽带的谋求工作方式,降低了农民工找工作的成本和盲目性,增强了他们进入城市的适应性和安全感。

3.农民工的就业特点

(1)次属劳动力市场。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一种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这个劳动力市场被称为“首属劳动力市场”;另一种是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这个劳动力市场被叫做“次属劳动力市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农民工进入的就是这个次属劳动力市场(卢海元,2004,14)。从事的是粗、脏、累的工作或者工作环境存在危险的工作。中国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对外来务工者不平等待遇和就业限制,这种歧视和限制不利于市场化的竞争就业实现,也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农民工的次属劳动力市场性质,决定了他们职业流动的以下特点:一是以水平流动为主,不引起职业地位的升降;二是呈现越来越频繁的流动趋势;三是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源积累;四是缺乏良好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等(周大鸣、秦红增,2004,1—9)。

(2)非正规就业。

非正规就业是与正规就业相对而言的。国际劳工组织曾对非正规就业的特征进行概括,并且指出非正规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克服失业的有效手段,其主要特征是:容易进入,主要依赖本地资源;家庭所有制与自我雇用;经营规模小;采用劳动密集型的适用性技术,劳动技能简单;较少管制等(甘满堂,2001,62—65)。

非正规就业是中国城市农民工的就业主渠道,其主要特点为:工资水平低;不享受任何福利保障;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契约十分松散,常常发生雇佣纠纷;就业十分不稳定,工作更换频繁等。非正规就业解决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就业问题;节省了城市就业的“岗位成本”,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的迅速崛起是在政府投入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实现的;城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是高效率的,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目前已经成为城市服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十年中,非正规就业会是数以亿计的流入中国城市的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形式(李强、唐壮,2002,13—25)。

(3)以城市二、三产业为主。

农民工流动的产业特点,主要表现为从农业流入城市的二、三产业。改革开放初期的8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以一、二产业为主,进入90年代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则主要以二、三产业为主。据农业部“民工潮的调查与研究”课题组统计,1980—1989年,农村劳动力在一、二、三产业中就业的比率分别是45.1%、27.8%、27%,而1990—1995年三者比重分别是33%、46.9%和20.1%。2000年后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第二产业转移的比重开始下降,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渐上升。(李晓云,2007,35)2004年,在农村转移劳动力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40%,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0%。在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劳动力中,转移到制造业的占67%,转移到建筑业的占22%,转移到采掘业的占8%。在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中,转移到批发与零售贸易业的占17%,转移到居民服务业的占15%,转移到交通运输业的占12%,转移到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文化、教育等其他行业的占56%(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88)。

(4)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加。

2002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到51.2%,在外就业的时间平均高达8.9个月,其中半年以上的占73.3%,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而10个月以上的常年性外出人数达57.8%。2004年,外出劳动力中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到54.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7个百分点;有就业岗位但不稳定的比例为40.6%,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没有找到工作的占总数的4.5%,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2个百分点(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88)。

4.婚育观念发生变化

有学者发现,农民工进城以后,在恋爱、婚姻的选择上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自主、自由、多元化态势。城市农民工的婚恋观已从“父母之命”转变到“自定终身”;通婚半径大大扩展,跨镇、县、地区,甚至跨省的婚姻都增多了;性观念发展变化,未婚同居的增多了;转变的原因:一是农民工受城市青年自由恋爱观念的影响,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二是农民工走出了农村相对封闭的生活生产状态,有了一定自由交往、接触的时机和条件。农民婚恋观的变化,是中国农民主体意识增强和自身素质提高的表现,有利于城乡融合、地区交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历史性的进步(蔡恩泽,2002,18—19;周大鸣,1999,59—65)。

还有研究者通过分析1978年以来中国人口出生率的变化情况,认为,1987年以后,中国人口出生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与农民进城打工受到城市文化熏陶是分不开的。调查资料显示,年轻的农民工大多表示孩子有一个就够了,而且男孩、女孩也无所谓。多数农民工对子女的期望都很高,都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很多人都提出,希望子女将来能上大学,并表示为此花多少钱都乐意(李强,1996,77—81)。

5.农民工的家庭模式

社会学将家庭区分为不同的模式或类型,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等。然而,目前中国的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的家庭却难归入以往的家庭模式,因为流动与分居,中国农村家庭(因为农民工几乎关涉所有的农村家庭)模式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有研究者认为农民工家庭表现为五种基本模式:单身子女外出型、兄弟姊妹外出型、夫妻分居型、夫妻子女分居型、全家外出型。农民工家庭的最主要特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长期分居,规模极其庞大,并已涉及多数的农民家庭。分居模式占了主导地位,与传统的家庭理论发生了冲突。而农民工分居家庭之所以仍然稳固,是因为有了农民工对家庭的经济支持,经济支持取代了共同生活而成为家庭得以构成的基础条件之一。这种分居家庭模式恰恰反映了中国人家庭观的精髓。研究者并预测,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分居模式会是中国农民家庭的主要模式(李强,1996,77—81)。另有学者认为,外出务工给家庭结构带来的变化是“从‘分’走向‘合’。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分了家的小家庭又重新组合起来,一块吃饭、一起耕种。”(周大鸣,1999,59—65)其实,这种家庭的合作性,正是对分居模式的补充,也是分居模式能够基本稳固的原因之一。

6.城市“边缘人”及其形成的原因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分析,农民工是城市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学者们认为,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人处在城市的边缘位置上,是城市中的“边缘人”,在生活方式上也成为城市里的一个特殊的亚文化群体,即“第三元群体”,进而提出“三元社会结构”的观点(李强,2004,2—5)。有研究者就是以“城市边缘人”为书名,对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进行研究的(史柏年等,2005)。

造成农民工城市“边缘人”地位的原因,首要制度原因在于户籍制度。李强认为,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制度,当然,构成当时中国身份制度的不仅是户籍,除了户籍制度外也有一整套复杂而又相互匹配的身份制度,但是,户籍制度是这套制度的核心(李强,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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