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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及其习俗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天地江河的信仰及习俗文化我国是一个以自给自足和自然经济为主的传统农业制国家,大部分人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古代洪水神话及大禹治水的神话就与这种信仰密切相关,祭江河水神和祈雨习俗,在我国南北东西广大地区及少数民族中都普遍存在,说明这种习俗具有广泛的自然环境基础和信仰传承的基础。
禁忌及其习俗_民俗文化

第十章 精神民俗文化

精神民俗文化主要是指我们传统和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民间信仰,它是人民群众创造,并在人民群众中传承,对民众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的一种精神活动方式。这种方式包括人们对天地江河的崇拜,人们在回顾自己的历程时所形成的对祖先的崇拜和生活中存在的禁忌,以及因为人们缺乏科学知识而产生的迷信习俗等内容。

第一节 天地江河的信仰及习俗文化

我国是一个以自给自足和自然经济为主的传统农业制国家,大部分人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我们知道,传统的农业生产依赖的是风调雨顺的自然环境,否则,自然灾难或灾害一旦降临,便会使生存发生问题。这就形成了我们对天地江河等自然力量特别迷信的种种习俗文化。

一、天地江河崇拜的产生

大家知道,原始神话的产生有赖于原始意识。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原始社会,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极其有限。那时种植生产尚未形成,人们以采集植物根块、果实和狩猎为生。但是,此时的大自然同样会无情地教训原始人群,大雨、地震、江河泛滥、火灾等自然灾害,时常威胁着他们的生存。这种自然力量在任何时候都超过了人类所具有的力量。然而,这种力量的发生是看不见的、神秘的,这就在原始人的心目中产生了对这种力量的畏惧和崇拜心理。加上万物有灵的信仰,原始人就产生了这样一种表象的推理:既然宇宙中的一切皆与人类一样有灵魂,那么天地江河必然也是有灵魂的,只不过它受制于某个更大的神秘力量而已。这种神秘力量是什么呢?那就是主宰天地江河的神。任何有益于人类,或者产生破坏性的行为,都是神的所作所为造成的。早期的神没有善恶,他对人类是福还是祸,全靠人类自己对神的虔诚程度。为了表达对这种神秘力量的敬仰,在原始人那里就产生了对天地江河神的崇拜。

不过崇拜只是一种心理行为而已,要表现崇拜,只有采取一些具体的行动,这个行动就是祭祀。祭祀是崇拜的外化和仪式化。而祭祀的行为基础是巫术思想。原始人相信,只要通过某种仪式就可以控制某种神秘力量为我所用。这是原始人试图征服自然的一种方法,祭祀是这种征服自然行为或巫术行为的综合表现。因此,在我国,祭天、祭地、祭江河的习俗非常发达,并因此派生了极其繁杂的相关习俗内容。如对天的崇拜派生了对日、月、星、云、风、雷、雨、电等等的崇拜,并且形成了祈雨、占星术等习俗文化,产生了夸父追日、嫦娥奔月等神话。正是这种崇拜,从氏族部落开始,一直到封建时代,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天仪式,保存完好的北京天坛就是皇帝祭天的明证。

人们不仅对天崇拜,同样也对地崇拜,后土便是对地崇拜的对象,社也是其中之一。后来,对大地的崇拜派生了对土地神的信仰、对风水龙脉等地理环境的信仰,及农民对田公田婆等田神的信仰和祭祀习俗。土地养活人民,所以过去每个村庄都建有土地庙,人们相信,土地神会保佑自己平安无事。这种对大地的崇拜还表现在人们对山、石的崇拜。泰山在很早的时候就成了皇帝祭祀的地方和人们崇拜的对象,各地也都有不同的神圣的山供人们祭祀崇拜。由对山的崇拜而转化为对石的崇拜,如泰山的石,就具有非凡的能力,它能祛邪避祟,保家安康。有一次在泰山开学术会议,我还收到一块泰山石作纪念品,说是具有祛邪镇祟的作用,至今我还保存着。

人们还对江河进行祭祀,来表达自己对它们的畏惧和崇拜。这种崇拜各地因自然环境的不同而转化为对湖、泊、海、泉、雨等的祭祀和崇拜,并最终归结为人们对水的畏惧和信仰。古代洪水神话及大禹治水的神话就与这种信仰密切相关,祭江河水神和祈雨习俗,在我国南北东西广大地区及少数民族中都普遍存在,说明这种习俗具有广泛的自然环境基础和信仰传承的基础。

二、天地江河信仰的内容

对天地江河的信仰主要以人们对自然现象中的天地江河本体及其派生或衍生现象的信仰为对象,在中国历史上一以贯之的传承中,形成了极其丰富的内容。

(一)对天地江河本体的信仰

1.对天的信仰。

天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是人们可以感知的无边无际的世界,是宇宙。原始人在认识到自己的存在的时候,必定也同时认识到了自然世界的存在,其中就有天。天作为一种真实物体崇拜,就源于天的无垠边际和变幻莫测,因此,人们将苍天这一悬浮于头顶上的自然物,拟为一种具有生命意义的有灵魂的物体,并把它想象成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客体。这一客体,古人和今人一样,称它为“天公”。它与地母相对应,是因为在原始人的信仰中,天高居于人们生活空间之上,是催生大地中万物的原动力。对天的信仰不仅产生了人们对天的直接畏惧和祭祀,同时也产生了大量派生或衍生的习俗文化,给历史文化增添了色彩。

2.对地的信仰。

地与天相对应,是最具威力的自然物之一。由于它顺时而使万物生长,就像母亲哺育婴儿一样给人类带来食物和生命所需的一切,因此,人们又称它为“地母”。《春秋元命苞》曰:“地者易也。言养物怀任,交易变化,含吐应节。”[1]所以管子说,“地生养万物”。[2]除了养育生命之外,在古代人看来,地是具体的一种存在,它有长度、宽度和厚度。《河图括地象》曰,“地广东西二万八千,南北二万六千”,[3]是一种长方形实体。同时它又极深厚。《艺文类聚》卷一引《三五历纪》说,盘古开天辟地时,“地日厚一丈”,如此经过18000年,则地至少有657万丈厚,约为21900公里,比现实地球的赤道直径12756公里或地极直径12714公里要厚得多。而从神话角度来看,地(其实是中国的地形特征)之所以东低西高,乃是因为共工氏与颛顼争帝位失败而将天柱弄折、地维弄断造成。它使“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4]由于地的博大和不可预测性,使人们形成或派生了许多神秘的对地的信仰和习俗文化。

3.对江河的信仰。

除了天地的博大和无时无刻不让人感受到它的存在之外,对于原始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水。水存在于各种不同的场合,它似乎并不引人注意。但是,当水汇聚成江河巨流,尤其是出现洪水时,它的力量却是惊人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挡。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曾经广为流传的洪水神话,不仅是人们对于洪水对人类发展中曾有过威胁的一种记忆,更是人们对于江河力量巨大破坏性的畏惧。当人们将这种力量拟人化之后,江河的神灵信仰便产生了。古代人很早的时候便认识了四渎,即长江、黄河、淮河和济水,而四渎都各有神灵主宰,并形成了上起帝王下至平民百姓心态各异的信仰。

(二)形态各异的民俗文化

1.对天的崇拜使人们想象或拟人化了许多关于与天相关的神灵,正是这些神灵主宰和控制着天,同时也控制着人类。而人类也从天的变幻莫测并且往往带来灾难等现象,感受着对天的畏惧,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崇拜、祭祀。与天相关的神灵有上帝、日月神、星辰神及相关的风雨雷电等诸神。

第一,上帝即天帝,是古代民众对天的一种拟人化实体。《诗·大雅·大明》载:“上帝临女(汝),无贰尔心。”这里的“上帝”就是天帝,写的是周王朝伐殷时相信天帝与他们在一起。“上帝”也称“皇天”或“昊天”,《孔氏正义》说:“皇,君也,故尊而君之则称皇天。昊,大貌,故言其混元之气,昊昊广大,则称昊天。”古人不仅敬天,而且对天进行祭祀和举行祈福活动。《周礼》中有大宗伯:“大宗伯之职,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即以升烟来祭天。后来的帝王把自己称为天子,其意就是皇天之子,而且每年都要在圜丘举行祭祀仪式。做出大功业的帝王还要到泰山举行封禅大典,以祭天地。

第二,日月神是对日月实体的一种拟人化形象。关于日神和月神,古代在很早的时候,就已创作了许多神话来加以解释,日是羲和之子。《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山海经·大荒东经》说:“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人们想象太阳乘着乌鸦巡游于天,照耀大地,给人类带来光明和温暖。但有一天,轮流而出的十个太阳一齐出来了,于是有了舜射九日或后羿射九日的传说。后者还与月神的动人神话结合在一起。而关于月中嫦娥、月兔、吴刚的传说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对日神和月神要举行祭祀,现在北京还有日坛和月坛,是帝王祭祀日神、月神的地方。

第三,星辰神是对星辰天体的拟人化形象。星空不仅是对古人,即使对现代人也是最令人遐想的。当人们将星星与人类社会相对应,星君的传说和形象便产生了。什么北斗七星(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二十八星宿(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虚危室璧;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等,他们不仅拟人化,而且主宰着不同地域和在那个地域中居住的人们。如兖州属角亢、豫州属氐房心、幽州属尾箕、江湖属斗、扬州属斗牛、青州属虚危、并州属室璧、徐州属奎娄胃、冀州属昴毕、益州属觜参、雍州属井鬼、三河属柳星张、荆州属翼轸等。很早的时候人们就相信,“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尚书·洪范》中的“庶民唯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便是这种观念的表达。在古代,官方和民间都对星辰神进行祭祀,汉代民间“独祠司命,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用小猪作祭礼进行春秋二祭。[5]现代人中还残存的星命、星相等信仰和观念,都源于古代的星辰信仰。

第四,风雨雷电诸神是对与天相关的自然界一些特殊现象的拟人化形象。风神被人们称为飞廉(南方)、风伯、风师(北方)。《楚辞·离骚·远游》说:“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王逸注,飞廉即风伯也。《风俗通义·祀典》说:“《周礼》风师者,箕星也,箕主簸扬,能致风气,……养成万物,有功于人,王者祀以报功也。”雨师也有好几个,如赤松子、应龙等,最著名的是神农时的赤松子。刘向《列仙传》卷上载:“赤松子者,神农时雨师也,服水玉以教神农,能入火自烧。往往至昆仑山上,常止西王母石室中,随风雨上下。炎帝少女追之,亦得仙俱去,至高辛时复为雨师,今之雨师本是焉。”雷神是一个怪物,《山海经·海外东经》载:“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汉代时,雷神为一擂鼓的力士形象,《论衡·雷虚篇》载:“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推椎若击之状,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之意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雷神是男性,与之相配的是电母,即闪电神。

2.对地的崇拜也形成了许多神祇和祭祀仪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土地神、山神和城隍。

土地神也称土神或土地公公,为古代社神的俗称。《公羊传》注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清翟灏《通俗篇》卷十九引《孝经纬》云:“社者,土地之神。土地阔不可尽祭,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土地神为一方乡土的保护神,过去在每一村落都建有土地庙,但大都非常简陋,有的甚至只有四块石头相垒而成。一般在祭宗祠、扫墓、破土之前总要先祭祀土地神。俗传二月初二为土地神诞辰日,届时家家作祭,土地庙中除供拜外,还演戏娱神,为土地公公祝寿。土地神的配偶称“土地奶奶”。

山神是主一处大山或名山的神。山神在很早的时候便已存在,《山海经·海外北经》载:“钟山之神,名曰烛阴(烛龙)。”《太平广记》卷四六七“李汤”条引《戎幕闲谈》云:大禹治水三到桐柏山,但都得不到预期的效果,“禹怒,召集百灵。搜命夔、龙。桐柏千君长稽首请命,禹因囚鸿蒙氏、章商氏、兜卢氏、犁娄氏,乃获淮涡水神,名无支祁。”这儿的鸿蒙氏等即为当地的山神,可知山神是管一方水土的。除此之外,山神还管人狩猎、入山采药的收获,因此,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入山前都要进行祭祀山神的仪式,给山神供奉牺牲。另外,山神还管人命运。[6]

城隍是主一处城池的神灵。城隍神源于祭祀城池的水沟之神,即水墉。对水墉,郑玄注曰:“水庸,沟也。”孔颖达疏曰:“坊者所以蓄水,亦以障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谓祭此坊与水庸之神。”这是一种因水沟保护水田、保护村社并进而保护城池而发展过来的神祇。汉代之后,每座城池都建有城隍庙,并有人们祭祀的城隍神。一般的情况下,城隍都是现世的人在死后成神的,有地方官、功臣、正直者、行善者、神能者、善鬼等。[7]

3.对江河的信仰形成了对水及其相关的河流湖泊海洋的拟人化神灵的产生。海洋中有海神,《山海经·大荒东经》记:“禺京处北海,禺处东海,是为海神。”除北海、东海外,南海的海神叫“不廷胡余”,[8]西海的海神叫“弇兹”。②他们人面鸟身,双耳挂蛇,具有怪异的形象,但却主宰着四海。海神之外,“四渎”即江(长江)、河(黄河)、淮(淮河)、济(济水)则由四渎神主宰。四渎神有的有名,有的无名。江神名奇相,为震蒙氏之女,因窃黄帝之玄珠,沉江而死,化为马首龙身的怪兽奇相。河神叫河伯,淮水有无支祁等,其中河伯影响最大,几至成为水神的化身。殷商时河伯已完成神化的过程,人们不仅祭祀河伯,为了讨好河伯还为其娶妇。《楚辞·天问》曰:“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这一点《史记·滑稽列传》记载得非常清楚: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当其时,巫行视人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聘取。洗沐之,为治新缯绮縠衣,闲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行十余日。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始浮,行数十里乃没。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远逃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又困贫,所从来久远矣。民人俗语曰:‘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云。”

于是,西门豹采取了非常手段,终于制止了为河伯娶妇的不经习俗。除了四渎之外,其他河流或水域也都有水神,如湘水中有湘夫人、洛水中有洛神等,到秦代时,几乎所有的河流和水域,都有自己的神,并被人们立祠祭祀。这种祭祀在很早的时候便已经存在。《礼记·月令》中记载有天子等官方对水的祭祀,其中仲夏之月,天子“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祈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虽然内容上是对山川的祭祀,但实质上是对河流等神祇的祭祀,是敬天地膜拜大自然和山河的表达。

对江河神灵的崇拜还产生了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一些特殊的信仰,如水仙、水怪、水精、水鬼等,江浙一带至今还有水鬼讨替身的俗信存在。江河湖泊神灵信仰后来统一到龙这个主宰雨水和水域的主神身上,龙神成为凌驾于一切水神之上的神祇。

三、天地江河崇拜的影响

对天地江河崇拜及习俗,不仅使人们产生对天地江河的畏惧和信仰,而且它以年为单位不断地重复循环发生,给人们的行为规范带来很大的影响。但人毕竟是自然界中的骄子,自然现象虽然神秘莫测,人类却没有一日停止过对它的探索。不管他们是用巫术也好,用祭祀求告的方式也好。正是这样一种崇拜,以及一些有识者试图通过自己的能力去控制自然的不懈追求,使人们对天地江河的崇拜也产生了一些正面的影响。

1.对天地江河的崇拜形成了一种具有哲学意味的对自然的理解。

我们所说的古人对天地江河崇拜及一些派生习俗的信仰,其实是一种原始思维。这种在原始思维基础上提出的对天地江河的观察解释,充满了原始人非理性的幻想,完全是直观的观察结果。如“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9]就是如此。这种自然性十足的直观解说,并由此建立起对江河天地的畏惧和膜拜,是只有自然之子——人类才具有的特性。而它的发展,即成为一种对自然进行探索的科学,一种对宇宙认识的哲学。

2.对天地江河的崇拜发展为民间的一种俗信,并成为宗教的基石。

早期的对天地江河的信仰和崇拜,在后来的社会中,演化成了各种俗信和生活习俗。如祈雨、占星术、看风水、祭田公田婆,包括七夕、中秋节中的对星星的俗信和对明月的崇拜。我们常说的“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的对应观念,也来源于人们对天的一种特殊信仰。

除了俗信之外,对天地江河的崇拜和信仰,有的成为原始宗教的基石,甚至成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比如,对天的理解,在宗教诸如道教中就得到了体现。天上住着许多神灵,他们才是人类的主宰。天与地,天神与人类两相对,表明人们对天的理解,在宗教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人们对地的崇拜包括对山的崇拜,形成了宗教中的许多圣山,如蓬莱仙境、昆仑山等,以及人间的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和佛教中的四大名山(普陀山、峨眉山、五台山、九华山)。这些宗教当中的内容,都与原始社会就已产生的天地江河信仰和崇拜密不可分。

3.有识之士的对天地江河崇拜的怀疑,产生了近现代科学观念。

可以肯定地说,一切现代科学,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可以从自然崇拜或人类创造的神话中找到发端。

第二节 图腾及祖灵信仰文化

人类是怎样来的,这并不是现代科学才开始的探索,而是一个非常久远的课题,在人类刚开始意识到自己与自然界的其他动物是有区别的时候,便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设想和解释,试图解开自己由来的谜底。这种解释,便形成了对人类的发展历史和信仰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图腾和祖先崇拜。

一、图腾信仰

图腾(Totem),原为北美印第安奥吉布瓦(Ojibways)人的土语,意为“他的亲族”。英国商人J.朗格(Long)在1791年出版的《印第安旅行记》中首先使用了这个词。后来,在澳大利亚、波利尼西亚、美拉尼西尼等地也发现了类似于图腾的现象,从而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开始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现在我们常常把原始社会或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对于动植物的崇拜,称为图腾崇拜。

据苏联学者海通的研究,图腾崇拜是一种具有世界意义,在世界各个民族的旧石器晚期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崇拜制度,是母系初生氏族的宗教。[10]当然,这是一家之言。如果说图腾伴生于母系氏族,随着母系氏族被父系氏族所替代,图腾制也随之瓦解的话,那么图腾不过是在历史上的远古时期曾经存在过的一种文化现象。后来的所谓图腾,则是母系氏族图腾制的一种遗留。在我国,类似于图腾崇拜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是存在的。在许多民族中,认为自己的由来,与某种动植物或其他事物有着神秘的关联的事并不少见。简单地划分一下,可以有这么几种。

(一)以动物为自己的图腾崇拜物

这是在古代和现代许多少数民族中还有遗存的文化现象,他们认为自己与某种动物有着生命传承上的血缘关系,并将这种动物作为自己的同类或祖先加以祭祀或崇拜。如古代殷人的鸟崇拜,古吴越的蛇、鸟崇拜,及现代一些少数民族如彝族的虎崇拜,蒙古族的狼崇拜,鄂伦春族的熊崇拜,畲族、苗族、瑶族的狗崇拜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图腾遗存形式。

以动物为图腾的现象表明,原始人在现实生活中与自然界的关系极其密切,以及原始人还处于一种“物我”不分的状态中。

(二)以植物为自己的图腾崇拜物

这是一种与以动物为自己图腾崇拜物相同思维方式的崇拜现象,只不过崇拜物由动物转换成植物而已。古代的夜郎国就崇拜竹,他们的王由竹而生,以竹为姓。[11]现代民族中像仡佬族有葫芦崇拜、德昂族有茶崇拜等,都隐含着图腾崇拜的遗存。

以植物为图腾崇拜物除了表明原始人与自然界的低级关系之外,还表明人类对植物的观察以及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正是后者使原始人相信,植物与人一样具有灵魂,并可以与人类融为一体。至今在许多地方,依然有树崇拜的遗存,并有认树为“干亲”的习俗,说明植物与人确实存在某种神秘的联系。

(三)以虚拟的事物为自己的图腾崇拜物

这是一种以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虚拟东西为自己图腾崇拜物的现象。古代华夏族的先民就以龙和凤为自己的图腾崇拜物,它们都是虚拟的动物。哀牢夷也有关于自己是龙的后代的传说和对龙的崇拜[12]。当然许多人试图证明龙不是虚拟动物,而是现实中存在的某种动物的转化或异化或异形,他们有的认为龙是蛇的化身,有的认为龙是蛟的转化,也有的认为龙是鱼的异形,还有的认为龙是鳄鱼的异化形式,甚至是长江鳄的转化等。但由于历史的久远,已经很难证明这一切的真实可信了。

虚拟动物图腾的产生,说明人类已经认识到自身与动物界存在的差异,因而相信除非与一些有非凡能力的难以企及的“动物”有着特殊的“血缘关系”,人类不可能具有今天的成就。这是一种人性的觉醒、一种人类是高等动物的确证。

二、祖灵崇拜

如果说图腾崇拜是物我不分时代的产物,那么祖灵崇拜则是人类进入理性社会之后,把自己的祖先神化的结果。祖灵崇拜与万物有灵的灵魂不死观念紧密相连,是人们相信灵魂不死仍然能对生者产生各种影响的一种崇拜方式。由于祖先所处的特殊地位,人们认为他们可以保护同血缘的氏族、家族或家庭,因而加以祭祀和崇拜。

祖灵崇拜因其适应对象不同而分为以下几类。

(一)人类祖先崇拜

这是一种人类始祖的崇拜形式,这个始祖他或她,往往创造或重新再造了人类而获得后来子孙的祭祀和崇拜。如汉族的女娲,便是创造人类的女始祖,她成了汉族共同崇拜的对象。当然,这种崇拜有时因为传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人类再造是因为大洪水后女娲伏羲兄妹结婚的结果,所以人们不仅崇拜女娲,也崇拜伏羲。各民族都有人祖崇拜或传说,如阿昌族的遮帕麻与遮米麻、白族的观音兄妹、独龙族的嘎姆和嘎莎、鄂温克族的保鲁恨巴格西等。

严格意义上来说,人类祖先崇拜是对人类由来的一种解释系统。原始人相信这种解释系统的科学性,并用信仰和祭祀加以确认,在后来的子孙中一代一代地传承,并在氏族部落的融合中,成为人类的共有祖先。

(二)民族祖先崇拜

“我们是炎黄子孙”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是,我们都是炎黄的后代。也就是说,炎黄是我们的祖先。这种民族祖先的崇拜,在大部分少数民族中都存在。畲族、苗族、瑶族以盘瓠即一只五色斑斓的狗为自己的祖先神,人们每年都要加以祭祀,表达自己不忘由来的感激之情。这种民族祖先如基诺族的阿匹额额,侗族的祖先“撒抹并谢”(意即整个侗族最大的祖母),珞巴族的祖先是阿巴达尼,岩胆传下了布朗族,等等。

民族祖先的形成,表明人们对于族群已经具有了文化和“血缘”关系意义上的区分,这是一种使命感和归宿感共生的信仰形态,在今天依然具有文化认同和族群确认的巨大凝聚力。

(三)家族祖先崇拜

这是一种同血缘家族共同祖先崇拜的习俗,它形成于个体家庭形成之后,是人们对祖灵崇拜的一种最普遍的形式。从汉族来说,不仅每个姓氏有自己的始祖,每个姓氏的分支也都有不同的始祖,分别都给予祭祀和崇拜。如陈姓是以国为姓,其最早的始祖是第一个被封到陈国的舜的后裔胡公满;张姓是以氏为姓,最早的始祖是解张,字张侯,晋国人;叶是以封地作姓,他的最早始祖是楚国的大夫沈诸梁,封于叶,称叶公;徐姓也是以国为姓,是徐偃王的后代;等等。

除了家族始祖崇拜之外,中国人对于人们可感受的祖辈、曾祖辈或高祖辈的直系血缘祖先的崇拜,则以季节性的各种祭祀来表达对祖先的虔诚和敬畏,并祈求祖先的庇护、保佑,起到祛邪避祟和求吉降福的作用。

人们对祖灵的崇拜非常虔诚,对人类祖先和民族祖先往往建有专门的庙宇给予祭祀,而对家族的祖先,尤其是家族分支中一些重要成员,则在自己的姓氏聚居地,建立祠堂进行按时季的不间断的祭祀。具体到家庭中的祖先,则实行祠堂祭祀与墓地祭祀及年节祭祀相结合的方式,在过年和清明等时节,进行祭祀或扫墓,表达子孙对祖先的崇敬和祈求祖灵的庇护和福佑。

第三节 禁忌及其习俗

禁忌(Taboo),原为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汤加岛人的土语,其意有二:一个是“崇高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另一个是“神秘的”“危险的”“被禁止的”和“不可接触的”。汉语意译为禁忌。

关于禁忌是怎样形成的,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有的认为它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因附着于某个人或物的身上,便形成了禁忌。弗洛伊德则从分析心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它是对人的欲望的一种抑制。有些学者则认为禁忌是一种仪式,是一种社会规定的仪式,因此,谁也不能违犯。还有些学者则认为禁忌是一种生活教训的总结。不管怎么说,禁忌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存在,它在我们传统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作用,是一种常常对生活进行规范的习俗内容。

一、禁忌的分类

禁忌的内容非常丰富,我们大致可以分为下面几种形式。

(一)节日的禁忌

这是一种表现在岁时节日中的禁忌,主要原因是人们认为节日是一种特殊的日子,所以,许多行为方式必须予以禁忌。比如,正月初一禁忌说不吉利的话,金华一带则忌妇女烧第一餐饭,否则男人将当不了家,因此,大年初一总是由当家的男子去烧饭。杭州市郊的有些地方在大年初一起床时不能朝家里边打喷嚏,否则自家要死人。许多地方正月初一忌动刀杖和斧剪,否则会有凶事发生。俗语说:“动刀弄杖,主一年内家不安宁。”也忌洒扫,更不能泼掉用过的水,认为财气会跑掉。在海宁,正月十五忌食豆腐,否则会有吊丧之兆。河南、山东一带忌新媳妇看娘家的灯,俗语说“看了娘家灯,要死老公公”。诸如此类。

(二)婚丧喜庆禁忌

婚丧喜庆是人生的大事,不能马虎,否则会出纰漏,因此,形成了许多内容繁杂、形式多样的禁忌。

婚姻方面:在很早的时候就形成同姓不婚的禁忌,认为有碍后代的兴旺。结婚者的年龄方面也有禁忌。如有说“女大一,不是妻”;有些地方则说“女大一,黄金飞;女大两,黄金长”。大一岁不好,大两岁则很不错了。武义有俗语也说“女大三,抱金砖”。不过男女之间相差六岁是很不好的,民间叫“六冲”。属相方面也有各种讲究,如俗语就有说“龙虎相斗,必有一伤”“两只羊,活不长”“猪配猴,不到头”“鸡狗相配断头婚”“虎蛇相配不到头”等等。台州等地忌结婚时新娘碰上孕妇,认为这会使新娘不育。现代婚礼中忌送钟,因“送钟”谐音“送终”等。

丧葬方面:寿衣忌双数,所以用五、七、九件,否则死亡的灾祸会再次降临家门。寿衣忌用缎子,缎子谐音“断子”。嘉兴报丧忌说死,要说“殁了”“好了”。河南习俗,在人死后应马上把垫在身下的毛毡抽掉,俗语说:“断气不抽毡,来世难做人。”死者所用的棺材选用松柏,忌用柳木。松柏象征长寿,柳树不结籽,可能会导致绝嗣。河南人在入殓前要在口中放铜钱之类的东西,叫“噙口钱”,不然死者来世会变哑巴;但在入殓时须将钱取出,否则死者会将家财带走。出殡路上忌雨,叫“雨打棺材盖,子孙没有被褥盖”。但在埋葬之后下雨则是好事,叫“雨打墓,辈辈富”。

生育、寿诞等喜庆的禁忌:前面已有涉及,如孕妇禁忌,寿诞过关年龄禁忌等,它是人们非常美好的愿望的表达。

(三)行为规范禁忌

这是一种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禁忌方式,许多禁忌在生活中具有经验性作用。如古人强调“男女授受不亲”,因此禁止男女之间的交往。这种禁忌目的是对男女可能存在的乱伦的一种驱避,在从“不知其父,只知其母”的社会向一夫一妻制专偶婚过渡的时期,这种禁忌保证了男女之关系的稳定性和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上的纯洁性,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当然后来成了束缚男女之间正常交往的一种紧箍咒,则是消极的。客人来了忌扫地,敬客时倒酒要满,沏茶要浅,叫浅茶满酒。朋友之间忌送伞,“伞”与“散”谐音。朋友、夫妻之间忌分梨吃,“梨”与“离”谐音。参加帮会,最忌退出。传统宗族中,最忌乱伦。

另外,在许多行业当中也都有自己的禁忌习俗,人们常说的行有行规,店有店规,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如赌徒最忌说“输”字,湖南人赌博时忌洗头洗脚。旧时演戏的最忌朝西的戏台,认为它是白虎台,俗语云:“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做生意的禁忌就更多,如忌玩弄算盘,忌坐卧在柜铺上、桌柜上,忌敲打账桌,忌冲店门小便,扫地时忌往门口处的方向洒扫,忌在店门口打呵欠、伸懒腰等,人们以为,这些行为会使财源外流或把财神挡在门外,对生意不利,发不了财。

(四)民间信仰禁忌

民间信仰的禁忌内容非常广泛,主要表达的是人们虔诚的宗教和祭祀以及俗信观念。比如在祭祀崇拜方面,男女就有区别,俗语说的“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就是这个意思。祭祀时忌不洁,所以,参加者要沐浴斋戒,禁忌房事。祭器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接触的,鲁迅小说《祝福》中主人公祥林嫂就是因为鲁四爷不让她碰触祭器而产生极度自卑心理,并最终悲惨死去。

民间俗信的禁忌就更多了,比如嘉兴出门时忌乌鸦叫;雨后的彩虹不可用手指去指,否则手指会变成“蛇形指”;农民买了羊不能牵进家中,羊是白的,主素,牵入家中会使家里死人。金华一带看见蛇不能用手指去指,否则手指会烂掉;人们忌用手指指月亮,否则耳朵要被割等。

另外,民间还有一些非常特殊的对鬼神等的禁忌,如鬼忌米、茶叶,因此,在喊惊魂或招魂时要用茶叶、米;鬼也忌豆,因此,在结婚时有撒谷豆等仪式;鬼忌尿,走夜路时碰上鬼打墙时,撒一泡尿就会使人清醒;鬼忌符咒,鬼也忌铁等,非常具有中国民间信仰的特色。

(五)语言文字禁忌

语言文字禁忌是人们对语言文字这种人类的特殊交流工具的文化意义的肯定,这种禁忌表现在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如旧时人们忌直称尊长,成人礼后忌称名而须改称字,对父母尊长之名字须避讳。渔民忌说翻,赌徒忌说输,碰上读书人也是一种晦气。四川人说舌头的“舌”与折本的“折”音相同,所以,猪舌不说猪舌而说“猪招财”,牛舌则说“牛招财”。余杭人忌说死,把死人说成元宝。

数字禁忌也是语言禁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中国人的心目中,3、6、8、9等数字一直为人们所看好,而4、5等数字则为大多数人所不喜,原因就在于谐音所带有的一种特殊的文化蕴含。如“6”与“禄”、“8”与“发”、“9”与“久”、“4”与“死”、“5”与“无”等谐音。浙江金华一带的人,对于生日庆贺就不做四十岁,原因是“4”与“死”谐音。现代生意人也特别禁忌于数字,如喜欢“168”,谐“一路发”,至于“666”“888”之类,则更为人们所钟情。现实中带有“6”或“8”的电话号码、汽车牌照之类不仅受人欢迎,而且需要特别支付一笔钱才能使用。而门牌号码带“4”的,则极不受欢迎,许多家庭甚至拒绝钉带“4”的门牌。

人们还相信文字具有很大的神力,因为文字是读书人或有权力的人才能掌握的。道教利用文字创造了符咒,认为它具有无穷的威力,我们至今还可以看到在城乡的许多家庭的门楣上或中堂中贴有各种符咒,有的驱邪避祟,有的保佑阖家平安。对于普通的字也采取禁忌,从前武义一带人认为,人不能用脚去踩写有字的纸,否则来生必定变成瞎子等。

二、禁忌的特征和功能

(一)禁忌的特征

禁忌有二大特征,一个是危险的特征,一个是惩罚的特征。

危险的特征,表示所有的禁忌都是危险的,不能违犯。若违犯了禁忌,将招致可怕的后果。比如说,人们认为回娘家分娩,将给娘家带去血光之灾,因此,忌回娘家分娩。结婚迎亲时忌与“四眼人”即孕妇相遇,否则,新娘将不会生育等。

惩罚的特征,表示所有违犯了禁忌的人,都将受到人或神的惩罚,除非你进行某种祓除或禳解。如渔民相信吃鱼时翻身,将导致捕鱼时翻船;用手指指彩虹将变成“蛇形指”;用脚去踩字,下辈子会变瞎子等。不过,违犯禁忌的惩罚并不一定是立即的现报,而有可能是来世报,身后报或子孙报。

(二)禁忌的功能

禁忌有三大功能:

第一是自我保护功能,即禁忌具有防止出现错误的作用,因此,禁忌都是防范性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错误。

第二是心理自信功能,即人们相信禁忌可以给人们的生活、生产的环境和现实带来某种改善。因此,只要人们遵守禁忌,就完全能够做好所有的事情。

第三是社会整合功能,即人们能通过禁忌的互相沟通和共同遵守,达到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统一,使社会处于有机的运行状态。

第四节 神秘莫测的迷信

在民俗文化中,迷信主要是指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而造成对占卜、风水、命相、鬼神、巫术等的信仰或崇拜。因此,迷信的许多内容,属于原始宗教或原始信仰的范畴,是从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特殊的文化现象,其中有缺乏科学的原因,也有科学尚未解开的谜。所以,近几年来,对于一些我们传统上所称的迷信文化,也称之为神秘文化。

一、迷信的种类及习俗

迷信的种类非常多,在“文革”之后,我们还常常将有与现实文化政策等不相符合的一些传统文化形态,也简单地称之为迷信,从而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偏误。

(一)占卜

占卜在原始人当中非常盛行,它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试图通过人的努力去预知未来的行为方式,人们常常希望通过这种预知去规范或改变自己的行动,以求得神的赞许和保护自己平安无事。我国在商代有用龟甲或动物肩胛骨占卜,也有用蓍草占卜,前者称占,后者称筮。甲骨文就是占卜留下来的一种记载占卜事实的文字性东西。后来,我们把所有关于卜与筮的方式,都称作占卜。

民间的占卜非常盛行,只要虔诚地许愿之后,什么物件都可以用来占卜。如七月七日,妇女就盛行用针去占卜自己的灵巧。许多地方行罗汉卜,在正月初一或六月六,到寺庙内去数罗汉,哪一只脚先跨进门,就从哪一边数起,十六岁前,数到即可,十六岁后,先数一边,再重数,数到自己年龄的罗汉,他的特征便是自己的命运或性格象征。如数到伏虎罗汉是健壮之象,数到长眉罗汉是长寿之兆。除此之外,人们还行月卜、青蛙卜、水仙花卜、柚子卜、月光书卜、鸡蛋卜、邀井仙卜、木雁卜、酒盏卜、牛马驼斗卜、锅卜、蛇卜、鸡卜、钱卜、骨卜、拆字求签等等。简单的占卜都由个人自己进行,如用草卜生男生女,便只要一个人自己用草掰开即可,以掰开的形来占生男生女,复杂的占卜则往往由术士进行,如求签拆字等。

占卜当中还有两种值得注意的内容是命相和占梦,命相也称算命看相,是在古代就形成,并在传统社会中具有很大影响的一种术数。看相讲究的是人的先天的长相,算命讲究的是人的生辰八字,两者都以具体的人作为占卜的对象,对人生命运前途做出某种判断。看相与算命至今在城乡中仍然十分盛行,一些学生在面对高考时,也会不期然地去看相或算命,以预测自己的前途。占梦也称圆梦、解梦或释梦,是根据梦中情景来预卜人或事的吉凶休咎的一种占卜术。黄帝神话中就出现了一个能吃梦的神叫伯奇。原始的灵魂观念,根据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也来自于原始人做梦这一特殊的思维活动。到奴隶社会时期,已有了专门的占梦人,《诗·小雅·正月》云:“如彼故老,讯之占梦。”周代则设有占梦官,并给梦境分类。《周礼·春官》载:“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淫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同时,人们还将吉梦敬献给国王,并将恶梦分赠于四方。由于《周礼》传为周公所作,因此,在敦煌发现的解梦书,就叫《周公解梦书》。解梦的信仰,民间至今还非常盛行,如梦见天门开必有贵人相助,梦见大火则官运亨通或将有财运,梦见捉鱼则有财运等。梦境仅仅是对人们生活现实的一种虚幻的反映,人们常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是梦境产生的最好解释,因此,占梦是一种迷信。

(二)风水

风水也称堪舆、阴阳、形家、地理,是人们根据自然环境对人和社会的作用和命运的一种占卜。它表现在国都、城市、村落的选址,住宅、寺观的选址和死者阴宅的选址和选择营造的时间及决定建筑物的内容空间安排与布置等方面。人们相信这种选址对朝代的命运,对家庭的命运和对子孙的命运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风水”一词最早见于晋郭璞所作的《葬经》,文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风水。”因此,风水也就是使自然地理环境为我所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对风与水的处理上有着自己一整套的观念体系。

风水师在魏晋南北朝时称工,主要从事相宅基地和墓基地的工作,叫“卜工”和“墓工”。当时人非常信仰风水术,建宅和建墓都请风水师前去勘探。社会上则流传着许多关于阳宅或阴宅对人产生神奇影响的故事。《宋书·王僧绰传》载:绍兴“太社西空地一区,吴时丁奉宅,孙皓流徙其家。江左初为周顗、苏峻宅,其后为袁悦宅,又为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后给臧寿,亦颇遇丧祸,故世称为凶地。僧绰常以正达自居,谓宅无吉凶,请以为第。始就造筑,未及居而败”。对人的影响神奇到不可理喻的地步。阳宅是这样,阴宅也是这样。《世说新语·术解篇》载,“晋明帝解占冢宅,闻郭璞为人葬,帝微服往看。因问主人:‘何以葬龙角?此法当灭族!’主人曰:‘郭云此葬龙耳,不出三年,当致天子。’帝问:‘为是出天子邪?’答曰:‘非出天子,能致天子问耳。’”可说灵验无比。还有更神的。《晋书·羊祜传》载:“有善相墓者,言祜祖墓所有帝王气,若凿之,则无后。祜遂凿之。相者见,曰:‘犹出折臂三公。’而祜竟坠马折臂,位至公而无子。”《世说新语·术解篇》说,羊祜本来有一五六岁的儿子,当羊祜凿墓之后,旋即死去。其应验程度,无出其右者。

风水师在勘探风水时,一般都非常虔诚,如在前一天要烧汤沐浴、戒荤吃斋、洗净并更换罗盘中盛磁针的“天池”水等。在风水术的操作上则遵循以下步骤或原则:第一是寻龙望势,即看山脉的走势。第二是观砂,砂也即山,主要是观察周围小山与龙的护卫作用的情况。第三是察水定局,即看水流的走向和五行属性。第四是辨龙阴阳,即确定山脉在方位中的阴阳归属。第五是点穴,即确定具体的位置。[13]不过,应该注意的是,风水的理想模型并不是一成不变,随着风水理论的发展,在各个朝代都有所变化和修正。

关于有没有风水和风水有应没应的问题,我想引用刘晓明的下面一段话来回答。

有人问:到底有没有风水。回答是:有。

风水作为一种俗文化,一项择地技巧在中国流传了数千年之久,从帝王、权臣、名士到下层的普通百姓,从历史到现实,风水拥有过无数的信徒,产生过难以胜数的理论著作,这种客观存在便是有风水的明证。

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风水到底有应没应?回答是:有应也没应。

说风水有应,是因为风水中关于选择自然环境的某些理论有合理的成份,……大部分是人们长期生活经验的总结,是科学的,因而也是有灵验的。但风水介入人事关系,指望通过风水来升官发财,荫庇子孙甚至坑蒙拐骗则纯属迷信,毫无应验。[14]

(三)鬼神

对神的信仰在传统社会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而民间对鬼的信仰也极其盛行,各地有关鬼的传说也非常发达。

鬼的迷信结构有许多种类,我们常说的有吊死鬼、饿死鬼、讨债鬼、勾魂鬼、水鬼等,它们对人类怀着恶意,随时要讨替身或让你鬼魂缠身大病一场。

与鬼神相关的有一种很特殊的信仰迷信,即流行非常广泛的精怪。精怪是各种动植物或器物等成精成仙,这些精怪有的是善良的,有的则是邪恶的。以女性为多,善良的常称仙或女,如花仙、龙女;邪恶的则常称为怪或妖,如树精、蛇怪、狐狸精等。这些精怪常以与人结成婚姻为手段,要么是报答人类曾有过的救助之恩,要么就是为自己的修炼吸人精髓等。家喻户晓的《白蛇传》中所说的故事就是成精的蛇女报答人类的著名故事,相似的故事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大量的记录。

(四)巫术

巫术是一种企图以某种神秘力量对某些特定的人、事、物施加影响或进行控制的法术。英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15]他在《金枝》中将巫术分成两大类,即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顺势巫术是建立在相似联想的基础上,通过这种相似的联想作用,来达到影响或控制或加害人、事、物的目的。如将某个人的图形或稻草人形制作好之后,巫师便通过对图形或稻草人施加巫术来控制或加害真实的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王熙凤便因为赵姨娘请巫师施行了这种巫术而出现严重的病状。魏晋南北朝前,这种巫术便非常的盛行。接触巫术是建立在接触过的东西就有某种神秘的联系的思维基础之上,人们相信,某个人接触过的东西与这个人将保持长久的神秘关系,因此,人们可以利用它来达到影响或控制或加害某个人或事或物的目的。比如说人们相信,将死者的衣服挂在竹竿上招魂,晚上便可以与死者在梦中相见;而要置仇敌于死地,只要得到仇敌的衣服之类的东西,你将它用刀砍碎,仇敌便会死掉等。

巫术由巫师去实行,在我国历史上,男巫叫觋,女巫叫巫,国家的高级巫师则叫祭司,另外还有一些从事各种活动的术士。由这些人去完成五花八门的巫术和各种迷信信仰习俗。

巫术当中有一种叫蛊。蛊是一种毒虫,用蛊来加害于人,蛊必须放到某个具体的食物中才能起作用,这种用毒虫加害于人的行为叫作放蛊。放蛊主要流行于南方和一些少数民族当中。

二、迷信的特征

迷信存在于人们生活的许多方面,有时即使是有文化有科学知识的人,也会陷于迷信的泥淖,比如有人生有重病,在求医无效的情况下,也会用香炉灰冲水来喝,希望出现奇迹。因此,迷信不仅是人们无知的一种崇拜,有时也是出于对生活的无奈。现实生活中的迷信有自己的明显的特征。

(一)鲜明的功利性

占卜、风水、命相、鬼神和巫术等信仰,都存在鲜明的功利性目的,即它是一种对迷信者个体具有价值作用的习俗。它要么是为了预知未来,要么是为了子孙的兴旺,要么是为了今后的命运,要么是解脱某种恐惧以增加自己的安全感,因此功利性非常强。正是这种功利性或者说是有用性,使信仰者有一种依托或归宿感,增加对迷信的信任度。

(二)无法立即测验的神秘性

除了放蛊等少数巫术外,迷信行为大都不是为了立即就产生效用,即使它有着强烈的功利性,但这种功利性也是一种长远利益的表达或者是一种终极意义上的功利。像占卜、风水、命相等,都仅仅是预示今后可能有的结果,而不是事实,也许因为某种原因,破坏了它的正常进程,这种预示就会成为泡影。因此,迷信都是不可知的,神秘的,无法立即测验的。

(三)日常生活性

迷信并不高深莫测,而是存在于日常的生活之中,它的所有行为方式,最终都是为了服务于生活的。因此,迷信是一种试图通过人们的努力去解决日常生活中一些无法预知问题的信仰习俗,其中最重要的是命运问题。这是人们在面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现实,无法把握自己命运之后产生的一种消极的抗争方法。

【注释】

[1]转引《艺文类聚》卷六。

[2]《管子·形势》。

[3]转引《艺文类聚》。

[4]《列子·汤问》。

[5]《风俗通义》卷八。

[6]《搜神记》关于胡母班的记载内容即是。

[7]参见郑土有、王贤淼:《中国城隍信仰》,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1—66页。

[8]② 《山海经·大荒南经》。

[9]《列子·汤问篇》。

[10]参阅[苏]海通:《图腾崇拜》,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11]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

[12]见《后汉书·西南夷传》。

[13]参见刘晓明:《风水与中国社会》,江西高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一章有关内容。

[14]同①,第261页。

[15][英]弗雷译:《金枝》上,新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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