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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管教孩子的项禁忌

时间:2022-0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父母们应该了解哪些管教方法对孩子的自我发展是有利的,哪些是有害的。为此,下面列出为人父母者在管教孩子上的12项禁忌,希望使不当管教方法不再重演。在日常生活中,俯拾可见父母贿赂孩子的例子。这无异于教给孩子应对大人的控制法。父母应该知道,对孩子而言,答应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只是教孩子对爸爸妈妈的要求或命令不必理会罢了。因此,为了不要形成这种反效果的管教局面,对于不想强制孩子执行的事,就不要下命令。

父母们应该了解哪些管教方法对孩子的自我发展是有利的,哪些是有害的。但是,许多做父母的常常由于不知道或由于情绪上的困扰,而使用了不当的管教方法。为此,下面列出为人父母者在管教孩子上的12项禁忌,希望使不当管教方法不再重演。

(1)不要蔑视孩子。不少父母常对孩子说这样的话:“你这样做对吗?”“你为什么这么笨?”“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这种蔑视孩子自身价值的话,只会将孩子的自我意识打击得“体无完肤”,有百害而无一利。

(2)不要吓唬孩子。吓唬孩子会损及孩子的自尊心,然而父母们却经常说出这样吓唬的言语:“你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你再打别的孩子,我就打死你。”这种吓唬的言语每说一次,就让孩子感到不安而对父母产生一次恐惧,甚至憎恨。吓唬,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只有坏处,因此,做父母的使用语言与语气,绝不能含有丝毫的恐吓威胁在内。

(3)不要贿赂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俯拾可见父母贿赂孩子的例子。例如,有的父亲答应孩子,只要这学期成绩考好了,就给他买玩具汽车;有的母亲哄孩子,如果你乖乖听话,就给你买巧克力。这无异于教给孩子应对大人的控制法。如果你想教育出一个有自我意识、控制自我而尊重他人权利的孩子,就不要用此不聪明的办法。

(4)不要叫孩子答应以后要怎样。父母应该知道,对孩子而言,答应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家长应当明白,要让现在的孩子答应未来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对一位聪明伶俐的孩子来说,因为承诺答应而履行不了,会引起他的罪恶感;而对不太聪明的孩子,则会增加家长不正当的挖苦讽刺的机会,甚至导致反抗粗暴的行动。

(5)不要加以过分的保护。许多父母经常盯着孩子,管这管那,结果等于告诉孩子:“你一个人什么事都做不来,你在旁边看,妈帮你做。”这样,就等于剥夺了孩子自立的机会。事实上,孩子远比父母所想象的要能干,因此,父母应以“孩子能做的事绝不替他做”为座右铭。

(6)不要喋喋不休。喋喋不休等于告诉孩子:“你啊,你的理解力很差,好好听妈妈讲吧。”孩子对此有何感觉?心理学家调查的结果是:孩子感到父母“啰嗦”,对“啰嗦”的内容感到厌烦。

(7)不要强迫孩子盲目服从。假如做丈夫的对妻子说:“你把你现在的工作停下来,给我一杯咖啡,我现在就要!”妻子一定会感到不快,并且绝不想替他去倒。同样,你命令孩子“把现在的事放下,去做那件事”,孩子也必然会有不满的感觉。因此,如果你想要孩子做某件事时,应该给他较充分的时间,让他停下手上的工作。

(8)不要纵容孩子。所谓“纵容”,是指不敢对孩子说“不可以”,而每当要对孩子行为有所限制时就感到犹豫。这种做法等于告诉孩子,规矩像橡皮一样可以伸缩,只要使性子便可占到便宜。父母们千万不要纵容孩子,要使孩子能发展成独立自律的人,施以某种程度的约束是绝对正确而且是必需的。

(9)不要使用反复无常的规则。有的做父母的,当自己心情特别好时,孩子做了许多乖张调皮的事,也只是笑笑不打不骂;而当自己心情不好时,孩子做了同样的事便遭到一顿训斥甚至毒打。这种无原则的管教方法,就如同无限制的红绿灯一样,非常危险。因此,管教孩子的原则绝对要有一贯性、可靠性,不能因为自己心情的变化而更改。

(10)不要做不合情理的规定。要一个两岁的孩子做五岁孩子才能做的事,只会让孩子憎恨你而已。不管你希望他能做出什么优秀的行动,也只能在他年龄范围内做他能做的事。“拔苗助长”的行为,在孩子自我发展过程中是应绝对禁止的。

(11)不要用导致罪恶感的管教方法。不少做父母的一天到晚不知向孩子说出多少连自己听了都会惊骇不已的话,如果用录音机录下来听一听,就会发现:向孩子说教、吼叫、责骂、取笑、叫外号等,应有尽有。遇到这种情形孩子会怎么办?他不是充耳不闻,就是用言语来搪塞你,从而学会应付家长的技巧而已。

(12)对不打算强制执行的事不要下命令。例如,父母不让孩子爬椅子,但孩子照爬不误。大人说了几次,孩子依然不理会,父母也就算了。这种命令有什么意义呢?只是教孩子对爸爸妈妈的要求或命令不必理会罢了。因此,为了不要形成这种反效果的管教局面,对于不想强制孩子执行的事,就不要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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