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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选举委员会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选举委员会由1名主席和4名委员组成。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负责监督各类政府选举,包括议会选举和地方选举以及泰国全国范围内的公投,并且对选举程序进行管理、监督和规范。中央选举委员会有义务监督管制政党活动,包括向公民提供民主政治制度的知识。据统计,在1996年下议院选举中,贿选比例就高达30.6%,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主要意义在于打击违反选举法的行为。

1932年政治体制改变以来,泰国的选举一直归属于内政部管理。1997年之后设立选举委员会,并且成为泰国独立的政府机构,是泰国选举管理机构。

中央选举委员会由1名主席和4名委员组成。国家选举委员会遴选小组有两个小组,第一个小组的主要成员为公立大学校长代表和公立大学代表,第二个小组是最高法院代表。每组代表提名5名候选人,共计10名候选人。上议院从中选出5人,最后由国王任命。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在任职5年之前不得参加任何政党,不是议会议员,不是公务员或其他任何独立机构的委员,总之为社会独立人士,任期为7年。

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负责监督各类政府选举,包括议会选举和地方选举以及泰国全国范围内的公投,并且对选举程序进行管理、监督和规范。中央选举委员会有义务监督管制政党活动,包括向公民提供民主政治制度的知识。据统计,在1996年下议院选举中,贿选比例就高达30.6%,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主要意义在于打击违反选举法的行为。中央选举委员会在2000年的上议院选举、2006年的下议院选举和2007年的上议院选举违规行为,2011年大选中发挥了作用,对不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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