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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同通过一条命名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普特南在科学哲学领域中以趋同实在论闻名,在语言哲学领域以因果的指称理论著称。而克里普克与普特南认为,指称不是通过与这些名称相联系的概念或摹状词而被确定下来的,而是通过一条命名的因果链条把名称与其指谓对象连接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一条因果链条,开始的一段是命名式,因果链不断延长。

趋同实在论

普特南(Hilary Whitehall Putnam,1926—)是美国当代非常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他最初跟随著名的逻辑经验主义者莱辛巴赫学习科学哲学,后来又跟随著名分析哲学家、逻辑学家蒯因学习逻辑学,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取得哲学博士学位。

普特南先后在美国西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任教,1961年担任麻省理工学院科学哲学教授,四年后到哈佛大学任教。他的著作众多,范围涉及较广,在语言哲学、科学哲学和数理逻辑哲学上都有丰富建树,主要著作有:《逻辑哲学》(1971)、《数学、物质和方法》(1975)、《精神、语言和实在》(1975)、《意义和道德科学》(1978)、《理性、真理和历史》(1981)等。

普特南对于科学实在论有一个著名的区分论断:第一种是唯物主义的科学实在论;第二种是形而上学的科学实在论;第三种是趋同的科学实在论(scientifi c realism as convergence)。[9]他把唯物主义和物理主义混为一谈,并称它们是科学帝国主义,他认为唯物主义的科学实在论主张:“所有特性都是物理特性……形而上学的科学实在论主张:世界是由不以意志为转移的客体的固定总和构成的。”[10]他宣称自己是趋同的科学实在论者。趋同实在论强调,在科学发展中理论更替的趋势是越来越接近真理,后续的理论包括先前理论的成果且比它更接近真理。由于这样一种真理趋同性,趋同实在论经常也被称为真理实在论。

普特南在科学哲学领域中以趋同实在论闻名,在语言哲学领域以因果的指称理论著称。这两个不同哲学领域当中的理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果指称理论作为一种意义理论为趋同科学实在论提供了基础。

(一)批判指称理论

普特南认为,科学主义的一个主要倾向就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认为科学命题的意义在于了解能作为这个命题证据的东西。20世纪的实证主义者,试图用“可观察事物”和“可观察性质”的指称来代替原来的表述中对经验的指称。按照这种观点,有关花的色、香、味的科学陈述就直接指代了花;而有关像电子这样不可观察的事物的陈述,不是对电子的指称,而是对实验室仪器读数的指称。这样一种观点慢慢陷入了行为主义心理学倾向。普特南认为:“按照我的观点,证实主义和行为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引错了方向的教条。尽管从某种非证实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立场出发有可能对科学哲学作某些说明,但是在还没有详细地发展一种取代实证主义的意义理论的情况下,目前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发展这样一种意义理论——一种非证实主义的意义理论——和对证实主义的心灵哲学的批判。”[11]

普特南与索尔·克里普克一起提出了一种新的指称理论。在他看来,名称并不像罗素等人认为的那样,具有一成不变的内涵。传统的实在论将指称视为是由精神的或柏拉图的实体、由内涵决定的,以至于变成纯粹“逻辑上的专名”,在头脑中或者在抽象实体领域里指称是被一劳永逸地决定了的。而克里普克与普特南认为,指称不是通过与这些名称相联系的概念或摹状词而被确定下来的,而是通过一条命名的因果链条把名称与其指谓对象连接在一起。

克里普克首先详细阐述了有关专名的因果理论,他认为一个专有的指称是通过“命名式”固定下来的,出席了这些命名式的人就用这个名字来称呼这个人,而在其后与他人的交往中,又有一批人学会使用这个名字,然后再传给其他的人。这样就形成一条因果链条,开始的一段是命名式,因果链不断延长。克里普克认为,后来的说话者完全不必要知道有关使用这个名字的那个人的具体事实,也不必要识别他,很可能只得知一些错误的观点,但是仍旧不阻碍这个指称的使用。

普特南在克里普克的因果指称理论基础上指出,传统的意义理论是建立在两个没有受到挑战的假设上的:1.知道一个名词的意义正处于某种心理状态之中。2.一个名词的内涵决定其外延。普特南放弃了假设1,保留了假设2。按照他的指称理论,以水为例,如果某物和使用名词“水”的语言共同体所称之为水的实体具有同样性质,那么该物就是水,不论这些语言共同体是否知道水的性质,也不论他们能否把名词“水”和那些概念联想起来。“所以指称是由如下因素决定的:(1)鉴别话语中物质名词使用者所指称的物质;(2)随之发现所谈物质的性质。”[12]

普特南将克里普克的“命名式”概念转化为“导入事件”。以“电”这个指称为例,一个人用某种方式获得使用名词“电”的能力的事件就叫作“导入事件”,显然之后的每个使用“电”这个名词的人都因果地与这个导入事件有关,即使在这个因果描述中对电是错误的描述,我们仍然有根据说最初的说话者和由他教会的当前的说话者都会用这个词指称电。正如普特南所强调的:“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通过某一类的因果链条和一个情境联结起来,在这个情境中给出了电的描述,一般说来这是一种因果的描述,即这些人选出了电作为以一定方式表征某种效果的物理量。”[13]

在这种新的意义理论的基础上,普特南提出了趋同的科学实在论。

(二)科学发展的趋同实在论

普特南特别强调了在科学知识中有一些趋同的观念,他赞同博伊德(Richard N. Boyd)的论述。博伊德认为科学中的后来理论如果比它们所接替的理论更好的话,那它们必须含有先前理论的许多观察语句,尤其是如果先前的理论含有真的观察语句的话。但是博伊德没有引申出这样的结论:在一定情况下,后来的理论必须包含先前理论的理论定律的近似真理。事实上,科学家试图尽可能地维护先前理论的机制通常是寻找一种理论,使之既保留了曾经是正确的观察预测,同时又容纳了新的观察材料的极艰难的方式。博伊德将如下两条原则作为经验假设:第一,成熟科学中的名词典型地有所指称;第二,成熟科学中的理论定律典型地是近似真理。

普特南做了进一步阐述。他假定T1是主要学科中被接受下来的理论,而试图找一个T2以取代T1。T2必须具有这样的性质:从T2的角度看,T1的定律是近似的真理,或者说T2丝毫不改变T1的真理性,那么在T2的候选理论当中,只能选择能把T1的定律作为极限情况保留下来的理论。普特南说:“如果人们相信T1中的名词确有指称(并且人们的语义学理论体现了宽容原则),那么它对T2将是一种约束,它将缩小候选理论的种类,即T2必须具有一种能从它的立场上指定T1中名词指称的性质。”[14]

总之,趋同实在论的基本观点是,它认为科学中前后相继的理论越来越接近真理,而且后继理论要包括先前理论所取得的成果。

普特南认为:“主张实在论的肯定的观点认为实在论是唯一的一种不把科学的成功看作奇迹的哲学。”[15]这种趋同实在论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真理性保证,科学的发展是理论积累的过程,科学得以不断进步。这种观点是对于库恩、费耶阿本德的“理论不可比性”观点的反对,不同科学理论中的名词并不是不同的范式,而是可以指称同一个东西。这就提供了理论可比性的基础,维护了科学发展的积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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